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子啊,你要拿一把快刀,當作剃頭刀,用這刀剃你的頭髮和你的鬍鬚,用天平將鬚髮平分。
2圍困[城]的日子滿了,你要將三分之一在城中用火焚燒,將三分之一在城的四圍用刀砍碎,將三分之一任風吹散;我也要拔刀追趕。
3你要從其中取幾根包在衣襟裏,
4再從這幾根中取些扔在火中焚燒,從裏面必有火出來燒入以色列全家。
5主耶和華如此說:這就是耶路撒冷。我曾將她安置在列邦之中;列國都在她的四圍。
6她行惡,違背我的典章,過於列國;干犯我的律例,過於四圍的列邦,因為她棄掉我的典章。至於我的律例,她並沒有遵行。
7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因為你們紛爭過於四圍的列國,也不遵行我的律例,不謹守我的典章,並以遵從四圍列國的惡規尚不滿意,
8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與你反對,必在列國的眼前,在你中間,施行審判;
9並且因你一切可憎的事,我要在你中間行我所未曾行的,以後我也不再照着行。
10在你中間父親要吃兒子,兒子要吃父親。我必向你施行審判,我必將你所剩下的分散四方。」
11主耶和華說:「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因你用一切可憎的物、可厭的事玷污了我的聖所,故此,我定要使[你人數]減少,我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
12你的民三分之一必遭瘟疫而死,在你中間必因饑荒消滅;三分之一必在你四圍倒在刀下;我必將三分之一分散四方,並要拔刀追趕他們。
13「我要這樣成就怒中所定的;我向他們發的忿怒止息了,自己就得着安慰。我在他們身上成就怒中所定的那時,他們就知道我-耶和華所說的是出於熱心;
14並且我必使你在四圍的列國中,在經過的眾人眼前,成了荒涼和羞辱。
15這樣,我必以怒氣和忿怒,並烈怒的責備,向你施行審判。那時,你就在四圍的列國中成為羞辱、譏刺、警戒、驚駭。這是我-耶和華說的。
16那時,我要將滅人、使人饑荒的惡箭,就是射去滅人的,射在你們身上,並要加增你們的饑荒,斷絕你們所倚靠的糧食;
17又要使饑荒和惡獸到你那裏,叫你喪子,瘟疫和流血的事也必盛行在你那裏;我也要使刀劍臨到你。這是我-耶和華說的。」
# 以西結書 第五章
以西結書 5:1-4 徵兆本身
V. 1. 「人子啊,你要拿一把鋒利的刀,就是戰時所用的劍,拿一把理髮師的剃刀,這劍本身就像理髮師的剃刀一樣,讓它從你的頭上和鬍鬚上經過。」以西結在這裡代表被圍困的耶路撒冷,他剃髮的動作象徵著首都即將面臨的嚴峻困境。「然後你要拿天平來稱量,」這象徵著神的公義,「並將頭髮分開。」
V. 2. 「你要將三分之一的頭髮,」就是他仔細分開的頭髮,「在城中用火焚燒,」這是在圍城之日滿了,城被迦勒底人攻取的時候。「你要取三分之一,用刀在周圍擊打,」用劍擊打並砍倒它。「你要將三分之一的頭髮散在風中,」這樣就沒有兩根頭髮連在一起了,「我也要拔刀追趕他們。」
V. 4. 「然後你再從其中取一些,」就是那些被保存下來的少數人,「扔在火中焚燒,」火被視為一種淨化劑。「因為必有火從其中出來,臨到以色列全家。」這最後一句話背後的思想是煉淨之火,因為正是這方面的問題臨到以色列,以致至少有餘民被保存下來。參見賽 6:12-13;路 12:49。神以不斷增長的恩惠傾注在猶太人身上。
以西結書 5:5-17 徵兆的解釋
V. 5. 「主耶和華如此說:這就是耶路撒冷。」這是主居住的崇高之城。「我曾將她安置在列國之中,周圍列邦環繞。」她是真敬拜的中心,光芒從她發出,照耀全世界。
V. 6. 「她卻將我的典章,」就是主關於公義和正直的法令,「變為邪惡,比列國更甚。」百姓所積累的罪孽比外邦人還要大。「將我的律例,比她周圍的列國更甚。」他們完全無視主的旨意。「因為他們拒絕了我的典章和我的律例,沒有遵行。」以色列憎恨並拒絕主所指出的公義和正直之道,寧願效法外邦人邪惡、有罪的習俗。參見以西結書 11:12。
V. 7.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因為你們比周圍的列國更為悖逆,」他們在違背祂聖潔旨意的事上狂妄暴怒,「沒有遵行我的律例,」沒有使他們整個生命與律例的要求相符,「也沒有遵守我的典章,也沒有照著你們周圍列國的典章行。」那些列國至少在某種程度上,試圖遵循道德律在他們心中仍存留的微弱印記,羅 2:14-16。
V. 8.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就是我,要與你為敵,」祂嚴厲地與猶太民族對立,「要在列國眼前,在你中間執行審判。」作為祂報應性公義的景象。
V. 9. 「我必在你身上行我從未行過的事,」施加前所未聞的懲罰,「以後也不再行這樣的事,」永不再對人施加類似的懲罰,「因為你一切可憎的事。」因為以色列在各種邪惡上都超越了外邦人。
V. 10. 「因此,在你中間,父親要吃兒子,」這是一種最令人厭惡的同類相食形式,「兒子要吃父親。」他們像父親一樣,完全忘記了自然的基本要求。參見利 26:29;申 28:53。「我必在你中間執行審判,」正如頭髮的象徵所顯示的,「我必將你所剩餘的,分散到四方。」分散到世界各地。
V. 11. 「所以,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這是一種最莊嚴的誓言,指著祂自己的生命和存在,「你既用一切可憎之物,」用各種偶像崇拜的習俗和不時引入的虛假敬拜,「並一切可厭惡的事玷污了我的聖所,」參見代下 36:14,「因此,我也必減少你,我的眼必不顧惜,」字面意思是「我也必收回——不施憐憫——我的眼」,「我必不憐恤。」
V. 12. 「你中間的三分之一,」與先知頭髮的第一個三分之一相對應,「必遭瘟疫而死,必因飢荒在你中間消滅。」這是在圍城期間和城被攻取時發生的。「三分之一必倒在刀下,在你四圍。」正如象徵行動的第二部分所表明的。「三分之一我必分散到四方,」分散到各省和各國,「我也必拔刀追趕他們。」以完成祂對他們的報復。
V. 13. 「這樣,我的怒氣就必成就,」祂的全部怒氣將傾瀉在猶太民族身上,「我的憤怒必在他們身上止息,」這樣祂的憤怒就會在所施加的懲罰中得到滿足,「我必得安慰。」感受到這種滿足。「他們就知道我耶和華說了這話,是出於我的熱心,」作為祂發出威脅時真誠的保證,「我發洩我的憤怒在他們身上。」完全執行祂對他們的懲罰。
V. 14. 「況且,我必使你荒涼,」這樣這座城市就會變成一片廢墟,「在你周圍的列國中成為羞辱。」這樣各地的人都會嘲笑和譏諷她,參見申 29:23-24,「在一切過路的人眼前。」
V. 15. 「這樣,耶路撒冷,」這座昔日驕傲的首都,「必在周圍的列國中成為羞辱、譏諷、訓誡,」一個警告的例子,教訓人們,「和驚駭。」當「我以怒氣、憤怒和猛烈的斥責,」以祂神聖憤怒的懲罰,「在你中間執行審判的時候。」「我耶和華說了這話。」
V. 16. 「當我將飢荒的惡箭,」如冰雹、雨水、老鼠、蝗蟲、霉爛,申 32:23-24,「就是為毀滅而發的,就是我為毀滅你們而發的,射到他們身上的時候;我必加增你們的飢荒,」像一支入侵的軍隊一樣集結力量,在各方面造成破壞,「並折斷你們所倚靠的糧食。」人們通常倚靠糧食來維持生命。
V. 17. 「這樣,我必使飢荒和惡獸臨到你們,」利 26:22,「牠們必使你們喪失兒女;瘟疫,」各種嚴重的流行病,「和流血的事必臨到你們,」迦勒底入侵者的大屠殺,「我也必使刀劍臨到你們,」這裡主要指內戰。「我耶和華說了這話。」這句話的重複,以及表示主懲罰嚴厲程度的詞語的堆疊,還有從第二人稱到第三人稱的轉變,都特別強調,彷彿主與祂自己的百姓越來越疏遠。祂報復性的憤怒以致命的效果打擊人,無論祂以何種形式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