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出埃及記 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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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你告訴以色列人當為我送禮物來;凡甘心樂意的,你們就可以收下歸我。

3所要收的禮物:就是金、銀、銅,

4藍色、紫色、朱紅色[線],細麻,山羊[毛],

5染紅的公羊皮,海狗皮,皂莢木,

6點燈的油並做膏油和香的香料,

7紅瑪瑙與別樣的寶石,可以鑲嵌在以弗得和胸牌上。

8又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

9製造帳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都要照我所指示你的樣式。」

10「要用皂莢木做一櫃,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

11要裏外包上精金,四圍鑲上金牙邊。

12也要鑄四個金環,安在櫃的四腳上;這邊兩環,那邊兩環。

13要用皂莢木做兩根槓,用金包裹。

14要把槓穿在櫃旁的環內,以便抬櫃。

15這槓要常在櫃的環內,不可抽出來。

16必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裏。

17要用精金做施恩座 ,長二肘半,寬一肘半。

18要用金子錘出兩個基路伯來,安在施恩座的兩頭。

19這頭做一個基路伯,那頭做一個基路伯,二基路伯要接連一塊,在施恩座的兩頭。

20二基路伯要高張翅膀,遮掩施恩座。基路伯要臉對臉,朝着施恩座。

21要將施恩座安在櫃的上邊,又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裏。

22我要在那裏與你相會,又要從法櫃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和你說我所要吩咐你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

23「要用皂莢木做一張桌子,長二肘,寬一肘,高一肘半。

24要包上精金,四圍鑲上金牙邊。

25桌子的四圍各做一掌寬的橫樑,橫樑上鑲着金牙邊。

26要做四個金環,安在桌子的四角上,就是桌子四腳上的四角。

27安環子的地方要挨近橫樑,可以穿槓抬桌子。

28要用皂莢木做兩根槓,用金包裹,以便抬桌子。

29要做桌子上的盤子、調羹,並奠[酒]的爵和瓶;這都要用精金製作。

30又要在桌子上,在我面前,常擺陳設餅。」

31「要用精金做一個燈臺。燈臺的座和幹與杯、球、花,都要接連一塊錘出來。

32燈臺兩旁要杈出六個枝子:這旁三個,那旁三個。

33這旁每枝上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那旁每枝上也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從燈臺杈出來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

34燈臺上有四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

35燈臺每兩個枝子以下有球與枝子接連一塊。燈臺出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

36球和枝子要接連一塊,都是一塊精金錘出來的。

37要做燈臺的七個燈盞。祭司要點這燈,使燈光對照。

38燈臺的蠟剪和蠟花盤也是要精金的。

39做燈臺和這一切的器具要用精金一他連得。

40要謹慎做這些物件,都要照着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

# 出埃及記 第25章

出埃及記 25:1-9 請求以色列人獻祭

V. 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V. 2. 「你告訴以色列人,叫他們為我送禮物來。」根據希伯來原文,這禮物是指人從自己的財產中「舉起、取走」一部分,然後向上帝獻上。這禮物要「從心裡樂意獻的」,原文直譯是「從心裡受感動的每個人那裡」,你們就要收下我的禮物。這確實精妙地描述了信徒為地上上帝國度所獻的一切禮物,都應當充滿熱切的甘心樂意。 V. 3. 「你們要從他們收的禮物就是:金、銀、銅。」這裡沒有包括鐵,可能是因為鐵容易生鏽。 V. 4. 「藍色線」,一種風信子色或深藍色的紫色;「紫色線」,即純正的紫色,呈現鮮豔的深紅色;「朱紅色線」,或稱緋紅色紫色,用胭脂蟲(coccus insect)製成的染料染色;「細麻」,一種絲綢般雪白的薄紗;「山羊毛」。 V. 5. 「染紅的公羊皮」,以及「海狗皮」(badgers' skins),這可能是紅海地區一種海洋動物的皮,既可用作涼鞋皮革,也可用作帳篷覆蓋物;「皂莢木」,即阿拉伯金合歡木,這種木材非常輕,卻又堅固耐用。 V. 6. 「點燈的油」,因為它必須在巨大的燈臺中燃燒;「香料」,芬芳的成分,用於膏油和馨香的香,其氣味宜人。 V. 7. 「紅瑪瑙」,以及「鑲嵌在以弗得和胸牌上的寶石」,以弗得是大祭司的華麗服飾之一,寶石以行或簇狀鑲嵌其上,參看出埃及記 28:6及以後經文。 V. 8. 「又當為我造聖所,就是會幕,或稱建築物,專為聖潔用途而分別為聖或奉獻的,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 V. 9. 「製造帳幕和其中一切器具,都要照我所指示你的樣式。」耶和華向摩西展示了草圖、設計圖或模型,使他對這座大帳幕及其所有設備有了充分而正確的理解。這帳幕是天上事物的「預表」或「形像」,參看使徒行傳 7:44;希伯來書 8:5,也是新約恩惠的預表,參看希伯來書第9章。

出埃及記 25:10-22 會幕的約櫃

V. 10. 「他們要用皂莢木做一櫃子」,一個用金合歡木製成的箱子;「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一肘約為18到21英寸之間)。
V. 11. 「要裡外包上精金,四圍鑲上金邊。」顯然是一種頂部的裝飾性邊緣。
V. 12. 「也要為它鑄四個金環,安在櫃的四腳上」,安在約櫃所立的四個裝飾性腳上;「這邊兩環,那邊兩環」,牢固地固定,以承受壓力。
V. 13. 「又要用皂莢木做兩根槓」,兩根長長的金合歡木桿,「用金包裹。」
V. 14. 「要把槓穿在櫃旁的環內,以便抬櫃。」以便輕易地抬起和搬運約櫃。
V. 15. 「這槓要常在櫃的環內,不可抽出來。」因為抬約櫃的人不可觸摸約櫃本身,參看民數記 4:15。
V. 16. 「必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裡。」上帝打算將十誡寫在石版上,這些話語將永遠向祂的子民作見證。
V. 17. 「要用精金做施恩座」,約櫃的蓋子或覆蓋物;「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這施恩座,或稱贖罪蓋,之所以得名,是因為在贖罪大日,藉著灑在其上的血,百姓的罪孽得以「贖罪」(expiated),他們的罪被遮蓋了。
V. 18. 「要用金子錘出兩個基路伯來,安在施恩座的兩頭。」錘打成形,經過錘擊而圓潤,因此這些形像不是實心的,而是中空的。
V. 19. 「這頭做一個基路伯,那頭做一個基路伯,二基路伯要從施恩座兩頭錘出來。」它們以一種結構整體的方式,固定在約櫃蓋的實心金子上。
V. 20. 「二基路伯要高張翅膀,遮掩施恩座;基路伯要臉對臉,朝著施恩座。」這些形像,可能像人一樣,加上翅膀,直立在蓋子上,要彼此面對,翅膀伸展,但眼睛卻注視著它們所站立的蓋子。
V. 21. 「要將施恩座安在櫃的上邊,又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刻有文字的兩塊石版,放在櫃裡。」
V. 22. 「我要在那裡與你相會,又要從施恩座上,就是從二基路伯中間,與你說話,論我所要吩咐以色列人的一切事。」根據這段話,施恩座成為上帝在祂子民中間的寶座,至高者的腳凳,祂不僅在那裡向祂的子民作見證,而且藉著與贖罪蓋相關的儀式所預表的更大流血贖罪,在那裡施予祂的憐憫。因為約櫃的蓋子是基督的預表,祂是真正的施恩座,參看羅馬書 3:25;希伯來書 4:16。基督藉著祂自己的血,為我們成就了完全的「贖罪」(expiation)和「救贖」(redemption),祂現在作為我們的「中保」(Mediator),站在上帝(祂的寶座在基路伯之上)和罪人之間。我們有特權,藉著對祂的「信心」(faith),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grace),作隨時的幫助,參看希伯來書 4:16。

出埃及記 25:23-30 陳設餅的桌子

V. 23. 「你要用皂莢木做一張桌子,長二肘,寬一肘」,這是桌面的大小,「高一肘半。」 V. 24. 「要包上精金,四圍鑲上金邊。」厚重的橫樑或飾條,連接桌腿。 V. 25. 「桌子的四圍要鑲上一個手掌寬的邊」,桌面邊緣厚重的飾條,「又要在邊上做一金邊。」一個特殊的邊緣,高於桌面,以防止桌上的物品滾落或滑落。 V. 26. 「要為桌子做四個金環」,無疑像約櫃上的環一樣鑄造,「安在桌子的四角上,就是桌子的四腳上。」 V. 27. 「環子要挨近邊緣」,靠近頂部厚重的飾條,「是穿槓的,以便抬桌子。」是放置用於移動桌子的槓的容器。 V. 28. 「要用皂莢木做槓」,與約櫃的槓使用相同的材料,「用金包裹,以便抬桌子。」 V. 29. 「又要用精金做桌子的盤子、調羹、蓋子、碗。」盤子是陳設餅的大盤子,調羹是香的小器皿,參看民數記 7:14,蓋子和碗是為奠祭用的水壺和高腳杯,用來傾倒,即設計成可以傾倒的形狀;「都要用精金做。」 V. 30. 「又要在桌子上,在我面前常設陳設餅。」這是「主的面餅」(bread of the face of the Lord),十二個用細麵粉製成的餅,分成兩堆,每堆六個。這些器皿和祭物是要提醒以色列人,所有信徒都應當常常獻上善行的果子。新約的立約子民也將獻上心、口、手的祭物,作為馨香之氣獻給主。

出埃及記 25:31-40 燈臺和聖潔器皿

V. 31. 「你要用精金做一個燈臺。」燈臺要用「錘成的」工藝製作,經過錘擊而圓潤,顯然不是實心的,而是中空的;「燈臺的座」,帶有腳的底座,「和幹」,燈臺厚重的中央主幹,「杯」,花萼狀的燈盞,「球」,花萼下方的球狀或蘋果狀裝飾物;「花」,枝條上的花朵狀裝飾物,「都要與燈臺接連一塊,都是精金的。」
V. 32. 「燈臺兩旁要杈出六個枝子,這旁三個,那旁三個。」中空的中央主幹因此成為樹幹,兩旁各三個枝子,呈水平線排列,燈盞以等距升高,形成一棵發光的樹。
V. 33. 「這旁每枝上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在每個單獨的枝子上;「那旁每枝上也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燈臺杈出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
V. 34. 「燈臺的幹上有四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顯然在每組枝子的旋渦處各一個,頂部一個。
V. 35. 「燈臺每兩個枝子以下有球,與枝子接連一塊。」枝子因此從中央主幹的每個球組上方直接伸出,根據燈臺杈出的六個枝子。
V. 36. 「這些球和枝子要與燈臺接連一塊」,應當是主幹的延續,與主幹形成一個整體,而不僅僅是從外面連接;「都是一塊精金錘成的。」
V. 37. 「要作燈臺的七個燈盞。」「祭司要點燈,使燈發光,照在燈臺的前面。」即從至聖所向東和向北照亮,特別是在香壇和陳設餅桌子附近。
V. 38. 「燈臺的蠟剪和蠟花盤,都要是精金的。」蠟剪是剪燭芯的剪刀或鉗子,蠟花盤是盛放剪下燭芯的小盤子。
V. 39. 「做燈臺和這一切器具,要用精金一他連得。」負責這項工作的工匠。這是一個昂貴而沉重的燈臺,因為一他連得約為118磅金衡。
V. 40. 「要謹慎做這些,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摩西看到了圖樣或模型,他必須製作一個精確的複製品。這裡詳細描述的金燈臺,是要提醒以色列人,信徒在這個世界上有著崇高的呼召。同樣,基督徒也絕不能忘記,主期望他們成為世界的光,他們應當在言語和行為上,讓他們的光照在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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