1所羅門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二十年才完畢了。
2以後所羅門重新修築希蘭送給他的那些城邑,使以色列人住在那裏。
3所羅門往哈馬瑣巴去,攻取了那地方。
4所羅門建造曠野裏的達莫,又建造哈馬所有的積貨城,
5又建造上伯‧和崙、下伯‧和崙作為保障,都有牆,有門,有閂;
6又建造巴拉和所有的積貨城,並屯車輛馬兵的城,與耶路撒冷、黎巴嫩,以及自己治理的全國中所願意建造的。
7至於國中所剩下不屬以色列人的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
8就是以色列人未曾滅絕的,所羅門挑取他們的後裔作服苦的[奴僕],直到今日。
9惟有以色列人,所羅門不使他們當奴僕做工,乃是作他的戰士、軍長的統領、車兵長、馬兵長。
10所羅門王有二百五十督工的,監管工人。
11所羅門將法老的女兒帶出大衛城,上到為她建造的宮裏;因所羅門說:「耶和華[約]櫃所到之處都為聖地,所以我的妻不可住在以色列王大衛的宮裏。」
12所羅門在耶和華的壇上,就是在廊子前他所築的壇上,與耶和華獻燔祭;
13又遵着摩西的吩咐在安息日、月朔,並一年三節,就是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獻每日所當獻的祭。
14所羅門照着他父大衛所定的例,派定祭司的班次,使他們各供己事,又使利未人各盡其職,讚美[耶和華],在祭司面前做每日所當做的;又派守門的按着班次看守各門,因為神人大衛是這樣吩咐的。
15王所吩咐眾祭司和利未人的,無論是管府庫或辦別的事,他們都不違背。
16所羅門建造耶和華的殿,從立根基直到成功的日子,工料俱備。這樣,耶和華的殿全然完畢。
17那時,所羅門往以東地靠海的以旬‧迦別和以祿去。
18希蘭差遣他的臣僕,將船隻和熟悉泛海的僕人送到所羅門那裏。他們同着所羅門的僕人到了俄斐,得了四百五十他連得金子,運到所羅門王那裏。
# 歷代志下 第8章
歷代志下 8:1-10 所羅門的公共建築與僕役
V.2 那些戶蘭歸還所羅門的城邑,就是加利利西北部的城邑,所羅門曾將它們賜給戶蘭,但腓尼基王戶蘭認為這些城邑不適合他主要的產業用途而拒絕了(列王紀上 9:11)。所羅門就建造這些城邑,使以色列人住在其中,他用自己國家的人民來殖民這些城邑。
V.3 所羅門往哈馬瑣巴去,這可能是一個位於奧龍特斯河上及其東部的兩個敘利亞王國的聯盟,並且勝了它,他擊敗了這個聯盟的軍隊,因為其統治者以某種方式激怒了他。
V.4 他建造曠野裡的達莫,後來成為著名的芝諾比亞女王的帕爾米拉,又建造哈馬境內所有的積貨城,這些是沿著北部邊境的設防城鎮,要麼是為了促進他的商業活動,要麼是為了防範來自北方的攻擊。
V.6 又建造巴拉,在同一地區,以及所羅門所有的積貨城,和所有的戰車城,其中一些位於南部肥沃的牧場,以及騎兵城,他的騎兵駐紮在那裡,還有所羅門在耶路撒冷和黎巴嫩(據信他在那裡有避暑別墅)以及他全國境內一切所願建造的。
V.7 至於所有剩下的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他們不是以色列人,而是征服之前居住在這片土地上的迦南民族的後裔,
V.8 卻是他們子孫中,在他們之後留在這地上的,以色列人沒有照耶和華最初的命令將他們滅盡,因此耶和華將他們留在這地,作為以色列永遠的網羅(士師記 2:1-3),所羅門使他們服勞役,直到今日,將他們降為僕役。
V.9 唯獨以色列人,所羅門不使他們作他的僕役,他們不必被迫從事卑微的工作;但他們都是戰士,是他的軍長、戰車長和騎兵長,他們在軍隊中擔任榮譽職位。
V.10 這些是所羅門王的官長,只有以色列人擔任監督,共有二百五十人,管理百姓。因此,所羅門在王國的所有事務中都表現出是一位明智的管理者,關心他人民的福祉和安全。他的王國是基督國度的預表,帶著屬靈、屬天、永恆的恩惠。
歷代志下 8:11-18 所羅門的敬拜與航海
V.11 所羅門將法老的女兒從大衛城帶到他為她建造的宮室,這是他為他的主要妻子建造的宮殿中的一個特別建築;因為他說:「我的妻子不可住在大衛以色列王的宮室裡,因為耶和華的約櫃所到之處都是聖潔的。」她自從嫁給所羅門以來,一直住在下城區的某個地方,因為國王認為讓一個前異教徒,特別是帶著仍然是異教徒的僕人,住在曾經有大衛會幕的地方是不合適的,那裡曾因約櫃的存在而被聖化。我們也以類似的方式將我們的教堂與日常用途區分開來,最好是專門用於施行恩典的媒介。
V.13 每日獻祭,按照摩西的吩咐,在安息日、月朔和節期,特別是每年三次的大節期,即無酵節、七七節和住棚節,所有這些節期的獻祭在摩西的書中都有詳細規定。
V.14 他又照著他父親大衛的定例(歷代志上 24:25-26),派定祭司的班次,各供其職,他們的班次和事奉的順序是由大衛在莊嚴的集會中確立的,又派定利未人各盡其職(歷代志上 25:1),在祭司面前讚美和事奉,協助他們處理聖殿的各種事務,正如每日的職責所要求的那樣;又派定守門的按著班次看守各門(歷代志上 9:7;歷代志上 26:1);因為神人大衛是這樣吩咐的。
V.15 祭司和利未人,無論是關於班次的安排和任務的確定,還是關於財寶,即將可用的貴金屬和奉獻物用於聖殿的建造和裝飾,他們都沒有違背王的命令,也就是大衛的命令。
V.16 所羅門一切的工程,從耶和華殿宇立根之日直到完成,都已預備妥當,這包括聖殿為神聖敬拜所做的全部裝修和安排。這樣,耶和華的殿宇就完工了,各部分都為其預定的神聖用途準備就緒。
V.17 那時所羅門往以旬迦別去,在紅海以拉他灣的頂端,又往以祿去,這是同一海灣的另一個港口,在以東地的海邊。所羅門足夠精明,看出他的國家需要更多的商業活動,才能在列強中變得強大。
V.18 戶蘭藉著他的僕人給所羅門送來船隻,和熟悉航海的僕人,都是經驗豐富的水手;他們與所羅門的僕人一同往俄斐去,俄斐的位置不明,儘管通常認為它位於非洲東南海岸,從那裡運來四百五十他連得金子(約值九百萬美元),帶到所羅門王那裡。這是他海軍的常規載貨量。然而,所有這些財富與第二個所羅門,耶穌基督,賜給那些忠心到底的人的屬天和永恆的榮耀相比,都算不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