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約瑟的後裔,瑪拿西的孫子,瑪吉的兒子基列,他子孫中的諸族長來到摩西和作首領的以色列人族長面前,說:
2「耶和華曾吩咐我主拈鬮分給以色列人為業,我主也受了耶和華的吩咐將我們兄弟西羅非哈的產業分給他的眾女兒。
3她們若嫁以色列[別]支派的人,就必將我們祖宗所遺留的產業加在她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中。這樣,我們拈鬮所得的產業就要減少了。
4到了以色列人的禧年,這女兒的產業就必加在她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上。這樣,我們祖宗支派的產業就減少了。」
5摩西照耶和華的話吩咐以色列人說:「約瑟支派的人說得有理。
6論到西羅非哈的眾女兒,耶和華這樣吩咐說:她們可以隨意嫁人,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
7這樣,以色列人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產業。
8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產業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產業。
9這樣,他們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產業。」
10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西羅非哈的眾女兒就怎樣行。
11西羅非哈的女兒瑪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都嫁了他們伯叔的兒子。
12她們嫁入約瑟兒子、瑪拿西子孫的族中;她們的產業仍留在同宗支派中。
13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旦河邊、耶利哥對面-藉着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
# 民數記 第36章
民數記 36:1-4 提出的異議
V. 1. 基列的子孫,就是瑪吉的孫子、瑪拿西的兒子基列的各族長,走上前來,在摩西和以色列眾族長面前說話,提出他們對最近一項決定所產生的異議;
V. 2. 他們說:「耶和華曾吩咐我主(摩西)按拈鬮的方式將地分給以色列人為業;我主也曾奉耶和華的命令,將我們兄弟西羅非哈的產業,也就是他們支派成員的產業,分給他的女兒們。」
V. 3. 「如果她們嫁給以色列其他支派的任何一個兒子,那麼她們的產業,按照現行的規定,就必從我們列祖的產業中被取走,歸入她們所嫁入的支派的產業;這樣,我們的產業就會從我們的拈鬮所得中被取走。」他們認為,這樣做的後果是各支派的領土將無法保持完整,並會導致普遍的混亂。
V. 4. 「當以色列人的禧年來到時,西羅非哈女兒們的產業,因著她們的婚姻,就必歸入她們所嫁入的支派的產業;這樣,她們的產業就必從我們列祖支派的產業中被取走。」在禧年之前,總有可能出現無子女的婚姻,或者將財產出售給瑪拿西支派的成員;但禧年之後,最後的機會就會消失,補救將不再可能。
民數記 36:5-13 規定
V. 5. 摩西就照耶和華的話吩咐以色列人說(他在此期間已領受了這話):「約瑟子孫的支派說得對。」
V. 6. 「耶和華論到西羅非哈的女兒們這樣吩咐說:『她們可以隨意嫁給她們認為最好的人;但她們只能嫁給她們父親支派的家族成員。』」這是她們必須遵守的限制。此外,這也將成為一條普遍的規則。
V. 7. 「這樣,以色列人的產業就不會從一個支派轉移到另一個支派,不會因這類婚姻而轉移;因為以色列人各人都要堅守他列祖支派的產業,以避免混亂。」
V. 8. 「凡在以色列任何支派中擁有產業的女兒,無論是土地或不動產,都必須嫁給她父親支派家族中的一人,這樣以色列人各人才能享受他列祖的產業。」
V. 9. 「產業也不得從一個支派轉移到另一個支派;但以色列人各支派都要堅守自己的產業。」
V. 10. 西羅非哈的女兒們就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去行;
V. 11. 因為西羅非哈的女兒瑪拉、得撒、曷拉、密迦、挪亞,都嫁給了她們父親兄弟的兒子們,也就是她們的堂兄弟們,除非希伯來語詞彙在此處用於更廣泛的意義。
V. 12. 她們嫁入了瑪拿西的兒子約瑟的家族,因此也因婚姻成為這些家族的成員,她們的產業就留在了她們父親家族的支派中。
V. 13. 這些是耶和華藉摩西的手,在約旦河邊耶利哥對面的摩押平原,吩咐以色列人的誡命和典章,即條例或律例。摩西以此為摩押平原的律法頒布簽署,儘管這絕不意味著申命記中對律法及其條例和典章的解釋、進一步發展和勸誡性執行不是出於摩西的。(凱爾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