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哈迦利亞的兒子尼希米的言語如下: 亞達薛西王二十年基斯流月,我在書珊城的宮中。
2那時,有我一個弟兄哈拿尼,同着幾個人從猶大來。我問他們那些被擄歸回、剩下逃脫的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光景。
3他們對我說:「那些被擄歸回剩下的人在猶大省遭大難,受凌辱;並且耶路撒冷的城牆拆毀,城門被火焚燒。」
4我聽見這話,就坐下哭泣,悲哀幾日,在天上的上帝面前禁食祈禱,說:
5「耶和華-天上的上帝,大而可畏的上帝啊,你向愛你、守你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
6願你睜眼看,側耳聽,你僕人晝夜在你面前為你眾僕人以色列民的祈禱,承認我們以色列人向你所犯的罪;我與我父家都有罪了。
7我們向你所行的甚是邪惡,沒有遵守你藉着僕人摩西所吩咐的誡命、律例、典章。
8求你記念所吩咐你僕人摩西的話,說:『你們若犯罪,我就把你們分散在萬民中;
9但你們若歸向我,謹守遵行我的誡命,你們被趕散的人雖在天涯,我也必從那裏將他們招聚回來,帶到我所選擇立為我名的居所。』
10這都是你的僕人、你的百姓,就是你用大力和大能的手所救贖的。
11主啊,求你側耳聽你僕人的祈禱,和喜愛敬畏你名眾僕人的祈禱,使你僕人現今亨通,在王面前蒙恩。」 我是作王酒政的。
# 尼希米記 第1章
尼希米為耶路撒冷悲傷。
V.1 哈迦利亞的兒子尼希米的話。這個稱謂是為了將他與其他同名的人區分開來(尼希米記3:16;7:7)。在基斯流月,就是猶太教會曆的第九個月,亞達薛西王二十年(即公元前445年),我在書珊宮殿的時候。書珊是位於尤拉烏斯河和沙普爾河之間的一座皇家住所城市,位於當時稱為以攔的地區。
V.2 那時,我的兄弟哈拿尼(尼希米記7:2,他是尼希米的親兄弟)和幾位猶大人來到我這裡。因為居住在東方的猶太人與巴勒斯坦的猶太人之間總是有一些聯繫。我問他們那些從被擄中逃脫、倖存下來的猶太人,字面意思是「那些從流亡中被拯救出來、倖存下來的人」,他們現在至少在某種程度上享有民族的權利,以及關於耶路撒冷的情況。
V.3 他們對我說:「那些從被擄中倖存下來、留在猶大省的人,在流亡九十年後,正遭受極大的苦難和羞辱,因著鄰近民族的輕蔑對待而處於逆境之中。耶路撒冷的城牆也已拆毀,城門被火焚燒。」所羅巴伯和以斯拉曾被授權重建聖殿並修復城裡的房屋,但他們的管轄權並未超出此範圍。廢墟的狀況在各處仍然顯而易見。
V.4 我聽見這些話,就坐下哭泣,悲傷了幾天,並且禁食。他從宮廷職務中抽身,在獨處中盡情宣洩極度的悲傷,並在天上的神面前禱告。
V.5 我說:「耶和華天上的神啊,大而可畏的神啊,我懇求祢。祢是令人敬畏的,世人在祢面前戰兢。祢向愛祢、守祢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這慈愛的約是猶太經濟在彌賽亞中一直期待的。
V.6 願祢現在側耳傾聽,睜眼垂顧,以最專注的態度,好使祢聽祢僕人晝夜在祢面前所禱告的(參列王紀上8:29-52),為祢的僕人以色列人禱告,並承認以色列人所犯的罪,就是我們得罪祢的罪。因為整個會眾都承擔著個人罪孽的責任,除非這些罪孽以適當的方式受到責備。我和我父家都犯了罪。只有透過完全而自由地承認罪性,人們才能得到主的垂聽。
V.9 但你們若轉向我,真心悔改,心意更新,遵守我的誡命並遵行,即使你們被趕散到天涯海角,在廣闊世界的每一個角落,我仍要從那裡將他們招聚回來,帶到我所選擇立我名的地方(申命記4:25-31)。
V.11 主啊,我懇求祢,願祢現在側耳傾聽祢僕人尼希米一人的禱告,以及祢眾僕人(那些渴望敬畏祢名的信徒猶太人)的禱告。因為神的本質透過祂的話語和工作來表達,並據此被命名。我懇求祢,使祢僕人今日亨通,在這人(即亞達薛西王)面前蒙恩。因為尼希米已下定決心請求休假,他希望神使國王對此請求心生好感。因為我是王的酒政,這在東方宮廷中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職位,賦予任職者相當大的影響力,因為他也是王的謀士。正如尼希米在此事上向主禱告一樣,所有真正的信徒也時刻向祂呼求,禱告神赦免祂兒女的罪,這些兒女是藉著祂兒子的血所救贖的,並在祂的恩惠中接納他們,加強並增長他們在祂國度中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