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列王記下 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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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合和本 列王紀下 第23章

1王差遣人招聚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眾長老來。

2王和猶大眾人與耶路撒冷的居民,並祭司、先知,和所有的百姓,無論大小,都一同上到耶和華的殿;王就把耶和華殿裏所得的約書念給他們聽。

3王站在柱旁,在耶和華面前立約,要盡心盡性地順從耶和華,遵守他的誡命、法度、律例,成就這書上所記的約言。眾民都服從這約。

4王吩咐大祭司希勒家和副祭司,並把門的,將那為巴力和亞舍拉,並天上萬象所造的器皿,都從耶和華殿裏搬出來,在耶路撒冷外汲淪溪旁的田間燒了,把灰拿到伯特利去。

5從前猶大列王所立拜偶像的祭司,在猶大城邑的邱壇和耶路撒冷的周圍燒香,現在王都廢去,又廢去向巴力和日、月、行星,並天上萬象燒香的人;

6又從耶和華殿裏將亞舍拉搬到耶路撒冷外汲淪溪邊焚燒,打碎成灰,將灰撒在平民的墳上;

7又拆毀耶和華殿裏孌童的屋子,就是婦女為亞舍拉織帳子的屋子,

8並且從猶大的城邑帶眾祭司來,污穢祭司燒香的邱壇,從迦巴直到別是巴,又拆毀城門旁的邱壇,這邱壇在邑宰約書亞門前,進城門的左邊。

9但是邱壇的祭司不登耶路撒冷耶和華的壇,只在他們弟兄中間吃無酵餅。

10又污穢欣嫩子谷的陀斐特,不許人在那裏使兒女經火獻給摩洛;

11又將猶大列王在耶和華殿門旁、太監拿單‧米勒靠近遊廊的屋子、向日頭所獻的馬廢去,且用火焚燒日車。

12猶大列王在亞哈斯樓頂上所築的壇和瑪拿西在耶和華殿兩院中所築的壇,王都拆毀打碎了,就把灰倒在汲淪溪中。

13從前以色列王所羅門在耶路撒冷前、邪僻山右邊為西頓人可憎的神亞斯她錄、摩押人可憎的神基抹、亞捫人可憎的神米勒公所築的邱壇,王都污穢了,

14又打碎柱像,砍下木偶,將人的骨頭充滿了那地方。

15他將伯特利的壇,就是叫以色列人陷在罪裏、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所築的那壇,都拆毀焚燒,打碎成灰,並焚燒了亞舍拉。

16約西亞回頭,看見山上的墳墓,就打發人將墳墓裏的骸骨取出來,燒在壇上,污穢了壇,正如從前神人宣傳耶和華的話。

17約西亞問說:「我所看見的是甚麼碑?」那城裏的人回答說:「先前有神人從猶大來,預先說王現在向伯特利壇所行的事,這就是他的墓碑。」

18約西亞說:「由他吧!不要挪移他的骸骨。」他們就不動他的骸骨,也不動從撒馬利亞來那先知的骸骨。

19從前以色列諸王在撒馬利亞的城邑建築邱壇的殿,惹動[耶和華]的怒氣,現在約西亞都廢去了,就如他在伯特利所行的一般;

20又將邱壇的祭司都殺在壇上,並在壇上燒人的骨頭,就回耶路撒冷去了。

21王吩咐眾民說:「你們當照這約書上所寫的,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守逾越節。」

22自從士師治理以色列人和以色列王、猶大王的時候,[直到如今],實在沒有守過這樣的逾越節;

23只有約西亞王十八年在耶路撒冷向耶和華守這逾越節。

24凡猶大國和耶路撒冷所有交鬼的、行巫術的,與家中的神像和偶像,並一切可憎之物,約西亞盡都除掉,成就了祭司希勒家在耶和華殿裏所得律法書上所寫的話。

25在約西亞以前沒有王像他盡心、盡性、盡力地歸向耶和華,遵行摩西的一切律法;在他以後也沒有興起一個王像他。

26然而,耶和華向猶大所發猛烈的怒氣仍不止息,是因瑪拿西諸事惹動他。

27耶和華說:「我必將猶大人從我面前趕出,如同趕出以色列人一般;我必棄掉我從前所選擇的這城-耶路撒冷和我所說立我名的殿。」

28約西亞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

29約西亞年間,埃及王法老尼哥上到幼發拉底河攻擊亞述王;約西亞王去抵擋他。埃及王遇見約西亞在米吉多,就殺了他。

30他的臣僕用車將他的屍首從米吉多送到耶路撒冷,葬在他自己的墳墓裏。國民膏約西亞的兒子約哈斯接續他父親作王。

31約哈斯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三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個月。他母親名叫哈慕她,是立拿人耶利米的女兒。

32約哈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列祖一切所行的。

33法老尼哥將約哈斯鎖禁在哈馬地的利比拉,不許他在耶路撒冷作王,又罰[猶大]國銀子一百他連得,金子一他連得。

34法老尼哥立約西亞的兒子以利亞敬接續他父親約西亞作王,給他改名叫約雅敬,卻將約哈斯帶到埃及,他就死在那裏。

35約雅敬將金銀給法老,遵着法老的命向國民徵取金銀,按着各人的力量派定,索要金銀,好給法老尼哥。

36約雅敬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一年。他母親名叫西布大,是魯瑪人毗大雅的女兒。

37約雅敬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列祖一切所行的。

# 列王紀下 第23章

**列王紀下 23:1-20 聖約重立**

V. 1. 於是王差遣人,關心他所有百姓的福祉,他們就將猶大和耶路撒冷所有的長老都招聚到他那裡,作為全國的代表。 V. 2. 王上到耶和華的殿,所有猶大人和耶路撒冷所有的居民都與他同去,這是一場盛大的民眾集會,還有祭司和先知,這裡的「先知」可能指所有有責任公開宣講和解釋律法的人,以及所有百姓,無論大小,包括下層階級和有地位有財富的人;王就將在耶和華殿裡所發現的約書上的一切話,念給他們聽,這是摩西曾使全國立約的聖約。 V. 3. 王站在柱旁,可能是一個高起的講台或平台,在耶和華面前立約,要跟從耶和華,順服祂並遵行祂的旨意,謹守祂的誡命、法度、律例,包括聖約的訓誡以及對神和鄰舍更普遍的義務,要盡心盡性地遵行這書上所寫的約言,他為全體百姓,為整個國家,立下誓約或承諾效忠。所有百姓都站著應允這約,表明他們願意遵守其條款。 V. 4. 王吩咐大祭司希勒家,和次等祭司,就是通常負責獻祭的,以及守門的,就是負責看守聖殿的利未人,將耶和華殿裡為巴力、為亞舍拉(Asherah)神像、並為天上萬象所造的一切器皿都搬出來,凡是獻給偶像的祭壇和器皿,無論什麼器具和設備,都在那裡被發現;王就在耶路撒冷外,在汲淪谷的田地裡焚燒它們,視為受耶和華咒詛的物品,又將它們的灰運到伯特利,此舉使那個古老的偶像崇拜之地在所有敬拜者眼中變得不潔。 V. 5. 王廢除了拜偶像的祭司,制止了他們有害的活動,這些祭司是猶大列王所設立的,在猶大各城的高處燒香,因為在瑪拿西和亞們統治下,偶像崇拜曾被認可到這種程度,也在耶路撒冷周圍的地方燒香;那些向巴力、向日頭、向月亮、向行星(黃道十二宮的十二個星座)、並向天上萬象燒香的,王也廢除了他們,因為當時流行的偶像崇拜是迦南和迦勒底崇拜的奇特混合。 V. 6. 王將亞舍拉神像從耶和華殿裡搬出來,這是瑪拿西所設立的,搬到耶路撒冷外,到汲淪溪邊,這溪流經城市和橄欖山之間,王就在汲淪溪邊焚燒它,將燒過的金屬搗碎成灰,又將灰撒在平民百姓的墳墓上,以進一步羞辱被毀偶像的灰燼。 V. 7. 王拆毀了耶和華殿旁男廟妓的房屋,這些房屋是與淫蕩行為相關的婦女為亞舍拉偶像編織帳幔(tent-cloth)的地方。 V. 8. 王將所有祭司從猶大各城帶出來,這些祭司在當地參與崇拜,又污穢了祭司燒香的高處,從猶大北界基巴直到最南界別是巴,又拆毀了城門口的高處,就是城長約書亞門口的高處,那靠近米羅(耶路撒冷的衛城)的,以及在城門口一個人左手邊的高處,這第二個祭壇和崇拜場所靠近一個許多外國人進出的城門,目的可能是為了讓這些人有機會敬拜他們自己的神。 V. 9. 然而,那些在高處的祭司,雖然曾參與耶和華所禁止的崇拜,卻不許上耶路撒冷耶和華的壇,他們不被允許在耶和華的純正崇拜中供職,但他們卻在弟兄中吃無酵餅,他們像因身體殘疾而不能供職的祭司一樣(利未記 21:17-22),分得獻祭禮物的一部分。 V. 10. 約西亞污穢了欣嫩子谷的陀斐特,在城南,那裡曾有兒童被獻給摩洛(以賽亞書 30:33),為要使無人將自己的兒子或女兒經火獻給摩洛。 V. 11. 王又將猶大列王獻給日頭的馬匹除掉,這些馬匹是為日頭崇拜而飼養在聖殿裡的,在耶和華殿的入口處,靠近內侍拿單米勒的房間,這位太監負責照管這些馬匹,他的房間在郊區,在柱廊或一排小室中,這些小室用於存放聖殿崇拜中使用的各種材料,王又用火焚燒了日頭的車輛,這些車輛用於隆重的遊行以尊崇日頭。 V. 12. 亞哈斯樓頂上的祭壇,在王宮的屋頂上,是瑪拿西和亞們所恢復的,猶大列王所造的,以及瑪拿西在耶和華殿的兩個院子裡所造的祭壇,所有這些都獻給偶像(列王紀下 21:5),王都將它們拆毀,下令迅速清除它們,可能將它們傾倒到汲淪谷中,又從那裡將它們拆毀,將它們的灰塵,在懸崖腳下焚燒後,傾倒到汲淪溪中。 V. 13. 耶路撒冷前面,在毀壞山(橄欖山南峰,又稱冒犯山)右邊的高處,就是以色列王所羅門為西頓人可憎的亞斯他錄(Ashtoreth,其崇拜與極度不道德的行為有關)、為摩押人可憎的基抹(Chemosh)、為亞捫人可憎的米勒公(Milcom)所建造的,王都污穢了。 V. 14. 王打碎了偶像,就是偶像的石像,砍下了亞舍拉(Asherah-Astarte)的木柱,又用人的骨頭填滿它們的地方,從而污穢了它們曾經站立的地方。 V. 15. 此外,在伯特利的祭壇,在以色列舊有疆界內,現在靠近撒馬利亞的南界,以及那使以色列人犯罪的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所建造的高處,王將那祭壇和高處都拆毀了,摧毀了整個崇拜場所,又焚燒了高處,顯然是在這高地上建造的房屋,將它搗碎成灰,又焚燒了亞舍拉偶像,它取代了金牛犢或與金牛犢一同豎立。 V. 16. 約西亞轉身,環顧四周尋找更多的可憎之物,他看見山上那裡的墳墓,那附近曾被用作墓地,就差遣人,將墳墓裡的骸骨取出來,焚燒在祭壇上,污穢了它,因為接觸人的骸骨和灰燼會使它不潔,正如神人所宣告的耶和華的話,他宣告這些話,告訴耶羅波安將要推翻他偶像崇拜之地的人的名字(列王紀上 13:2)。 V. 17. 於是王說:「我所看見的是什麼碑?」他指的是附近一個墳墓的墓碑或紀念碑。城裡的人告訴他:「這是那從猶大來的神人的墳墓,他曾宣告你向伯特利祭壇所行的這些事。」這是舊約中最引人注目的預言之一。 V. 18. 約西亞說:「由他去吧!不要移動他的骸骨。」他的骸骨不應用來污穢偶像的聖所。於是他們就讓他的骸骨與那從撒馬利亞來的先知的骸骨一同安放,使它們免於普遍的污穢(列王紀上 13:11)。 V. 19. 撒馬利亞各城所有高處的房屋,所有為偶像崇拜目的而建造的神龕,就是以色列列王所建造以惹耶和華發怒的,約西亞都除掉了,並照他在伯特利所行的一切事對待它們,他將它們全部摧毀並污穢了。 V. 20. 他又將那裡所有高處的祭司,就是那些在鄉間定居的異教祭司,都殺在祭壇上,祭壇因此成了他們的行刑之地,又將人的骸骨焚燒在上面,然後返回耶路撒冷。雖然主不再允許這種好戰的方式,但促使這些行動的精神仍然是需要的。每個基督徒會眾都有責任將一切冒犯從他們中間除去,不容忍任何形式的不敬虔或世俗。路德和他的同工們的保守改革向我們展示了我們應當如何行事。

**列王紀下 23:21-30 守逾越節**

V. 21. 王,可能在他改革工作的早期,吩咐所有百姓說:「你們要向耶和華你們的神守逾越節,正如這約書上所寫的。」(出埃及記 12:3;利未記 23:5;民數記 9:2;申命記 16:2)。正如我們在歷代志下 35:1-19 所讀到的,這命令得到了執行。
V. 22. 從判斷以色列的士師的日子以來,直到以色列列王和猶大列王的日子,從未守過這樣的逾越節,
V. 23. 唯獨在約西亞王十八年,這逾越節在耶路撒冷向耶和華守了。就參與人數而言,就嚴格遵守律法條款而言,這是同類節期中最非凡的一次。
V. 24. 此外,那些交鬼的,就是招魂術士,和行巫術的,以及家神(teraphim),就是被賦予魔法力量的家庭偶像,和偶像(idols),就是主要用於家庭的小神像,以及在猶大和耶路撒冷地所發現的一切可憎之物,約西亞都除掉了,他終止了所有在私人住宅中進行的迷信行為和偶像崇拜,為要遵行祭司希勒家在耶和華殿裡所發現的書上所寫的律法之言。他希望看到耶和華的一切訓誡在全國各地實際運行。
V. 25. 在他以前,沒有一個王像他這樣盡心、盡性、盡力地歸向耶和華,遵行摩西的一切律法,他打算嚴格執行這些律法;在他以後,也沒有興起一個像他的,他在這方面是獨一無二的。
V. 26. 然而,耶和華並沒有轉離祂的大怒,祂的怒氣因瑪拿西所行的一切惹動祂的事而向猶大發作。瑪拿西所犯的罪孽如此之大,他許多過犯的後果如此根深蒂固,以至於即使這次改革,儘管表面上取得了成功,也無法阻止神憤怒的洪流。
V. 27. 耶和華說:「我也必將猶大從我眼前除掉,如同我除掉以色列一樣,也必棄絕我所揀選的這城耶路撒冷,和我曾說『我的名必在那裡』的殿。」(列王紀上 8:29)。
V. 28. 約西亞其餘的事,和他一切所行的,豈不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嗎?參歷代志下 35 章。
V. 29. 在他年間,埃及王法老尼哥上到幼發拉底河,攻擊亞述王,這亞述王可能就是巴比倫和亞述的統治者那波帕拉薩爾(Nabopolassar)。約西亞王出去迎戰他,以阻止他穿越自己的國家;埃及王在米吉多看見他時就殺了他,他們在這座城市,在耶斯列平原,迦密山腳下交戰。
V. 30. 他的臣僕用戰車將他從米吉多運回,他已死去,將他帶到耶路撒冷,葬在他自己的墳墓裡。約西亞試圖為國家避免災禍的努力以失敗告終,他在保衛自己的立場時犧牲了。因此,義人蒙恩在災禍臨到他們之前被接走,在墳墓中安息,直到復活的大日。國民立約西亞的兒子約哈斯為王,膏他,接續他父親作王。

**列王紀下 23:31-37 約哈斯和約雅敬的統治**

V. 31. 約哈斯,國民膏他作王,而不是他的哥哥以利雅敬,他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三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個月。他母親名叫哈慕他,是利拿人耶利米的女兒。在他登基之前,他名叫沙龍(耶利米書 22:11)。
V. 32. 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一個敬畏神的父親卻生了一個邪惡的兒子,照他列祖所行的一切,特別是亞哈斯、瑪拿西和亞們。
V. 33. 法老尼哥,當時他已在猶大取得優勢,在哈馬地的利比拉將他捆鎖,將他擄去,因為他顯然繼續對東方王進行戰役,使他不得在耶路撒冷作王,因為法老不滿意百姓所選的王,樂於將約哈斯掌握在自己手中;又向那地徵收一百他連得銀子和一他連得金子(總計約 22,000 美元),這筆款項是為了強調他的至高無上而徵收的。
V. 34. 法老尼哥立約西亞的兒子以利雅敬,就是繼承人,接續他父親約西亞作王,改他的名叫約雅敬,並將約哈斯帶走。約哈斯來到埃及,死在那裡,關於他的年齡或被囚禁的時間,再無其他記載。
V. 35. 約雅敬完全依賴法老,將所要求的銀子和金子交給法老,但他向那地徵稅,照法老的命令交錢;他向國民徵收銀子和金子,各人照他所評定的稅額,與他的評估相符,交給法老尼哥。
V. 36. 約雅敬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一年。他母親名叫西布大,是魯瑪人毗大雅的女兒,魯瑪是示劍附近的一個城鎮。
V. 37. 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照他列祖所行的一切。耶利米稱他為一個沒有良心、貪婪的君主,渴望以犧牲他不幸的臣民為代價來獲取財富和權力(耶利米書 22:13-19)。神對棄絕祂的百姓發怒的審判正在預備中。同樣,主耶穌吩咐我們觀察的徵兆(馬太福音 24 章)也預示著大審判日的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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