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和華對摩西說:
2「你曉諭亞倫和他兒子並以色列眾人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
3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或是綿羊羔,或是山羊,不拘宰於營內營外,
4若未曾牽到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他流了血,要從民中剪除。
5這是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們在田野裏所獻的祭帶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交給祭司,獻與耶和華為平安祭。
6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壇上,把脂油焚燒,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
7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8「你要曉諭他們說: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獻燔祭或是[平安]祭,
9若不帶到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10「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吃甚麼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
11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裏有生命,所以能贖罪。
12因此,我對以色列人說:你們都不可吃血;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
13凡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必放出牠的血來,用土掩蓋。
14「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無論甚麼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吃,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
15凡吃自死的,或是被野獸撕裂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必不潔淨到晚上,都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到了晚上才為潔淨。
16但他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擔當他的罪孽。」
# 利未記 第十七章
利未記 17:1-9 祭司宰殺動物
利未記 17:10-16 禁止吃血
V. 10.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在你們中間寄居的外人,吃任何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參利未記 7:27。耶和華親自威脅要在此案中執行懲罰,因為違背這條律法與作為神聖子民的成員身份不符。
V. 11.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是由血承載的;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為血是為生命贖罪的。既然血是祭牲生命的承載者,所以耶和華命令用血作為為人的生命贖罪的**恩典的媒介**,並禁止將其用作食物。
V. 12. 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你們中間無論何人,都不可吃血;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
V. 13. 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你們中間寄居的外人,打獵得了可吃的走獸或飛禽(當然,那些被宣告為不潔淨的除外,利未記 11 章),他必放出牠的血,用土掩蓋,以防止血作為贖罪和**代贖**的**恩典的媒介**受到任何褻瀆。
V. 14. 因為活物的生命都在血中;牠的血就是牠的生命。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你們不可吃任何活物的血;因為活物的生命都在血中;凡吃血的,必被剪除。凡吃血或允許狗或其他動物吃他所流的血的人,都褻瀆了耶和華為自己分別為聖的東西,因此就犯了罪。
V. 15. 凡吃自死的,或是被野獸撕裂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必洗衣服,用水洗身,不潔淨到晚上,然後才潔淨。參利未記 22:8;出埃及記 22:31。
V. 16. 但他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他就必擔當他的罪孽。凡吃這種食物的人都被玷污了,凡觸摸它的人也都被玷污了。耶和華的目的是要藉著嚴格的外在利未潔淨來象徵內心的純潔,正如祂期望基督徒在他們聖潔的生活中證明他們重生的心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