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馬太福音 第一章

← 上一篇 子站索引 信仰問答 回到尼希米讀經網 下一篇 →
第一章

合和本 馬太福音 第1章

1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耶穌基督的家譜:

2亞伯拉罕生以撒;以撒生雅各;雅各生猶大和他的弟兄;

3猶大從她瑪氏生法勒斯和謝拉;法勒斯生希斯崙;希斯崙生亞蘭;

4亞蘭生亞米拿達;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

5撒門從喇合氏生波阿斯;波阿斯從路得氏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

6耶西生大衛王。 大衛從烏利亞的妻子生所羅門;

7所羅門生羅波安;羅波安生亞比雅;亞比雅生亞撒;

8亞撒生約沙法;約沙法生約蘭;約蘭生烏西雅;

9烏西雅生約坦;約坦生亞哈斯;亞哈斯生希西家;

10希西家生瑪拿西;瑪拿西生亞們;亞們生約西亞;

11百姓被遷到巴比倫的時候,約西亞生耶哥尼雅和他的弟兄。

12遷到巴比倫之後,耶哥尼雅生撒拉鐵;撒拉鐵生所羅巴伯;

13所羅巴伯生亞比玉;亞比玉生以利亞敬;以利亞敬生亞所;

14亞所生撒督;撒督生亞金;亞金生以律;

15以律生以利亞撒;以利亞撒生馬但;馬但生雅各;

16雅各生約瑟,就是馬利亞的丈夫。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從馬利亞生的。

17這樣,從亞伯拉罕到大衛共有十四代;從大衛到遷至巴比倫的時候也有十四代;從遷至巴比倫的時候到基督又有十四代。

18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

19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地羞辱她,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

20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

21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

22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

23說: 必有童女懷孕生子; 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 (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上帝與我們同在」。)

24約瑟醒了,起來,就遵着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過來;

25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兒子,就給他起名叫耶穌。

# 馬太福音 第1章

V.1 耶穌基督的家譜,大衛的子孫,亞伯拉罕的子孫。這是馬太為他的書所加的標題或題注。整本福音書都是耶穌基督的家譜,其意義與猶太人在類似語境中通常理解的「家譜」相同,即指一個人一生中主要事件的記載,或多或少簡要地敘述,創5:1;創6:9;創37:2;創2:4;民3:1。這位傳福音者提供了主耶穌基督的誕生、事蹟、受苦、死亡和復活的歷史。但前幾節經文是家譜最嚴格意義上的記載,呈現了基督透過祂的養父約瑟的合法祖先表,約瑟是王國的合法繼承人,這是猶太基督徒最感興趣的思想。馬太稱耶穌為大衛的子孫,大衛是猶太民族黃金時代的君王,救主的應許最終被限定在大衛的家族中,撒下7:12-13;詩89:3-4;詩132:11;賽11:1;耶23:5。基督曾以「大衛」之名被預言,結34:23-24;結37:24-25。「大衛的子孫」是猶太人對所期待的彌賽亞所用的官方稱號,太9:27;太12:23;太21:9;在先知權威的引導下,他們一直期待著祂以這個稱號出現。但這也會引起猶太裔基督徒的注意並保持他們的興趣,因為他們知道馬太所宣揚的基督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因為他們知道他們的民族之父曾領受主的應許:「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和你的後裔得福」,創12:3;創18:18;創22:18。「因此,他只提及亞伯拉罕和大衛這兩位先祖,因為基督的應許只向這兩位先祖在這些人中作出。所以馬太強調對亞伯拉罕和大衛的應許,因為他對這個民族有明確的意圖,以便他能以一種迷人的方式影響他們,作為應許的繼承者,去接受向他們預言的基督,並相信這個人就是他們所釘死的耶穌。」

V.2-16 這位傳福音者現在提供了真正的家譜:V.2 亞伯拉罕生以撒;以撒生雅各;雅各生猶大和他的弟兄;V.3 猶大從他瑪氏生法勒斯和謝拉;法勒斯生希斯崙;希斯崙生亞蘭;V.4 亞蘭生亞米拿達;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V.5 撒門從喇合氏生波阿斯;波阿斯從路得氏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V.6 耶西生大衛王;大衛王從烏利亞的妻子生所羅門;V.7 所羅門生羅波安;羅波安生亞比雅;亞比雅生亞撒;V.8 亞撒生約沙法;約沙法生約蘭;約蘭生烏西亞;V.9 烏西亞生約坦;約坦生亞哈斯;亞哈斯生希西家;V.10 希西家生瑪拿西;瑪拿西生亞們;亞們生約西亞;V.11 約西亞生耶哥尼雅和他的弟兄,那時正是遷到巴比倫的時候;V.12 遷到巴比倫之後,耶哥尼雅生撒拉鐵;撒拉鐵生所羅巴伯;V.13 所羅巴伯生亞比玉;亞比玉生以利亞敬;以利亞敬生亞所;V.14 亞所生撒督;撒督生亞金;亞金生以利烏;V.15 以利烏生以利亞撒;以利亞撒生馬但;馬但生雅各;V.16 雅各生約瑟,就是馬利亞的丈夫;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從馬利亞生的。約瑟的祖先被分為三段,每段十四代,追溯到信心的父亞伯拉罕。世上沒有任何人能誇耀,在直系血統上,比耶穌基督擁有更崇高或更顯赫的祖先。君王、祭司、先知的職分在這份名單中都以其榮耀和輝煌呈現。「聖馬太以最精湛的方式撰寫他的福音書,並將基督的先祖分為三類:十四位族長、十四位君王和十四位王子。正如馬太自己所說,共有三組十四個人;從亞伯拉罕到大衛,包括兩者在內,是十四個人或成員;從大衛到巴比倫被擄,又是十四個成員;……從巴比倫被擄到基督,也有十四個成員。」仔細比較這裡給出的名單和舊約中的記載,代下22:1-12;代下23:1-21;代下24:1-27;代下25:1-28;代下26:1-23,會發現亞哈謝、約阿施和亞瑪謝在約蘭之後,烏西雅之前。這種差異的解釋在於,「生」這個詞在舊約家譜中,有時會被用作更廣泛的意義,就像這裡,當說烏西雅的曾曾祖父生烏西雅時。省略這三位君王對傳福音者的論點沒有影響,他的目的是要表明耶穌的養父約瑟,以及因此耶穌本人,從大衛,進而從亞伯拉罕,有著不間斷的合法血統。「何須多言?馬太自己充分表明,他不想以猶太人的嚴謹來列舉世代,以免引起疑慮。因為他幾乎以猶太人的方式,將先祖、君王和王子分為三組十四個成員,但他卻故意省略了第二組的三個成員,彷彿他要說:家譜固然不可輕視,但最重要的是基督是透過亞伯拉罕和大衛的世代所應許的。」另一個難題在第11節,約西亞被稱為耶哥尼雅的父親,而他實際上是耶哥尼雅的祖父,代上3:14-16。解決方案可以參考上述解釋,表明馬太故意縮減,因為猶太人習慣將「父親」的稱謂也延伸到祖父母;或者我們可以採用基於一些希臘文手稿的旁注:「約西亞生約雅敬,約雅敬生耶哥尼雅。」這也會使這一組達到第十四個成員,除非我們將耶穌也包括在內。同樣地,雖然聖經中沒有提到耶哥尼雅有弟兄,但他的父親有,而且以這種方式提及較遠的親屬絕非不尋常,創28:13;創31:42;創14:14;創24:27;創29:15。「不應認為傳福音者完全關心確保血統中沒有任何環節被遺漏。他唯一關心的是確保沒有出現不屬於該血統的名字。」另一個重要的事實:家譜中只提到了四位女性,其中兩位最初是外邦民族的成員,喇合和路得,另外兩位是犯姦淫的,他瑪和拔示巴。此外,請注意,最後一位沒有提及名字,這種提及既委婉又帶有責備意味。「馬太所列舉的君王和王子中,有幾個是非常惡劣的惡棍,正如我們在列王記中所讀到的;然而上帝允許他們被列入,彷彿他們是如此配得,以至於祂願意從他們而生。祂也沒有描述任何虔誠的婦女:這裡提到的四位婦女都被人們視為惡棍和不虔誠的人,並被視為邪惡的婦女,例如他瑪,她與猶大,她丈夫的父親,生了法勒斯和謝拉,正如創38:18所寫;喇合被稱為惡棍或妓女,書2:1;路得是外邦婦女,得1:4:雖然她在榮譽上是虔誠的,因為沒有讀到她任何邪惡的事,但因為她是外邦人,她被猶太人像狗一樣輕視,並被世人視為不配;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在大衛娶她為妻並與她生所羅門之前,是個姦婦,撒下11:4。所有這些,無疑都是為了讓我們看到上帝如何希望向所有罪人呈現一面鏡子,表明基督是為罪人而來,並願意從罪人而生;是的,罪人越大,他們就越應該在慈悲的上帝、祭司和君王那裡找到避難所,祂是我們的弟兄,我們唯獨在祂裡面,而不是在其他任何人裡面,才能成全律法並領受上帝的恩惠。為此祂從天上而來,對我們別無所求,只求我們讓祂成為我們的上帝、祭司和君王。那時一切都將是正確和清楚的;唯獨透過祂,我們才能成為上帝的兒女和天國的繼承人。」馬太的家譜以V.16a的這些話結束:雅各生約瑟,就是馬利亞的丈夫。這個事實,以及路加福音第3章中耶穌的祖先名單完全不同的情況,必須被視為確鑿的證據,表明我們在馬太福音中看到的是約瑟,耶穌養父的家譜。因此,傳福音者的目的無疑是要表明耶穌在出生時是約瑟(馬利亞的丈夫)的合法兒子,因此是大衛寶座的合法繼承人。約瑟在法律上是耶穌的父親。他因出生和祖先而擁有的一切權利和特權,都依法轉移給他的兒子。只要他活著,約瑟就繼續扮演耶穌合法父系祖先的角色,太13:35;約6:42。這樣,耶穌的名聲和地位,尤其是在祂的事工期間,就無可指摘,申23:2,而且祂作為大衛後裔繼承人的主張,即使在那些拘泥於法律形式的人眼中,也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請注意馬太在這句話中使用的謹慎措辭,V.16:馬利亞,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從馬利亞生的。救主不是像通常的生育方式那樣,由他們兩人作為親生父母所生,而是唯獨從馬利亞所生,這將馬太即將敘述的事件完全置於自然法則之外,超越了人類理解的層面。耶穌是她兒子的名字,是根據祂來到世上所要完成的偉大工作——拯救人類。祂被稱為基督,這與希伯來文的彌賽亞意義完全相同:上帝所膏立的。這是祂根據祂的三重職分所擁有的官方稱號,作為大衛的合法後裔,家譜證明了祂的身份。唯獨祂,在所有肉身的同伴之上,被正確地稱為基督;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偉大的君王,以祂全能的力量治理整個宇宙,並以祂仁慈的憐憫統治祂追隨者的心;祂是比摩西更偉大的先知,帶著真理、愛和神聖恩惠的信息給所有的人;祂是偉大的大祭司,祂以自己的身體和流出祂聖潔寶貴的血,為全世界的罪作了完全的代贖。

V.17 這就是馬太福音的引言。在結束這份家譜時,他立即將耶穌基督置於讀者心靈的中心,並根據猶太歷史的分期作了簡要總結:V.17 這樣,從亞伯拉罕到大衛,共有十四代;從大衛到遷到巴比倫的時候,也有十四代;從遷到巴比倫的時候到基督,又有十四代。這三個時期分別代表了猶太人所擁有的三種政府形式:神權政體、君主政體、祭司政體,以士師、君王和祭司為首。但順帶一提,同樣的劃分也總結了以色列的命運。首先是緩慢而穩定的成長時期,充滿了對上帝的初戀熱情和熱忱,最終在大衛的統治下達到頂峰。然後是緩慢衰落和逐漸瓦解的時期,始於所羅門奢華的統治,其特點是與偶像崇拜持續不斷的失敗衝突。最後是教會復興但內部敗壞的時期,一個死氣沉沉的正統教義,一個平淡無味的儀式主義。如果說從這種對比中清楚地突顯出任何事實,那就是:救贖是極其迫切和急需的。

V.18 向約瑟宣告和耶穌的誕生。V.18 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傳福音者寫道。這裡指的不是實際的生育過程,而是表達了起源的普遍概念。彌賽亞就是這樣取了人性,取了我們罪惡肉身的樣式。作為上帝的兒子,祂沒有開始,而是從永恆就在父的懷裡,約1:18。作為一個人,祂有開始,而傳福音者敘述了這個起源:V.18 祂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給約瑟,還沒有迎娶,她就從聖靈懷了孕。馬利亞已經與約瑟訂婚,進入了婚約。她已經同意結婚,她已經向約瑟許下諾言,就像他也被他的訂婚承諾所約束一樣。當馬利亞與約瑟處於這種關係中,並且在她向他許下作為他未婚妻的承諾之後,她仍然住在自己家或她父親的家裡。通常,在一個訂婚的處女正式嫁給並被帶到她丈夫家之前,會有一段時間的間隔,申20:7;士14:7-8;士15:1-2。在這段時間裡,不會發生同居,儘管婚約是合法且具有約束力的。正是在那時,在婚禮舉行之前,馬利亞被發現懷孕了。她的處境不僅微妙,而且是一個純潔少女可能遇到的最令人痛苦和羞辱的處境。她知道自己即使在行為上也沒有絲毫過犯,並且完全相信她的狀況完全是聖靈超自然作為的結果,但她仍然預料到,如果她試圖辯解,沒有人會相信她。「唯有對自己正直的充分意識和對上帝最強烈的信心,才能在這種情況下支持她,因為她的名譽、她的榮譽和她的生命都危在旦夕。」合法訂婚的義務鑑於現代婚姻觀念正迅速沉淪到異教思想最不道德的表現水平,並且玩弄婚姻神聖性已成為司空見慣之事,因此有必要強調聖經中關於有效訂婚義務的觀點,如上文V.18-20所示。聲稱這類經文只具有歷史價值,因此只關乎猶太人,其命令對今天的基督徒沒有約束力,這與要求聖經作為生活準則和教義規範的要求是不一致的。當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達到適婚年齡,沒有聖經或法律上的障礙,在父母或監護人明確或默許的同意下,並經由他們自己自由的相互同意,承諾在終身結合中互為夫妻時,就建立了合法的訂婚。這是聖經中對有效訂婚的看法。而且,這種訂婚,不考慮猶太人的警政和教會規定,根據聖經,就婚姻關係的不可解除性而言,等同於婚姻。當羅得被催促趕快離開注定要毀滅的所多瑪城時,天使派他去對「將要娶他女兒的女婿們」說話,他們已經與他的女兒們訂婚,並打算稍後完成婚姻。創19:14。當雅各在雙方父母的意願和同意下,創28:2;創29:18-19,與拉班的女兒拉結訂婚時,他在婚禮舉行之前就稱她為他的「妻子」,創29:21。這兩件事都發生在猶太教會法存在之前。我們這段經文記載了一個類似的案例。當馬利亞「許配給約瑟,還沒有迎娶」時,約瑟被稱為她的「丈夫」,她被稱為他的「妻子」。在路2:5中,馬利亞被稱為約瑟的「許配的妻子」。參路1:27;申22:22-29;申28:30;何4:13。除了這些清晰無誤的經文之外,我們還有另一個理由將合法的訂婚視為等同於婚姻,那就是從舊約和新約聖經中談到基督與祂教會結合的部分進行類比。我們在這些經文中發現,「許配」或「新娘」(在原文中,與德語「Braut」,即未婚妻,同義)和「妻子」這些詞被用作同義詞,並且完全不加區別。關於基督與祂教會的偉大「奧秘」,弗5:32,如果訂婚和婚姻,如上帝話語中所說的,不是同一回事,就會失去其意義。「因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萬軍之耶和華是祂的名」,賽54:5。「你必不再稱為被撇棄的;你的地也不再稱為荒涼的;你卻要稱為我所喜悅的,你的地也要稱為有夫之婦;因為耶和華喜悅你,你的地也必有夫。因為少年人怎樣娶處女,你的眾子也要照樣娶你;新郎怎樣喜悅新婦,你的上帝也要照樣喜悅你」,賽62:4-5。「我必聘你永遠歸我;我必以公義、公平、慈愛、憐憫聘你歸我」,何2:19。「我的新婦,求你與我一同從黎巴嫩來」,歌4:8-12。「娶新婦的,就是新郎」,約3:29。「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裡從天而降,預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你到這裡來,我要將新婦,就是羔羊的妻,指給你看」,啟21:2-9。將這些經文與以下經文比較:「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祂的妻子也自己預備好了」,啟19:7。「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弗5:25,以及許多將以色列民缺乏忠誠和信實比作姦淫的陳述。特別清楚的一段經文是林後11:2。鑑於這些事實,只有一個結論:「有效的訂婚,即一個適婚男子和一個適婚女子合法且無條件地相互同意互為夫妻,使這種契約的雙方在上帝面前本質上就是夫妻……解除合法的婚約或有效的訂婚,就像在婚姻完成之後一樣,是真正地非法離棄婚姻關係。」「除了聖經關於訂婚義務的教義之外,如果我們只看今天的訂婚,並根據理性,即根據自然的道德理解來判斷,我們必須將今天的訂婚,就其義務而言,視為等同於已完成的婚姻。」

V.19 在這個關鍵時刻,約瑟證明了自己是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應有的樣子:V.19 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地羞辱她,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他無法相信她無辜,這在證據面前,對一般人來說,一定是超乎尋常的力量,但他仍然找到了擺脫困境的方法。作為未婚夫,他擁有丈夫的權利和責任。他是一個義人,正直,遵守律法,律法對婦女的不忠行為尤其嚴格和不妥協,申22:22-24。然而,他不願公開羞辱馬利亞,從而使她蒙受恥辱,因為她是那個他曾給予丈夫之愛的女人。他的人道和仁慈,他的感情,受到了嚴峻的考驗。但他權衡此事後的結果是,他沒有選擇嚴厲的措施,而是決定悄悄地解除婚約,不說明原因,以便保全她的生命。公義被憐憫所緩和。

V.20 就在此時,上帝為了祂兒子的母親(就祂的人性而言)介入了:V.20 正思念這事的時候,主的使者在夢中向他顯現,說:「約瑟,大衛的子孫,不要怕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是從聖靈來的。」約瑟的心思仍然忙於這個令人困惑的問題;他正在與痛苦、沮喪、令人分心的思緒搏鬥,甚至他仁慈的權宜之計可能也讓他覺得嚴苛。但是,看哪!——天使顯現的生動介紹,強調了上帝的介入。在夢中,異象臨到約瑟,以拯救他和他的未婚妻免於一場將導致災難性後果的行為。天使在夢中顯現是上帝用來「表明祂的旨意,或在特殊情況下啟示未來」的方法之一。天使稱呼約瑟為「大衛的子孫」,這不是為了喚起英雄氣概,正如有人建議的那樣,而是為了強調合法承認和收養這個孩子的思想。他不必害怕將馬利亞娶回家,公開接受她為他的妻子。約瑟簡單地接受天使的話,對他來說是一種信心的行為,類似於舊約中偉大英雄們所行的,即儘管感官上的一切證據都與之相反,卻絕對相信主。這種公開的承認將保全馬利亞和她孩子的榮譽。因為她將要生的孩子不是姦淫和放蕩性行為的結果,也不是最不聖潔的同居的產物,而是從聖靈來的,是上帝故意介入,違背自然法則而懷上的。

V.21 天使信息的最高潮:V.21 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為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這就是上帝旨意中的安排:她將生一個兒子,她將成為母親,這不僅是透過超自然的介入,不僅是上帝使已過生育年齡的器官重新獲得生命,就像撒拉和伊利莎白的情況一樣,創18:10-14;路1:7-18,而是透過奇蹟般地暫停自然的常規過程,按照這個過程,人是從肉體的意願和人的意願而生,兩性都活躍。而這個馬利亞的兒子,約瑟要給祂起名叫耶穌。這是一個預言形式的命令。透過給孩子起名,約瑟將公開承認並正式收養祂為他的合法兒子。耶穌將是這個孩子的名字,這並非僅僅是一個稱謂,用來將祂與其他人區分開來,就像希伯來文同義詞約書亞的情況一樣,民13:17;亞3:1,而是表達了神聖位格的本質,透過祂,人類將獲得救恩。因為天使解釋了這個名字: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這句話概括了祂降世的目的和目標,這就是祂唯一的使命:唯獨祂,沒有其他人。唯獨祂,並且祂完全地拯救。祂帶來完全的赦免,自由的救恩,徹底的解脫,不僅從罪的污染和權勢中,也從罪的罪咎中。祂將這無價的恩惠帶給祂的百姓,不僅是祂肉身民族的成員,即猶太人,而是所有需要救主的人,太18:11。這就是福音的信息,不是耶穌寬容罪惡,而是祂為罪作了代贖;不是祂容忍罪惡,而是祂毀滅罪惡。

馬太福音 1:22-23 馬太現在補充了一段解釋性註記,以表明舊約的預表和預言在基督的位格和工作中得以應驗:

V. 22. 這一切事的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 V. 23. 「看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這並非福音書作者所記錄的偶然事件,而是主在數百年前就已明確決定並完全計畫好的事。因為正是祂藉著以賽亞書 7:14 說出了這個預言。先知所寫的這些話,是指主應許亞哈王的一個記號或神蹟,為要向他保證以色列敵人的計謀不會得逞,最終必將徹底失敗。在賜下這個記號時,主心中所想的是屬靈的以色列及其敵人,而這次的拯救就是彌賽亞所成就的救贖。在永恆的神面前,七百年的光陰如同夜間的一更。這個記號現在要賜下,預言也要應驗。這位童女,不是任何童女,而是神所指定和揀選的,她懷了孕,現在即將生一個兒子。而「他們」,不僅是祂的父母,更是所有認識祂的人,特別是那些接受祂救恩的人,將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在馬利亞的兒子身上,這些話語得以應驗,她的兒子就是神自己;在祂的位格中,這位大能的神,全能的主,與我們同在,不是按照祂定罪的公義,而是按照祂的慈愛和憐憫(賽 9:6;約 1:1-14;提前 3:16)。

**童貞女懷孕生子**

在基督升天和基督教會建立之後的約十八個世紀裡,童貞女懷孕生子的事實從未受到質疑,由此而來的安慰性教義也普遍被接受。在整個基督教會中,使徒信經的這些話:「藉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都被人承認和相信。然而,理性主義時代,即只相信理性所承認為真實的時代,帶來了對聖經批判的新觀念,這對我們的教義造成了破壞。一位批評家攻擊耶穌超自然起源的觀念,試圖為這事件找到一個自然的解釋。另一位宣稱約瑟是耶穌的父親。第三位則平靜地將基督降生的故事視為神話。如此一來,整個聖經記載很快就被否定了,童貞女懷孕生子的事實和救主無罪降生的必要性教義都被否認。

有人說,現代世界無法相信神蹟,因此也沒有神蹟的立足之地。這種立場顯然推翻了整本聖經和教會歷史,兩者都充滿了神蹟。有些人堅持認為童貞女懷孕生子反正沒有教義上的意義,因為救贖所涉及的不是基督存在的物質基礎,而是祂位格的道德和屬靈特徵。但這些說法揭示了一個事實,即他們非常清楚童貞女懷孕生子教義與相信基督神性之間的重要關聯。

第三類批評家傾向於神話解釋,宣稱傳說和神話在所有宗教的發展過程中都曾出現。不幸的是,批評家們自己意見不一,有些人認為這個故事源於希伯來,另一些人認為源於希臘,還有一些人認為源於印度。此外,他們的例子選擇得很差,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他們假設的是通過肉體關係而來的神性父權。而最近一位作家已經證明所有這些理論都是站不住腳且不具類比性的,此外還提到異教神話中與此類故事相關的內容具有令人難以置信的邪惡和不道德性質,而聖經敘述的簡潔、貞潔、令人信服的語言是無與倫比的。

批評家們最後的論點是,歷史和文本批判已經證明新約故事是經過連續編輯的,並且存在與基本福音來源無關的材料,這暴露了他們急於實施的意圖,即摧毀基督徒對聖經故事真實性的信心。

在反擊這些攻擊時,讓我們依靠基督自己指示我們的武器,即:「經上記著說。」以賽亞書 7:14 清楚地寫著,彌賽亞將由童貞女所生,因為那裡使用的希伯來詞,無論從詞源學還是從用法來看,都不僅僅指「適婚年齡的婦女」,而是指童貞女,一個未曾與男人同房的少女。施托克哈特博士(Dr. Stoeckhardt)甚至在箴言 30:18 的經文中也證明了這個意思。童貞女懷孕生子在上述馬太福音 1:20-25 以及路加福音 1:34-35 的經文中都得到了最明確的教導。此外,它也與創世記 3:15 的預言相符,那裡只提到「女人的後裔」將要傷蛇的頭。它最終的證實是,聖保羅在談到神的兒子「由婦人所生」時,以最不言而喻的方式提到了它(加 4:4)。

鑑於這些明確的經文,我們完全有理由說:「因此,這些飽學之士和批評家才是偽造者、空想家和傳說的作者,而不是使徒和福音書作者。他們的歷史批判研究是徹頭徹尾的欺詐。從他們不信的觀點來看,他們確實別無選擇。他們的經歷就像猶太人一樣:有眼睛卻看不見,有耳朵卻聽不見,他們得到了他們的報應。魔鬼為此感謝他們。」

我們將保留童貞女懷孕生子的教義,作為我們信仰的必要部分。我們相信這對於充分理解救主超自然的神性特徵至關重要。「為了構成一個神人二性的位格,神聖的本體必須進入人性的生殖深處,選擇並取一個由祂所形成和潔淨的人性,並與之位格性地聯合。祂必須是我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靈中的靈,才能與人類有機地連結;但祂必須是我們本性中被提升、分離、潔淨、轉變的——一個奇妙而神秘的人性,能夠『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犯罪』。」基督「確實成為一個真實、真正的自然人,但不是像亞當的其他兒女那樣在罪中懷孕和出生。因此,祂的母親必須是童貞女,沒有男人碰過她,這樣祂才不會在咒詛之下懷孕和出生,而是無罪的,魔鬼對祂就沒有權利或權柄。我們今天慶祝這樣的恩惠,是為了感謝神,祂藉著祂聖潔的懷孕和出生,潔淨了我們不潔、不聖潔的懷孕和出生,將咒詛從我們身上除去,並將祝福帶給我們。我們本性上是污穢、有罪的懷孕和出生,但基督有純潔、聖潔的懷孕和出生,藉著祂聖潔的懷孕和出生,我們不潔的本性、肉體和血肉都蒙受祝福和成聖。」基督無罪人性的事實,由童貞女懷孕生子向我們保證,使得祂被置於律法之下,祂完全遵守律法,以及祂整個救贖工作成為可能。

馬太福音 1:24-25 天使異象的結果:

V. 24. 約瑟醒了,起來,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過來。 他一從睡夢中醒來,就立刻積極行動,著手遵行神的指示。他把馬利亞娶回家作他的妻子,他按照所有猶太習俗舉行了訂婚儀式。她藉著訂婚成為他的妻子,現在在全世界面前也獲得了這個地位。但當時婚姻並未圓房:
V. 25. 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頭胎的兒子,就給他起名叫耶穌。 約瑟沒有與馬利亞發生正常的婚姻關係,直到她的兒子,即所應許的彌賽亞出生。馬利亞和約瑟是否曾像一般夫妻那樣同房並生育子女,這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羅馬天主教神學家和許多新教解經家都極力主張馬利亞的頭胎兒子是她唯一的兒子。有些人像早期教父之一那樣認為,聖經中多次提到的耶穌的「弟兄」(太 12:46;太 13:55;可 3:31;路 8:19;約 2:12;約 7:5;徒 1:14;加 1:19),是主的表兄弟,即亞勒腓(約瑟的兄弟)和亞勒腓的妻子馬利亞(主的母親的妯娌,而非姊妹)的兒子。另一些人則認為他們是耶穌的繼兄弟,是約瑟前一次婚姻所生。事實上,這個問題並不重要,也沒有教義上的意義。人們堅持馬利亞終身童貞的所謂事實,並非出於歷史、解經或教義上的原因,而僅僅是出於相關性的動機。福音書作者以約瑟給馬利亞的兒子起名叫耶穌來結束敘述,從而遵從了神的命令,承擔了孩子的法定父親身份,並順帶表達了他對人類救主的充滿希望的信念。

**總結**

耶穌基督,大衛的兒子和合法繼承人,祂的家譜可以追溯到亞伯拉罕,即歷代信徒之父,是由童貞女馬利亞懷孕所生,而祂的養父約瑟則在一個奇妙的天使異象中得到了神的干預指示。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