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申命記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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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1「此後,我們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我的。我們在西珥山繞行了許多日子。

2耶和華對我說:

3『你們繞行這山的日子夠了,要轉向北去。

4你吩咐百姓說:你們弟兄以掃的子孫住在西珥,你們要經過他們的境界。他們必懼怕你們,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

5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連腳掌可踏之處,我都不給你們,因我已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

6你們要用錢向他們買糧吃,也要用錢向他們買水喝。

7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已賜福與你。你走這大曠野,他都知道了。這四十年,耶和華-你的上帝常與你同在,故此你一無所缺。』

8「於是,我們離了我們弟兄以掃子孫所住的西珥,從亞拉巴的路,經過以拉他、以旬‧迦別,轉向摩押曠野的路去。

9耶和華吩咐我說:『不可擾害摩押人,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我不賜給你為業,因我已將亞珥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

10先前,有以米人住在那裏,民數眾多,身體高大,像亞衲人一樣。

11這以米人像亞衲人;也算為利乏音人;摩押人稱他們為以米人。

12先前,何利人也住在西珥,但以掃的子孫將他們除滅,得了他們的地,接着居住,就如以色列在耶和華賜給他為業之地所行的一樣。)

13現在,起來過撒烈溪!於是我們過了撒烈溪。

14自從離開加低斯‧巴尼亞,到過了撒烈溪的時候,共有三十八年,等那世代的兵丁都從營中滅盡,正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

15耶和華的手也攻擊他們,將他們從營中除滅,直到滅盡。

16「兵丁從民中都滅盡死亡以後,

17耶和華吩咐我說:

18『你今天要從摩押的境界亞珥經過,

19走近亞捫人之地,不可擾害他們,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亞捫人的地,我不賜給你們為業,因我已將那地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

20那地也算為利乏音人之地,先前利乏音人住在那裏,亞捫人稱他們為散送冥。

21那民眾多,身體高大,像亞衲人一樣,但耶和華從亞捫人面前除滅他們,亞捫人就得了他們的地,接着居住。

22正如耶和華從前為住西珥的以掃子孫將何利人從他們面前除滅、他們得了何利人的地、接着居住一樣,直到今日。

23從迦斐託出來的迦斐託人將先前住在鄉村直到迦薩的亞衛人除滅,接着居住。)

24你們起來前往,過亞嫩谷;我已將亞摩利人希實本王西宏和他的地交在你手中,你要與他爭戰,得他的地為業。

25從今日起,我要使天下萬民聽見你的名聲都驚恐懼怕,且因你發顫傷慟。」

26「我從基底莫的曠野差遣使者去見希實本王西宏,用和睦的話說:

27『求你容我從你的地經過,只走大道,不偏左右。

28你可以賣糧給我吃,也可以賣水給我喝,只要容我步行過去,

29就如住西珥的以掃子孫和住亞珥的摩押人待我一樣,等我過了約旦河,好進入耶和華-我們上帝所賜給我們的地。』

30但希實本王西宏不容我們從他那裏經過;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使他心中剛硬,性情頑梗,為要將他交在你手中,像今日一樣。

31耶和華對我說:『從此起首,我要將西宏和他的地交給你;你要得他的地為業。』

32那時,西宏和他的眾民出來攻擊我們,在雅雜與我們交戰。

33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將他交給我們,我們就把他和他的兒子,並他的眾民,都擊殺了。

34我們奪了他的一切城邑,將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沒有留下一個。

35惟有牲畜和所奪的各城,並其中的財物,都取為自己的掠物。

36從亞嫩谷邊的亞羅珥和谷中的城,直到基列,耶和華-我們的上帝都交給我們了,沒有一座城高得使我們不能攻取的。

37惟有亞捫人之地,凡靠近雅博河的地,並山地的城邑,與耶和華-我們上帝所禁止我們去的地方,都沒有挨近。」

# 申命記 第2章

申命記 2:1-15 從加低斯到撒烈溪

V. 1. 於是我們轉回,照著耶和華所吩咐我的,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就是朝著紅海的方向去(民數記 14:25);我們繞行西珥山多日,一直在這山脈附近,在巴蘭曠野,直到亞喀巴灣。
V. 2. 耶和華對我說:
V. 3. 「你們繞行這山夠久了。」他們來回走了大約三十七年;「你們轉向北方。」再次回到巴蘭曠野的邊緣。
V. 4. 「你要吩咐百姓說:你們要經過你們的弟兄以掃的子孫的境界(邊界),他們住在西珥,就是死海以南的地區;他們必懼怕你們,因為耶和華的懼怕已經臨到周圍所有的國家;所以你們要格外小心;
V. 5. 不可與他們爭戰,也就是說,不要攻擊他們;因為他們的土地,我連腳掌那麼大的地方也不給你們,因為我已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當以東王拒絕讓以色列人過境時(民數記 20:14-21),以色列並沒有以攻擊回應他的挑戰。
V. 6. 「你們要用銀子向他們買糧食,也就是食物,可以吃;也要用銀子向他們買水,可以喝。」
V. 7.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在你手所辦的一切事上都賜福給你。」不僅在他們的牛羊群上,也在他們在曠野中找到機會從事的任何產業上;「祂知道你走過這大曠野。」祂的知道包含了關懷與保護。「這四十年,耶和華你的神與你同在;你一無所缺。」耶和華供應了一切(箴言 27:23;詩篇 1:6)。
V. 8. 於是我們離開了我們的弟兄以掃的子孫,他們是繞過他們的國家而行的,他們住在西珥,我們從亞喀巴灣岸邊的以拉他,以及後來所羅門在這水域頂端的港口以旬迦別,經過亞拉巴的路,轉向西方和北方,經過摩押曠野的路,摩押平原是這次旅程的終點。
V. 9. 耶和華對我說:「不可擾害摩押人,不可對他們採取敵對態度,不可攻擊他們,也不可與他們爭戰;因為他們的土地,我連一點也不給你們為業;因為我已將亞珥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亞珥是摩押邊界附近的一座城市,這裡代表整個國家,摩押人是羅得的後裔(創世記 19:37)。
V. 10. (從前有以米人住在那裡,就是現在摩押人所佔據的土地,那是一個強大、眾多、高大如亞衲族人的民族;
V. 11. 他們也被視為巨人,如同亞衲族人;但摩押人稱他們為以米人。
V. 12. 何利人(或稱何利人,創世記 14:6;36:20)從前也住在西珥;但以掃的子孫趕逐他們,將他們從面前滅絕,就住在他們的地方,就是從前那些住在懸崖峭壁的人所佔據的土地;正如以色列人對待他們所佔據的土地,就是耶和華賜給他們的約旦河東之地一樣。
V. 13. 「現在起來,」我說,「過撒烈溪。」這條溪流構成了摩押地大致的南部邊界(民數記 21:12)。於是我們過了撒烈溪。
V. 14. 從我們離開加低斯巴尼亞,就是探子回來之後,直到我們過了撒烈溪,這期間共有三十八年,直到那一代所有的戰士都從營中滅盡(民數記 26:65),正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
V. 15. 因為耶和華的手確實攻擊他們,將他們從營中滅絕,直到他們都消滅了。耶和華的審判以毫不留情的嚴厲執行。祂至今仍是一位忌邪的神,常常在憤怒中擊殺嘲弄者,作為對所有人的警告。

申命記 2:16-37 擊敗西宏

V. 16. 這樣,當所有的戰士都從百姓中消滅死亡之後,神的懲罰照著祂的話臨到他們, V. 17. 耶和華對我說: V. 18. 「你今日要經過亞珥,就是摩押的境界; V. 19. 靠近亞捫人之地的時候,他們的領土主要在亞摩利人領土的東部和東北部,不可擾害他們,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不可採取敵對態度,也不可表現出攻擊他們的意圖;因為亞捫人的土地,我連一點也不給你們為業;因為我已將它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因為亞捫人是羅得的後裔(創世記 19:38)。 V. 20. (那地在亞捫人佔據之前,也被視為巨人之地;從前有巨人住在那裡;亞捫人稱他們為散送穆人,字面意思是「嗡嗡作響、喧鬧的人」,可能與創世記 14:5 的蘇西人相同,或與他們有關; V. 21. 那是一個強大、眾多、高大如亞衲族人的民族。但耶和華在亞捫人面前滅絕了他們,祂的目的是引導後者悔改,使他們尋求真神,真神的傳統是從他們的祖先傳給他們的,亞捫人就接替他們,住在他們的地方, V. 22. 正如祂對住在西珥的以掃的子孫所行的,祂在他們面前滅絕了何利人;他們就接替他們,住在他們的地方,直到今日; V. 23. 又有亞衛人,他們住在哈洗林,直到迦薩,在迦南的西南角,從迦斐託出來的迦斐託人,他們以其祖先的名字命名(創世記 10:14),滅絕了他們,就住在他們的地方。)這段說明是為了提供背景,摩西繼續他的主要講話。 V. 24. 「你們起來,往前行,過亞嫩河。」亞摩利人土地的南部邊界;「看哪,我已將亞摩利人希實本王西宏和他的地交在你手中;你們要開始佔領它,」用現代英語來說,就是「去佔領它」,「並與他爭戰。」 V. 25. 「從今日起,我要使天下萬民都懼怕你,畏懼你。」不僅是迦南人,還有所有會聽到他們進軍消息的其他國家,「他們聽見你的名聲,就必因你戰兢痛苦。」 V. 26. 於是我從基底莫曠野,在亞摩利領土的東南邊界,那裡有容易過亞嫩河的通道,派使者去見希實本王西宏,帶著和平的話語,以便給他一個自己決定的機會,並避免冒犯耶和華,說: V. 27. 「求你讓我經過你的地。我必沿著大道走;不偏左也不偏右。」參民數記 21:21-22。 V. 28. 「你要用銀子賣糧食給我吃,也要用銀子給我水喝;我只求步行經過,」不作任何延遲, V. 29. (「正如住在西珥的以掃的子孫和住在亞珥的摩押人對我所行的,」)「直到我過了約旦河,進入耶和華我們神所賜給我們的地。」 V. 30. 但希實本王西宏不肯讓我們從他那裡經過,不肯讓我們經過他的地;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使他的心剛硬,使他的心頑固,為要將他交在你手中,正如今日所顯明的。人的一切頑固,既是人自由意志的行為,是他自己故意的過犯,也是神的懲罰。當人繼續對神的影響剛硬其心時,神反過來也會使罪人剛硬,直到他對聖靈的一切努力都變得完全麻木。 V. 31. 耶和華對我說:「看哪,我已開始將西宏和他的地交在你面前;你開始佔領,好繼承他的地。」 V. 32. 於是西宏和他的眾民都出來,在雅雜與我們爭戰(民數記 21:23)。 V. 33. 耶和華我們的神將他交在我們面前;我們就擊殺了他和他的兒子,以及他的眾民(民數記 21:24)。 V. 34. 那時我們奪取了他所有的城邑,將各城中的男人、女人、孩童盡都毀滅;我們沒有留下一個存活的,因為這是一場滅絕戰; V. 35. 唯有牲畜和我們所奪取城邑的財物,我們都取為自己的掠物。 V. 36. 從亞嫩河邊的亞羅珥,在領土的最南端,以及河邊的城邑,亞珥或亞雷俄波利斯,直到基列,其南部邊界大致是雅博河,沒有一座城對我們來說太堅固,字面意思是「太高」,太強大而無法攻克;耶和華我們的神將一切都交給了我們; V. 37. 唯有亞捫人的地,你沒有靠近,也沒有靠近雅博河的任何地方,向東和向北,也沒有靠近山區的城邑,亞捫地的山區,也沒有靠近耶和華我們的神所禁止我們靠近的任何地方。請注意,耶和華饒恕了以東人、摩押人和亞捫人這些與以色列有親屬關係的國家,因為祂想給他們時間和機會悔改。在不信者和祂公開的敵人中間,耶和華有祂的選民,祂打算藉著祂的慈愛和憐憫的榮耀彰顯,引導他們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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