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哥林多前書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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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合和本 哥林多前書 第9章

1我不是自由的嗎?我不是使徒嗎?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你們不是我在主裏面所做之工嗎?

2假若在別人,我不是使徒,在你們,我總是使徒,因為你們在主裏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證。

3我對那盤問我的人就是這樣分訴:

4難道我們沒有權柄[靠福音]吃喝嗎?

5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着一同往來,彷彿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嗎?

6獨有我與巴拿巴沒有權柄不做工嗎?

7有誰當兵自備糧餉呢?有誰栽葡萄園不吃園裏的果子呢?有誰牧養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

8我說這話,豈是照人的意見;律法不也是這樣說嗎?

9就如摩西的律法記着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難道上帝所掛念的是牛嗎?

10不全是為我們說的嗎?分明是為我們說的。因為耕種的當存着指望去耕種;打場的也當存得[糧]的指望去打場。

11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是從你們收割奉養肉身之物,這還算大事嗎?

12若別人在你們身上有這權柄,何況我們呢? 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

13你們豈不知為聖事勞碌的就吃殿中的物嗎?伺候祭壇的就分領壇上的物嗎?

14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着福音養生。

15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我寫這話,並非要你們這樣待我,因為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

16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

17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

18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甚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

19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

20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

21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上帝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

22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

23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

24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着獎賞。

25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

26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

27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 哥林多前書 第9章

哥林多前書 9:1-7 保羅:基督的自由僕人。為他的基督徒自由辯護:V.1 我不是使徒嗎?我不是自由的嗎?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嗎?你們不是我在主裡的工作嗎?V.2 即使我對別人不是使徒,但對你們無疑我是使徒;因為你們就是我使徒職分的印記,是在主裡的。V.3 我對那些查問我的人的答覆是這個:V.4 難道我們沒有權利吃喝嗎?V.5 難道我們沒有權利帶著一位姊妹作妻子,像其他使徒、主的弟兄和磯法一樣嗎?V.6 難道只有我和巴拿巴沒有權利不工作嗎?V.7 誰當兵是自費的呢?誰栽種葡萄園卻不吃園裡的果子呢?誰牧養羊群卻不吃羊群的奶呢?保羅曾說他生命的指導原則是:「凡事我都可行,但並非凡事都有益處。」(哥林多前書 6:12)。根據這個原則,他出於對主和弟兄的愛而實行捨己,為了贏得靈魂歸向基督並傳揚福音,他放棄了自己的權利和特權。因此,他現在在新約聖經中最崇高、最優美的篇章之一中,為自己的立場和基督徒自由辯護。他擁有與其他基督徒、其他使徒相同的權利,如果他選擇不行使這些權利,這個事實並不會剝奪他的特權,反而應該讓哥林多信徒因他為他們捨己而更加尊重他。這些是他的特權:他是自由的,他已分享了基督使他得自由的自由,在行使這自由時,他不對任何人負責;他是一位使徒,儘管有些欺騙者對他蒙召的確定性投下懷疑,哥林多後書 11:13。就哥林多人而言,他的使徒職分以兩種方式得到證實:他曾親眼見過主,他們共同的主耶穌基督(使徒行傳 9:1-43),當時主在大馬士革的路上向他顯現;哥林多人自己就是他的工作,是他蒙召的具體證據,透過他的工作,主使他們成為新造的人,福音的傳講在他們身上是有效的,他們所領受的是主的恩惠和祝福,是透過祂僕人的話語和工作賜予的。使徒覺得有必要強調這一點:如果對別人我不是使徒,那麼對你們,我無論如何,都絕對是使徒。在其他教會,猶太化教師勢力很強的地方,他們可能會否認他的使徒職分,在他們的觀點或意見中,他的主張可能沒有充分的根據。但就哥林多人而言,他們肯定不能不承認他,因為他們歸信這個簡單的事實,不斷證實他的主張:他們就是他使徒職分的印記,是在主裡的。主藉著使他的話語對哥林多人的歸信有能力,來印證祂僕人的工作。參約翰福音 3:33。保羅曾帶著使徒的記號在哥林多的信徒中間(哥林多後書 12:12),主以如此顯著奇妙的方式使人數增長,以至於在所有未被偏見蒙蔽的人眼中,都證實了保羅的使命。這就是他的辯護,對他的批評者,對那些質疑他使徒職分、希望調查他主張的人的答覆;他只是指向哥林多教會,因為他不需要其他辯護。保羅現在為其他權利辯護:難道我們沒有權利吃喝嗎?難道有人質疑我們獲得供養的權利嗎?馬可福音 6:10;路加福音 10:7;路加福音 22:30。他有權利期望他所服事的人為他提供適當的供養,使他可以靠著為教會勞苦而生活。另一個權利:難道我們沒有權利帶著一位基督徒姊妹作妻子嗎?他堅持自己如果選擇結婚的權利。這不僅是基督徒傳道人可以進入神聖婚姻的權利,使徒甚至宣稱,對於一位旅行傳道人、一位宣教士來說,結婚並帶著妻子前往各個駐地,是基督徒自由的事。如果一個教會偏愛未婚牧師,因為他的供養不需要那麼多錢,這就是強加一個不符合聖經的條件。其他使徒都行使了他們的權利,他們的妻子通常也陪伴他們。主耶穌的弟兄們(繼兄弟、表兄弟)遵循猶太人結婚的習俗,而彼得更是明確記載他有妻子。注意:「主的弟兄」這個表達可以按字面理解。因為,正如一位解經家所說:「『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是教會信條的一條;但她後來是否生育子女,並不涉及基督徒信仰的任何一點。」最後一個權利:難道只有我和巴拿巴沒有權利停止工作,放棄手工勞動來養活自己嗎?巴拿巴曾與保羅在小亞細亞的早期工作中合作(使徒行傳 4:36;使徒行傳 11:22;使徒行傳 13:14),他為了教會的利益處理了他在耶路撒冷的財產,並效法保羅,即使在宣教旅行中,也靠雙手勞動養活自己,保羅在此公開承認了這一事實。順帶一提,這次提到他以前的同事表明,他們意見上的分歧(使徒行傳 15:37-38)並沒有導致持久的疏遠,而是兩位領袖解決了他們的困難,儘管他們在偏好上仍然保持各自的意見。保羅堅持他們在傳道時沒有義務為生計而工作,這意味著他們不應該誤解他,而應該意識到他的意圖不是要加重他們的負擔(哥林多後書 12:16)。因此,保羅所主張的三項權利「實際上歸結為保羅在後續所爭辯的一項:他本可以公正地將自己的個人供養,而且是以已婚男子的更昂貴形式,加諸於他所服事的基督徒社群,從而免去手工勞動的劣勢和艱辛。」使徒用三個比喻來說明他有權利和能力接受教會的供養,這些比喻取自軍營、葡萄園和羊群:誰當兵是自費的呢?誰栽種葡萄園卻不吃園裡的果子呢?誰牧養羊群卻不吃羊群的奶呢?如果有人自費當兵,如果有人費力栽種葡萄園卻不享用果實,如果牧羊人負責羊群卻不享用屬於他的那份奶,他就是在做不尋常的事情,並且可以誇耀一種無人要求他的良善,因為規則完全是相反的。請注意,這三個比喻都適用於忠心傳道人的工作:英勇的士兵,為主的爭戰而戰;不知疲倦的葡萄園工人,忙於主葡萄園裡的植物;忠心的牧羊人,對主羊群中的每一隻羊羔都感到責任。

哥林多前書 9:8-12 聖經的證明及其應用:V.8 我說這些話是憑著人意嗎?律法不也是這樣說嗎?V.9 因為摩西的律法上寫著:「牛在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難道神是關心牛嗎?V.10 難道祂不是完全為我們說的嗎?無疑,這是為我們寫的,叫耕種的要帶著盼望去耕種,踹穀的要帶著盼望去分享他的盼望。V.11 如果我們向你們撒下了屬靈的種子,那麼我們從你們那裡收穫屬世的東西,這算什麼大事呢?V.12 如果別人對你們有這種權利,我們豈不更有權利嗎?然而我們並沒有使用這權利,反而凡事忍受,免得我們阻礙基督的福音。使徒在此藉著一段聖經經文,證實了主僕人有權利期望教會提供物質支持的原則。因為他明確表示,他並非像任何人可能那樣,按照一般人的做法來爭論此事,他引用了一項積極的神聖命令。他因此避免了有人會說他從日常生活中舉例來支持他要求牧師供養的主張。摩西律法中,在摩西之書中(申命記 25:4),寫著,因此永遠有效:「牛在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參提摩太前書 5:18。在舊約文本中,這是其中一條要求人道對待動物的經文。踹穀通常是讓牛把穀粒從穀殼中踩出來(彌迦書 4:12-13),或者讓牛拉著沉重的雪橇在打穀場上拖行(撒母耳記下 24:22)。這條規定禁止在工作期間籠住牛的嘴,這樣牠們就可以在飢餓時自由地撿食穀稈。保羅為他將舊約經文應用於此問題辯護,他問道:「難道神是關心牛嗎?難道祂不是完全為我們說的嗎?」「這是一句諺語,保羅詳細解釋,所以他說:神關心牛嗎?他好像在說:雖然神關心牛,但祂寫下這句話並不是為了牛,因為牛不能閱讀;保羅的意思是:這節經文不僅要理解為牛,也要理解為一般的工人,他們應該靠自己的工作生活。」所以保羅的應用是正確的:因為這是為我們寫的,是為了我們,也就是說,耕種的必須帶著盼望去耕種,踹穀的也要帶著盼望去分享。耕種和踹穀都是勞苦的工作,因此這個比喻很符合上下文;它以律法的語言和農場勞動的形式,典型地展示了基督徒教師的勞動。勞動者,無論是牲畜還是人,都應當期望分享勞動的果實,因此應用是顯而易見的。在屬靈世界中耕種和踹穀的人的盼望,確實是指向屬靈的果實(約翰福音 4:36),但由於他在蒙召中運用身體和物質生命的勞動,他有權利根據神的法則期望,跟隨傳道的信心也會在愛中活躍起來,從而屬靈工人的物質需求將得到妥善的照顧。使徒坦率地作出了這個推論:如果我們向你們撒下了屬靈的種子,那麼我們從你們那裡收穫屬世的東西,這算什麼大事呢?這問題打擊了那些自以為是、高度評價自己給予牧師的禮物,卻低估自己從牧師那裡所領受的基督徒的自負。因為教會中所有屬靈的事物:聖靈的恩賜、信心、愛、盼望、知識、熱心、禱告的熱切等等,都是福音的果實,是牧師公開和私下教導所撒下的。當然,即使是稍微意識到這些恩賜無價價值的基督徒,也不會猶豫至少嘗試以雙手的果實來回報屬靈的祝福,因為完全的回報是不可能的。路德說:「我不喜歡解釋那些對我們有利的經文,作為聖言的僕人。當這些經文在人們面前被適當地闡釋時,可能會顯得像是出於貪婪。但有必要教導人們,以便他們知道他們在神的義務下,應該給予他們的教師何種榮譽和支持。」保羅現在將自己的情況置於更強烈的光芒下,將自己與其他利用教會支持的教師進行比較:如果別人對你們有這種權利,利用他們對你們的權利,我們豈不更有權利嗎?保羅作為哥林多教會的第一位教師,他開闢了土地並進行了栽種,因此他更有資格分享他們的領域,在某種程度上對他們行使權柄。但是,他說,我們沒有使用這權利,不是因為他太驕傲,也不是因為他不敢,而是因為他想默默忍受一切,他選擇不抱怨地忍受,以免阻礙基督的福音。在異教世界中,遊方教師接受報酬被解釋為貪婪,這自然損害了福音的事業。此外,保羅不想被任何特定的教會束縛,因為他的呼召包括照顧所有由他建立的教會,並在機會允許時建立其他教會。這是一個保羅無私的絕佳證明,為此他甚至放棄了手中的權利,以免被誤解,導致福音的傳講受損。

哥林多前書 9:13-15 聽眾的責任:V.13 你們不知道嗎?那些在聖殿裡供職的,是靠聖殿的供應為生;那些在祭壇旁服事的,是與祭壇一同分享的嗎?V.14 照樣,主也命定,傳福音的要靠福音為生。V.15 但我並沒有使用這些權利,我也沒有寫這些事,是為了要我這樣做;因為我寧願死,也不願有人使我的誇口落空。為了避免哥林多教會的任何成員誤解他,並堅持傳道人必須無私,保羅再次將他們引向一條應當始終遵守的基本原則,即在正常情況下,教會應當供應牧師所有的身體需求。他從聖殿事奉中引出進一步的論證:你們不知道嗎?那些在聖職中供職的,那些在聖殿裡忙於聖事的人,是吃聖地所出的嗎?使徒談到聖殿事奉,特別是與獻祭有關的事奉。從事這項工作的人,無論是在猶太人中還是在外邦人中,都從聖殿、從人們的禮物和奉獻中獲得供養。參民數記 18:8ff;申命記 18:1ff。那些在祭壇旁服事的,那些實際從事獻祭儀式的人,與祭壇一同分享,祭物的一部分被保留供祭司使用(利未記 10:12-15)。根據這個先例,這條規則在新約中也適用:照樣,主也命定,傳福音的要靠福音為生。請注意:這是主的命令,不可輕易廢棄。既然世上萬物都是祂自己的,只是暫時託付給使用者,那麼祂就有權利和特權決定世上的財物應當如何使用。牧師們專心致志於傳講福音的事務,將所有時間投入到研究榮耀的救恩信息和應用其安慰人心的真理上,主希望他們的物質需求由那些接受福音服事的人來供應;不僅是維持生存的手段,而且是體面生活的手段,應當來自神豐富的祝福,如同賜給祂兒女的一樣。保羅趕緊補充說,他自己的情況是個例外:但就我而言,我並沒有使用這些權利。他有權利和權柄期望哥林多教會按照他上面所概述的(第4-6節)來供養他。他故意放棄了這些特權;他出於自己的一些明確原因而決定了這項政策,其中最主要的是渴望更有效地服事福音。所以他進一步解釋說:然而,我寫這些並不是為了讓這事發生,讓這事在我身上實行。他不是為自己說話,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他斬釘截鐵地宣告:因為我寧願死,也不願有人使我的誇口落空!在激動中,使徒甚至忘記了語法結構。強烈的情感、不耐煩、憤慨,常常以這種方式影響保羅。他一心一意地想不從教會收取報酬來傳福音,他的願望是寧願死,也不願這榮耀被奪走。任何暫時的損失或缺乏,在他看來,與失去他特殊的誇口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他打算將這誇口帶到墳墓之外。這並不是說保羅想在其他使徒面前顯得突出,而是他的謙卑使他會將自己所要求的權利,如果他自己不這樣做,就視為忘恩負義。

哥林多前書 9:16-18 他的誇口不在於傳道:V.16 因為我傳福音,並沒有什麼可誇口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V.17 如果我甘心做這事,我就有賞賜;如果我是不甘心的,那只是把福音的職分託付給我了。V.18 那麼我的賞賜是什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能叫基督的福音白白地傳開,不濫用我在福音上的權利。保羅在此再次避免了可能的誤解。他太謙卑了,不覺得自己配傳福音,更不會讓他的傳道成為誇口的對象:因為我傳福音,這並不是我誇口的理由。他的優勢在於,他放棄了受供養的權利,無償傳道。因為在傳道這件事上,他是不得已的,他被迫服事福音,神的至高旨意決定了他的使徒職分,此外,他對主赦罪的恩惠負有無可估量的義務。但在這種條件下提供的服事,就沒有誇口可言。而且: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他在靈裡受約束,他作為基督的僕人,在能力和才幹的極限內,藉著福音的事工讚美神。如果他膽敢違背天上的呼召,他必須預期主的審判會臨到他。保羅的態度與我們這個時代許多傳道人和教師截然不同,他們歡迎任何藉口離開主的服事。使徒解釋他的態度:如果我甘心做這事,如果我出於自由意志從事這項工作,我就有賞賜。一個人從事教導和為基督拯救靈魂的榮耀事工,這本身就值得,並構成一種賞賜;此外,還有恩惠的賞賜(馬太福音 19:28-29),這是主為那些忠心履行職責到底的人所預備的。但另一方面,如果他是不甘心地、在約束下做他的工作,他仍然被託付了管家的職分。管家在主人的家中擔任受信任的職位;但無論他對工作的態度如何,這工作都是為他選擇的,並且期望他忠心順服。參提摩太前書 1:12-13。他不能期望因忠心履行職責而獲得功德的賞賜,因為那永遠不會超出他的職責,但他可能會在失敗時受到懲罰。順帶一提,正如一位解經家所說,這個想法似乎也包含在內:「基督的僕人,我不為我的管家職分要求報酬;神的信任對我來說就足夠了。」保羅解釋他的賞賜何在:既然情況如此,我的賞賜是什麼呢?那憐憫的賞賜,那使工作始終值得的賞賜?他回答說: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能叫福音白白地傳開。他因提供真正的服事而感到的滿足,以及無償提供這服事,向所有他所傳講的人白白地提供救恩,這本身就是一種賞賜。他這樣做是為了不濫用他在福音上的權利,那與宣揚福音相關的權利。對他來說,不僅被認為配傳福音,而且無償地做這項工作,都是一種喜樂和榮譽。哥林多人沒有在他身上花費什麼,但他卻把一切,包括他自己,都花費在他們身上。這種對基督事業無私奉獻的態度,確實可以激勵所有牧師和所有基督徒,在任何時候。

哥林多前書 9:19-23 為福音緣故的奉獻工作:V.19 雖然我從眾人都是自由的,但我卻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V.20 對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對律法以下的人,我就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V.21 對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不是沒有神的律法,而是在基督的律法之下,)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V.22 對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我向什麼人,就作什麼人,為要用各種方法拯救一些人。V.23 我這樣做,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你們一同分享福音的福分。保羅在此詳細解釋了他的捨己政策。他再次提及哥林多前書 9:1 的思想,說道:「因為,雖然我從眾人都是自由的,但我卻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基督的真僕人只會以一種方式運用他在福音中的自由,那就是為了造就鄰舍,為了讚美神。保羅是自由的,他不受任何人的任意支配,而是獨立於人的判斷而行事,完全受住在他裡面的基督之靈所驅動和控制。但他以一種非常特殊的方式,從人的角度來看,來主張這種自由,即完全的捨己。透過愛,每個基督徒都欠鄰舍的債,將自己置於鄰舍的服事之下,時刻將鄰舍真正的屬靈福祉放在心上(羅馬書 13:8)。保羅唯一的目標是透過這種服事為基督贏得更多的靈魂。這是一種尋求益處的方式,即使是那些傾向於總是懷疑他動機的人,也無法不認可。他以特有的精力和智慧投入這項任務,仔細分析情況並相應地制定計劃。對猶太人,他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他沒有否認或廢棄永恆真理的任何一個字,他只是根據情況調整他的方法,始終以贏得靈魂歸向基督為目的(使徒行傳 16:3;使徒行傳 18:18;使徒行傳 21:23ff)。對律法以下的人,無論他們屬於猶太民族還是外邦人(主要是受割禮的外邦人),他就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他願意順從他們中間流行的習俗、生活方式和教導方法,只要這些事情確實是無關緊要的。對沒有律法的人,即嚴格意義上的異教徒,他就作沒有律法的人,儘管他個人受基督的律法約束,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當他在異教社群中時,保羅不實行猶太習俗,這只會激怒外邦人;他省略了所有嚴格屬於猶太性質的舊約規定的提及。他這樣做是因為他在基督的律法之下,他的救贖主,律法的成全者,是他的生命。基督的愛是他所有行動的動機,一種植根於祂並渴望在服事外邦人中展現的生命;在異教的偶像崇拜中,保羅找到了應用恩典之道接觸點。對軟弱的人,使徒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他充滿愛的洞察力使他能夠理解那些在基督徒知識上沒有太大進展的人的顧慮和軟弱。參哥林多後書 11:29。基督的每一個真僕人都必須從使徒那裡學習,不要輕視任何人,也不要讓對愚蠢軟弱的厭惡進入他的心。可能存在許多屬靈上的無能,但在大多數情況下,聽福音故事的能力會保留下來;而目標是也要贏得軟弱的人。因此保羅總結說:我向什麼人,就作什麼人,為要用各種方法拯救一些人。保羅牧養之愛的實用智慧和捨己精神由此閃耀。這不是他的敵人所指控的兩面派(哥林多後書 1:12;哥林多後書 4:2;哥林多後書 12:16;加拉太書 1:10),而是一個在成聖之靈的管教下行動的心靈的表達。這一切都是為了福音的緣故,為要與福音一同分享。每一個為基督贏得的新靈魂都向使徒展現了三一神的榮耀和救贖主的美麗,而在所有這些聖徒的團契中,福音的祝福反作用於他,使他更充分地分享福音的活化作用。福音的忠心僕人自己將從他的工作中獲得豐厚的回報。

哥林多前書 9:24-27 自我約束的必要性:

V. 24. 你們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
V. 25. 凡運動員都凡事有節制。他們這樣做,是為要得一個會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一個不會朽壞的冠冕。
V. 26. 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
V. 27. 我乃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免得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保羅所實踐的這種捨己的態度和習慣並非輕易獲得,它需要最嚴格的自我約束。他以自己的例子說明基督徒如何達到並保持這種境界。為了讓哥林多人清楚明白他的意思,保羅使用了他們熟悉的運動會比喻,因為每三年在他們城鎮附近都會舉行地峽運動會:你們豈不知在體育場、賽跑場上奔跑的人,確實都跑,但只有一人得獎賞嗎?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確實得著。這裡的比較點是專心致志地思考如何贏得、獲得獎賞。地峽運動會的獎賞只是一個希臘松樹的桂冠,但對希臘人來說,它的價值無法用金錢衡量。基督徒應當竭盡全力、全心全意去爭取的獎賞是無與倫比的奇妙,因此他們應當記住,參加比賽不等於贏得比賽;他們不應滿足於僅僅奔跑,而應確保贏得獎賞。賽跑教導一個功課,拳擊比賽則教導另一個功課:每個參賽者,每個運動員,都凡事有節制;他們這樣做,確實是為要得一個會朽壞的冠冕,但我們卻是要得一個不會朽壞的冠冕。所有希臘運動會的運動員,無論身在何處,尤其是拳擊手,都不會放縱自己做任何可能削弱肌肉或抵抗力的事;他們實行如此嚴格的自律,甚至連對食物或飲料最輕微的放縱都會避免,以免訓練倒退一天。而所有這一切,都是為了一個短時間內就會枯萎的桂冠,為的是在節日頌歌中被歌頌其名的榮譽。那麼,基督徒既然眼前有著天上呼召那不會朽壞的獎賞,豈不更應當用他們被聖化之心靈和思想的一切力量去爭取那榮耀的獎賞嗎!永恆的福樂和榮耀是恩惠的獎賞,提後 4:8;雅 1:12;彼前 5:4。

使徒將自己的榜樣擺在哥林多基督徒面前:所以,我個人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正如賽跑者心中只有一件事,就是贏得比賽;正如他以堅定不移的目光注視著目標,使徒也將他的心堅定地指向那等待忠心基督徒跑完賽程的獎賞。正如拳擊手不會徒勞地揮拳打空氣而浪費力氣,而是努力讓每一拳都有效,使徒在與撒但、世界和自己的肉體爭戰時,也沒有戴著手套輕輕撫摸敵人,而是給予致命的打擊,因為他知道自己的救恩是否確定,取決於他能否贏得這場戰鬥。因此,保羅(字面意義上)麻痺了他的身體,他將它打得青一塊紫一塊,他在追求目標的過程中,讓自己接受最嚴格的身體紀律;他制伏自己的身體,使其服從他的意志。這就是這位使徒能夠在主的工作中成就如此之多的原因之一,儘管他的體格似乎一點也不強壯。但他這樣做,是為了免得在傳福音給別人之後,自己反被棄絕了,也就是說,根據比賽規則,被淘汰、被拒絕,或者,即使他被允許參加比賽,也無法成功獲得獎賞。「這是何等有力的論證和責備啊!那些魯莽和漫不經心的哥林多人認為他們可以安全地放縱自己,直到罪的邊緣,而這位忠心的使徒卻認為自己正在為救恩進行一場生命的掙扎。正是那些懶惰和放縱自己的基督徒,總是處於疑惑之中。」(霍奇)

總結。使徒為自己的使徒職分和從教會獲得供養的權利辯護,並表明為了傳揚福音,他的情況是特殊的;他將自己的自我約束榜樣擺在讀者面前,供他們效法。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