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約書亞記 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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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1耶和華曉諭約書亞說:

2「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要照着我藉摩西所曉諭你們的,為自己設立逃城,

3使那無心而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這些城可以作你們逃避報血仇人的地方。

4那殺人的要逃到這些城中的一座城,站在城門口,將他的事情說給城內的長老們聽。他們就把他收進城裏,給他地方,使他住在他們中間。

5若是報血仇的追了他來,長老不可將他交在報血仇的手裏;因為他是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

6他要住在那城裏,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等到那時的大祭司死了,殺人的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來的那城。」

7於是,以色列人在拿弗他利山地分定加利利的基低斯;在以法蓮山地分定示劍;在猶大山地分定基列‧亞巴(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

8又在約旦河外耶利哥東,從呂便支派中,在曠野的平原,設立比悉;從迦得支派中設立基列的拉末;從瑪拿西支派中設立巴珊的哥蘭。

9這都是為以色列眾人和在他們中間寄居的外人所分定的城邑,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裏,不死在報血仇人的手中,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

# 約書亞記 第20章

約書亞記 20:1-9 逃城。由於主曾在民數記35章吩咐,要在國中各地選定逃城,這件事便接著處理。

V. 1. 耶和華曉諭約書亞說:

V. 2. 「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要照我藉摩西所曉諭你們的,為自己設立逃城,」出埃及記21:13;民數記35:6;申命記19:2-9。

V. 3. 「使那誤殺人的,就是無心、無意、沒有惡意、沒有不良企圖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這些城可以作你們的避難所,脫離報血仇的。」正如關於此類案件的誡命已詳細規定。

V. 4. 「那殺人的要逃到這些城中的一座,站在城門口,」當他懇求進入其神聖範圍的安全之地時,「將他的情由說給那城裡的長老聽。他們就必收他進城,到他們那裡,」在城門口的初步聽證是為了保障他們的權益,「給他地方,使他住在他們中間。」

V. 5. 「若報血仇的,」就是那個有責任要求代贖的親屬,「追趕他,長老就不可將那殺人的人交在他手裡,因為他是無心殺了他的鄰舍,素無仇恨。」因此,這次殺戮顯然是一場意外。

V. 6. 「他要住在那城裡,直到他站在會眾面前受審判,並等到那時的大祭司死了。那時,殺人的人才可以回到本城本家,就是他所逃出來的城。」「他不可被交給報血仇的,而是……交給他本城的會眾,由會眾審判他。如果他們發現他有罪,就將他交給報血仇的;如果他們認為他無辜,就將他送回逃城,他必須在那裡住到受膏的大祭司死了,」民數記35:25,也就是說,直到在位的大祭司死了。在大祭司死後,就像受膏的君王死後一樣,會頒布大赦,誤殺人的便可自由回家。然而,如果他膽敢提早離開他的避難所,他就會暴露在報血仇者的怒氣之下,民數記35:26-28。

V. 7. 於是,他們遵照耶和華這明確的命令,在拿弗他利山地,迦利利的基低斯,就是迦南最北端;在以法蓮山地,示劍,大約在中央;在猶大山地,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在地的南端,設立了逃城。

V. 8. 又在約旦河東,耶利哥東邊,在兩個半支派的領土上,他們在曠野平原的流便支派中,指定了比悉,在南方;在迦得支派中,指定了基列的拉末,在中央;在瑪拿西支派中,指定了巴珊的哥蘭,在北方,正如摩西所指示的,申命記4:43。

V. 9. 這些是為以色列眾人,字面意思是「指定的城」,和在他們中間寄居的外人所指定的城,使那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不致死在報血仇人的手下,直到他站在會眾面前,從而有機會證明所發生的殺戮並無任何惡意。

整章都見證了主的恩惠和憐憫。我們基督徒在此學到,即使是無意、無心犯下的罪,仍然是違背神聖律法的過犯,正如我們心中所懷的、繼承而來的犯罪傾向一樣。但神已在耶穌基督的福音中,為我們設立了真正的逃城。凡是投奔救贖主及其憐憫,單單依靠祂的代贖的人,絕不會被棄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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