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利未記 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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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1耶和華對摩西說:

2「你曉諭亞倫和他兒子並以色列眾人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

3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或是綿羊羔,或是山羊,不拘宰於營內營外,

4若未曾牽到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他流了血,要從民中剪除。

5這是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們在田野裏所獻的祭帶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交給祭司,獻與耶和華為平安祭。

6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壇上,把脂油焚燒,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

7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8「你要曉諭他們說: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獻燔祭或是[平安]祭,

9若不帶到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10「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吃甚麼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

11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裏有生命,所以能贖罪。

12因此,我對以色列人說:你們都不可吃血;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

13凡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必放出牠的血來,用土掩蓋。

14「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無論甚麼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吃,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

15凡吃自死的,或是被野獸撕裂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必不潔淨到晚上,都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到了晚上才為潔淨。

16但他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擔當他的罪孽。」

# 利未記 第十七章

利未記 17:1-9 祭司宰殺動物

V. 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V. 2. 「你要曉諭亞倫和他的兒子,並以色列眾人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 V. 3.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無論是宰殺牛、羊、山羊(這些是最常見的獻祭動物),無論是在營內宰殺,或是在營外宰殺,即使其潛在動機僅是為了食物而宰殺動物, V. 4. 卻不帶到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為供物,以某種平安祭的形式獻在耶和華的會幕前,流血的罪就要歸到那人身上;他流了血,他將被視為未經授權宰殺動物的罪犯;那人必從民中剪除,被逐出耶和華的會眾; V. 5. 這是為了使以色列人可以將他們在田野間獻的祭物,即所有為食物而宰殺的潔淨動物,帶到耶和華面前,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獻給耶和華為平安祭。作為自願的祭物,這些動物的肉可以在當天或第二天食用,利未記 7:16-17。 V. 6. 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壇上,把脂肪焚燒,獻給耶和華為馨香之祭。藉由這項規定,吃血和吃腹腔內鬆散的脂肪(利未記 7:23-26 明確禁止)實際上變得不可能。 V. 7. 他們不可再獻祭給鬼魔,他們曾隨從鬼魔行淫。這裡所指的偶像就是魔鬼,通常被描繪成公山羊,埃及人尤其相信牠們住在曠野。迷信的人認為,向牠們獻祭可以防止邪惡的影響。看來埃及的習俗在以色列人中至少在某種程度上已經紮根,耶和華希望這種形式的偶像崇拜被根除。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V. 8. 你要對他們說: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在你們中間寄居的外人,獻燔祭或祭物,若懷著愚蠢或傲慢的自以為有權利在任何地方敬拜耶和華的假設, V. 9. 卻不帶到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不遵照祂所頒布的條例,那人必從民中剪除。這條命令是為了遏制百姓選擇自己敬拜場所的一切傾向,這種情況後來廣泛發生。以色列有其獻祭的律法,耶和華希望這條律法的所有細節都得到遵守。對於所有時代來說,不僅是公然的偶像崇拜,所有自選的敬拜方式都是耶和華所憎惡的,並將任性的違背者從與耶和華的團契中剪除。

利未記 17:10-16 禁止吃血

V. 10.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在你們中間寄居的外人,吃任何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參利未記 7:27。耶和華親自威脅要在此案中執行懲罰,因為違背這條律法與作為神聖子民的成員身份不符。
V. 11.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是由血承載的;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為血是為生命贖罪的。既然血是祭牲生命的承載者,所以耶和華命令用血作為為人的生命贖罪的**恩典的媒介**,並禁止將其用作食物。
V. 12. 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你們中間無論何人,都不可吃血;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
V. 13. 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你們中間寄居的外人,打獵得了可吃的走獸或飛禽(當然,那些被宣告為不潔淨的除外,利未記 11 章),他必放出牠的血,用土掩蓋,以防止血作為贖罪和**代贖**的**恩典的媒介**受到任何褻瀆。
V. 14. 因為活物的生命都在血中;牠的血就是牠的生命。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你們不可吃任何活物的血;因為活物的生命都在血中;凡吃血的,必被剪除。凡吃血或允許狗或其他動物吃他所流的血的人,都褻瀆了耶和華為自己分別為聖的東西,因此就犯了罪。
V. 15. 凡吃自死的,或是被野獸撕裂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必洗衣服,用水洗身,不潔淨到晚上,然後才潔淨。參利未記 22:8;出埃及記 22:31。
V. 16. 但他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他就必擔當他的罪孽。凡吃這種食物的人都被玷污了,凡觸摸它的人也都被玷污了。耶和華的目的是要藉著嚴格的外在利未潔淨來象徵內心的純潔,正如祂期望基督徒在他們聖潔的生活中證明他們重生的心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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