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和華-你上帝領你進入要得為業之地,從你面前趕出許多國民,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國的民,都比你強大。
2耶和華-你上帝將他們交給你擊殺,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絕淨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
3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
4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地將你們滅絕。
5你們卻要這樣待他們: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砍下他們的木偶,用火焚燒他們雕刻的偶像。
6因為你歸耶和華-你上帝為聖潔的民;耶和華-你上帝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7「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
8只因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守他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從為奴之家救贖你們脫離埃及王法老的手。
9所以,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上帝,他是上帝,是信實的上帝;向愛他、守他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
10向恨他的人當面報應他們,將他們滅絕。凡恨他的人必報應他們,決不遲延。
11所以,你要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律例、典章。」
12「你們果然聽從這些典章,謹守遵行,耶和華-你上帝就必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守約,施慈愛。
13他必愛你,賜福與你,使你人數增多,也必在他向你列祖起誓應許給你的地上賜福與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並你的五穀、新酒,和油,以及牛犢、羊羔。
14你必蒙福勝過萬民;你們的男女沒有不能生養的,牲畜也沒有不能生育的。
15耶和華必使一切的病症離開你;你所知道埃及各樣的惡疾,他不加在你身上,只加在一切恨你的人身上。
16耶和華-你上帝所要交給你的一切人民,你要將他們除滅;你眼不可顧惜他們。你也不可事奉他們的神,因這必成為你的網羅。
17「你若心裏說,這些國的民比我更多,我怎能趕出他們呢?
18你不要懼怕他們,要牢牢記念耶和華-你上帝向法老和埃及全地所行的事,
19就是你親眼所看見的大試驗、神蹟、奇事,和大能的手,並伸出來的膀臂,都是耶和華-你上帝領你出來所用的。耶和華-你上帝必照樣待你所懼怕的一切人民。
20並且耶和華-你上帝必打發黃蜂飛到他們中間,直到那剩下而藏躲的人從你面前滅亡。
21你不要因他們驚恐,因為耶和華-你上帝在你們中間是大而可畏的上帝。
22耶和華-你上帝必將這些國的民從你面前漸漸趕出;你不可把他們速速滅盡,恐怕野地的獸多起來害你。
23耶和華-你上帝必將他們交給你,大大地擾亂他們,直到他們滅絕了;
24又要將他們的君王交在你手中,你就使他們的名從天下消滅。必無一人能在你面前站立得住,直到你將他們滅絕了。
25他們雕刻的神像,你們要用火焚燒;其上的金銀,你不可貪圖,也不可收取,免得你因此陷入網羅;這原是耶和華-你上帝所憎惡的。
26可憎的物,你不可帶進家去;不然,你就成了當毀滅的,與那物一樣。你要十分厭惡,十分憎嫌,因為這是當毀滅的物。」
# 申命記 第七章
申命記 7:1-11 奉命根除偶像崇拜
V. 1. 當耶和華你的神將你領進你所要去得為業之地,這事在不久的將來必然實現,並在你面前趕出許多國民,這些國民數量眾多,資源豐富,且驍勇善戰,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個國民,都比你強大。
V. 2. 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交給你,把他們交到以色列子民手中,使他們見證祂的大能,你就要擊殺他們,將他們滅絕淨盡。這將是一場滅絕性的戰爭。你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向他們施憐憫,不可給他們任何喘息的機會,拒絕一切投降的提議。這些異教國家的罪惡滿盈,因此耶和華要將他們完全除去。
V. 3. 也不可與他們結親,藉此與他們建立親屬關係;你的女兒不可嫁給他們的兒子,不可嫁給這些國民中任何人的兒子,他們的兒女你也不可娶來歸你的兒子,因為至今,婚姻的締結仍是父母的特權。
V. 4. 因為他們必使你的兒子轉離不跟從我,當不信的妻子試圖引誘丈夫偏離正道時,這種危險尤其巨大,去事奉別神;這樣,耶和華的怒氣必向你們發作,速速將你滅絕,因為這是耶和華對偶像崇拜所定的懲罰(申 4:26)。異族通婚,當基督徒與不信者或異端教派成員結婚時,會帶來許多信仰上的危險,因此必須一再發出警告。
V. 5. 你們卻要這樣待他們:要拆毀他們的祭壇,這些祭壇是獻給偶像崇拜的可憎之物,打碎他們的柱像,就是代表他們偶像的石柱或雕像,砍伐他們的木偶,這些是為愛與豐饒女神亞斯他錄所立的木柱,用火焚燒他們雕刻的偶像,甚至連最後一點痕跡也要徹底毀滅。一切偶像崇拜在耶和華面前都是可憎的,祂要以色列人以極度的厭惡轉離一切偶像崇拜的證據,正如祂期望基督徒遠離與不信者的親密關係,以免他們失去寶貴的信仰珠寶。
V. 6. 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的神為聖潔的民,被分別為聖歸祂,為祂的服事所預備;耶和華你的神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作祂的產業,超乎地上的萬民之上。他們是神的產業,是祂為自己所分別出來的。
V. 7. 耶和華喜愛你們,轉向你們,以愛緊緊依附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比萬民更多,比其他國家更眾多、更強大;其實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他們的先祖亞伯拉罕,當耶和華呼召他時,只是一個人,面對著強大的國家;
V. 8. 卻因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守祂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將你們領出來(出 13:3-14),將你們從為奴之家,從可恥的奴役地位中救贖出來,脫離埃及王法老的手。以色列人絕不可忘記,是神純粹的愛與恩惠促使祂使他們成為祂的子民,而不是他們有任何功德。
V. 9. 所以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神,祂是神,是信實的神,向愛祂、守祂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因為祂極其渴望施憐憫和愛,祂最大的喜悅就是報答那些愛祂的人;
V. 10. 向恨祂的人當面報應,將他們滅絕,在這方面他們得到應得的報應。祂向恨祂的人必不遲延,必當面報應他。神不像一個軟弱、溺愛的父親,會因多愁善感而忽略孩子的過犯。
V. 11. 所以你要謹守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律例、典章,去遵行,因為耶和華,這位信實的立約之神,在施恩和聖潔上同樣積極。我們基督徒也絕不應忘記,神將我們從不信者的世界中揀選出來,並非因為我們比別人有任何優越之處,而是出於祂純粹的良善和恩惠。因此,我們應當為這不配得的恩惠感謝神,事奉和順服祂,並以全然的忠誠遵守祂的約。
申命記 7:12-26 奉命滅絕異教國家
V. 12. 所以,你們若聽從這些典章,謹守遵行,耶和華你的神就必向你守約施慈愛,就是祂向你列祖所起的誓。祂必實現向列祖所作的一切恩惠應許,並在獎賞和懲罰兩方面履行聖約的條款。
V. 13. 祂必愛你,賜福與你,使你人數增多,作為祂愛的彰顯;也必賜福你身所生的,賜予眾多的後裔,並你地所產的,你的五穀、新酒和油,以及你牛羊所下的,在你向你列祖起誓要賜給你的地上。
V. 15. 耶和華也必使一切疾病離開你,特別是流行病的形式,也必不將你所知道的埃及各樣惡疾加在你身上,卻要加在一切恨你的人身上。儘管過去半個世紀醫學取得了巨大進步,但至今醫學仍無法解釋許多流行病的毒性,除非基於神的干預和懲罰。參看出 23:26。
V. 16. 耶和華你的神所要交給你的一切國民,你都要將他們滅絕,將他們交到以色列手中;你的眼不可顧惜他們,一切虛假的同情,可能因看見敵人的困境而進入心中,都必須摒棄;你也不可事奉他們的神,因為這必成為你的網羅,也會使他們陷入毀滅。
V. 19. 就是你親眼所看見的大試驗、神蹟、奇事,並耶和華你的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領出來(申 4:34);耶和華你的神也必照樣待你所懼怕的一切國民。過去所蒙受的恩惠記憶,將會堅固他們對神未來幫助的信心。
V. 20. 並且耶和華你的神必打發黃蜂到他們中間(出 23:28),這是一種特殊的恐懼,旨在使他們喪膽,直到那剩下藏起來的人都被滅絕;因為以色列人要像神所使用的工具一樣,積極參與滅絕的工作。
V. 21. 你不要因他們驚恐,不要充滿小信的恐懼;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在你們中間,是偉大可畏的神,祂的審判使祂在萬民中成為可畏懼的對象。
V. 22. 耶和華你的神必將這些國民從你面前漸漸趕出(出 23:29-30);你不可一下子將他們滅盡,免得野獸在你的地上增多,因為那時他們的人數還不足以一下子佔據整個土地。
V. 24. 祂也必將他們的首領交在你手中(書 10:24-25),你要將他們的名從天下塗抹;必無人能在你面前站立,直到你將他們滅絕。
V. 25. 他們神雕刻的偶像,你們要用火焚燒;你不可貪圖其上的金銀,就是覆蓋在偶像上的金銀,也不可取為己有,免得你因此陷入網羅,他們會因擁有這些東西而受到玷污;因為這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是可憎的,正如所有用於偶像崇拜的物品一樣(約書亞記 7 章)。
V. 26. 你也不可將可憎之物帶進你家,免得你像那物一樣成為被咒詛的,因與之接觸而被玷污;但你必須徹底憎惡它,只以極度的恐懼和厭惡來看待它,你必須徹底厭棄它;因為它是被咒詛之物。在基督徒身上,這種態度將使他們遠離一切不信和肉體情慾的玷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