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法蓮山地的拉瑪‧瑣非有一個以法蓮人,名叫以利加拿,是蘇弗的玄孫,託戶的曾孫,以利戶的孫子,耶羅罕的兒子。
2他有兩個妻:一名哈拿,一名毗尼拿。毗尼拿有兒女,哈拿沒有兒女。
3這人每年從本城上到示羅,敬拜祭祀萬軍之耶和華;在那裏有以利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當耶和華的祭司。
4以利加拿每逢獻祭的日子,將[祭肉]分給他的妻毗尼拿和毗尼拿所生的兒女;
5給哈拿的卻是雙分,因為他愛哈拿。無奈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
6毗尼拿見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就作她的對頭,大大激動她,要使她生氣。
7每年上到耶和華殿的時候,以利加拿都以雙分給哈拿;毗尼拿仍是激動她,以致她哭泣不吃飯。
8她丈夫以利加拿對她說:「哈拿啊,你為何哭泣,不吃飯,心裏愁悶呢?有我不比十個兒子還好嗎?」
9他們在示羅吃喝完了,哈拿就站起來。祭司以利在耶和華殿的門框旁邊,坐在自己的位上。
10哈拿心裏愁苦,就痛痛哭泣,祈禱耶和華,
11許願說:「萬軍之耶和華啊,你若垂顧婢女的苦情,眷念不忘婢女,賜我一個兒子,我必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不用剃頭刀剃他的頭。」
12哈拿在耶和華面前不住地祈禱,以利定睛看她的嘴。(
13原來哈拿心中默禱,只動嘴唇,不出聲音,因此以利以為她喝醉了。)
14以利對她說:「你要醉到幾時呢?你不應該喝酒。」
15哈拿回答說:「主啊,不是這樣。我是心裏愁苦的婦人,清酒濃酒都沒有喝,但在耶和華面前傾心吐意。
16不要將婢女看作不正經的女子。我因被人激動,愁苦太多,所以祈求到如今。」
17以利說:「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去。願以色列的上帝允准你向他所求的!」
18哈拿說:「願婢女在你眼前蒙恩。」於是婦人走去吃飯,面上再不帶愁容了。
19次日清早,他們起來,在耶和華面前敬拜,就回拉瑪。到了家裏,以利加拿和妻哈拿同房,耶和華顧念哈拿,
20哈拿就懷孕。日期滿足,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撒母耳,[說]:「這是我從耶和華那裏求來的。」
21以利加拿和他全家都上示羅去,要向耶和華獻年祭,並還所許的願。
22哈拿卻沒有上去,對丈夫說:「等孩子斷了奶,我便帶他上去朝見耶和華,使他永遠住在那裏。」
23她丈夫以利加拿說:「就隨你的意行吧!可以等兒子斷了奶。但願耶和華應驗他的話。」於是婦人在家裏乳養兒子,直到斷了奶;
24既斷了奶,就把孩子帶上示羅,到了耶和華的殿;又帶了三隻公牛,一伊法細麵,一皮袋酒。(那時,孩子還小。)
25宰了一隻公牛,就領孩子到以利面前。
26婦人說:「主啊,我敢在你面前起誓,從前在你這裏站着祈求耶和華的那婦人,就是我。
27我祈求為要得這孩子;耶和華已將我所求的賜給我了。
28所以,我將這孩子歸與耶和華,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 於是在那裏敬拜耶和華。
# 撒母耳記上 第1章
撒母耳記上 1:1-18 哈拿的不幸與禱告
V. 1. 有一個以法蓮山地拉瑪瑣非的利未人,名叫以利加拿,是耶羅罕的兒子,耶羅罕是以利戶的兒子,以利戶是陀戶的兒子,陀戶是蘇弗的兒子。拉瑪瑣非通常稱為拉瑪,位於耶路撒冷西北約六英里,屬於便雅憫支派的領土。蘇弗是這個特殊地區的命名者,以利加拿是以法蓮人(參代上 6:22-27),屬於利未支派。
V. 2. 他有兩個妻子:一個名叫哈拿(意為魅力、恩惠),一個名叫毗尼拿(意為珊瑚、珍珠)。毗尼拿有兒女,哈拿卻沒有兒女。以利加拿的一夫多妻制,雖然在猶太人中蒙神容忍,卻與神最初設立的一夫一妻制相悖。這種關係所帶來的不幸,在以利加拿的婚姻和家庭生活中顯而易見。
V. 3. 這人每年從本城上示羅去敬拜獻祭給萬軍之耶和華。顯然是在逾越節和無酵節期間,因為他帶著全家一同前往。在那裡有以利兩個兒子,何弗尼和非尼哈,作耶和華的祭司。作者在此插入這段記載,是為後續的歷史作準備。以利加拿作為一個真正的以色列人,敬拜偉大的萬軍之耶和華,獨一的真神,他獻上平安祭,以加強他與神的團契。
V. 4. 以利加拿獻祭的日子,他將祭肉分給他的妻子毗尼拿和她的兒女,作為他們在獻祭宴席上的份(申 12:11-13)。
V. 5. 卻給哈拿雙份,因為他愛哈拿,她是他的寵妻,就像拉結是雅各的寵妻一樣。只是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祂沒有賜給她兒女。不生育被正確地視為一大不幸、一種羞辱,甚至是神的懲罰(創 19:31;創 30:1-23)。
V. 6. 她的對頭毗尼拿,嫉妒以利加拿對哈拿的特別愛意,又因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就大大激動她,使她愁煩不安。毗尼拿因生育較多而自誇,便以此來激怒哈拿,使她因無子而煩惱。
V. 7. 每年以利加拿都這樣做,遵循同樣的習俗,當哈拿上耶和華殿的時候,毗尼拿就激動她,因為她身邊圍繞著一群兒女,便藉機嘲笑孤單的哈拿。所以哈拿哭泣,不吃飯,她傷心欲絕,食不下嚥。
V. 8. 她丈夫以利加拿對她說:「哈拿啊,你為何哭泣?為何不吃飯?你心裡為何愁煩?」這是一個高潮,顯示他對她的深切關懷和憂慮。「我待你豈不比十個兒子更好嗎?」丈夫深切溫柔的愛,試圖安慰她巨大的失望。
V. 9. 他們在示羅吃喝完畢,獻祭宴席結束後,哈拿就起來了。那時祭司以利,也就是當時的大祭司,坐在耶和華殿門框旁邊的座位上,那是耶和華會幕的入口,神的居所。
V. 10. 哈拿心裡愁苦,因為她的絕望持續不斷,又受到對頭的欺凌,就向耶和華禱告,痛痛哭泣。她流下許多眼淚,表達她的悲傷,因為她之前所有的祈求都未蒙垂聽。
V. 11. 她許願說:「萬軍之耶和華啊,你若垂顧婢女的苦情,就是她無子的痛苦,眷念我,不忘記你的婢女,賜我一個兒子,我必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將他奉獻給會幕,終身事奉,這是利未人通常不需承諾的;不用剃頭刀剃他的頭。」他將成為一個終身的拿細耳人(民 6:2ff)。
V. 12. 哈拿在耶和華面前不住地禱告,這是一個漫長而迫切的禱告,以利就注意她的嘴。她顯然是在會幕的院子裡,離燔祭壇不遠。
V. 13. 哈拿心裡說話,字面意思是「對她的心說話」;她全神貫注於她的煩惱,以至於忘記了周圍的環境。她的臉上充滿了表達性的熱切和情感,但她與主的交通完全在她的心裡。只有她的嘴唇在動,因著她熱切的懇求,但她的聲音卻聽不見。因此,以利做出一個輕率而褻瀆的結論,認為她喝醉了,在獻祭宴席上喝了太多酒。
V. 14. 以利對她說:「你要醉到幾時呢?你不該喝酒。」意思是,她應該在無人知曉的地方睡去酒意,這樣她所謂的醉態就不會冒犯任何人。
V. 15. 哈拿回答說:「我主啊,不是這樣。我是一個心裡愁苦的婦人,深陷困境。」這是對以利懷疑的堅決而憤慨的否認。「清酒濃酒都沒有喝,而是將我的心靈傾倒在耶和華面前。」參詩 42:5。
V. 16. 不要將你的婢女看作是卑劣的婦人,他不要將她與那些不值一提的壞女人相提並論。「我因極度的愁苦和悲傷,才一直說話。」而以利觀察到她。
V. 17. 以利回答說,他不僅收回了指控,而且記起了他職位的尊嚴:「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去吧!願以色列的神允准你向祂所求的。」這不是預言,而是一個真誠的願望和禱告。
V. 18. 她說:「願你的婢女在你眼前蒙恩。」她接受大祭司的善意祝福時,表現出她的謙遜、敬畏和謙卑。於是那婦人走她的路,就吃飯了,她的心得到了舒緩,所以她可以進食,她的臉上也不再愁煩了。禱告的正確結束是充滿信心的「阿們」,這證明我們預先確信神會垂聽我們的禱告。
撒母耳記上 1:19-28 撒母耳出生並被帶到示羅
V. 19. 次日清早,他們起來,在耶和華面前敬拜,參加了早晨的禮拜,然後回去,回到他們在拉瑪的家。以利加拿與他的妻子哈拿同房,耶和華就眷顧她,因為唯有祂才能在婚姻中賜予兒女。
V. 20. 到了時候,哈拿懷孕,在懷孕期滿之後,就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撒母耳(意為「從神求來的」),說:「這是因為我從耶和華那裡求來的。」他永遠提醒著神垂聽禱告的事實,即使是為了世俗的祝福。
V. 21. 以利加拿和他的全家都上示羅去,獻年祭和他的還願祭。顯然他也向耶和華許了願,現在除了按律法屬於耶和華的財產份額之外,還以獻祭的形式獻上這個願。那時撒母耳可能兩三個月大。
V. 22. 哈拿卻沒有上去,因為她對丈夫說:「等孩子斷了奶,我才上去。」斷奶通常在三歲時發生。「那時我必帶他去,使他出現在耶和華面前,永遠住在那裡。」終身奉獻給耶和華的事奉。
V. 23. 她丈夫以利加拿對她說:「你只管照你心裡所想的去做吧。」他在這件事上完全支持他的妻子。「只管等到你斷了他的奶。但願耶和華堅立祂的話。」成就祂的話,使之完成,即關於他為耶和華事奉的命定。於是那婦人留在家裡,乳養她的兒子,直到斷了奶。
V. 24. 既斷了奶,她就把孩子帶上示羅,又帶了三隻公牛,每隻代表孩子生命中的一年,一伊法麵粉(約26夸脫),每隻公牛需要十分之三伊法,還有一皮袋酒,作奠祭。她將孩子帶到示羅耶和華的殿。那孩子還很幼小,可能剛滿三歲。
V. 25. 他們宰了一隻公牛,作為伴隨撒母耳奉獻的燔祭,然後將孩子帶到以利面前,因為父母雙方都將他獻給耶和華。
V. 26. 她說:「我主啊,我敢在你面前起誓,我主啊,我就是從前站在你旁邊,在這裡向耶和華禱告的婦人。」這是以利記住她的情況。
V. 27. 我為這孩子禱告,耶和華已經將我向祂所求的賜給我了。
V. 28. 所以,我也將他借給耶和華,反過來將他獻給耶和華。他終身必歸與耶和華,被獻給耶和華,如同蒙耶和華所賜的一樣。以利加拿作為一家之主,在那裡敬拜耶和華。如果父母將他們的兒子奉獻給教會事奉,這是蒙神喜悅的。但最重要的是,所有在生命中經歷過神愛和信實的人,都應當將自己身心靈都奉獻給主的事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