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色列人住在什亭,百姓與摩押女子行起淫亂。
2因為這女子叫百姓來,一同給她們的神獻祭,百姓就吃[她們的祭物],跪拜她們的神。
3以色列人與巴力‧毗珥連合,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
4耶和華吩咐摩西說:「將百姓中所有的族長在我面前對着日頭懸掛,使我向以色列人所發的怒氣可以消了。」
5於是摩西吩咐以色列的審判官說:「凡屬你們的人,有與巴力‧毗珥連合的,你們各人要把他們殺了。」
6摩西和以色列全會眾正在會幕門前哭泣的時候,誰知,有以色列中的一個人,當他們眼前,帶着一個米甸女人到他弟兄那裏去。
7祭司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看見了,就從會中起來,手裏拿着槍,
8跟隨那以色列人進亭子裏去,便將以色列人和那女人由腹中刺透。這樣,在以色列人中瘟疫就止息了。
9那時遭瘟疫死的,有二萬四千人。
10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11「祭司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使我向以色列人所發的怒消了;因他在他們中間,以我的忌邪為心,使我不在忌邪中把他們除滅。
12因此,你要說:『我將我平安的約賜給他。
13這約要給他和他的後裔,作為永遠當祭司職任的約;因他為上帝有忌邪的心,為以色列人贖罪。』」
14那與米甸女人一同被殺的以色列人,名叫心利,是撒路的兒子,是西緬一個宗族的首領。
15那被殺的米甸女人,名叫哥斯比,是蘇珥的女兒;這蘇珥是米甸一個宗族的首領。
16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17「你要擾害米甸人,擊殺他們;
18因為他們用詭計擾害你們,在毗珥的事上和他們的姊妹、米甸首領的女兒哥斯比的事上,用這詭計誘惑了你們;這哥斯比,當瘟疫流行的日子,因毗珥的事被殺了。」
# 民數記 第25章
民數記 25:1-5 罪惡及其懲罰。— V.1 以色列人住在什亭,即摩押平原或田野,位於約旦河東岸,百姓開始與摩押女子行淫。巴蘭未能如願咒詛以色列,以賺取他貪婪之心所渴望的不義之報酬,便尋求報復,向米甸的王子們獻上惡毒的計謀,即透過誘惑以色列人沉溺於肉體之罪來戰勝敵人。參 民數記 31:16;啟示錄 2:14。什亭之所以被提及,是因為米甸人和摩押人正是在這座位於摩押曠野北端的城市,透過肉慾引誘神的子民,企圖征服他們。V.2 摩押女子邀請以色列人參加她們神明的獻祭;以色列人就吃了,並跪拜她們的神。誘惑就這樣展開了:摩押女子被用來引誘以色列男子,與他們建立認識和友誼,邀請他們參加為異教偶像獻祭的宴席。於是,屬靈和肉體的淫亂很快就發生了,因為最無恥的放蕩、沉溺於最卑劣的不道德行為,都與異教偶像的崇拜聯繫在一起。V.3 以色列人與巴力毗珥聯合,大多數百姓都犯了與崇拜這個異教偶像相關的罪,因為為了榮耀他,婦女和處女公然犧牲她們的貞潔。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因為他們在此次事件中沉溺於淫蕩,罪加一等。V.4 耶和華對摩西說:「將百姓中所有的族長都拿來,」這可能是因為他們自己是犯罪的帶頭者,或是因為他們疏忽了阻止罪惡蔓延的責任,「在耶和華面前,對著日頭把他們懸掛起來,」在眾人面前公開處決,作為警示,「好叫耶和華的烈怒轉離以色列。」因為至少那些為首的罪犯已經受到了懲罰。V.5 摩西對以色列的審判官,即協助他管理以色列事務的人說:「你們各人要殺死自己支派或部門中那些與巴力毗珥聯合的人。」這是一道大規模處決的命令,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平息神的憤怒。這也是對我們今日的警示;因為耶和華的手並未縮短,無法施行懲罰,而教會中日益增長的世俗化正挑戰著祂的干預。
民數記 25:6-15 非尼哈的熱心。— V.6 看哪,就在這次處決進行之際,以色列人中有一個人來了,他當著摩西和以色列全會眾的眼目,將一個米甸女子帶到他弟兄那裡,帶進以色列人的營中。當時會眾正在會幕門口哭泣,因神向他們國家顯現的怒氣而充滿恐懼。V.7 亞倫祭司的兒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看見了,即看見了這種公然、挑釁的無恥行為,他就從會眾中起來,手裡拿著一根槍;V.8 他跟隨那以色列人進了帳篷,進了臥室,將他們兩人刺透,刺透了那以色列人,又刺透了那女子的腹部。於是,耶和華所降的瘟疫就從以色列人中止住了。非尼哈所執行的懲罰範例是一種代求的行為,藉此他平息了神的憤怒,使百姓免於徹底滅絕。因此,這就歸算他為義,直到永遠,詩篇 106:31。V.9 那些因瘟疫而死的人有二萬四千,包括那些族長和被審判官處死的人,哥林多前書 10:8。V.10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V.11 「亞倫祭司的兒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因他在他們中間為我發熱心,使我的怒氣從以色列人中轉消了,以致我沒有在我的嫉妒中滅絕以色列人。」因為所有這些淫亂行為,就其性質而言,也都是偶像崇拜的行為,奪去了耶和華的榮耀,而非尼哈以他的職位,並在摩西明確的知情和同意下,在祂的子民中捍衛了耶和華的權利。V.12 所以你要說:「看哪,我將我的平安之約賜給他,」他應當確信,這約所包含的一切都將賜予他;V.13 「這約要歸他,和他的後裔,作永遠祭司的約,」只要利未祭司職分存在,這約就持續有效;「因為他為他的神發熱心,為以色列人贖罪。」正是耶和華的熱心充滿了非尼哈,促使他將那些膽大妄為的罪人處死。V.14 那被殺的以色列人,就是與米甸女子一同被殺的,名叫心利,是撒路的兒子,是西緬人中一個宗族的首領,一個父家的首領。以色列人中的基本單位是家庭;家庭的集合組成了「父家」;父家的集合組成了支派;支派的集合組成了共同體。V.15 那被殺的米甸女子的名字叫哥斯比,是蘇珥的女兒;他是米甸一個宗族的首領,也是一個父家的首領。他後來被稱為王,並被列入被以色列人殺死的米甸五王之中,民數記 31:8。所有肉體之罪在耶和華面前都是可憎的,並激怒祂。因此,祂懇切的旨意是,這些邪惡應當從基督徒會眾中除去。如果基督徒忽略了這項職責,他們就對在他們中間不受約束地發生的罪惡負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