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從前擄到巴比倫之猶大省的人,現在他們的子孫從被擄到之地回耶路撒冷和猶大,各歸本城。
2他們是同着所羅巴伯、耶書亞、尼希米、西萊雅、利來雅、末底改、必珊、米斯拔、比革瓦伊、利宏、巴拿回來的。
3以色列人民的數目記在下面:巴錄的子孫二千一百七十二名;
4示法提雅的子孫三百七十二名;
5亞拉的子孫七百七十五名;
6巴哈‧摩押的後裔,就是耶書亞和約押的子孫二千八百一十二名;
7以攔的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8薩土的子孫九百四十五名;
9薩改的子孫七百六十名;
10巴尼的子孫六百四十二名;
11比拜的子孫六百二十三名;
12押甲的子孫一千二百二十二名;
13亞多尼干的子孫六百六十六名;
14比革瓦伊的子孫二千零五十六名;
15亞丁的子孫四百五十四名;
16亞特的後裔,就是希西家的子孫九十八名;
17比賽的子孫三百二十三名;
18約拉的子孫一百一十二名;
19哈順的子孫二百二十三名;
20吉罷珥人九十五名;
21伯利恆人一百二十三名;
22尼陀法人五十六名;
23亞拿突人一百二十八名;
24亞斯瑪弗人四十二名;
25基列‧耶琳人、基非拉人、比錄人共七百四十三名;
26拉瑪人、迦巴人共六百二十一名;
27默瑪人一百二十二名;
28伯特利人、艾人共二百二十三名;
29尼波人五十二名;
30末必人一百五十六名;
31別的以攔子孫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32哈琳的子孫三百二十名;
33羅德人、哈第人、阿挪人共七百二十五名;
34耶利哥人三百四十五名;
35西拿人三千六百三十名。
36祭司:耶書亞家耶大雅的子孫九百七十三名;
37音麥的子孫一千零五十二名;
38巴施戶珥的子孫一千二百四十七名;
39哈琳的子孫一千零一十七名。
40利未人:何達威雅的後裔,就是耶書亞和甲篾的子孫七十四名。
41歌唱的:亞薩的子孫一百二十八名。
42守門的:沙龍的子孫、亞特的子孫、達們的子孫、亞谷的子孫、哈底大的子孫、朔拜的子孫,共一百三十九名。
43尼提寧:西哈的子孫、哈蘇巴的子孫、答巴俄的子孫、
44基綠的子孫、西亞的子孫、巴頓的子孫、
45利巴拿的子孫、哈迦巴的子孫、亞谷的子孫、
46哈甲的子孫、薩買的子孫、哈難的子孫、
47吉德的子孫、迦哈的子孫、利亞雅的子孫、
48利汛的子孫、尼哥大的子孫、迦散的子孫、
49烏撒的子孫、巴西亞的子孫、比賽的子孫、
50押拿的子孫、米烏寧的子孫、尼普心的子孫、
51巴卜的子孫、哈古巴的子孫、哈忽的子孫、
52巴洗律的子孫、米希大的子孫、哈沙的子孫、
53巴柯的子孫、西西拉的子孫、答瑪的子孫、
54尼細亞的子孫、哈提法的子孫。
55所羅門僕人的後裔,就是瑣太的子孫、瑣斐列的子孫、比路大的子孫、
56雅拉的子孫、達昆的子孫、吉德的子孫、
57示法提雅的子孫、哈替的子孫、玻黑列‧哈斯巴音的子孫、亞米的子孫。
58尼提寧和所羅門僕人的後裔共三百九十二名。
59從特‧米拉、特‧哈薩、基綠、押但、音麥上來的,不能指明他們的宗族譜系是以色列人不是;
60他們是第來雅的子孫、多比雅的子孫、尼哥大的子孫,共六百五十二名。
61祭司中,哈巴雅的子孫、哈哥斯的子孫、巴西萊的子孫;因為他們的先祖娶了基列人巴西萊的女兒為妻,所以起名叫巴西萊。
62這三家的人在族譜之中尋查自己的譜系,卻尋不着,因此算為不潔,不准供祭司的職任。
63省長對他們說:「不可吃至聖的物,直到有用烏陵和土明決疑的祭司興起來。」
64會眾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名。
65此外,還有他們的僕婢七千三百三十七名,又有歌唱的男女二百名。
66他們有馬七百三十六匹,騾子二百四十五匹,
67駱駝四百三十五隻,驢六千七百二十匹。
68有些族長到了耶路撒冷耶和華殿的地方,便為上帝的殿甘心獻上禮物,要重新建造。
69他們量力捐入工程庫的金子六萬一千達利克,銀子五千彌拿,並祭司的禮服一百件。
70於是祭司、利未人、民中的一些人、歌唱的、守門的、尼提寧,並以色列眾人,各住在自己的城裏。
# 以斯拉記 第2章
以斯拉記 2:1-35 百姓的家室
V.1 這些是從省裡上來的人,因為猶大現在已成為波斯帝國的一個省份,他們是從被擄之地歸回的,與那些選擇留在巴比倫或波斯的人不同。尼布甲尼撒王曾將他們擄到巴比倫,現在他們又回到耶路撒冷和猶大,各歸自己的城,就是現在重建並分配給各人的城。
V.2 他們與所羅巴伯一同回來,所羅巴伯被任命為歸回猶大流亡者的省長:耶書亞、尼希米、西萊雅、利來雅、末底改、比勒珊、米斯帕、比革瓦伊、利宏、巴拿。總計(參尼希米記7章),有十二位祭司的族長,他們在某種程度上代表了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以色列百姓的男丁數目如下:
V.5 亞拉的子孫,七百七十五名。這麼多人登記在亞拉的後裔名單中,但實際定居在猶大並在那裡被點算的人數,比這少了百餘人(尼希米記7章)。
V.20 吉巴的子孫,九十五名。這個名字實際上是基遍(尼7:25);從這裡開始,其餘的名字都是這些流亡者祖先所來自的城市名稱。
V.35 西拿的子孫,三千六百三十名。從這份名單看來,耶路撒冷附近的城市首先被定居,隨著時間推移,越來越多的城市被居住,因為有其他流亡者加入,人數也隨之增加。
以斯拉記 2:36-58 祭司、利未人與聖殿僕役
V.36 祭司:耶大雅的子孫,屬於耶書亞的家,耶書亞是新社群的第一位大祭司,是尼布甲尼撒在利比拉處死的西萊雅的孫子(王下25:18-19),九百七十三名。
V.39 哈琳的子孫,一千零一十七名。這份名單只列出四班祭司,但這四班後來又增加到二十四班,按照大衛的劃分,並沿用他們原來的名字,因為我們在新約中發現了亞比雅班(代上24:10;路1:5)。
V.58 所有的尼提寧和所羅門僕人的子孫,共三百九十二名。所有這些人的祖先原本都不是以色列人,但現在他們都以忠誠的心緊緊跟隨真神。在主看來,重要的不是出身、人的血統和家族,而是內心的信心和一生忠誠的順服。
以斯拉記 2:59-64 沒有家譜的百姓和祭司
V.59 這些人是從特米拉、特哈薩、基路、押但、音麥上來的,這些可能都是巴比倫某省的城市;但他們不能證明自己的父家,他們的家譜已經失落,他們無法說明他們的祖先屬於以色列的哪個父家,也無法證明他們的後裔、他們的血統、他們的出身是否屬於以色列人:
V.60 第萊雅的子孫、多比雅的子孫、尼哥大的子孫,共六百五十二名。他們並非僅僅是冒險者,而是出於對耶和華的忠誠,即使家譜失落,也渴望加入歸回流亡者的隊伍。
V.61 祭司的子孫中,有哈巴雅的子孫、哥斯的子孫、巴西萊的子孫。巴西萊娶了基列人巴西萊的女兒為妻,就以她的名字為名(撒下17:27)。據推測,這位祭司後裔娶這女子是因為她是繼承人,並沿用了她的名字。這樣,他與利未支派的聯繫就失傳了。世俗的野心使他喪失了祭司的尊嚴。
V.62 這些人尋找他們的家譜,卻尋不著,他們無法提供祭司血統的書面證明;因此,他們被視為不潔淨,從祭司職任中革除,因為他們的出身可疑,所以被排除在聖職之外。
V.63 省長(**Tirshatha**,省長)對他們說,他們不可吃至聖的物,直到有祭司興起,能用烏陵和土明(出28:30;民27:21)決斷。也就是說,直到有蒙神認可的大祭司,能以古老的方式,藉著無誤的啟示,諮詢主並作出裁決。由於此事存疑,這是一個審慎的決定。
V.64 全會眾共計四萬二千三百六十名。這個數字比各項人數的總和多了一萬二千人,因為除了歸回的流亡者,還必須加上少數留下的猶太人,甚至還有一些來自埃及的人,他們在得知古老的敬拜將被恢復時,迅速聚集起來。這是一小群聚集在耶路撒冷及其周邊地區的羊群,但它代表了當時對耶和華的真正敬拜,是神的有形教會。
以斯拉記 2:65-70 歸回流亡者的財產和奉獻
V.68 有些族長,即那些有能力負擔的家族首領,來到耶路撒冷耶和華殿的所在地,那裡當時是一片廢墟,他們為神的殿甘心獻上,要將殿建立在原處,這是重建聖殿的自願奉獻。
V.69 他們量力而為,捐入工程庫的,有金子六萬一千達利克(**darics**,波斯金幣),銀子五千磅(總計將近四十萬美元),還有祭司的禮服一百件。
V.70 於是祭司、利未人、百姓中的一些人、歌唱的、守門的、尼提寧,都住在他們所分配的城裡,以色列眾人也都住在自己的城裡。今天,凡愛慕主敬拜的人,也會樂意為主獻上金錢和財物。這樣甘心的奉獻和禮物,是蒙神悅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