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雅各書導論
雅各書(又稱「普通書信」)
導論
新約聖經的最後七卷書信被稱為「普通書信」或「大公書信」。之所以稱為「大公」(catholic)、普世或循環書信,是因為它們並非寫給單一的會眾、城市或國家,而是寫給各地所有的信徒。「早期教會的作者引入這個詞時,可能意在表明這些書信的內容和目的比保羅的書信更具普遍性。保羅的書信是寫給特定的教會或個人,而彼得、約翰、雅各和猶大則寫給整個群體的教會。」
作者沒有明確表明自己的身份,至少對後世的人而言是如此,因為他只稱自己為雅各(James 或 Jacobus),是神和主耶穌基督的僕人(雅 1:1)。儘管仍有一些疑慮,但普遍認為作者是小雅各(可 15:40),亞勒腓和馬利亞的兒子(太 10:3;可 3:18;路 6:15;徒 1:13;太 27:56-61)。許多解經家認為他就是耶穌的兄弟雅各,人稱「公義者」(太 13:55;可 6:3;加 1:19)。此人之所以現在普遍被認為是作者,是因為他是唯一一位擁有此信所暗示之權威地位的人。參見加 1:18-19;徒 12:17;加 2:9-12;徒 15:4-29;林前 15:7。推測是,在長雅各殉道後(徒 12:2-17),小雅各成為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因此擁有廣泛影響力的權力和信任地位。
這封信是寫給「散居在外的十二支派」,也就是散居在巴勒斯坦以外,特別是猶大和耶路撒冷以外的猶太基督徒。他們人數眾多(徒 21:22),並且面臨許多信仰的考驗,這使得他們必須極具忍耐(雅 1:2-4;雅 5:7-18)。信中描述的教會狀況表明,這封信很可能寫於公元一世紀六十年代的某個時候,而且信中隨處可見對《馬太福音》的明確引用,因此日期應介於公元 63 年至 69 年之間。寫作地點很可能是耶路撒冷,小雅各一直居住在這座城市,直到羅馬軍隊逼近,基督徒才逃離該城。
就這封信的特色而言,它與新約其他書信在多方面有所不同,常讓讀者聯想到舊約的箴言書卷。「這封書信比新約中任何其他書信都更少教義性。作者的目的與其說是教導,不如說是勸勉和告誡。『這是關於聖潔生活的書信。它非常強調行為,但並非脫離信心,而是作為信心的證明和果實。』這封書信的風格簡潔有力,從一個主題迅速轉移到另一個主題,有時沒有明顯的邏輯結構。聖雅各以強烈的措辭和優美的詩意語言大膽譴責罪惡,使我們想起一位古老的希伯來先知。」
這封信沒有明確的綱要,它更像是一篇牧養訓誡,而非教義討論。在開頭的稱呼之後,我們可以區分出八組勸誡,它們以相當鬆散的方式結合在一起,都呈現同一個主題:基督徒應有的樣貌,一個完全屬神的人:
許多聖經學者都對保羅書信與本卷書信之間看似矛盾之處感到困惑,因為雅各的教義似乎與保羅強調的「唯獨信心稱義」(Justification by faith alone)相衝突。但實際上並沒有真正的衝突。保羅是針對那些自以為義的人寫作,他們不願唯獨藉著基督耶穌裡神的恩惠(Grace)稱義和得救,卻堅持認為善行是獲得救恩所必需的。雅各則是針對那些虛妄、愚昧的人寫作,他們將救恩寄託於貧瘠的正統信仰,幻想單憑理智的相信和口頭的宣稱,沒有任何行為,就是救恩的信心(Saving Fai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