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腓利門書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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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合和本 腓利門書 第1章

1為基督耶穌被囚的保羅,同兄弟提摩太寫信給我們所親愛的同工腓利門,

2和妹子亞腓亞並與我們同當兵的亞基布,以及在你家的教會。

3願恩惠、平安從上帝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4我禱告的時候提到你,常為你感謝我的上帝;

5因聽說你的愛心並你向主耶穌和眾聖徒的信心。

6願你與人所同有的信心顯出功效,使人知道你們各樣善事都是為基督做的。

7兄弟啊,我為你的愛心,大有快樂,大得安慰,因眾聖徒的心從你得了暢快。

8我雖然靠着基督能放膽吩咐你合宜的事,

9然而像我這有年紀的保羅,現在又是為基督耶穌被囚的,寧可憑着愛心求你,

10就是為我在捆鎖中所生的兒子阿尼西謀求你。

11他從前與你沒有益處,但如今與你我都有益處。

12我現在打發他親自回你那裏去;他是我心上的人。

13我本來有意將他留下,在我為福音所受的捆鎖中替你伺候我。

14但不知道你的意思,我就不願意這樣行,叫你的善行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

15他暫時離開你,或者是叫你永遠得着他,

16不再是奴僕,乃是高過奴僕,是親愛的兄弟。在我實在是如此,何況在你呢!這也不拘是按肉體說,是按主說。

17你若以我為同伴,就收納他,如同收納我一樣。

18他若虧負你,或欠你甚麼,都歸在我的帳上;

19我必償還,這是我-保羅親筆寫的。我並不用對你說,連你自己也是虧欠於我。

20兄弟啊,望你使我在主裏因你得快樂,並望你使我的心在基督裏得暢快。

21我寫信給你,深信你必順服,知道你所要行的必過於我所說的。

22此外你還要給我預備住處;因為我盼望藉着你們的禱告,必蒙恩到你們那裏去。

23為基督耶穌與我同坐監的以巴弗問你安。

24與我同工的馬可、亞里達古、底馬、路加也都問你安。

25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在你的心裏。阿們!

# 腓利門書 第1章

腓利門書 1:1-3 稱呼與問安。V. 1. 為基督耶穌被囚的保羅,和兄弟提摩太,寫信給我們所親愛的同工腓利門,V. 2. 以及我們所親愛的亞腓亞,和與我們同當兵的亞基布,並在你家的教會。V. 3. 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和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在這封親密的書信中,使徒並未強調他的使徒職分,因為對於一個毫無保留地承認他老師權威的人來說,這是沒有必要的。相反地,他提出另一個因素,即他為了福音的緣故被囚:為基督耶穌被囚的保羅,和兄弟提摩太,寫信給我們所親愛的同工腓利門。保羅享有寶貴的特權,就是為了他的主,為了他無畏宣講的福音,而身負枷鎖和鎖鏈。雖然他身為囚犯,但他仍在被高舉的基督,教會之主的手中,因此他無需為自己擔憂任何邪惡,除非是主自己允許發生的。他提到提摩太,如同寫給歌羅西書信一樣,並非作為共同作者,而是作為他在為基督拯救靈魂這項偉大工作中的同伴,以及在信仰和救恩工作中的兄弟。使徒稱腓利門為「所親愛的」,基督耶穌裡的共同之愛將他們緊密連結,其親密程度超越了世上最親近的關係。保羅稱腓利門為朋友,寧願透過愛來懇求,而非使用高高在上的命令語氣。他還特別尊榮腓利門,稱他為「同工」,這個詞彙通常主要保留給福音傳道者,但也應用於百基拉和亞居拉(羅馬書 16:3)。腓利門不僅提供他的房屋供教會使用,還以其他方式表達他的關心,並積極利用一切可用的方式傳播福音,因此使徒如此尊榮他。教會的工作不僅限於牧師和教師,而是託付給所有基督徒。保羅在稱呼中也包括了歌羅西教會的其他成員:以及我們所親愛的亞腓亞,和與我們同當兵的亞基布,並在你家的教會。亞腓亞(Apphia 或 Appia)顯然是腓利門的妻子,她也因對主工作的熱心而受人稱讚,如同早期教會歷史中其他傑出女性的名字,如馬利亞、土非拿、土富撒、百基拉、友阿爹、循都基、呂底亞。亞基布似乎在教會中比腓利門擔任更重要的職位(歌羅西書 4:17),因此許多人認為他當時是該教會的主教或牧師。保羅稱他為「同當兵的」,使用了他非常喜歡的修辭手法(哥林多後書 10:3-4;提摩太前書 1:18;提摩太後書 2:3-4)。總體而言,保羅將他的書信寫給亞基布為首的整個家庭教會。歌羅西的整個教會很可能都聚集在腓利門住宅的內院,這並非不可能,因為如果按照希臘或羅馬房屋的樣式建造,那裡會提供相當大的空間。問安語與大多數保羅書信相同: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和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藉著神在耶穌基督裡所啟示和彰顯的恩惠,神與人之間正確的關係得以重建。父神藉著他兒子的血,與失喪和被定罪的人類和好,兩方爭執者之間的和平得以建立,或者更確切地說,公義聖潔的神,為了基督的功勞,再次接納了那些因悖逆而離開他的兒女。因此,對我們這些信徒來說,神是我們的父;我們藉著基督的代贖之功,恢復了兒子的名分,並在我們被高舉的主的旗幟下,在團契中合一。耶穌基督,這兩位神格中的位格在尊榮和神性上是平等的。

腓利門書 1:4-7 保羅因腓利門的基督徒景況而感恩與同情。V. 4. 我感謝我的神,在我的禱告中常常提到你,V. 5. 因我聽說你向主耶穌和向眾聖徒的愛心和信心,V. 6. 願你信心的交通,因認識你們在基督耶穌裡一切的美善,就顯出功效。V. 7. 弟兄啊,我因你的愛心,得了極大的歡喜和安慰,因眾聖徒的心腸因你得了暢快。保羅尋找感恩理由的方式,揭示了他的品格,並可作為所有基督徒的榜樣:我感謝我的神,在我的禱告中常常提到你。使徒從他所知的腓利門生命中找到如此多值得感恩的事實,這必會給腓利門留下深刻印象,並使他更樂意答應保羅的請求,特別是這個請求旨在激發他進一步展現其正確的心態。使徒每天藉著禱告與他的神連結,與他所知是最高恩賜的神連結。這禱告首先包括:為賜給腓利門的恩惠禮物而感恩,他不得不提及這些恩惠。注意:所有教會成員若能過著激發牧師心中類似感恩禱告的生活,這是美好且值得稱讚的事,正如牧師每天在向神禱告時提到他的教友,也是值得稱讚的習慣。保羅現在提到他感恩禱告的原因:因我聽說你向主耶穌和向眾聖徒的愛心和信心。無論是阿尼西母在歸信後,看待許多事情的角度與以前不同,並因此向使徒講述這些事實,還是使徒有其他消息來源,他總之知道這報告是真實的。所有願意查證的人都能看到證據,證明腓利門心中對主耶穌基督懷有熱切的愛,因此也對所有弟兄、信徒或聖徒懷有愛心,保羅稱他們為聖徒,因為他們藉著信心被分別為聖歸於神,並在成聖的生活中事奉他。這愛是信心的結果或產物,本身就是福音在他心中所成就之信心的證明。活在基督徒心中並在生活中表達出來的愛,對他自己和他人都是一個證明,證明神已在他心中點燃了信心,這個事實反過來也應該激勵他小心翼翼地滋養這火焰。使徒在記錄了他感恩的原因後,現在陳述了他禱告的內容:願你信心的交通,因認識你們在基督耶穌裡一切的美善,就顯出功效。這是保羅的代禱,願活在腓利門心中的信心,也能傳達給所有聽到他榜樣的其他基督徒,並且這種傳達或交通的功效,能幫助他們所有人理解在基督耶穌裡一切的美善。對耶穌基督裡的信心在所有信徒心中所產生的行善能力,有完整而準確的認識,以及不斷增長和更好的理解,使他們對神在他們裡面的能力有平靜的信賴,有樂觀的信心向世界展現活在他們裡面的信心。所有這一切,當然都有助於推動主在地上的事業和工作。即使在這裡,使徒的巧妙外交也將腓利門的注意力引導到他即將提出的請求的實現上。對此,使徒又補充了另一個他上述感恩態度的理由:因我因你的愛心,得了極大的歡喜和安慰,因眾聖徒的心腸因你得了暢快,弟兄啊。關於腓利門信心和愛心極佳狀況的報告,使使徒充滿了極大的喜樂,給了他許多安慰和鼓勵,正如我們這個時代,關於教友的類似報告或他們所經歷的事件,也能減輕忠心牧師的負擔。活在腓利門心中並是他教會工作中動機的愛心證據,具有舒緩、暢快聖徒心腸的性質。聖保羅可能指的是腓利門為聚集在他家中的歌羅西基督徒所做的一切,無論是物質上還是屬靈上的幫助。這位偉大使徒的讚賞,在句末強調「弟兄」一詞時,表現得最為強烈。以這種方式向基督徒弟兄提出請求,絕非令人反感的詭計或卑鄙的伎倆,只要所說的話符合事實即可。基督徒心中因信心而生的愛,應該有更多這種坦率的呼籲。

腓利門書 1:8-14 保羅為阿尼西母代求。V. 8. 所以,我雖然在基督裡大有膽量,可以吩咐你合宜的事,V. 9. 然而為愛的緣故,我寧願懇求你,我這年老的保羅,現在又是為基督耶穌被囚的。V. 10. 我為我在捆鎖中所生的兒子阿尼西母懇求你,V. 11. 他從前於你沒有益處,但如今於你我都有益處。V. 12. 我現在打發他回你那裡去,他就是我的心肝。V. 13. 我本想將他留在這裡,替你服事我,使我在福音的捆鎖中得著幫助。V. 14. 但沒有你的同意,我什麼都不願做,好叫你的善行不是出於勉強,而是出於甘心。使徒以溫柔細膩的方式為他的請求鋪路後,現在表達了他的代求;但並非突然,而是帶著一點點的引言:所以,我雖然在基督裡大有膽量,可以吩咐你合宜的事,然而為愛的緣故,我寧願懇求你,我這年老的保羅,現在又是為基督耶穌被囚的。由於保羅事先確信他寫信對象的心意,他毫不猶豫地表達了他的請求。他甚至可以非常大膽和坦率地處理這件事,他可以利用他在主裡所擁有的喜樂信心,這信心基於他的使徒權柄以及他藉著信心與主內在的個人交通;他可以簡單地提醒腓利門,他應該按照神的旨意履行一項職責,一項因他的基督徒信仰而落在身上的道德義務。然而,他卻為了他對腓利門的愛,選擇了這種懇求的方式,向他提出請求。這使得腓利門答應他的請求成為一件虔誠的事。整封信的說服力、懇求的特點,尤其體現在保羅稱自己為「年老的保羅,現在又是為基督耶穌被囚的」。權威的老師退居幕後,為熱情、慈愛的朋友讓路,他為一位親愛的歸信者向一位不在場的朋友代求。保羅當時是一位年長者,他對自己的稱呼是恰當的。他尤其在監禁中感受到年齡的重擔,他在監禁中承受著他主的羞辱,因為他是為了主而被捕並被帶到皇帝的法庭。因此,保羅盡可能具體而生動地將自己呈現在腓利門眼前,以遮蔽阿尼西母的形象,使其免受主人之怒。使徒現在提出他的請求:我為我的兒子阿尼西母懇求你,他是我在捆鎖中所生的,他從前於你沒有益處,但如今於你我都有益處,我現在打發他回你那裡去。這裡所選的詞語,對當時的情況考慮得如此周到,以至於它們發出了懇切的呼籲。因此,「懇求」一詞的重複,與保羅命令的權利形成強烈對比。此外,他沒有稱阿尼西母為逃跑的奴隸,而是稱他為「我的兒子」,是他「在捆鎖中所生的」,他的屬靈孩子,是主在羅馬引導他到保羅這裡的,他的心藉著保羅所宣講的福音大能而更新。這確實是主奇妙的安排,歌羅西的奴隸在羅馬遇見了被囚的使徒。保羅巧妙地運用了阿尼西母這個名字的意義,即「有益處的」。聖保羅告訴他的朋友,他的奴隸自從以這種不禮貌的方式離開他的服事後,確實對他沒有益處,無用;然而,現在他卻是有益處的,非常有價值,不僅對腓利門,也對保羅,保羅正將他送回他的主人那裡。阿尼西母曾為使徒提供了很大的幫助,以多種方式努力促進他的便利和幸福。但在保羅忠實的教導下,他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他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願意為了良心的緣故服事他的老主人。保羅將阿尼西母與這封信一同送回,為他懇求,就像為自己懇求一樣:你卻要接待他,他就是我的心肝。路德評論道:「在這裡我們看到保羅如何將可憐的阿尼西母視為自己,並將他的案件視為自己的案件,彷彿他自己就是阿尼西母。」他以最溫柔的愛來稱呼這位奴隸,稱他為自己的骨肉,自己的心肝,他與他因最溫柔的感情而連結。為了消除腓利門心中所有的不情願,最後一絲怨恨,保羅補充道:我本想將他留在這裡,替你服事我,使我在福音的捆鎖中得著幫助,但沒有你的同意,我什麼都不願做,好叫你的善行不是出於勉強,而是出於甘心。保羅的本意確實是讓阿尼西母在羅馬停留一段時間,代替他的主人服事使徒;因為腓利門因他現在所享有的屬靈祝福,深深地虧欠保羅。同樣,只要使徒行動受阻,奴隸為他提供的服務就符合福音的利益,這也是理所當然的。這不僅是因為他可以為保羅做許多小事,保羅的住處需要一些照顧和關注,而且他還可以為他跑許多腿,以維持與羅馬教會成員的聯繫。因此,保羅將阿尼西母視為腓利門的替代者。然而,當保羅考慮到主人對奴隸的優先且更重要的權利時,他的這種想法改變了;他不想在沒有腓利門知情和同意的情況下做任何事。腓利門可能為他所做的任何服務,無論是親自還是透過他的奴隸,都應該是自願的服務,源於他自己的自由意志和願望,而不是以任何方式被保羅建議的約束所強加。

腓利門書 1:15-20 使徒提出的另一個論點。V. 15. 他暫時離開你,或許是為要你永遠得著他,V. 16. 不再是奴僕,乃是高過奴僕,是親愛的弟兄,特別於我為然,何況於你,不但在肉身,也在主裡!V. 17. 所以,你若以我為同伴,就接納他如同接納我一樣。V. 18. 他若虧負你,或欠你什麼,都記在我的帳上。V. 19. 我保羅親筆寫下:我必償還。我不用說你還欠我你自己的命。V. 20. 弟兄啊,願我因你得著益處,願你在主裡使我的心暢快。使徒在這裡補充了一個想法,彷彿它剛剛浮現在他腦海中:他暫時離開你,或許是為要你永遠得著他,不再是奴僕,乃是高過奴僕,是親愛的弟兄,特別於我為然,何況於你,不但在肉身,也在主裡!這是指神的護理,他如此安排和引導事情,使阿尼西母不僅被帶到羅馬,而且在那裡親自認識了保羅,從而獲得了救恩的知識。腓利門應該將整件事視為他的奴隸只是旅行了幾個月,現在卻永遠回來了,與他的主人比以前更緊密地連結。雖然在地位上仍然是奴隸,但他不再具有世俗意義上的奴隸特徵。那種可恥、貶低的元素已經從這種關係中消失了。現在,就保羅而言,他是一個親愛的弟兄,是他的捆鎖的分享者,也是他在信仰中的兒子。那麼,腓利門更應該將自己與他的奴隸視為因物質和屬靈雙重關係而緊密連結。奴隸阿尼西母服事他主人的世俗利益,從事對他身體有益的工作;基督徒阿尼西母則因共同的信仰而與他連結,這是一種比任何世俗關係都更親密、更真誠的關係。既然事情的真實狀況如此,奴隸回歸的情況如剛才所描述,使徒就可以敦促說:所以,你若以我為同伴,就接納他如同接納我一樣。保羅在這裡提醒腓利門,他們自己的關係不僅僅是世俗意義上的朋友或同伴,而是共同信仰的分享者。單憑這一事實,腓利門就對保羅負有義務;因為拒絕他的請求,就是宣告他們在基督裡連結的團契終止。然而,這種情況是不可想像的,因此使徒懇求腓利門接納阿尼西母,如同接納他自己一樣。這包括他不應該考慮施加法律允許他施加的懲罰,即烙印逃犯甚至處死他,而是應該自由而明確地承認基督徒的弟兄情誼,饒恕他所遭受的錯誤,並以這種精神接納阿尼西母。使徒利用這個論點的優勢,又提出另一個論點:他若虧負你,或欠你什麼,都記在我的帳上。我保羅親筆寫下:我必償還。我不用說你還欠我你自己的命。在這裡,聖保羅消除了可能阻礙他所希望的和解的一個困難。無疑,阿尼西母的過犯是他潛逃前侵吞或偷竊了他主人的一些財物。同時,他當然也剝奪了腓利門在他不在期間的服務,這個事實自然對主人造成了一些損害。但保羅以其特有的精力,消除了這個困難。他個人擔保支付這筆錢,如果腓利門堅持要求賠償;讓它記在他的個人帳上:他親筆承諾彌補虧空。然而,同時,他以一種最有力地表達腓利門對他虧欠的修辭手法,敦促他這位歌羅西的朋友記住他對他的義務,即腓利門現在擁有生命中最高和最大的祝福,那些由基督的救贖所保證的祝福,都是由於他在福音中的工作。實際上,聖保羅的意思是,腓利門欠他的遠比阿尼西母所欠的要多得多,因此完全可以原諒奴隸的過犯。因此,使徒懇求地補充道:是的,弟兄啊,願我因你得著益處;願你在基督裡使我的心暢快。這裡再次玩味了阿尼西母的名字,使徒請求腓利門給予他所期望的孝順服務,從而使他因這件事而煩惱的心得到暢快。當然,腓利門這種行為所帶來的真正安慰來源將是主,主會使他甘心樂意地履行擺在他面前的職責。

腓利門書 1:21-25 結語與問安。V. 21. 我深信你的順服,所以寫信給你,知道你所行的必超過我所說的。V. 22. 此外,也請你為我預備住處,因為我指望藉著你們的禱告,我會被賜給你們。V. 23. 與我一同坐監的以巴弗在基督耶穌裡問你安。V. 24. 馬可、亞里達古、底馬、路加,我的同工,也問你安。V. 25.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常與你們的心靈同在!阿們。保羅對他以如此有說服力的懇求所提出的事情的圓滿解決毫無疑問:我深信你的順服,所以寫信給你,知道你所行的必超過我所說的。這裡暗示了使徒若選擇行使的權柄,以及腓利門必須時刻感受到他對神旨意的順服。保羅心中毫無疑問:他絕對相信問題的解決將是各方面都令人滿意的,腓利門可能會找到方法,對阿尼西母施以甚至超出他所冒險提出的建議的善意。因為這就是源於信心的真愛之道:它總是尋求新的方式和方法來展現其力量。使徒知道,由於這件事,友誼的紐帶將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牢固和安全,因此他最後請求腓利門預備好一個地方或房間,讓他可以作為客人住宿。當時所有的跡象都表明他將很快獲釋,保羅將這種情況歸因於為他向神寶座發出的禱告,也包括他歌羅西朋友的禱告。他這樣說,是為了表明他回到他們中間將是對他們禱告的回應,是神恩惠的行動,他們應該以正確的態度認識到他們對所有美善恩賜的賜予者的虧欠。使徒包括了以巴弗的問安,他稱以巴弗為「在基督耶穌裡與我一同坐監的」(歌羅西書 1:7),還有馬可,無疑是約翰·馬可,保羅在他生命的最後幾年非常看重他的服務(提摩太後書 4:11),還有底馬,很可能就是後來背道並否認信仰的那位(提摩太後書 4:10),以及路加,這位蒙愛的醫生和使徒的同伴。所有這些人都被稱為「同工」,他們與使徒一同為基督的福音而努力。使徒的祝福顯然是針對整個教會,而不僅僅是腓利門和他的家人。恩惠,即基督不配得的恩寵和愛,正如它在永恆的愛之旨意和整個救贖工作中表達出來的那樣,是信徒最高和最寶貴的祝福,它向他們保證了天上的產業,他們正藉著神的大能被保守著。這絕對是真實的。奴隸制度。正如一位著名作家(布雷斯,《基督的作為》第一卷)所指出的,基督教的傳播是各國反對奴隸制度情緒日益高漲的原因,這一點幾乎沒有疑問。的確,猶太人中奴隸的地位不像異教徒那樣遭受可恥的貶低,在異教徒中,奴隸制度是一種毒瘤,普通奴隸的命運比役畜還要糟糕。隨著基督教影響力的增加,奴隸制度的束縛逐漸減弱,即使在仍然維持奴隸制度的地方,以前實行的不人道殘酷行為也逐漸被廢除。東羅馬帝國的奴隸制度在十四世紀末被廢除,希臘在1437年廢除。拉丁帝國因社會普遍混亂而產生的農奴制度,從一開始就受到那些意識到其趨勢的人的反對。在現代,開明的國家已經廢除了農奴制度和奴隸制度,後者於1833年在英國廢除,1846年在瑞典,1849年在丹麥,1848年在法國,1855年在葡萄牙,1863年在美國,1871年在巴西。因此,雖然這個問題已不再是一個緊迫的問題,但鑑於聖經中許多關於奴隸制度的經文,我們仍然需要記住,從聖經的角度來看,奴隸制度本身並非本質上和根本上是錯誤的。雖然基督徒可能認為,從社會和經濟角度來看,一個國家或地區不應容忍奴隸制度會更好,但他仍然會堅持認為,根據神在聖言中明確的旨意,即使基督徒也可以擁有奴隸或認可他們擁有奴隸。對於販賣人口者,對於奴隸販子,我們有明確的聖經經文(提摩太前書 1:10),但主沒有任何話語禁止奴隸制度本身。使徒在所有處理奴隸制度的經文中(以弗所書 6:5-8;歌羅西書 3:22-25;提摩太前書 6:1;提多書 2:9-10;以及腓利門書)所教導的,與主在舊約中所說的(利未記 25:44-46;創世記 30:43;約伯記 1:3 等)是一致的。當然,神將奴隸制度作為對人類罪惡的懲罰(申命記 25:15-19;耶利米書 5:19;耶利米書 17:4),他使整個民族成為他人的卑微和被唾棄的僕人,但同樣真實的是,惡劣對待奴隸並非這種狀態的必然伴隨物,如果所有主人都時刻敬畏神並聽從主在以弗所書 6:9 和歌羅西書 4:1 中所說的:「你們作主人的,要公公平平地待僕人,因為知道你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奴隸是沒有權利的財產,主人可以隨意對待和處置他們,這種觀點在聖經中找不到任何證實。使徒在所有處理奴隸制度的經文中教導的是,奴隸不僅像他們的主人一樣是人,在天上有同一位主和創造者,而且他們也同樣被包含在基督所賺取的救恩中,神的恩惠旨意也關乎他們,他希望他們藉著真理的知識得救。因此,奴隸必須被視為擁有完整的人格尊嚴,這一事實,連同他們救恩的確定性,使他們在神面前與他們的主人完全平等。如果這些聖經真理始終得到應有的認可,那麼在大多數文明國家的歷史中,就不會有關於許多奴隸主不人道殘酷行為的篇章。這些是關於奴隸制度需要記住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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