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後,我們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我的。我們在西珥山繞行了許多日子。
2耶和華對我說:
3『你們繞行這山的日子夠了,要轉向北去。
4你吩咐百姓說:你們弟兄以掃的子孫住在西珥,你們要經過他們的境界。他們必懼怕你們,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
5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連腳掌可踏之處,我都不給你們,因我已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
6你們要用錢向他們買糧吃,也要用錢向他們買水喝。
7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已賜福與你。你走這大曠野,他都知道了。這四十年,耶和華-你的上帝常與你同在,故此你一無所缺。』
8「於是,我們離了我們弟兄以掃子孫所住的西珥,從亞拉巴的路,經過以拉他、以旬‧迦別,轉向摩押曠野的路去。
9耶和華吩咐我說:『不可擾害摩押人,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我不賜給你為業,因我已將亞珥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
10先前,有以米人住在那裏,民數眾多,身體高大,像亞衲人一樣。
11這以米人像亞衲人;也算為利乏音人;摩押人稱他們為以米人。
12先前,何利人也住在西珥,但以掃的子孫將他們除滅,得了他們的地,接着居住,就如以色列在耶和華賜給他為業之地所行的一樣。)
13現在,起來過撒烈溪!於是我們過了撒烈溪。
14自從離開加低斯‧巴尼亞,到過了撒烈溪的時候,共有三十八年,等那世代的兵丁都從營中滅盡,正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
15耶和華的手也攻擊他們,將他們從營中除滅,直到滅盡。
16「兵丁從民中都滅盡死亡以後,
17耶和華吩咐我說:
18『你今天要從摩押的境界亞珥經過,
19走近亞捫人之地,不可擾害他們,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亞捫人的地,我不賜給你們為業,因我已將那地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
20那地也算為利乏音人之地,先前利乏音人住在那裏,亞捫人稱他們為散送冥。
21那民眾多,身體高大,像亞衲人一樣,但耶和華從亞捫人面前除滅他們,亞捫人就得了他們的地,接着居住。
22正如耶和華從前為住西珥的以掃子孫將何利人從他們面前除滅、他們得了何利人的地、接着居住一樣,直到今日。
23從迦斐託出來的迦斐託人將先前住在鄉村直到迦薩的亞衛人除滅,接着居住。)
24你們起來前往,過亞嫩谷;我已將亞摩利人希實本王西宏和他的地交在你手中,你要與他爭戰,得他的地為業。
25從今日起,我要使天下萬民聽見你的名聲都驚恐懼怕,且因你發顫傷慟。」
26「我從基底莫的曠野差遣使者去見希實本王西宏,用和睦的話說:
27『求你容我從你的地經過,只走大道,不偏左右。
28你可以賣糧給我吃,也可以賣水給我喝,只要容我步行過去,
29就如住西珥的以掃子孫和住亞珥的摩押人待我一樣,等我過了約旦河,好進入耶和華-我們上帝所賜給我們的地。』
30但希實本王西宏不容我們從他那裏經過;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使他心中剛硬,性情頑梗,為要將他交在你手中,像今日一樣。
31耶和華對我說:『從此起首,我要將西宏和他的地交給你;你要得他的地為業。』
32那時,西宏和他的眾民出來攻擊我們,在雅雜與我們交戰。
33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將他交給我們,我們就把他和他的兒子,並他的眾民,都擊殺了。
34我們奪了他的一切城邑,將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沒有留下一個。
35惟有牲畜和所奪的各城,並其中的財物,都取為自己的掠物。
36從亞嫩谷邊的亞羅珥和谷中的城,直到基列,耶和華-我們的上帝都交給我們了,沒有一座城高得使我們不能攻取的。
37惟有亞捫人之地,凡靠近雅博河的地,並山地的城邑,與耶和華-我們上帝所禁止我們去的地方,都沒有挨近。」
# 申命記 第2章
申命記 2:1-15 從加低斯到撒烈溪
V. 1. 於是我們轉回,照著耶和華所吩咐我的,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就是朝著紅海的方向去(民數記 14:25);我們繞行西珥山多日,一直在這山脈附近,在巴蘭曠野,直到亞喀巴灣。
V. 2. 耶和華對我說:
V. 3. 「你們繞行這山夠久了。」他們來回走了大約三十七年;「你們轉向北方。」再次回到巴蘭曠野的邊緣。
V. 4. 「你要吩咐百姓說:你們要經過你們的弟兄以掃的子孫的境界(邊界),他們住在西珥,就是死海以南的地區;他們必懼怕你們,因為耶和華的懼怕已經臨到周圍所有的國家;所以你們要格外小心;
V. 5. 不可與他們爭戰,也就是說,不要攻擊他們;因為他們的土地,我連腳掌那麼大的地方也不給你們,因為我已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當以東王拒絕讓以色列人過境時(民數記 20:14-21),以色列並沒有以攻擊回應他的挑戰。
V. 6. 「你們要用銀子向他們買糧食,也就是食物,可以吃;也要用銀子向他們買水,可以喝。」
V. 7.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在你手所辦的一切事上都賜福給你。」不僅在他們的牛羊群上,也在他們在曠野中找到機會從事的任何產業上;「祂知道你走過這大曠野。」祂的知道包含了關懷與保護。「這四十年,耶和華你的神與你同在;你一無所缺。」耶和華供應了一切(箴言 27:23;詩篇 1:6)。
V. 8. 於是我們離開了我們的弟兄以掃的子孫,他們是繞過他們的國家而行的,他們住在西珥,我們從亞喀巴灣岸邊的以拉他,以及後來所羅門在這水域頂端的港口以旬迦別,經過亞拉巴的路,轉向西方和北方,經過摩押曠野的路,摩押平原是這次旅程的終點。
V. 9. 耶和華對我說:「不可擾害摩押人,不可對他們採取敵對態度,不可攻擊他們,也不可與他們爭戰;因為他們的土地,我連一點也不給你們為業;因為我已將亞珥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亞珥是摩押邊界附近的一座城市,這裡代表整個國家,摩押人是羅得的後裔(創世記 19:37)。
V. 10. (從前有以米人住在那裡,就是現在摩押人所佔據的土地,那是一個強大、眾多、高大如亞衲族人的民族;
V. 11. 他們也被視為巨人,如同亞衲族人;但摩押人稱他們為以米人。
V. 12. 何利人(或稱何利人,創世記 14:6;36:20)從前也住在西珥;但以掃的子孫趕逐他們,將他們從面前滅絕,就住在他們的地方,就是從前那些住在懸崖峭壁的人所佔據的土地;正如以色列人對待他們所佔據的土地,就是耶和華賜給他們的約旦河東之地一樣。
V. 13. 「現在起來,」我說,「過撒烈溪。」這條溪流構成了摩押地大致的南部邊界(民數記 21:12)。於是我們過了撒烈溪。
V. 14. 從我們離開加低斯巴尼亞,就是探子回來之後,直到我們過了撒烈溪,這期間共有三十八年,直到那一代所有的戰士都從營中滅盡(民數記 26:65),正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
V. 15. 因為耶和華的手確實攻擊他們,將他們從營中滅絕,直到他們都消滅了。耶和華的審判以毫不留情的嚴厲執行。祂至今仍是一位忌邪的神,常常在憤怒中擊殺嘲弄者,作為對所有人的警告。
申命記 2:16-37 擊敗西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