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黃金何其失光! 純金何其變色! 聖所的石頭倒在各市口上。
2錫安寶貴的眾子好比精金, 現在何竟算為窯匠手所做的瓦瓶?
3野狗尚且把奶乳哺其子, 我民的婦人倒成為殘忍, 好像曠野的鴕鳥一般。
4吃奶孩子的舌頭因乾渴貼住上膛; 孩童求餅,無人擘給他們。
5素來吃美好食物的, 現今在街上變為孤寒; 素來臥朱紅褥子的, 現今躺臥糞堆。
6都因我眾民的罪孽比所多瑪的罪還大; 所多瑪雖然無人加手於她, 還是轉眼之間被傾覆。
7錫安的貴冑素來比雪純淨, 比奶更白; 他們的身體比紅寶玉更紅, 像光潤的藍寶石一樣。
8現在他們的面貌比煤炭更黑, 以致在街上無人認識; 他們的皮膚緊貼骨頭, 枯乾如同槁木。
9餓死的不如被刀殺的, 因為這是缺了田間的土產, 就身體衰弱,漸漸消滅。
10慈心的婦人,當我眾民被毀滅的時候, 親手煮自己的兒女作為食物。
11耶和華發怒成就他所定的, 倒出他的烈怒; 在錫安使火着起, 燒毀錫安的根基。
12地上的君王和世上的居民都不信 敵人和仇敵能進耶路撒冷的城門。
13這都因她先知的罪惡和祭司的罪孽; 他們在城中流了義人的血。
14他們在街上如瞎子亂走, 又被血玷污, 以致人不能摸他們的衣服。
15人向他們喊着說: 不潔淨的,躲開,躲開! 不要挨近我! 他們逃走飄流的時候, 列國中有人說: 他們不可仍[在這裏]寄居。
16耶和華發怒,將他們分散, 不再眷顧他們; 人不重看祭司,也不厚待長老。
17我們[仰望]人來幫助, 以致眼目失明,還是枉然; 我們所盼望的,竟盼望一個不能救人的國!
18仇敵追趕我們的腳步像打獵的, 以致我們不敢在自己的街上行走。 我們的結局臨近; 我們的日子滿足; 我們的結局來到了。
19追趕我們的比空中的鷹更快; 他們在山上追逼我們, 在曠野埋伏,等候我們。
20耶和華的受膏者好比我們鼻中的氣, 在他們的坑中被捉住; 我們曾論到他說: 我們必在他蔭下, 在列國中存活。
21住烏斯地的以東民哪,只管歡喜快樂; [苦]杯也必傳到你那裏; 你必喝醉,以致露體。
22錫安的民哪,你罪孽的刑罰受足了, 耶和華必不使你再被擄去。 以東的民哪,他必追討你的罪孽, 顯露你的罪惡。
# 耶利米哀歌 第四章
耶利米哀歌 4:1-11 耶路撒冷的苦難是她罪孽的懲罰
V. 1. 黃金何竟失光!純金何竟變色!失去了其光澤與色彩。聖所的石頭倒在各街口,或譯:「聖潔的石頭被丟棄在各街角」,完全不顧其珍貴。這兩句話共同描繪了主的聖潔子民,他們被分別為聖,成為主的祭司國度。
V. 2. 錫安寶貴的眾子,所有居民,因主的揀選而尊貴,可比精金,他們何竟被看作瓦器,毫無價值,只是陶匠手所作的!因他們的罪孽,輕易就被打碎。
V. 3. 就連海怪,海洋中巨大的哺乳動物,或「沙漠中的豺狼」,也把乳頭伸出來,給牠們的幼崽餵奶,以此顯示出一些母性情感;我百姓的女子卻變得殘忍,如同曠野中的鴕鳥,牠們對幼崽缺乏感情,約伯記 39:16 也曾提及。這種殘忍的程度也發生在猶太母親身上,以至於她們拋棄了自然的母性情感。
V. 4. 吃奶嬰孩的舌頭因乾渴而緊貼上顎,因為沒有食物給嬰兒;孩童求餅,卻無人擘給他們,因為沒有人留下分發食物,即使食物供應沒有耗盡。
V. 5. 素來吃美食的,在選擇擺滿餐桌的佳餚時非常挑剔,如今卻在街上荒涼,無家可歸,也無食物;素來穿朱紅衣服長大的,躺臥在最上等的深紅色布料製成的臥榻上,如今卻擁抱糞堆,能找到一個垃圾堆來安放疲憊的肢體已是萬幸。
V. 6. 因為我百姓的女子所受的罪罰,比所多瑪的罪罰更大,所多瑪是在一瞬間被傾覆的,災難突然降臨這城,無人伸手幫助她,不需要任何人的手參與她的毀滅,因為是主親自將災難降在她身上。耶路撒冷的命運比所多瑪更可怕,因為她的罪孽更大。例如,所多瑪因懲罰的突然性而結束了她的存在,免受了飢餓和瘟疫的緩慢折磨。
V. 7. 她的拿細耳人,她的王子或統治者,因其職位的尊嚴而與其他百姓分別開來,他們比雪更潔淨,比奶更白,身體比紅寶石,或「珊瑚」更紅潤;他們的磨光如同藍寶石,形體優美。
V. 8. 他們的臉色,如今災難降臨,比煤炭更黑,比漆黑,或煤煙更黑;在街上無人認識他們,因為他們的外貌改變得如此可怕;他們的皮膚緊貼骨頭,因為他們遭受了過度的體重減輕;它枯萎了,又乾又黃;它變得像一根木棍,沒有汁液和活力。
V. 9. 被刀劍殺死的,比被飢餓殺死的更幸福,更幸運,因為他們不必遭受緩慢死亡的痛苦;因為這些人因缺乏田間的產物而消瘦,被擊倒。這是猶大和耶路撒冷貴族男子的命運;婦女的命運則更為悲慘。
V. 10. 慈悲婦人的手,那些心腸溫柔、仁慈的婦人,人們本以為她們會有不同的行為,卻煮了自己的兒女,這是一種令人憎惡且幾乎無法解釋的同類相食形式;在我的百姓女子被毀滅時,在耶路撒冷被圍困期間,這些兒女成了她們的食物。參申命記 28:57。因此,極端的情況甚至影響了嬌弱善良的婦女去犯下如此可怕的罪行。
V. 11. 主已成就祂的憤怒,實現了祂烈怒的旨意;祂已傾倒祂的烈怒,並在錫安點燃了一把火,這火吞噬了她的根基,這裡指的是耶和華的懲罰徹底毀滅了這座城市。因此,主證明自己是一位聖潔而忌邪的神,祂必將罪人的罪孽歸到他們身上。
耶利米哀歌 4:12-22 神的審判是先知和祭司罪孽的結果
V. 12. 地上的君王和世上所有的居民,都不會相信敵人會進入耶路撒冷的城門。它在早年確實曾被埃及的示撒和以色列的約阿施攻取(列王紀上 14 章;列王紀下 14 章),但此後它已被加固到如此程度,以至於被認為是堅不可摧的;此外,周圍的國家普遍認為它受到耶和華的特別保護。然而,聞所未聞的事情卻發生了。
V. 13. 因為她先知的罪孽和她祭司的罪惡,參耶利米書 23:11-21;耶利米書 26:7-16,他們在她中間流了義人的血,甚至在那些日子裡,他們就實踐了主在六個世紀後所指責他們的行為(馬太福音 23:31-37)。因為百姓的領袖和屬靈統治者犯了這樣的罪,所以主的懲罰降臨在這座城市。
V. 14. 他們在街上像瞎子一樣遊蕩,他們用血玷污了自己,或譯:「他們」,即祭司和先知,「在街上搖搖晃晃,被他們所流的血玷污」,以至於人們不敢觸摸他們的衣服,唯恐受到污染,即利未記上的不潔。
V. 15. 他們,即城裡的百姓遇到他們時,向他們喊道:「走開!不潔淨;走開,走開,不要碰!」他們以此對這些人發出警告,就像對待麻風病人一樣(利未記 13:45),唯恐他們沾血的衣服帶來污穢。當他們逃走並流浪時,或當他們逃走並繼續在異鄉流亡時,他們在列國中說:「他們不再住在那裡」,列國自己也害怕被污染,拒絕讓這些被流放和逃亡的祭司在他們中間避難。
V. 16. 主的憤怒使他們分散,字面意思是「耶和華的臉使他們分散」;祂不再顧念他們,不再以憐憫的眼光看待他們;他們,即敵人,不尊重祭司的身份,不優待長老,對他們沒有憐憫。祭司的地位、職分和年齡不再能保護他們免受羞辱和貶低。
V. 17. 至於我們,我們的眼睛因徒然的幫助而失明,也就是說,猶太人仍然希望得到埃及和其他盟國的幫助,結果卻大失所望;在我們的守望中,我們一直在等待一個無法拯救我們的國家,這也體現在基大利被謀殺後,剩下的一小群人逃往埃及的事實。但他們所有的希望都落空了;他們發現自己的信任放錯了地方。
V. 18. 他們追捕我們的腳步,使我們無法在街上行走,也就是說,迦勒底人圍城如此警惕,以至於沒有機會逃脫。我們的結局近了,我們的日子滿了;因為我們的結局來了,似乎他們作為一個民族的存在已經結束了。這座城市被攻陷,大部分人口被運往巴比倫或被刀劍殺死,其餘的逃亡者則分散在列國中。
V. 19. 我們的追趕者比天上的鷹更快,他們的追捕立即開始,並以最大的精力進行;他們在山上追趕我們,在曠野埋伏我們,無處不在,甚至在最難以到達的地方。
V. 20. 我們鼻孔的氣息,即國王,他是國家生命所必需的,是主的受膏者,被他們在坑中捉住,被敵人捕獲,我們曾說:「在他的蔭下,我們將在列國中生活」;他們曾希望在他的保護下安全生活。但儘管前景黯淡,未來仍有一些希望。
V. 21. 歡喜快樂吧,以東的女子啊,你住在烏斯地,在大阿拉伯平原的邊界上;也就是說,無論以東人現在如何歡欣鼓舞,那杯,即神懲罰的杯,也必傳到你那裡;你必喝醉,喝下這杯中的內容,並使自己赤身露體,因迦勒底人的征服而蒙受羞辱。另一方面,主的兒女卻有安慰。
V. 22. 錫安的女子啊,你罪孽的刑罰已經完畢,她的罪孽因耶和華的憐憫而被除去;祂不再將你擄去,不再執行另一次流放的判決;祂必察訪以東的女子啊,你的罪孽;祂必顯露你的罪惡,也就是說,揭露它們以施加祂的懲罰。因此,即使在苦難和困境中,彌賽亞的觀念也被帶出來,帶著與我們今天所擁有的福音相同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