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耶利米哀歌 導論
耶利米哀歌
導論
猶太人有為逝去的摯愛之人唱哀歌的習俗,其中一些輓歌具有非凡的美感和力量。參撒母耳記下1:17;3:33。他們也以類似的方式哀悼城市和國家的毀滅。參阿摩司書7:1;以西結書26:17。
因此,我們發現有一整組關於耶路撒冷毀滅和猶大荒蕪的歌曲,即《耶利米哀歌》中所包含的詩歌,這並不令人驚訝。這些輓歌顯然是在耶路撒冷淪為廢墟之後,約在公元前587年至536年之間創作的。由於作者似乎是這場災難的目擊者,這一事實也透過他生動的描述得以體現,因此將這些詩歌的寫作日期定在公元前六世紀的最初幾十年是合理的。
猶太會堂和基督教會都認為耶利米是《耶利米哀歌》的作者,這一說法在希臘譯者在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中為本書添加的導言中明確指出。本書的語言特點是同樣強調猶太人的罪孽,頻繁重複相同的表達和修辭手法,引用律法的話語,以及在敘事上某種廣泛性和單調性,這在《耶利米書》中也顯而易見。因此,各個聖經譯本將《耶利米哀歌》緊隨《耶利米書》之後是很自然的,儘管它們本質上是詩歌,因此可以與《約伯記》、《詩篇》和所羅門的詩歌書歸為一類。
《耶利米哀歌》中有五章,即五首詩歌,除了最後一章外,其餘都採用字母離合詩的形式,其中第三章的每個希伯來字母有三節經文。第一章是哀悼猶太人被擄和被毀城市的苦難;第二章是關於耶路撒冷毀滅和敵人嘲諷的歌曲;第三章是一首輓歌,描繪了虔誠之人的深重苦難,但也包含了最終得蒙拯救的希望;第四章論述了聖殿的毀滅和城市的困境是罪有應得的;第五章則是向神禱告,求祂不要忘記祂受苦子民的可憐境況,並迅速施予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