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V. 2. 「你要在米甸人身上為以色列人報仇,」這是指按照民數記 26:16-18 的命令,對他們發動一場正式的報復戰役。「以後,你必歸到你列祖那裡。」這正如民數記 27:13 所啟示給他的。
V. 3. 摩西就曉諭百姓說:「要從你們中間挑選人,預備打仗,」為一場戰役做好一切準備,動員一支軍隊,「去攻擊米甸人,為耶和華向米甸人報仇。」這意味著要執行耶和華對米甸人的報復,對整個民族執行祂神聖的審判。
V. 4. 「從以色列各支派中,每支派要打發一千人去打仗。」總共一萬二千名武裝人員。
V. 5. 於是從以色列的「千」中,——支派的這些分支就是這樣稱呼的,民數記 1:16——每支派交出一千人,共一萬二千人,都武裝起來去打仗。
V. 6. 摩西就打發他們去打仗,作為一支在耶和華引導下的聖潔軍隊,很可能由約書亞擔任指揮官,每支派一千人。又打發祭司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同他們去,非尼哈曾因對主的熱心而表現出色,他帶著聖所的器皿,可能是祭司的衣服或一些奉獻的器皿,手裡拿著吹號的銀號,因為銀號的其中一個作用就是召集軍隊作戰,民數記 10:9。
V. 7. 他們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與米甸人打仗,他們很可能出其不意地襲擊了米甸人;「殺了所有的男丁。」因為這是一場報復性的滅絕戰。
V. 8. 他們在所殺的人以外,又殺了米甸的諸王,就是以未、利金、蘇珥、戶珥、利巴,共五個米甸王。他們又用刀殺了比珥的兒子巴蘭,因為正是他向米甸人獻出了那惡毒的計謀,引誘以色列人犯罪,使他們陷入偶像崇拜和淫亂。
V. 9. 以色列人擄了米甸人的婦女孩子,就是所有男女幼童,又把他們所有的牲畜、羊群和財物都奪了來。
V. 10. 他們用火燒了米甸人所住的一切城邑,就是那些設防的城鎮,和他們一切的營寨,就是那些未設防的村落或營地。
V. 11. 他們把一切所奪的,所擄的,連人帶牲畜都帶走了,包括財寶和動物。
V. 12. 將所擄的、所奪的、所搶的,帶到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並以色列會眾那裡,送到摩押平原的營地,這平原在約旦河邊,靠近耶利哥。請注意,主的懲罰必定會降臨在那些引誘祂子民的人身上,儘管據我們所知,祂不再委派任何特定的國家以這種方式執行祂的旨意。
民數記 31:13-18 處理俘虜的方式
V. 13. 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並會眾一切的首領,都出到營外迎接他們,他們都渴望看到上帝報應性公義的證據。
V. 14. 摩西向打仗回來的軍長,就是千夫長、百夫長發怒。
V. 15. 對他們說:「你們怎麼把所有的婦女都存活了呢?」這明確表達了對這種做法的不滿。
V. 16. 「看哪,這正是這些婦女,在巴蘭的計謀下,使以色列人在毗珥的事上得罪耶和華,」她們曾給以色列人機會對耶和華不忠,在毗珥的淫亂偶像崇拜中,民數記 25 章,「以致耶和華的會眾遭遇瘟疫。」
V. 17. 「所以,你們要把一切的男孩子殺了,」以防止這個民族的重建,「也要把所有已與男人同房的婦女殺了,」指發生肉體關係,因為存在危險,這些婦女中的任何一個都可能參與了與毗珥崇拜相關的無恥行為,以色列人會因此被這些婦女玷污。
V. 18. 「但所有未與男人同房的女孩,你們可以留為己有。」作為奴隸或婢女,因為與這樣的人結婚是不被禁止的。偉大的上帝在祂的審判中是可畏的,這一事實應當教導我們敬畏祂的憤怒,不要違背祂的誡命。
民數記 31:19-24 軍隊的潔淨
V. 19. 「你們要在營外住七天,」因為他們接觸了被殺之人的屍體,必須潔淨,民數記 19:11;「凡殺人的,和凡摸了被殺之人的,你們第三天和第七天都要潔淨自己和你們所擄的人。」民數記 19:9。 V. 20. 「凡是衣服,凡是皮製品,」指皮製的器皿和覆蓋物,「凡是山羊毛製品,」指用山羊毛編織的衣服,「凡是木器,你們都要潔淨。」參民數記 19 章。 V. 21. 祭司以利亞撒對那些上戰場的兵丁說:「耶和華所吩咐摩西律法中的條例乃是這樣:」這是對第 19 章潔淨條例的進一步擴展和應用; V. 22. 「惟有金、銀、銅、鐵、錫、鉛, V. 23. 凡能耐火的,」所有能承受火力的金屬,當它們被放入火中潔淨時,「你們要使它經火,就潔淨了;然而,也要用除污穢的水潔淨它。」除了用火進行外在潔淨外,利未人的潔淨是儀式的重要部分;「凡不能耐火的,」如木頭、布料和皮革,「你們要使它經水。」 V. 24. 「第七天,你們要洗衣服,」正如潔淨儀式中通常所做的,「就潔淨了,然後可以進營。」直到今天,上帝不能容忍任何不潔,任何罪惡,祂非常認真地關心信徒不要因與世界的接觸而被玷污。
民數記 31:25-47 戰利品的分配
V. 25.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V. 26. 「你和祭司以利亞撒,並會眾的族長,」就是父家的首領,出埃及記 6:14,「要計算所擄來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要統計。」
V. 27. 「把所擄來的分成兩半:一半歸與出去打仗的兵丁,」那些主動進攻、發動攻擊的人,「一半歸與全會眾。」軍隊獲得一半戰利品,因為他們積極參與了艱苦的戰役,但會眾也有權獲得他們應得的份額,這條規則在後來的時代也得到了遵守,約書亞記 22:8;撒母耳記上 30:24。
V. 28. 「又要從出去打仗的兵丁所得的份中,向耶和華取貢物:每五百個中取一個,無論是人,」指女性俘虜,「是牛、驢、羊,」因此貢物是千分之二;
V. 29. 「從他們那一半中取出來,給祭司以利亞撒,作為獻給耶和華的舉祭。」
V. 30. 「從以色列人所得的那一半中,」從分配給留在營中的會眾的那一部分中,「你們要每五十個中取一個,」即百分之二,「無論是人、是牛、是驢、是羊,是各樣的牲畜,都給那些看守耶和華帳幕的利未人。」這項特別命令僅適用於這一個案例,不應成為先例。
V. 31. 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行了。
V. 32. 戰利品,即兵丁所奪的其餘部分,在扣除按上帝命令被殺的人和返回營地途中消耗的動物後,有羊六十七萬五千隻(675,000),
V. 33. 牛七萬二千頭(72,000),
V. 34. 驢六萬一千匹(61,000),
V. 35. 未與男人同房的婦女共三萬二千人。
V. 36. 出去打仗之人的份,就是那一半,按數目有羊三十三萬七千五百隻(337,500);
V. 37. 耶和華的貢物,從羊中取了六百七十五隻(675)。
V. 38. 牛有三萬六千頭;其中耶和華的貢物是七十二頭(72)。
V. 39. 驢有三萬零五百匹;其中耶和華的貢物是六十一匹(61)。
V. 40. 人有十六萬;其中耶和華的貢物是三十二人。
V. 41. 摩西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把耶和華的舉祭,就是貢物,給了祭司以利亞撒,無疑是為了他們的生計,女孩成為他們的奴隸,其他財產則由他們隨意處置。
V. 42. 摩西從與兵丁分開的以色列人所得的那一半中,
V. 43. (會眾所得的那一半有羊三十萬七千五百隻,
V. 44. 牛三萬六千頭,
V. 45. 驢三萬零五百匹,
V. 46. 人一萬六千;)
V. 47. 摩西從以色列人所得的那一半中,無論是人是牲畜,每五十個中取一個,都給了那些看守耶和華帳幕的利未人,遵守了所有與他們所受託的事奉相關的誡命,正如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舊約教會的維持是上帝所命令並詳細規定的職責;新約教會的維持則是一種特權,由我們對主事業的愛所規範,這無疑是使我們樂意事奉祂的最大動力。
民數記 31:48-54 獻給耶和華的禮物
V. 48. 統領軍隊的官長,就是千夫長和百夫長,都近前來見摩西;
V. 49. 對摩西說:「僕人已經數點了我們手下打仗的人,連一個也沒有缺少。」「這是這段敘述的特點之一,表明我們在此處理的是執行神聖判決。它暗示了非凡的神聖保護,這與他們在特殊意義上是主工具的觀點是一致的。」(戈斯曼)
V. 50. 「所以我們把各人所得的金器,」他們個人所奪的戰利品,「就是腳鍊、手鐲、戒指、耳環、項鍊,」用於個人裝飾的小金球,「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為我們的性命在耶和華面前贖罪。」為他們平安歸來的祝福,因為他們覺得自己不配得到如此神聖的恩惠。
V. 51. 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就從他們手中收了金子,就是一切打造好的金器。
V. 52. 千夫長和百夫長獻給耶和華的供物,所有的金子共一萬六千七百五十舍客勒(16,750),或超過十六萬美元,這絕不是一個很大的數目;因為這些游牧部落不僅牲畜眾多,而且金飾也很豐富。
V. 53. (因為兵丁各為自己奪了戰利品。)
V. 54. 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從千夫長和百夫長手中收了金子,帶進會幕,存入聖所的庫房,在耶和華面前為以色列人作紀念。即使現在,如果信徒因上帝的良善和憐憫的特殊彰顯,以特殊的感恩禮物來表達他們的感激之情,為主的工作,這也會使主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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