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以斯帖記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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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和本 以斯帖記 第3章

1這事以後,亞哈隨魯王抬舉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使他高升,叫他的爵位超過與他同事的一切臣宰。

2在朝門的一切臣僕都跪拜哈曼,因為王如此吩咐;惟獨末底改不跪不拜。

3在朝門的臣僕問末底改說:「你為何違背王的命令呢?」

4他們天天勸他,他還是不聽,他們就告訴哈曼,要看末底改的事站得住站不住,因他已經告訴他們自己是猶大人。

5哈曼見末底改不跪不拜,他就怒氣填胸。

6他們已將末底改的本族告訴哈曼;他以為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就要滅絕亞哈隨魯王通國所有的猶大人,就是末底改的本族。

7亞哈隨魯王十二年正月,就是尼散月,人在哈曼面前,按日日月月掣普珥,就是掣籤,要定何月何日為吉,擇定了十二月,就是亞達月。

8哈曼對亞哈隨魯王說:「有一種民散居在王國各省的民中;他們的律例與萬民的律例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所以容留他們與王無益。

9王若以為美,請下旨意滅絕他們;我就捐一萬他連得銀子交給掌管國帑的人,納入王的府庫。」

10於是王從自己手上摘下戒指給猶大人的仇敵-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

11王對哈曼說:「這銀子仍賜給你,這民也交給你,你可以隨意待他們。」

12正月十三日,就召了王的書記來,照着哈曼一切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奉亞哈隨魯王的名寫旨意,傳與總督和各省的省長,並各族的首領;又用王的戒指蓋印,

13交給驛卒傳到王的各省,吩咐將猶大人,無論老少婦女孩子,在一日之間,十二月,就是亞達月十三日,全然剪除,殺戮滅絕,並奪他們的財為掠物。

14抄錄這旨意,頒行各省,宣告各族,使他們預備等候那日。

15驛卒奉王命急忙起行,旨意也傳遍書珊城。王同哈曼坐下飲[酒],書珊城的民卻都慌亂。

# 以斯帖記 第3章

以斯帖記 3:1-7 哈曼策劃報復末底改

V. 1. 這些事以後,大約在以斯帖被立為王后四年之後,亞哈隨魯王提拔了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這個亞甲族人,使他在帝國中成為顯赫人物,並提升他,將他的座位安置在所有與他同在的眾臣之上,將他提升為宰相,成為他最主要的機要大臣。

V. 2. 所有在王門口的王的臣僕,即宮廷的下級官員,都向哈曼屈膝下拜,尊崇他,按照波斯習俗,給予他君王般的、因此也是神聖的尊榮;因為王曾如此吩咐他們。亞哈隨魯王為自己要求神聖的尊榮和敬畏,現在他命令他的宰相也應受到同樣的對待。但末底改不屈膝,也不尊崇他,因為他身為猶太人,拒絕將神聖的尊榮歸給除了主自己以外的任何人。

V. 3. 於是,在王門口的王的臣僕,即末底改的同僚,對末底改說:「你為何違背王的命令呢?」他們對末底改拒絕向哈曼表示他們必須表達的敬意感到不悅。

V. 4. 後來,他們天天對他說,他卻不聽從他們,他們就告訴哈曼,要看看末底改的事能否站得住腳,他是否能成功地堅持他為自己行為所提出的原則;因為他曾告訴他們他是猶太人,因此他不能向哈曼表示神聖的敬意,特別是哈曼是亞瑪力人,一個被神咒詛和定罪的民族(出埃及記 17:15;撒母耳記上 15章)。

V. 5. 當哈曼看見末底改不屈膝,也不尊崇他時,哈曼就怒氣填胸,按照波斯人的觀念,他認為這種拒絕是對他所能受到的最大侮辱。

V. 6. 他認為只對末底改一人下手是輕蔑的,只報復這一個人對他來說似乎太微不足道了;因為他們曾向他指出末底改的民族,即被輕視的猶太民族;因此哈曼尋求要毀滅亞哈隨魯王全國境內所有的猶太人,甚至末底改的民族。藉著滅絕整個猶太民族,這在殘酷和報復心強的東方人歷史中並非沒有先例,他不僅想以適當的方式表達他對猶太人的蔑視,而且還打算阻止他們進一步表現出蔑視。

V. 7. 在正月,即尼散月,亞哈隨魯王在位第十二年,他們在哈曼面前從日到日,從月到月,掣普珥,即掣籤,由宮廷占星家和術士負責這項工作,以確定哪一天和哪一個月最適合執行哈曼的謀殺計劃,直到十二月,即亞達月,因為哈曼以一種值得更好事業的熱情和毅力,決定所有跡象都必須對他計劃的執行有利。經文顯然應理解為,哈曼在猶太曆的第一個月,先為來年他打算報復的月份掣籤,然後再為該月中有利於他計劃的日子掣籤。抽籤選中猶太曆的最後一個月,給了他充足的時間來準備他的計劃。因此,教會的敵人,撒旦和世界,總是忙於破壞的陰謀,然而神卻能在祂自己的時間輕易地挫敗這些陰謀。

以斯帖記 3:8-15 毀滅猶太人的陰謀

V. 8. 哈曼仍然充分享受著王的恩寵,他對亞哈隨魯王說:「在王的各省中,有一個民族散居在各民族之間,巧妙地暗示猶太人在風俗習慣上與其他臣民格格不入,並且是他們的敵人;他們的律法與萬民的律法不同,這暗示他們與國家的律法相悖,猶太人不是好公民;他們也不遵守王的律法,因為哈曼從他尊嚴受辱的這一個事例中作了錯誤的概括;所以,容留他們,讓他們安然無恙,對王無益。」哈曼的建議是,王的個人和王室的榮譽都處於危險之中。

V. 9. 「如果王喜歡,就下旨將他們滅絕,就像大約一個世紀前斯基泰人被屠殺一樣;我將支付一萬他連得銀子給負責這事的人,將其存入王的庫房。」這筆巨額款項,約合兩千萬美元,旨在激發王的貪婪,並補償他因滅絕如此多公民而造成的稅收損失。哈曼計劃得非常精明。

V. 10. 王被哈曼巧妙的提議所吸引,欣然同意,就從手上摘下戒指,給了哈米大他的兒子,猶太人的仇敵哈曼。這不僅是親密友誼的標誌,也是頒布諭旨並蓋上王室印章的王權象徵。

V. 11. 王對哈曼說:「銀子給你,百姓也給你,隨你喜歡怎麼處理他們。」他被授予全權,可以按照他的計劃行事。

V. 12. 於是,王的書記被召來,這些書記總是隨侍在王身邊,在正月十三日,因為哈曼在決定計劃後沒有浪費時間,就照著哈曼所吩咐的一切,寫信給王的總督,即帝國的總督,和各省的省長,即總督轄區的較小行政區劃,以及各省各民族的首領,即那些仍被視為名義上領袖的本地王子,按照其文字,並用各民族的語言書寫,因為波斯帝國的政策是將所有諭旨以所有被征服民族的語言公布;奉亞哈隨魯王的名義書寫,並用王的戒指蓋印。

V. 13. 信件由驛差送到王的各省,因為波斯通過軍事大道上的驛差系統非常發達,目的是在一天之內,即十二月十三日,也就是亞達月,毀滅、殺戮、滅絕所有猶太人,無論老少、孩童婦女,並掠奪他們的財物作為戰利品,後者旨在作為誘餌,以激發那些可能不反對猶太人的百姓的貪婪。句子的形式表明它取自一份法律文件,是這份謀殺諭旨的忠實副本。

V. 14. 這份諭旨的副本作為命令,要在各省公布給所有百姓,使他們在那一天做好準備。這份諭旨要在各地宣佈和張貼,以便激發百姓達到適當的致命仇恨程度,並實現滅絕所有猶太人的目的。

V. 15. 驛差奉王的命令急忙出發,諭旨在書珊宮頒布,從王的住所發出。王和哈曼坐下飲酒,沉溺於感官享樂,不再考慮他們的殘酷行為;但書珊城卻困惑不安,居民無法理解王這道可怕而殘酷的諭旨,這道諭旨必然會撕裂成千上萬臣民的家庭和心靈。教會的敵人不止一次下令毀滅教會,並相應地制定了計劃,同時生活在虛假的安全感中;但他們沒有考慮到神的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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