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以西結書 第四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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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合和本 以西結書 第46章

1主耶和華如此說:「內院朝東的門,在辦理事務的六日內必須關閉;惟有安息日和月朔必須敞開。

2王要從這門的廊進入,站在門框旁邊。祭司要為他預備燔祭和平安祭,他就要在門檻那裏敬拜,然後出去。這門直到晚上不可關閉。

3在安息日和月朔,國內的居民要在這門口,耶和華面前敬拜。

4安息日,王所獻與耶和華的燔祭要用無殘疾的羊羔六隻,無殘疾的公綿羊一隻;

5同獻的素祭要為公綿羊獻一伊法[細麵],為羊羔照他的力量而獻,一伊法[細麵]加油一欣。

6當月朔,要獻無殘疾的公牛犢一隻,羊羔六隻,公綿羊一隻,都要無殘疾的。

7他也要預備素祭,為公牛獻一伊法[細麵],為公綿羊獻一伊法[細麵],為羊羔照他的力量而獻,一伊法[細麵]加油一欣。

8王進入的時候必由這門的廊而入,也必由此而出。

9「在各節期,國內居民朝見耶和華的時候,從北門進入敬拜的,必由南門而出;從南門進入的,必由北門而出。不可從所入的門而出,必要直往前行,[由對門]而出。

10民進入,王也要在民中進入;民出去,王也要一同出去。

11「在節期和聖會的日子同獻的素祭,要為一隻公牛獻一伊法[細麵],為一隻公綿羊獻一伊法[細麵],為羊羔照他的力量而獻,一伊法[細麵]加油一欣。

12王預備甘心獻的燔祭或平安祭,就是向耶和華甘心獻的,當有人為他開朝東的門。他就預備燔祭和平安祭,與安息日預備的一樣,[獻畢]就出去。他出去之後,當有人將門關閉。」

13「每日,你要預備無殘疾一歲的羊羔一隻,獻與耶和華為燔祭;要每早晨預備。

14每早晨也要預備同獻的素祭,[細麵]一伊法六分之一,並油一欣三分之一,調和細麵。這素祭要常獻與耶和華為永遠的定例。

15每早晨要這樣預備羊羔、素祭,並油為常獻的燔祭。」

16主耶和華如此說:「王若將產業賜給他的兒子,就成了他兒子的產業,那是他們承受為業的。

17倘若王將一分產業賜給他的臣僕,就成了他臣僕的產業;到自由之年仍要歸與王。至於王的產業,必歸與他的兒子。

18王不可奪取民的產業,以致驅逐他們離開所承受的;他要從自己的地業中,將產業賜給他兒子,免得我的民分散,各人離開所承受的。」

19那帶我的,將我從門旁進入之處、領進為祭司預備的聖屋,是朝北的,見後頭西邊有一塊地。

20他對我說:「這是祭司煮贖愆祭、贖罪祭,烤素祭之地,免得帶到外院,使民成聖。」

21他又帶我到外院,使我經過院子的四拐角,見每拐角各有一個院子。

22院子四拐角的院子,周圍有牆,每院長四十[肘],寬三十[肘]。四拐角院子的尺寸都是一樣,

23其中周圍有一排房子,房子內有煮[肉]的地方。

24他對我說:「這都是煮[肉]的房子,殿內的僕役要在這裏煮民的祭物。」

# 以西結書 第46章

以西結書 46:1-15 各種獻祭

V. 1. 主耶和華如此說:內院朝東的門,在六個工作日要關閉,就像外院的門一樣(以西結書 44:1);但在安息日和月朔(另一個特別神聖的日子)要打開。

V. 2. 王子要從那門的廊子,從外院進入,站在門柱旁,就是通往祭司院的門柱旁;祭司要預備他的燔祭和平安祭,他要在門檻那裡敬拜,從那裡獻上他的禱告;然後他要出去,循原路返回;但門直到晚上才關閉。「一方面,王子被毫無保留地承認其特殊的尊崇地位;另一方面,他的權利也受到適當的限制,以避免任何侵犯祭司特權的行為。」(Haevernick)

V. 3. 照樣,這地的百姓要在這門口,在耶和華面前敬拜,他們可以從這裡瞥見燔祭壇和正在事奉的祭司,在安息日和月朔,因此分享王子所享有的一切特權,但距離較遠。

V. 4. 王子在安息日獻給耶和華的燔祭,是六隻沒有殘疾的羊羔和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安息日的獻祭比摩西律法所規定的更大,這意味著王子和百姓應以比以往更慷慨、更犧牲奉獻的精神來敬拜神。」

V. 5. 素祭(通常是麵粉的形式)為一伊法配一隻公綿羊,這也比摩西律法所規定的有所增加;羊羔的素祭則按他所能獻的,帶著相應增加的忠心和虔誠;油則是一欣配一伊法,這再次代表著比古代禮儀的進步。

V. 6. 在月朔,要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牛犢、六隻羊羔和一隻公綿羊,這祭物比以前所要求的有所減少(民數記 28:11-12);牠們都必須沒有殘疾。

V. 7. 他要預備素祭,一伊法配一隻公牛犢,一伊法配一隻公綿羊,羊羔則按他手所能獻的,自願獻祭的因素在整段經文中都顯著突出;油則是一欣配一伊法。

V. 8. 王子進入時,要從那門的廊子進入,也要從那門出去,這重複第2節是為了將接下來的條例與安息日和月朔的條例聯繫起來。

V. 9. 但當這地的百姓在節期,在規定的時間和會眾聚集時,來到耶和華面前,從北門進入敬拜的,要從南門出去,以防止混亂和騷動;從南門進入的,要從北門出去;他不可從他進來的門返回,而要從對面的門出去,這樣在敬拜神的時候就可以避免一切混亂,因為我們的神是講究秩序的神。

V. 10. 王子在他們中間,像他們一樣加入敬拜者的龐大人群,他們進去時,他也要進去(詩篇 42:4);他們出去時,他也要出去。我們在這裡看到一幅「敬虔百姓的美麗圖畫:最高階層的人自由地與廣大敬拜者融合,並以其存在和榜樣的提升影響激勵他們的虔誠。」

V. 11. 在節期和盛會中,當有連續兩天的節日,素祭為一伊法配一隻公牛犢,一伊法配一隻公綿羊,羊羔則按他所能獻的,油則是一欣配一伊法,自願獻祭的因素再次在此出現。

V. 12. 現在,當王子因著特殊的內在感動,樂意事奉耶和華,自願獻燔祭或平安祭給耶和華時,就有人為他打開朝東的門,他要預備他的燔祭和平安祭,就像他在安息日所做的一樣,因此這條規則適用於所有節期;然後他要出去,他出去之後,門就要關閉,這樣關於門關閉的規定就總會被遵守。這段經文正確地闡明了不同階層的人在向神獻上敬意和崇拜時可能存在的良性競爭。

V. 13. 你要每天向耶和華獻燔祭,如同摩西律法所規定的(出埃及記 29:38;民數記 28:3),獻一隻一歲沒有殘疾的羊羔;你要每天早晨預備,字面意思是「早晨接續早晨」。

V. 14. 你要每天早晨為此預備素祭(參利未記 2:6;利未記 2:14-16),六分之一伊法細麵和三分之一欣油,用來調和細麵,製作獻祭的餅;這素祭是永遠的條例,要不斷獻給耶和華。如果晚祭因此要停止,那麼早晨素祭的增加可能是為了彌補這一點。

V. 15. 他們要這樣每天早晨預備羊羔、素祭和油,作為常獻的燔祭。這些與摩西律法幾乎完全不同的、部分是根本性的偏離,再次表明整個描述是彌賽亞時代的象徵,那時敬拜的本質將是對主自願的敬意。

以西結書 46:16-24 獻祭廚房

V. 16. 主耶和華如此說,在為未來做準備時,以免出現導致統治者暴力行為的情況:如果王子將禮物贈予他的任何兒子,那產業就歸他的兒子所有;那將是他們繼承的產業,永久歸他們管轄。

V. 17. 但如果他將他產業中的禮物(即為他使用和享樂而劃出的特別土地)贈予他的僕人,作為服務或忠誠的獎賞,那麼那產業就歸他所有,直到禧年(即所謂的禧年,利未記 25:10);之後,那產業要歸還給王子,作為他的財產歸還給他;但他的產業仍歸他的兒子所有,也就是說,那時只有王子贈予他兒子的東西才會留在他們的財產中。

V. 18. 此外,王子不可藉著壓迫奪取百姓的產業,這些條例正是為了防範這種情況,不可將他們趕出他們的產業,就像亞哈奪取拿伯的葡萄園一樣;但他要從自己的產業中將產業分給他的兒子(參撒母耳記上 8:14;撒母耳記上 22:7),免得我的百姓各人離開自己的產業而分散。

V. 19. 之後,他帶我經過門旁的入口(以西結書 42:9 所提到的入口),進入祭司的聖屋,就是最靠近內北門、朝北的那些聖屋;看哪,在西邊的兩側有一個地方,這是聖殿區域中尚未描述的部分。

V. 20. 他對我說:這是祭司煮贖罪祭和贖愆祭的地方,也是他們烤素祭的地方,祭司的食物就這樣在他們房間附近預備,以免其聖潔受到任何污染,免得他們將這些食物帶到外院去,使百姓成聖,即讓百姓接觸這些聖潔的食物,從而破壞條例的目的。

V. 21. 然後他帶我到外院,使我經過院子的四角;看哪,在院子的每個角落都有一個院子,是較大院子的一個較小的附屬部分。
V. 22. 在院子的四角有相連的院子,與院子的其餘部分隔開,長四十肘,寬三十肘;這四個角落的尺寸都一樣。

V. 23. 在這些院子周圍,沿著牆壁,有環繞的建築物,在這些建築物下面有煮食的地方,是帶屋頂的烹飪間或小廚房,每個都有一個壁爐,緊鄰牆壁。

V. 24. 他對我說:這些是煮食的地方,殿裡的僕役,即作為聖所僕人的普通利未人,要在這裡煮百姓的祭物,就是屬於祭司的那部分。因此,藉著百姓所吃的獻祭餐,象徵性地表達了所有信徒的團契和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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