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幔人以利法回答說:
2人豈能使上帝有益呢? 智慧人但能有益於己。
3你為人公義,豈叫全能者喜悅呢? 你行為完全,豈能使他得利呢?
4豈是因你敬畏他 就責備你、審判你嗎?
5你的罪惡豈不是大嗎? 你的罪孽也沒有窮盡;
6因你無故強取弟兄的物為當頭, 剝去貧寒人的衣服。
7困乏的人,你沒有給他水喝; 飢餓的人,你沒有給他食物。
8有能力的人就得地土; 尊貴的人也住在其中。
9你打發寡婦空手回去, 折斷孤兒的膀臂。
10因此,有網羅環繞你, 有恐懼忽然使你驚惶;
11或有黑暗蒙蔽你, 並有洪水淹沒你。
12上帝豈不是在高天嗎? 你看星宿何其高呢!
13你說:上帝知道甚麼? 他豈能看透幽暗施行審判呢?
14密雲將他遮蓋,使他不能看見; 他周遊穹蒼。
15你要依從上古的道嗎? 這道是惡人所行的。
16他們未到死期,忽然除滅; 根基毀壞,好像被江河沖去。
17他們向上帝說:離開我們吧! 又[說]:全能者能把我們怎麼樣呢?
18哪知上帝以美物充滿他們的房屋; 但惡人所謀定的離我好遠。
19義人看見他們的[結局]就歡喜; 無辜的人嗤笑他們,
20說:那起來攻擊我們的果然被剪除, 其餘的都被火燒滅。
21你要認識上帝,就得平安; 福氣也必臨到你。
22你當領受他口中的教訓, 將他的言語存在心裏。
23你若歸向全能者,從你帳棚中遠除不義, 就必得建立。
24要將[你的]珍寶丟在塵土裏, 將俄斐的[黃金]丟在溪河石頭之間;
25全能者就必為你的珍寶, 作你的寶銀。
26你就要以全能者為喜樂, 向上帝仰起臉來。
27你要禱告他,他就聽你; 你也要還你的願。
28你定意要做何事,必然給你成就; 亮光也必照耀你的路。
29人使[你]降卑,你仍可說:[必得]高升; 謙卑的人,上帝必然拯救。
30人非無辜,上帝且要搭救他; 他因你手中清潔,必蒙拯救。
# 約伯記 第22章
約伯記 22:1-11 以利法指控約伯邪惡
V. 2. 人豈能使神有益呢?無論他在世上多麼良善或偉大,他豈能像智慧人使自己有益那樣使神有益呢?這實際上是本節前半部分的答案:神是絕對智慧的,不受任何人的智慧影響。
V. 3. 你為人公義,豈能使全能者喜悅呢?豈能使祂有所得益或優勢呢?祂本身就是完全的。人最無可指摘的生活也無法增加祂的福樂;祂從不被自私的動機所驅使。或者,你使你的道路完全,努力在生活方式上絕對公義,豈能使祂有所得益呢?神獎賞虔誠人,並非因為他們的虔誠為祂帶來任何益處,祂懲罰罪人,也並非因為他們的過犯減少了祂的福樂。
V. 4. 祂豈是因懼怕你而責備你,與你一同進入審判呢?人絕不可認為神降這懲罰在約伯身上是因他的敬虔,因為神從不因自私的動機行事,而且約伯災難的原因必定在他自己身上,正如以利法所猜測的。
V. 5. 你的罪惡豈不甚大?你的罪孽豈不無限嗎?以利法在此大膽地得出他認為他最初的陳述所賦予他的結論:因為神只將這樣的苦難作為對過犯的懲罰,而且祂從不受任何自私動機和任意觀念的影響和引導,所以約伯是有罪的。他現在試圖列舉他認為約伯所犯的罪來支持這項指控。
V. 6. 因你無故向弟兄取質,約伯曾是富有的,沒有必要如此嚴苛地向親屬收取欠款,又剝去赤身人的衣服,甚至奪走他們僅有的最後一件衣物(出埃及記 22:25-26;申命記 24:6 至 10:11),這完全違背了人道精神。
V. 8. 至於有力的人,字面意思是「有臂膀或拳頭的人」,他擁有土地;尊貴的人住在其中,即受尊敬、有影響力的人。因此,以利法指責約伯自私貪婪,獨佔所有土地,讓窮人受苦。
V. 10. 因此,作為這些罪的懲罰,羅網環繞著你,各種形式的毀滅圍困著他;忽然來的驚恐擾亂你,一種突如其來的致命痛苦一次又一次地壓倒他。
V. 11. 或黑暗,使你不能看見,苦難的黑夜不容許一絲安慰之光;又有多水淹沒你,以壓倒性的苦難向他襲來。這是以利法對約伯堆積的苦澀而不公正的指控。
約伯記 22:12-20 警告避免進一步的懲罰
V. 12. 神豈不在高天之上?祂是無限崇高的,統治世界並懲罰邪惡。你看星宿何等高!神遠遠高於渺小的人,以及人對神公義的微弱批評和對神智慧的任何懷疑。
V. 13. 你說,神知道什麼?祂的智慧豈能及於人的日常事務?祂豈能透過幽暗的密雲判斷?其意是神完全與人的事務分離和隔絕,因此祂不關心這些事務。
V. 14. 密雲將祂遮蔽,使祂看不見;祂在穹蒼的圓周上行走,在祂巨大的穹頂上,如此專注於祂自己的崇高,以至於祂忽略了渺小人類世界的事務。
V. 16. 他們未到期就被剪除,在達到正常壽命之前就被災難掃除;他們的根基被洪水沖去,他們和他們住所的地方變得像流沙一樣流動,導致他們沉沒。
V. 17. 他們對神說,離開我們吧!全能者能為他們做什麼呢?這兩句話都歸於不敬虔的人,以利法在此將約伯歸入其中,暗指約伯記 21:14-15。
V. 18. 祂卻以美物充滿他們的房屋,是神將他們所享有的繁榮賜給了這些嘲諷者;但惡人的計謀離我甚遠!以利法在此呼應約伯記 21:16 的宣告,但將約伯也歸入惡人之中。
V. 20. 我們的財物沒有被剪除,但他們的餘剩被火燒滅。這就是義人對不敬虔之人嘲諷話語的總結:我們的敵人確實被毀滅了,他們繁榮的餘剩已被火吞噬!以利法以這種嘲諷的方式試圖將神聖報應的教義應用於約伯的案例。
約伯記 22:21-30 勸誡悔改
V. 21. 你現在要與神和好,趁著還有時間與主成為朋友,並要平安;這樣福氣必臨到你,如果約伯肯悔改他的邪惡,他將再次得到主的恩惠。
V. 22. 你要從祂口中領受律法,我懇求你,從神口中領受的教訓應引導他走上正路;將祂的話語存放在你心裡,他應將它們像珍貴的寶藏一樣保存,以便隨時取用。
V. 23. 你若歸向全能者,藉著真正的憂傷和悔改再次親近祂,你必被建立起來,你必將不義遠離你的帳棚,因為這永遠是真正敬虔的罪惡憂傷的結果。
V. 24. 那時你必將金子視為塵土,將從礦中取出的金礦石視為毫無價值的垃圾;將俄斐金視為溪邊的石頭,將它丟棄在溪流的卵石中,認為它沒有永恆的價值。
V. 25. 是的,全能者必作你的保障,字面意思是「全能者必成為你的金塊」,約伯唯一的豐富寶藏;你必有許多銀子,成條或成堆的銀子,這是神恩惠中最大的財富。
V. 29. 人被降卑,或「當他的道路向下」,陷入任何形式的困境時,你必說,有高舉,即向上,起來!這是鼓勵的呼喚;祂必拯救謙卑的人,為那些垂頭喪氣的人帶來救恩或解脫。約伯反過來也能安慰和激勵所有可能陷入困境的人。
V. 30. 祂必拯救無辜的島嶼,更確切地說,「神必拯救那並非無罪的人」;祂是藉著你手的潔淨而得救的,神因著對約伯的高度重視,甚至會恩待其他需要為罪代贖的人。以利法在熱心之中過度了,將約伯的歸正歸因於它永遠不可能擁有的能力。這是專業勸誡者的慣常做法,他們會說些誇大的話,將只有神才能憑著純粹的恩惠完成的事情歸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