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尼希米記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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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合和本 尼希米記 第9章

1這月二十四日,以色列人聚集禁食,身穿麻衣,頭蒙灰塵。

2以色列人就與一切外邦人離絕,站着承認自己的罪惡和列祖的罪孽。

3那日的四分之一站在自己的地方念耶和華-他們上帝的律法書,又四分之一認罪,敬拜耶和華-他們的上帝。

4耶書亞、巴尼、甲篾、示巴尼、布尼、示利比、巴尼、基拿尼站在利未人的臺上,大聲哀求耶和華-他們的上帝。

5利未人耶書亞、甲篾、巴尼、哈沙尼、示利比、荷第雅、示巴尼、毗他希雅說:「你們要站起來稱頌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永世無盡。耶和華啊,你榮耀之名是應當稱頌的!超乎一切稱頌和讚美。」

6「你,惟獨你是耶和華!你造了天和天上的天,並天上的萬象,地和地上的萬物,海和海中所有的;這一切都是你所保存的。天軍也都敬拜你。

7你是耶和華上帝,曾揀選亞伯蘭,領他出迦勒底的吾珥,給他改名叫亞伯拉罕。

8你見他在你面前心裏誠實,就與他立約,應許把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革迦撒人之地賜給他的後裔,且應驗了你的話,因為你是公義的。

9「你曾看見我們列祖在埃及所受的困苦,垂聽他們在紅海邊的哀求,

10就施行神蹟奇事在法老和他一切臣僕,並他國中的眾民身上。你也得了名聲,正如今日一樣,因為你知道他們向我們列祖行事狂傲。

11你又在我們列祖面前把海分開,使他們在海中行走乾地,將追趕他們的人拋在深海,如石頭拋在大水中;

12並且白晝用雲柱引導他們,黑夜用火柱照亮他們當行的路。

13你也降臨在西奈山,從天上與他們說話,賜給他們正直的典章、真實的律法、美好的條例與誡命,

14又使他們知道你的安息聖日,並藉你僕人摩西傳給他們誡命、條例、律法。

15從天上賜下糧食充他們的飢,從磐石使水流出解他們的渴,又吩咐他們進去得你起誓應許賜給他們的地。

16「但我們的列祖行事狂傲,硬着頸項不聽從你的誡命;

17不肯順從,也不記念你在他們中間所行的奇事,竟硬着頸項,居心背逆,自立首領,要回他們為奴之地。但你是樂意饒恕人,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有豐盛慈愛的上帝,並不丟棄他們。

18他們雖然鑄了一隻牛犢,彼此說『這是領你出埃及的神』,因而大大惹動你的怒氣;

19你還是大施憐憫,在曠野不丟棄他們。白晝,雲柱不離開他們,仍引導他們行路;黑夜,火柱也不離開他們,仍照亮他們當行的路。

20你也賜下你良善的靈教訓他們;未嘗不賜嗎哪使他們糊口,並賜水解他們的渴。

21在曠野四十年,你養育他們,他們就一無所缺:衣服沒有穿破,腳也沒有腫。

22並且你將列國之地照分賜給他們,他們就得了西宏之地、希實本王之地,和巴珊王噩之地。

23你也使他們的子孫多如天上的星,帶他們到你所應許他們列祖進入得為業之地。

24這樣,他們進去得了那地,你在他們面前制伏那地的居民,就是迦南人;將迦南人和其君王,並那地的居民,都交在他們手裏,讓他們任意而待。

25他們得了堅固的城邑、肥美的地土、充滿各樣美物的房屋、鑿成的水井、葡萄園、橄欖園,並許多果木樹。他們就吃而得飽,身體肥胖,因你的大恩,心中快樂。

26「然而,他們不順從,竟背叛你,將你的律法丟在背後,殺害那勸他們歸向你的眾先知,大大惹動你的怒氣。

27所以你將他們交在敵人的手中,磨難他們。他們遭難的時候哀求你,你就從天上垂聽,照你的大憐憫賜給他們拯救者,救他們脫離敵人的手。

28但他們得平安之後,又在你面前行惡,所以你丟棄他們在仇敵的手中,使仇敵轄制他們。然而他們轉回哀求你,你仍從天上垂聽,屢次照你的憐憫拯救他們,

29又警戒他們,要使他們歸服你的律法。他們卻行事狂傲,不聽從你的誡命,干犯你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扭轉肩頭,硬着頸項,不肯聽從。

30但你多年寬容他們,又用你的靈藉眾先知勸戒他們,他們仍不聽從,所以你將他們交在列國之民的手中。

31然而你大發憐憫,不全然滅絕他們,也不丟棄他們;因為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上帝。

32「我們的上帝啊,你是至大、至能、至可畏、守約施慈愛的上帝。我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先知、列祖,和你的眾民,從亞述列王的時候直到今日所遭遇的苦難,現在求你不要以為小。

33在一切臨到我們的事上,你卻是公義的;因你所行的是誠實,我們所做的是邪惡。

34我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列祖都不遵守你的律法,不聽從你的誡命和你警戒他們的話。

35他們在本國裏沾你大恩的時候,在你所賜給他們這廣大肥美之地上不事奉你,也不轉離他們的惡行。

36我們現今作了奴僕;至於你所賜給我們列祖享受其上的土產,並美物之地,看哪,我們在這地上作了奴僕!

37這地許多出產歸了列王,就是你因我們的罪所派轄制我們的。他們任意轄制我們的身體和牲畜,我們遭了大難。」

38因這一切的事,我們立確實的約,寫在冊上。我們的首領、利未人,和祭司都簽了名。

# 尼希米記 第9章

尼希米記 9:1-3 百姓的悔改

V. 1. 就在這月二十四日,也就是住棚節結束後的兩天,以色列人聚集禁食,身穿麻衣,頭蒙灰塵。這些都是極度哀傷和悲痛的標誌,因為他們認識到百姓的過犯,意識到他們因漠視神的律法而應得的懲罰。

V. 2. 以色列的後裔,即血統純正的猶太人,將自己與所有外邦人分開。這些外邦人是因通婚而與猶太人混雜的。他們站著承認自己的罪和他們祖先的罪孽,主要是指他們締結了神明令禁止的婚姻;因為以斯拉的改革並未持久,百姓再次不僅恢復了商業往來,也恢復了與異教民族通婚的危險習俗。

V. 3. 他們,很可能是以斯拉和他的助手們,站在為此目的搭建的平台上,用一天四分之一的時間,顯然是從清晨到大約九點鐘,誦讀耶和華他們神的律法書;另外四分之一的時間,他們認罪並敬拜耶和華他們的神,表達了因誦讀律法而引起的悲傷情感,並承認祂在他們屢次犯錯之後,仍以極大的恩惠赦免他們的過犯,並繼續在他們中間賜下祂話語的恩惠。這是在任何時候親近主時應有的正確心態:對罪有深刻而真誠的認識,同時對神的恩惠有堅定的信靠。

尼希米記 9:4-38 利未人承認百姓的邪惡

V. 4. 於是,利未人中的耶書亞、巴尼、甲篾、示巴尼、巴尼、示利比、伊巴尼和基拿尼,站在台階上,也就是通常向百姓講話的平台上,大聲呼求耶和華他們的神,作為全會眾的代言人。

V. 5. 接著,利未人耶書亞、甲篾、巴尼、哈沙尼、示利比、荷第雅、示巴尼和毗他希雅,按照預先安排好的敬拜程序說:「起來,稱頌耶和華你們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願你榮耀的名受稱頌,超乎一切稱頌和讚美之上!」正如路德所說:「神的名本身確實是聖潔榮耀的,我們所有的讚美並不會使它更加榮耀;然而,我們應當在每個場合向祂獻上稱頌和感恩。」利未人所宣讀的認罪詞,無疑是以書面形式準備的,其語言顯示它主要取自猶太人早期的聖書。

V. 6. 唯有你,你是獨一的耶和華,除你以外沒有別神。你創造了天,天上的天,包括看不見的和看得見的天,以及其中所有的天軍,即天使居民;地和地上所有的一切;海和海中所有的一切;你又保存這一切。天上的萬象都敬拜你。請注意這清晰無誤的聲明,即宇宙是由獨一全能的神所創造和保存的。

V. 7. 你是耶和華神,你揀選了亞伯蘭,領他出迦勒底的吾珥(創 12:1),又賜他亞伯拉罕的名(創 17:5);

V. 8. 你發現他心裡在你面前忠誠(創 15:6),就與他立約,應許將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和革迦撒人的地賜給他的後裔,並且你已經實現了你的話;因為你是公義的,在遵守應許上是公正的。

V. 9. 你看見我們列祖在埃及所受的苦難(出 2:25),也聽見他們在紅海邊的哀求(出 14:10),

V. 10. 又在法老和他的眾臣僕,以及他全國百姓身上顯出神蹟奇事,就是降在埃及的十大災難;因為你知道他們,法老和他的百姓,向以色列人行事驕傲。這樣,你就為自己得了名,直到今日(出 9:16)。

V. 11. 你又在他們面前分開紅海,使他們在海中走乾地(出 14:21-28);你把他們的追趕者投入深海,如同石頭投入洶湧澎湃、吞沒他們的巨浪之中(出 15:5)。

V. 12. 此外,你白日用雲柱引導他們(出 13:21),夜間用火柱給他們光照,指引他們當走的路,從而完成了在埃及開始的拯救。

V. 13. 你也降臨在西奈山,從天上與他們說話(出 19:20),賜給他們正直的判斷,使他們能分辨是非;真實的律法,一套體現神本質真理的律法;美好的律例,關於他們與神立約關係的訓誡和法令;以及誡命,關於他們在與同胞的一切關係中整個生活的命令;

V. 14. 又使他們認識你的聖安息日(出 20:8-11),並藉著你的僕人摩西,吩咐他們訓詞、律例和律法,包括那些關於他們作為神立約子民的,以及那些管理他們與所有人關係的。

V. 15. 你又從天上賜給他們糧食充飢(出 16:14),從磐石中為他們引出水來解渴(出 17:6),並應許他們必進入你起誓要賜給他們的地(申 1:8)。在列舉了神對以色列的這些恩惠之後,接著顯示了百姓的忘恩負義。

V. 16. 但我們的列祖卻行事驕傲,硬著頸項(申 31:27),不聽從你的誡命,

V. 17. 拒絕順從,也不記念你在他們中間所行的奇事(詩 78:11),反而硬著頸項,在他們的悖逆中立了一個首領,要回埃及為奴(民 14:4)。然而,你是一位樂意赦免的神,字面意思是「赦免之神」,一位以赦免為己任的神,有恩惠,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沒有離棄他們(出 34:6)。

V. 18. 甚至當他們鑄造了一隻金牛犢,說:「這就是領你出埃及的神!」並大大惹動你的怒氣時;

V. 19. 你仍以你豐盛的憐憫,沒有在曠野中離棄他們。白日的雲柱沒有離開他們,引導他們行路;夜間的火柱也沒有離開他們,為他們發光,指引他們當走的路。

V. 20. 你也賜下你美好的靈來教導他們(民 11:17),沒有從他們口中收回你的嗎哪,在他們整個曠野旅程中都賜給他們(出 16:15),又賜給他們水解渴(出 17:6)。

V. 21. 甚至四十年之久,你在曠野中供養他們,使他們一無所缺(申 2:7);他們的衣服沒有穿破,以某種奇妙的方式得以保存(申 8:4;申 29:5),他們的腳也沒有腫。

V. 22. 此外,你賜給他們列國和民族,使他們佔有廣闊富饒的土地,並將他們劃分區域,給每個支派自己的產業;於是他們佔有了西宏之地、希實本王之地和巴珊王噩之地(民數記 21;申命記 2, 3)。

V. 23. 你也使他們的兒女增多如天上的星,領他們進入你曾應許他們列祖要進去佔有的地。

V. 24. 於是,他們的兒女進去佔有了那地(書 1:2),你在他們面前制伏了那地的居民,就是迦南人,這是迦南所有異教民族的統稱,並將他們連同他們的君王和那地的百姓交在他們手中,使他們可以隨意處置他們,將他們滅絕和根除。

V. 25. 他們佔領了堅固的城邑和肥沃的土地(民 13:27),佔有了裝滿各樣美物的房屋(申 6:11),挖好的水井,也就是東方廣泛使用的蓄水池,以及豐富的葡萄園、橄欖園和果樹。於是他們吃喝飽足,身體肥胖,字面意思是「使自己肥胖」(申 32:15),並在你的大恩惠中享樂。現在再次強調主這慈悲的恩惠與百姓邪惡之間的對比。

V. 26. 然而,他們卻不順從,反叛你,將你的律法丟在背後,這是一種傲慢的拒絕形式;他們殺害了你的先知,這些先知向他們作見證,要使他們歸向你(太 23:37;徒 7:52);他們大大惹動你的怒氣。

V. 27. 因此,你將他們交在他們仇敵手中,仇敵苦待他們(士 2:14);在他們遭難的時候,當他們向你呼求時,你從天上垂聽;並照著你豐盛的憐憫,賜給他們拯救者,從約書亞時代到撒母耳時代(士 2:18),這些拯救者將他們從仇敵手中救出來。

V. 28. 但他們得享安息之後,當他們佔領了應許之地後,又在你面前行惡;因此你將他們交在仇敵手中,使仇敵轄制他們。然而,當他們回轉向你呼求時,你從天上垂聽,正如兩個王國的整個歷史所充分顯示的;你多次照著你的憐憫拯救他們,

V. 29. 並向他們作見證,為要使他們再次歸向你的律法,一次又一次地勸誡他們回歸你的道路,遵守你的訓詞。然而他們卻行事驕傲,不聽從你的誡命,反而違背你的判斷,即關於人類一般行為的條例(人若遵行,就必因此存活,利 18:5;路 10:28);他們卻退縮肩膀,硬著頸項,不肯聽從。

V. 30. 然而,你多年容忍他們,對他們施展你的忍耐和憐憫,並藉著你的靈在你的先知中,一次又一次地勸誡他們,向他們作見證。然而他們卻不肯聽從;因此你將他們交在列國百姓手中,允許異教君王將他們擄去流亡。

V. 31. 儘管如此,因你豐盛的憐憫,你沒有將他們完全滅絕,也沒有離棄他們,即使在他們被擄到巴比倫期間也是如此;因為你是有恩惠有憐憫的神。

V. 32. 現在,我們的神啊,你是至大、有能力、可畏的神,你守約施慈愛,儘管以色列人違背了你的約,你仍忠實地遵守約的條款,並樂意在你的百姓真正悔改歸向你時接納他們。願從亞述列王時代,即普勒和提革拉毗列色時代(王下 15:19-29),直到今日,臨到我們、我們的君王、我們的首領、我們的祭司、我們的先知、我們的列祖和你所有百姓的一切苦難,在你面前都不算為小。

V. 33. 然而,你在臨到我們的一切事上都是公義的,他們毫無保留地承認這一事實;因為你行事公義,我們卻行事邪惡;

V. 34. 我們的君王、我們的首領、我們的祭司和我們的列祖都沒有遵守你的律法,也沒有聽從你的誡命和你向他們作見證的訓詞,勸誡他們悔改。

V. 35. 因為他們在他們的國度裡,在你賜給他們的豐盛恩惠中,也就是在你賜給他們的巨大繁榮中,以及在你賜給他們面前那廣闊肥沃的土地上,都沒有事奉你,也沒有轉離他們的惡行。

V. 36. 看哪,我們今日是僕人,不再是一個獨立的國家,而是波斯帝國的一個省份;至於你賜給我們列祖,使他們可以吃其中果實和美物之地,看哪,我們卻在其中為奴;

V. 37. 它為你因我們的罪而設立在我們之上的君王,產出豐厚的收入,因為波斯君王從迦南各省獲得豐厚的稅收;他們也隨意轄制我們的身體和我們的牲畜,隨時徵召猶太人和他們的役畜服役,我們正處於極大的困境中。

V. 38. 因這一切,我們立下一個確定的約,並將其寫下,簽署並蓋章這份書面文件,以便在所有百姓面前更具影響力;我們的首領、利未人和祭司都蓋印其上,這一切都有助於防止他們違背盟約。正如這小群猶太會眾在真實的悔改中歸向主並蒙祂接納一樣,我們的天父也喜悅祂的基督教會歸向祂,以獲得從一切邪惡中得蒙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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