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列王記上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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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合和本 列王紀上 第11章

1所羅門王在法老的女兒之外,又寵愛許多外邦女子,就是摩押女子、亞捫女子、以東女子、西頓女子、赫人女子。

2論到這些國的人,耶和華曾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不可與她們往來相通,因為她們必誘惑你們的心去隨從她們的神。」所羅門卻戀愛這些女子。

3所羅門有妃七百,都是公主;還有嬪三百。這些妃嬪誘惑他的心。

4所羅門年老的時候,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不效法他父親大衛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上帝。

5因為所羅門隨從西頓人的女神亞斯她錄和亞捫人可憎的神米勒公。

6所羅門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效法他父親大衛專心順從耶和華。

7所羅門為摩押可憎的神基抹和亞捫人可憎的神摩洛,在耶路撒冷對面的山上建築邱[壇]。

8他為那些向自己的神燒香獻祭的外邦女子,就是他娶來的妃嬪也是這樣行。

9耶和華向所羅門發怒,因為他的心偏離向他兩次顯現的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

10耶和華曾吩咐他不可隨從別神,他卻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

11所以耶和華對他說:「你既行了這事,不遵守我所吩咐你守的約和律例,我必將你的國奪回,賜給你的臣子。

12然而,因你父親大衛的緣故,我不在你活着的日子行這事,必從你兒子的手中將國奪回。

13只是我不將全國奪回,要因我僕人大衛和我所選擇的耶路撒冷,還留一支派給你的兒子。」

14耶和華使以東人哈達興起,作所羅門的敵人;他是以東王的後裔。

15先前大衛攻擊以東,元帥約押上去葬埋陣亡的人,將以東的男丁都殺了。

16約押和以色列眾人在以東住了六個月,直到將以東的男丁盡都剪除。

17那時哈達還是幼童;他和他父親的臣僕,幾個以東人逃往埃及。

18他們從米甸起行,到了巴蘭;從巴蘭帶着幾個人來到埃及見埃及王法老;法老為他派定糧食,又給他房屋田地。

19哈達在法老面前大蒙恩惠,以致法老將王后答比匿的妹子賜他為妻。

20答比匿的妹子給哈達生了一個兒子,名叫基努拔。答比匿使基努拔在法老的宮裏斷奶,基努拔就與法老的眾子一同住在法老的宮裏。

21哈達在埃及聽見大衛與他列祖同睡,元帥約押也死了,就對法老說:「求王容我回本國去。」

22法老對他說:「你在我這裏有甚麼缺乏,你竟要回你本國去呢?」他回答說:「我沒有缺乏甚麼,只是求王容我回去。」

23上帝又使以利亞大的兒子利遜興起,作所羅門的敵人。他先前逃避主人瑣巴王哈大底謝。

24大衛擊殺 瑣巴人的時候,利遜招聚了一群人,自己作他們的頭目,往大馬士革居住,在那裏作王。

25所羅門活着的時候,哈達為患之外,利遜也作以色列的敵人。他恨惡以色列人,且作了亞蘭人的王。

26所羅門的臣僕、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也舉手攻擊王。他是以法蓮支派的洗利達人,他母親是寡婦,名叫洗魯阿。

27他舉手攻擊王的緣故,乃由先前所羅門建造米羅,修補他父親大衛城的破口。

28耶羅波安是大有才能的人。所羅門見這少年人殷勤,就派他監管約瑟家的一切工程。

29一日,耶羅波安出了耶路撒冷,示羅人先知亞希雅在路上遇見他;[亞希雅]身上穿着一件新衣。他們二人在田野,以外並無別人。

30亞希雅將自己穿的那件新衣撕成十二片,

31對耶羅波安說:「你可以拿十片。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我必將國從所羅門手裏奪回,將十個支派賜給你。(

32我因僕人大衛和我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所選擇的耶路撒冷城的緣故,仍給所羅門留一個支派。)

33因為他離棄我,敬拜西頓人的女神亞斯她錄、摩押的神基抹,和亞捫人的神米勒公,沒有遵從我的道,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守]我的律例典章,像他父親大衛一樣。

34但我不從他手裏將全國奪回;使他終身為君,是因我所揀選的僕人大衛謹守我的誡命律例。

35我必從他兒子的手裏將國奪回,以十個支派賜給你,

36還留一個支派給他的兒子,使我僕人大衛在我所選擇立我名的耶路撒冷城裏,在我面前長有燈光。

37我必揀選你,使你照心裏一切所願的,作王治理以色列。

38你若聽從我一切所吩咐你的,遵行我的道,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謹守我的律例誡命,像我僕人大衛所行的,我就與你同在,為你立堅固的家,像我為大衛所立的一樣,將以色列人賜給你。

39我必因所羅門所行的使大衛後裔受患難,但不至於永遠。』」

40所羅門因此想要殺耶羅波安。耶羅波安卻起身逃往埃及;到了埃及王示撒那裏,就住在埃及,直到所羅門死了。

41所羅門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和他的智慧都寫在所羅門記上。

42所羅門在耶路撒冷作以色列眾人的王共四十年。

43所羅門與他列祖同睡,葬在他父親大衛的城裏。他兒子羅波安接續他作王。

# 列王紀上 第11章

列王紀上 11:1-13 所羅門愛慕婦女與拜偶像

V. 1. 但所羅門王在法老的女兒之外,又寵愛許多外邦女子,就是摩押女子、亞捫女子、以東女子、西頓女子、赫人女子。這些女子來自死海東、東北、南方的部落,以及巴勒斯坦西北、北方的部落。法老的女兒是他的第一任妻子,而這些外邦女子則是額外寵愛的。

V. 2. 論到這些國的人,耶和華曾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不可與他們通婚,他們也不可與你們通婚;因為他們必使你們的心偏離,去隨從他們的神。」(出埃及記 34:16;申命記 7:3-4;申命記 17:17)所羅門卻戀愛這些女子。他與這些國家維持友好關係,目的是為了擴大他的後宮,因此在這方面也成為東方君王中的佼佼者。

V. 3. 他有妃七百,都是公主;還有嬪三百。如此龐大的後宮在東方君王中被視為無限財富的象徵。他的妃嬪使他的心偏離,她們以一種方式影響他,削弱了他對真神的忠誠。

V. 4. 所羅門年老的時候,他失去了年輕時的精神與心靈活力,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使他對以色列嚴格且專一的耶和華敬拜變得冷淡,對外邦人仍保留的異教敬拜則更加寬容;他的心不像他父親大衛的心,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神,不再以無私的忠誠完全屬於耶和華。

V. 5. 因為所羅門去隨從西頓人的女神亞斯他錄,他沒有阻止這個偶像的崇拜;又隨從亞捫人可憎的米勒公,這個偶像的敬拜與令人厭惡的儀式有關,而亞斯他錄的崇拜可能與不道德行為有關。

V. 6. 所羅門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效法他父親大衛專心順從耶和華;他沒有維持耶和華所期望他完全徹底的忠誠;雖然他自己沒有放棄耶和華的敬拜,但他允許公開敬拜異教神祇。

V. 7. 所羅門為摩押人可憎的基抹,就是他們的戰神和火神,在耶路撒冷對面的山上,即橄欖山,建造了一座邱壇;又為亞捫人可憎的摩洛,這可能是米勒公的另一個名字,建造了一座邱壇。

V. 8. 他也為他那些外邦女子,就是向自己的神燒香獻祭的,都這樣行,所羅門完全允許她們繼續遵循她們的偶像崇拜習俗。

V. 9. 耶和華向所羅門發怒,祂對所羅門的不悅非常強烈,因為他的心偏離向他顯現兩次的以色列神耶和華(列王紀上 3:5;列王紀上 9:2),

V. 10. 曾吩咐他不可隨從別神(列王紀上 6:12;列王紀上 9:6)。他卻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

V. 11. 所以耶和華對所羅門說:「你既行了這事,因為這事已進入他的思想,因為他參與了這件令耶和華極為不悅的事,不遵守我所吩咐你的約和律例,我必將你的國從你手中奪回,賜給你的臣僕,就是他的一個下屬。」

V. 12. 然而,因你父親大衛的緣故,我不在你活著的日子這樣行,而要從你兒子的手中將國奪回。

V. 13. 但我不會奪回整個國,祂仍打算施展祂的慈愛,卻要將一個支派賜給你的兒子,因我僕人大衛的緣故,又因我所揀選的耶路撒冷的緣故,這是基於撒母耳記下 7:12 的應許;因為揀選耶路撒冷作為敬拜之地,與任何人的行為無關。所羅門在此作為所有信徒的警示榜樣。許多認識主的人,卻成了退後者,又轉向世界及其享樂。凡自以為站得穩的,務要謹慎,免得跌倒!

列王紀上 11:14-43 所羅門的敵人與死亡

V. 14. 耶和華使以東人哈達興起,作所羅門的敵人。哈達是那些危及王國和平的人之一,提醒所羅門,他統治期間的和平完全是出於神的恩惠;他是以東王室的後裔。

V. 15. 從前大衛在以東的時候(撒母耳記下 8:14),元帥約押上去埋葬陣亡的人,就是以東人入侵時被殺的人,那時約押已經殺盡以東所有的男丁,所有持武器的人,這一切發生在六個月期間,

V. 16. (約押和以色列眾人在那裡住了六個月,直到將以東所有的男丁都剪除了,)
V. 17. 那時哈達和他的父親的一些以東臣僕逃往埃及,當時所羅門岳父的前任法老在那裡統治,哈達還是個小孩子。

V. 18. 他們從米甸,即伊拉特灣西側,以東南部,起身來到巴蘭,即西奈與迦南南部邊界之間的沙漠;他們從巴蘭帶了一些人,來到埃及,見埃及王法老,向他尋求庇護;法老賜給他房屋,供給他食物,即他和他同伴所需的食物,又賜給他土地,對他的訪客表現出真正的款待。

V. 19. 哈達在法老面前大蒙恩寵,以致法老將自己的妻子的妹妹,即皇后答比匿的妹妹,賜給他為妻。答比匿是法老眾妻之首,也是後宮之主。

V. 20. 答比匿的妹妹給哈達生了一個兒子,名叫基努拔。答比匿在法老宮裡將基努拔斷奶,可能是在一個特別的家庭宴會上(創世記 21:8);基努拔就在法老家裡,與法老的眾子一同長大,與他們同等地位。

V. 21. 哈達在埃及聽見大衛與他列祖同睡,又聽見元帥約押死了,他兩個最危險的敵人就這樣被除去了,哈達就對法老說:「求你容我回去,到我本國去。」他請求法老讓他離開,因為回到自己的國家現在似乎是安全的。

V. 22. 法老對他說:「你在我這裡有什麼缺乏,以致你現在要回你本國去呢?」法老確信沒有發生任何違反款待原則的事。哈達回答說:「沒有。」他在這方面沒有什麼可抱怨的;「雖然如此,求你容我回去。」法老無疑沒有拒絕這個請求。於是哈達,作為一種貝都因酋長,得以在邊界製造不少麻煩。

V. 23. 神又使以利亞大的兒子利遜興起,作所羅門的敵人。利遜曾逃離他的主瑣巴王哈大底謝,那是在大衛北征的時候(撒母耳記下 8:3);

V. 24. 大衛擊殺瑣巴人的時候,利遜就招聚了一夥人,作了他們的頭目。他們往大馬士革去,住在那裡,在大馬士革作王,篡奪了敘利亞那部分的權力。

V. 25. 利遜在所羅門在位的日子,常作以色列的敵人,除了哈達所行的禍患之外;他憎惡以色列,並統治敘利亞。隨著所羅門的權勢和名聲衰落,這些人在敵意上變得更加大膽,可能組織了邊境襲擊,這對國王來說非常不愉快。

V. 26. 所羅門的臣僕,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是以法蓮支派撒利大的一個以法蓮人,他母親名叫洗魯阿,是個寡婦,他也舉手攻擊王;這是一個臣僕對既定權威的實際公開反叛。

V. 27. 他舉手攻擊王的原因是這樣:所羅門建造米羅,即耶路撒冷的城堡或要塞,特別是上城,又修補他父親大衛城的破口,築牆堵住了一條可能讓敵人進入城市的峽谷。

V. 28. 這人耶羅波安是個大有才能的人,一個精力充沛、有能力的人;所羅門見這少年人殷勤,他工作做得很好,他完成了他所著手做的事,就派他管理約瑟家的一切工程,即監督以法蓮支派的徵召勞役。很可能,使用以法蓮人來做這項工作,滋養了耶羅波安後來利用的反叛精神。

V. 29. 那時,耶羅波安出了耶路撒冷,當他開始擔任監督工作時,示羅人先知亞希雅在路上遇見他;亞希雅身穿一件新衣,一塊大的方形布料,披在肩上,白天幾乎覆蓋全身,晚上用作被子;他們二人在田野裡,只有他們兩人。

V. 30. 亞希雅就抓住自己身上的新衣,他緊緊抓住它,將它撕成十二片。

V. 31. 對耶羅波安說:「你可以拿十片;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看哪,我必將國從所羅門手中奪回,將十個支派賜給你。』」北方的支派被稱為十個支派或以色列,這更多是象徵性的說法,而非字面意義。

V. 32. (但因我僕人大衛的緣故,又因我從以色列眾支派中所揀選的耶路撒冷城的緣故,他必得一個支派,便雅憫和西緬的城邑被算作猶大。)

V. 33. 因為他們離棄了我,百姓效法君王,沉溺於他允許後宮成員進行的偶像崇拜,敬拜西頓人的女神亞斯他錄,摩押人的神基抹,和亞捫人的神米勒公,沒有遵行我的道,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也不遵守我的律例典章,像他父親大衛一樣。

V. 34. 然而,我不會從他手中奪走整個國,但我必使他終身作君王,統治者,因我僕人大衛的緣故,我揀選他是因為他遵守我的誡命和律例;

V. 35. 我卻要從他兒子的手中將國奪回,將十個支派賜給你。

V. 36. 但我必將一個支派賜給他的兒子,使我僕人大衛,因他的緣故,所有這些慈悲的讓步得以實現,可以在耶路撒冷,我所揀選立我名的地方,常在我面前有燈,為要維護他的家族,延續他的後裔。

V. 37. 我必揀選你,你就可以隨心所欲地作王,作以色列的王,這正是他當時所尋求的地位。

V. 38. 你若聽從我一切所吩咐你的,遵行我的道,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遵守我的律例誡命,像我僕人大衛所行的,我必與你同在,為你建立一個堅固的家,他所建立的王朝將會穩固,像我為大衛所建立的一樣,我也必將以色列賜給你,將他所追求的統治權賜給他。

V. 39. 我必因此,因所羅門所行的背叛,苦待大衛的後裔,但不是永遠。大衛的後裔將遭受羞辱,但只到耶和華認為最好的時候。

V. 40. 所羅門因此,聽聞這個預言後,就想殺耶羅波安,耶羅波安可能立即著手煽動實際的反叛(列王紀上 11:26-27)。耶羅波安就起來逃往埃及,到埃及王示撒那裡,示撒是猶大王國的敵對統治者,直到所羅門死了,他才從埃及回來。

V. 41. 所羅門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和他的智慧,都寫在《所羅門記》上嗎?這是一本世俗的書,記載了所羅門統治的歷史,類似於歷代志下 9:29 所提及的,受默示的作者沒有從中取用更多材料。

V. 42. 所羅門在耶路撒冷作以色列眾人的王共四十年,因此他的總年齡沒有超過六十歲很多。

V. 43. 所羅門與他列祖同睡,顯然已在真實的悔改中歸向主,葬在他父親大衛城裡。他兒子羅波安,他母親是亞捫人拿瑪(列王紀上 14:21-31),接續他作王。像所羅門一樣,許多人藉著神的恩惠從火中被搶救出來,再次成為祂一切恩惠的分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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