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亞倫的兩個兒子近到耶和華面前死了。死了之後,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要告訴你哥哥亞倫,不可隨時進聖所的幔子內、到櫃上的施恩座前,免得他死亡,因為我要從雲中顯現在施恩座上。
3亞倫進聖所,要帶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一隻公綿羊為燔祭。
4要穿上細麻布聖內袍,把細麻布褲子穿在身上,腰束細麻布帶子,頭戴細麻布冠冕;這都是聖服。他要用水洗身,然後穿戴。
5要從以色列會眾取兩隻公山羊為贖罪祭,一隻公綿羊為燔祭。
6「亞倫要把贖罪祭的公牛奉上,為自己和本家贖罪;
7也要把兩隻公山羊安置在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
8為那兩隻羊拈鬮,一鬮歸與耶和華,一鬮歸與阿撒瀉勒。
9亞倫要把那拈鬮歸與耶和華的羊獻為贖罪祭,
10但那拈鬮歸與阿撒瀉勒的羊要活着安置在耶和華面前,用以贖罪,打發[人送]到曠野去,歸與阿撒瀉勒。
11「亞倫要把贖罪祭的公牛牽來宰了,為自己和本家贖罪;
12拿香爐,從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盛滿火炭,又拿一捧搗細的香料,都帶入幔子內,
13在耶和華面前,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煙雲遮掩法[櫃]上的施恩座,免得他死亡;
14也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頭彈在施恩座的東面,又在施恩座的前面彈血七次。
15「隨後他要宰那為百姓作贖罪祭的公山羊,把羊的血帶入幔子內,彈在施恩座的上面和前面,好像彈公牛的血一樣。
16他因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當這樣在聖所行贖罪之禮,並因會幕在他們污穢之中,也要照樣而行。
17他進聖所贖罪的時候,會幕裏不可有人,直等到他為自己和本家並以色列全會眾贖了罪出來。
18他出來,要到耶和華面前的壇那裏,在壇上行贖罪之禮,又要取些公牛的血和公山羊的血,抹在壇上四角的周圍;
19也要用指頭把血彈在壇上七次,潔淨了壇,從壇上除掉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使壇成聖。」
20「亞倫為聖所和會幕並壇獻完了贖罪祭,就要把那隻活着的公山羊奉上。
21兩手按在羊頭上,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把這罪都歸在羊的頭上,藉着所派之人的手,送到曠野去。
22要把這羊放在曠野,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帶到無人之地。
23「亞倫要進會幕,把他進聖所時所穿的細麻布衣服脫下,放在那裏,
24又要在聖處用水洗身,穿上衣服,出來,把自己的燔祭和百姓的燔祭獻上,為自己和百姓贖罪。
25贖罪祭牲的脂油要在壇上焚燒。
26那放羊歸與阿撒瀉勒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進營。
27作贖罪祭的公牛和公山羊的血既帶入聖所贖罪,這牛羊就要搬到營外,將皮、肉、糞用火焚燒。
28焚燒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進營。」
29「每逢七月初十日,你們要刻苦己心,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甚麼工都不可做;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
30因在這日要為你們贖罪,使你們潔淨。你們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脫盡一切的罪愆。
31這日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要刻苦己心;這為永遠的定例。
32那受膏、接續他父親承接聖職的祭司要穿上細麻布的聖衣,行贖罪之禮。
33他要在至聖所和會幕與壇行贖罪之禮,並要為眾祭司和會眾的百姓贖罪。
34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就是因以色列人一切的罪,要一年一次為他們贖罪。」 於是,亞倫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
# 利未記 第16章
利未記 16:1-14 亞倫為自己獻祭
V.2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告訴你哥哥亞倫,不可隨意進入幔子內的聖所,就是至聖所,到約櫃上的施恩座前,免得他死亡;因為我要在施恩座上的雲中顯現。」那是神以祂恩惠的榮耀特別顯現的地方(出埃及記 25:22);因為這雲向百姓的代表顯明神的同在。若任意進入這至聖之處,沒有神的特別指示,違者必死。
V.3 亞倫要這樣進入聖所,就是會幕最內層的部分:帶著一隻公牛犢作贖罪祭,一隻公綿羊作燔祭。這些是為大祭司和全體祭司的過犯所獻的祭物。
V.4 他要穿上聖潔的細麻內袍,身上穿細麻褲,束上細麻腰帶,戴上細麻冠冕(頭巾般的頭飾);這些是聖潔的衣服。所以他要用水洗身,然後穿上這些衣服。這些白色的衣服是為這天的特別儀式保留的,而在其他場合,大祭司則穿著他那件五彩的衣服(出埃及記 28章)。白色表明沒有不潔之人,沒有罪人,可以進入聖潔的神面前。
V.5 他要從以色列會眾中取兩隻公山羊羔作贖罪祭,一隻公綿羊作燔祭,作為全體百姓的聯合獻祭,因此由他們提供。雖然儀式處理這兩隻公山羊的方式完全不同,但它們共同構成一個單一的贖罪祭。這樣,祭司和會眾的祭牲都預備好了。
V.6 亞倫要獻上為自己作贖罪祭的公牛,為自己和他的家贖罪。這裡的「家」顯然不僅包括大祭司的直系親屬,也包括整個祭司團。由於所有祭司在與主打交道時都是百姓的代表和中保,因此首先必須在神面前遮蓋和贖清他們自己的罪。
V.7 他要取兩隻公山羊,把牠們呈獻在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正式將牠們作為祭牲呈獻在耶和華面前。根據猶太傳統,這兩隻公山羊大小相同,且在標記上盡可能一致。
V.8 亞倫要為這兩隻公山羊拈鬮,鬮由侍從從甕中取出;一鬮歸耶和華,一鬮歸阿撒瀉勒(希伯來文作「Azazel」,意為「除罪者」)。這兩隻公山羊都承擔百姓的罪,一隻藉著獻祭的行為,另一隻則藉著完全被帶到曠野。
V.10 但那拈鬮歸阿撒瀉勒的公山羊,為要象徵所有過犯和罪孽的完全除去,要活著呈獻在耶和華面前,用牠來贖罪,然後把牠放走,歸給阿撒瀉勒,到曠野去。以上是獻祭的預備。
V.11 亞倫要牽來為自己作贖罪祭的公牛,為自己和他的家,為整個祭司團贖罪,並宰殺為自己作贖罪祭的公牛。這是當天獻祭的第一階段。
V.12 他要拿一個香爐,一個盛器,裝滿從耶和華面前祭壇上取來的燒著的炭火,就是從燔祭壇上取來的,又兩手滿捧搗細的香料,這是香氣最濃郁的形式,帶入幔子內,進入至聖所;
V.13 他要把香放在火上,在耶和華面前,使香的煙雲從香爐中燃燒而起,遮蓋約櫃上的施恩座,就是遮蓋法版,免得他死亡。香的煙雲保護大祭司,儘管他是一個有罪的人,免受聖潔之神憤怒的目光。
V.14 他要取公牛的血,這血已由侍從接住,並不斷攪拌以防凝固,用指頭彈在施恩座的東面,就是朝東的一面;又在施恩座前,在約櫃和幔子之間,用指頭彈血七次。這是當天特別獻祭的第二階段,藉此完成了為祭司團的贖罪。贖罪不是沒有血的,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並且首先是為大祭司和他的家贖罪(希伯來書 5:1-3;希伯來書 9:7)。
利未記 16:15-28 為百姓獻祭
V.15 然後他要宰殺為百姓作贖罪祭的公山羊,宰殺當然是在外院進行,把牠的血帶入幔子內,進入至聖所,用這血像用公牛的血一樣,彈在施恩座上和施恩座前;
V.16 他要為聖所贖罪,聖所本身也需要潔淨,因為以色列人的不潔淨,和他們一切的過犯,因為它在有罪的百姓中間,容易受到玷污;他也要為會幕這樣做,會幕在他們不潔淨之中仍留在他們中間。因此,祭司的罪,他們藉此玷污了聖所,以及百姓的過犯,這些也玷污了神在他們中間的居所,都必須在大贖罪日贖清。
V.17 當他進去在聖所贖罪的時候,會幕裡不可有人,直到他出來,為自己、為他的家,為整個祭司團,並為以色列全會眾贖罪完畢。在儀式最莊嚴的部分,一切被玷污的人和物都必須遠離至聖所,全部責任都由大祭司一人承擔。雖然這一天會眾所有成員都要感受罪的可憎本質,但大祭司尤其要意識到這一事實,因為他代表以色列所有子民行事。
V.18 他要出來到耶和華面前的祭壇,就是香壇,為它贖罪;他要取公牛的血和公山羊的血,抹在祭壇的四角上。這樣,兩種贖罪祭的血在贖罪儀式中混合,祭司和百姓的過犯都在神面前藉著當天獻祭儀式的第三階段得到贖罪。請注意,即使是祭壇,作為用於潔淨和贖罪的工具,也必須潔淨其因罪人敬拜而沾染的污穢。
V.19 他要用指頭彈血在壇上七次,潔淨它,使它從以色列人的不潔淨中成聖。大贖罪日的儀式在很大程度上是彌賽亞的預表。基督是真正的大祭司,聖潔、無瑕、無玷污、遠離罪人,且高過諸天(希伯來書 7:26)。祂藉著自己的血,一次進入聖所,為我們取得了永遠的救贖(希伯來書 9:12)。
V.21 亞倫要兩手按在活著的公山羊頭上,不像普通獻祭只按一隻手,承認以色列人一切的罪孽,無論是個人的還是集體的,以及他們一切的過犯,所有那些招致耶和華怒氣的惡行和過失,把這些都歸到那隻公山羊,就是「除罪者」的頭上,然後藉著一個合適的人,就是一個隨時準備好立即出發的人,把牠送到曠野去;
V.22 那隻公山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到無人之地,到一個荒涼無人的地方,以求完全除去;他要在曠野把那隻公山羊放走。這樣,當天特別儀式的第四部分就結束了。
V.24 他要在聖所用水洗身,祭司通常在會幕入口附近的洗濯盆那裡進行潔淨,然後穿上他的衣服,就是他職位的普通服飾,由精美的五彩布料製成,出來,獻上他自己的燔祭和百姓的燔祭,兩者都是公綿羊,為自己和為百姓贖罪。
V.26 那放走歸給阿撒瀉勒的公山羊的人,為要完全除去歸到牠頭上的罪,要洗他的衣服,用水洗身,然後才能進入營中,這樣也潔淨了自己因接觸贖罪祭而帶來的不潔。
V.28 那焚燒牠們的人要洗他的衣服,用水洗身,然後才能進入營中。他也必須潔淨自己,免受因觸摸贖罪祭而來的玷污。第二隻公山羊也是基督的預表,祂是真正的「除罪者」。主將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以賽亞書 53:6),祂不僅擔當了這些罪孽,而且將它們除去了(約翰福音 1:29),完全除去,以致罪的罪責不再歸在我們身上。因此,基督為我們贏得了永遠的救贖。
利未記 16:29-34 這日的宗旨
V.29 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在七月十日,你們要刻苦己心,在悔罪和謙卑中俯伏,什麼工都不可做,無論是本地人,還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民事曆法的第一個月的第十天,最初稱為以他念月,後來稱為提斯利月,雖然不包括在各大節期中,但其重要性足以使其被稱為一年中最莊嚴的日子,並且常被簡稱為「那日」。
V.31 這要作你們安息的安息日,在各方面都被視為真正的安息日,你們要刻苦己心,藉著禁食,作為最深切的謙卑和羞恥的表達,這要作永遠的定例。
V.32 那受膏、受聖職接替他父親作祭司的祭司,這暗示大祭司的職位是世襲的,要行贖罪之禮,並要穿上細麻衣服,就是聖潔的衣服,那些特別為這天的服事而預備的;
V.33 他要為聖潔的聖所,就是至聖所贖罪,他要為會幕,就是聖所,和為祭壇,就是金香壇贖罪,他也要為祭司和為會眾所有百姓贖罪。
V.34 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每年一次為以色列人贖他們一切的罪。亞倫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當時候到了,這個節日就按時遵守,所有儀式都按照耶和華的旨意執行。藉著它們的象徵意義,並藉著真正以色列人的信心,大贖罪日的儀式具有能力和功效,直到基督獻上祂那具有永恆能力的大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