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
2都在雲裏、海裏受洗歸了摩西;
3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
4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隨着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5但他們中間多半是上帝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
6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鑑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
7也不要拜偶像,像他們有人拜的。如[經上]所記:「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耍。」
8我們也不要行姦淫,像他們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
9也不要試探主,像他們有人試探的,就被蛇所滅。
10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
11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
12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
13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上帝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
14我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15我好像對明白人說的,你們要審察我的話。
16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
17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
18你們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豈不是在祭壇上有分嗎?
19我是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甚麼呢?或說偶像算得甚麼呢?
20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上帝。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
21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22我們可惹主的憤恨嗎?我們比他還有能力嗎?
23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24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
25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
26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
27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
28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
29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這自由為甚麼被別人的良心論斷呢?
30我若謝恩而吃,為甚麼因我謝恩的物被人毀謗呢?
31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
32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上帝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
33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
# 哥林多前書 第10章
哥林多前書 10:1-5 警惕肉體上的安全感。以色列的背道:v. 1.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們的祖宗都曾在雲下,都曾經過海,v. 2. 又都在雲裡海裡受洗歸於摩西,v. 3. 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v. 4. 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v. 5. 但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了。在這段經文中,使徒引用了古以色列歷史中的幾頁,作為對那些有陷入肉體安全感危險之人的警示。在所有離開埃及地的成年以色列人中,只有約書亞和迦勒兩人進入了應許之地。因此,這教訓應當被謹記:「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我們的祖宗都曾在雲下,都曾經過海。」保羅公開談到「我們的祖宗」,藉此將新約教會與真以色列認同,羅馬書 4:1-11;羅馬書 11:17-18。當以色列人離開他們為奴之地埃及時,耶和華日間在雲柱中走在他們前面,為他們指引道路,出埃及記 13:21。整個會眾也像走在乾地上一般,經過了紅海,耶和華親自使水在兩邊立起如牆,出埃及記 14:22。神的慈悲同在環繞並伴隨他們每一步的旅程。請注意,所有以色列人,無一例外,都從為奴之家逃脫,他們都蒙受了紅海中的神蹟拯救;然而他們中的大多數人後來卻滅亡了!保羅進一步指出,他們都在雲裡海裡受洗歸於摩西。雲和海共同成為了以色列人被潔淨歸於主、被分別為立約之民的元素。因此,雲和海是新約聖禮——洗禮的預表;它們是神慈悲應許的印記和憑據,正如今日的聖禮真實地是如此。透過雲和海,神將祂的百姓從法老的暴政中拯救出來,引導他們走向自由。同樣,神透過洗禮,將我們從撒旦的權勢中解救出來,並將我們遷入祂的國度,使我們永遠成為祂自由、蒙福的兒女。使徒說以色列人受洗歸於摩西,意思是他們與摩西建立了親密的關係或團契,摩西是神顯現的中保;他們承擔了忠實跟隨摩西的義務,摩西是神賜給他們的領袖,出埃及記 14:31,正如一個受洗歸於基督的信徒,使基督成為他生命中偉大的領袖,加拉太書 3:27。但神對以色列人的恩慈敘述遠未結束:「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這是他們生命得以維持的方式。他們都吃了靈食,就是從天上來的食物,神為此專門賜下的嗎哪,出埃及記 16:13 等。他們不只一次,而是兩次從磐石中得水喝,這是主明顯的神蹟,出埃及記 17:1;民數記 20:2。然而,食物和飲水不僅是為了維持肉體生命,也是為了維持屬靈生命。在這方面,聖餐的食物和飲水是合適的,並且超越了以色列人在曠野中神蹟食物和飲水的預表。無論是當時還是現在,都是**神的話語**(Word of God)使這餐飯產生功效,但在信徒和非信徒身上卻有不同的果效。摩西進一步解釋了這神蹟之水:「因為他們在整個曠野旅程中,都喝著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當他們的口飲用腳下流出的水時,他們的靈魂則透過對基督的信心得到滋潤,基督作為他們救恩的磐石與他們同在。「也就是說,他們相信那位基督,儘管祂尚未以肉身顯現,但將來會來臨:而他們這種信心的標誌就是那塊實體的磐石,他們從中喝水,正如我們在祭壇上的實體餅和酒中,屬靈地吃喝真實的基督,也就是說,我們在外部的吃喝中,內部操練我們的信心。因為如果那些人在從磐石中喝水時沒有**神的話語**(Word of God)和信心,那對他們的靈魂就毫無價值。」但百姓如何報答神奇妙的恩慈呢?「但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了。」由於他們的不信和心硬,希伯來書 3:19,神的厭惡、祂的憤怒和義怒被激發了。祂有耐心,祂一次又一次地轉向他們,但他們不願全心全意地順服祂所要求的,於是祂的懲罰降臨在他們身上。透過各種特殊的審判,保羅隨後會提到,除了約書亞和迦勒之外,整個老一代人都被毀滅,未能到達應許之地。「對於那些自滿的哥林多人來說,這是何等景象:所有這些身體,被神蹟的食物餵飽,卻散落在沙漠的土地上!」(戈德特)
哥林多前書 10:6-10 警惕偶像崇拜及其相關罪惡的腐蝕:v. 6. 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鑑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v. 7. 也不要拜偶像,像他們中有些人那樣;經上寫著:「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耍。」v. 8. 我們也不要行姦淫,像他們中有些人那樣行,結果一天之內倒斃了兩萬三千人。v. 9. 我們也不要試探基督,像他們中有些人那樣試探,結果被蛇所滅。v. 10. 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中有些人那樣發怨言,結果被滅命的所滅。使徒藉著引用曠野中發生的一些事件來證實他的警告,說明神為何不悅以色列人:「這些事,這些審判,都記載在聖經中,作為警示的預表或例子;如果我們不聽從**神的話語**(Word of God)在曠野歷史中的聲音,它們就代表了我們的命運。我們不應貪戀惡事,不應熱衷於行主所不悅的事,像他們那樣貪戀。」以色列人剛從法老和埃及人手中得救,他們就對曠野的旅程不滿,渴望埃及的肉鍋,出埃及記 16:3。他們在旅程中一次又一次地發出叛逆的怨言,要求主以祂的恩慈和良善賜予更多禮物,民數記 11:5-20。他們的叛逆一次又一次地以特殊的不忠之罪的形式出現,這些罪在神眼中是特別可憎的。以下列舉了其中幾次:**「也不要拜偶像,像他們中有些人那樣;經上寫著:『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耍。』」**這種行為只是他們心中背道的外部表現,出埃及記 32:18-19。他們故意為亞倫按他們要求所造的金牛犢預備祭祀的筵席,並透過圍繞人手所造的偶像歌唱跳舞來表達他們的偶像崇拜情感。「摩西下山,手持法版時,所見到的是一幕狂野、漫不經心的歡樂景象,在當時的情況下令人震驚,而且極其危險。」無疑,哥林多教會中也有人試圖以他們心中只為榮耀神為由,為他們參與異教廟宇的宴席辯解;但他們僅僅因為將自己置於與偶像崇拜的享樂同等的地位,就已經犯了偶像崇拜的罪。第二個過犯:**「我們也不要行姦淫,像他們中有些人那樣行,結果一天之內倒斃了兩萬三千人。」**民數記 25:1-18。根據巴蘭惡意的建議,民數記 31:16,摩押人和米甸人邀請以色列人參加他們的節慶,在這些節慶中,為了榮耀他們的眾神,實行了最無恥的不道德行為。結果是腐敗和污染蔓延到以色列全體百姓中,導致神對他們的懲罰,一天之內有兩萬三千人被殺。注意:這段經文與民數記的文本沒有矛盾,因為保羅明確給出了一天的數字,而歷史記載則提到了死亡的總人數。這個警告對哥林多人來說尤其適用,因為他們在自己的城市中暴露於與維納斯崇拜相關的無恥行為。他們中沒有人應該認為自己對這種不道德的惡習免疫,如果他故意與異教徒一起參加節慶。現今的基督徒也沒有人應該認為自己對世界的誘惑和詭計感到安全,如果他習慣於坐在那些以或多或少隱蔽的形式呈現不道德罪惡的地方。第三個過犯:**「我們也不要試探主,像他們中有些人那樣試探,結果被蛇所滅。」**民數記 21:5-6。他們說主每天從天上賜給他們的餅是「淡薄的食物」,他們就膽敢試探神,犯了僭越的罪,挑戰祂的審判。他們對神所賜食物的不滿是出於他們的不信,而這種不信透過神所差遣的火蛇受到了懲罰。同樣的罪,即僭越神的寬容和忍耐,也發生在那些不滿足於**福音**(Gospel)講道中堅實滋養的食物,卻堅持頻繁出入世俗偶像崇拜之地,希望獲得更適合他們厭倦胃口的食物的基督徒身上。這種行為是試探基督,並將受到相應的懲罰。第四個過犯:**「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中有些人那樣發怨言,結果被滅命的所滅。」**被滅命的,就是執行神命令的**神的使者**(angel of God),撒母耳記下 24:16;以賽亞書 37:36。曠野旅程的整個歷史就是一部怨言史,但有幾次事件最為突出,尤其是可拉和他的同黨的叛變,以及隨後整個會眾的起義,民數記 16:1-50。如果當時摩西沒有站在死人與活人之間,整個民族可能已經被滅絕了。哥林多人應及時應用這個教訓,因為他們傾向於反對神賜給他們的教師,這種反對直接針對主自己。在我們這個時代,我們只需提及對神在教會和國家中的道路和治理普遍的不滿和不悅。是時候我們回想主在耶利米哀歌 3:39 中所說的話了。
哥林多前書 10:11-13 教訓的應用:v. 11. 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v. 12. 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務要謹慎,免得跌倒。v. 13. 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正如聖經中記載的所有其他事情對我們來說不僅僅是考古學或歷史的興趣,這些曠野旅程中的事件也發生在以色列人身上,作為一個例子;他們的故事是永恆的教訓。這些記載是為了警戒我們,免得我們陷入他們所犯的罪。因為我們正處於世代的末期;我們生活在審判危機即將來臨的時代。參見希伯來書 9:26;彼得前書 1:20;約翰一書 2:18。現在是嚴峻考驗的時期,因此也是普遍背道的時期;因此,在這個時候,我們必須警惕周圍的危險,不要讓對它們的熟悉使我們對它們的陰險視而不見。「聖保羅也提醒並指出這一點,當他說這些事是寫來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也就是說,我們現在正處於最後也是最邪惡的時代,這時代帶來更大更嚴重的危險,以及更可怕的懲罰;因為聖經預先宣告並由基督和使徒預言,可怕、嚴峻的時代將會來臨,其中將發生對真教義的大背道和教會的可怕荒涼,正如現在不幸地擺在我們眼前,透過許多異端以及穆罕默德和教皇制度,以一種過於可怕的方式實現了。」從這些事實中,保羅得出結論:「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務要謹慎,務要小心,免得跌倒。」哥林多人確實因**神的恩惠**(grace of God)而站立在**信心**(faith)中;他們建立在耶穌基督和使徒的根基上。然而,一旦虛榮心因這種**恩惠**(grace)而佔據一個人的心,就會產生一種虛假的安全感,這種安全感故意忽視危險和試探,因此通常是跌倒的前兆。基督徒必須具備的對自己救恩的勇敢確信,卻與謙卑的謹慎和警惕緊密相連,效法保羅的榜樣,免得對自己力量的肉體高估給敵人提供了他們一直在尋找的機會。但為了安慰認真謙卑的讀者,使徒補充說:「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臨到他們的罪惡誘惑,都是來自人,來自周圍的異教生活。**「但神是信實的,祂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如果我們基督徒只信靠信實之神的全能,那麼就沒有任何試探能完全戰勝我們,因為祂不會讓試探發展到讓我們無路可走的地步。我們能夠承受壓力,因為有確定的應許,我們最終將從這場鬥爭中解脫出來。但我們,就我們而言,必須堅定地仰望祂的幫助。「因為聖保羅在這裡的意思是這兩件事:首先,我們親愛的主神,在試探中願意幫助我們承受它:其次,試探也將會結束,我們不會一直留在其中:祂確實是一位信實的神。」
哥林多前書 10:14-17 對待軟弱者的行為。提及主的晚餐:v. 14. 所以,我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要遠避偶像。v. 15. 我好像對聰明人說話,你們要判斷我的話。v. 16. 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v. 17. 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開頭幾句話是本章兩部分之間的過渡。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悲慘命運,他們的試煉與哥林多基督徒的試煉之間的相似之處,有效抵制所有試探的可能性,以及我們可以從我們信實的神那裡期待的確切解脫:所有這些事實結合起來,為「遠避偶像」的呼籲增添了分量和強調,因為偶像崇拜是所有罪惡的根源。保羅深受感動,他希望他的呼籲能給讀者留下深刻印象,因為他稱他們為「我所親愛的」。但他現在轉向另一個思想,即保持**聖餐**(Holy Communion)不受玷污的必要性。他的話語響亮如挑戰:「我好像對聰明人說話,你們要判斷我的話。」他曾警告他們不要基於錯誤知識的安全感;他在此要求他們以正確的方式運用他們的屬靈智慧,因為他即將提出的事情屬於屬靈人可以很好判斷的範疇,第2章15節。他們是聰明的,他們是機敏的,他們是精明的:因此,他對自己能夠將如此明顯的真理交由他們判斷,抱有無限制的信心。**聖餐**(Eucharist)的奧秘:「我們所祝福的杯,我們在**聖餐**(Holy Communion)中藉著禱告分別為聖,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同樣在上面發出讚美和感恩的禱告後),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整段經文都充滿了基督徒團契的意識和確信,首先是與基督的團契,他們透過酒和餅參與其中,其次是與其他領受者的團契,他們領受同樣的餅和同樣的杯。我們在這裡用一句話概括了**主的晚餐**(Lord's Supper)的精髓:有地上的、可見的元素,餅和酒;有不可見的祝福,基督身體和血的**真實同在**(Real Presence);天上的恩賜在、與、在地上元素之下同在,因為在兩種情況下,兩者都有**團契**(communion),並且沒有提到改變或**變質說**(transubstantiation);**團契**(communion)是與基督的,祂是我們救恩的創始成終者。在聖禮之外沒有聖禮性的**同在**(presence);餅和酒必須按照基督的設立被祝福並領受,**真實同在**(Real Presence)才能生效;領受餅的人領受基督的身體;領受杯的人領受基督的血。「關於**變質說**(transubstantiation),我們不關心他們所教導的詭辯,即餅和酒失去或放棄其自身的自然實質,只剩下餅的外觀和顏色,而不是真正的餅。因為聖經完全同意餅存在並仍然是餅。我們相信、教導並承認基督的身體和血與餅和酒一同領受,不僅是透過**信心**(faith)屬靈地領受,也是口頭地領受;然而不是以迦百農的方式,而是以超自然、屬天的方式,因為聖禮性的結合;正如基督的話語清楚顯示的。」信徒透過**聖餐**(Eucharist)與基督的**團契**(communion)、合一被闡明:「因為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保羅在這裡指出的是最親密的關係,最生動的團契。所有領受者都分受那一個餅,那餅是基督身體的**團契**(communion),因此他們不僅與基督,而且彼此之間都最親密地聯合;保羅的話語以最大的強調闡明了信徒的團契。同時,可以注意到,那些來到主餐桌前的偽君子和不信者,雖然會眾不知道他們是這樣的人,他們在餅和酒中並與餅和酒一同領受基督的身體和血,但他們並沒有真正領受**聖餐**(Holy Communion),因為他們的不信將他們排除在聖徒的**團契**(communion)之外,他們領受基督的身體是作為他們的審判者,領受聖禮是為了他們的定罪,哥林多前書 11:29。
哥林多前書 10:18-21 將這些真理應用於偶像崇拜的行為:v. 18. 你們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吃祭物的,豈不是與祭壇有分嗎?v. 19. 我怎麼說呢?偶像算得了什麼呢?或獻給偶像的祭物算得了什麼呢?v. 20. 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v. 21.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為了讓哥林多人明白參與偶像宴席等同於偶像崇拜,使徒現在引入了猶太人敬拜形式的類比:「你們看屬肉體的以色列人。吃祭物的,豈不是與祭壇有分嗎?他們豈不是與祭壇進入**團契**(communion)嗎?」這個事實在逾越節等重大節期中表現得特別強烈,當時整個以色列會眾透過共同獻逾越節祭,並同時以同樣的方式參與與之相關的筵席,來表明他們的**團契**(communion)。讀者此時很可能會明白使徒言論的趨勢,他即將提及他們參與異教宴席。但在他們提出可能提出的反對意見之前,使徒先解除他們的武裝:「我怎麼說呢?我是否自相矛盾(參見第8章4節),說偶像祭物算得了什麼呢?或偶像算得了什麼呢?」他曾否認偶像的實際存在和位格,因此也譴責與其崇拜相關的儀式是毫無意義的儀式。他仍然堅定地持有這個立場。但他想引起讀者注意的還有另一個特點:「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在偶像宴席上,實際上是崇拜魔鬼,因此,透過參與異教節慶,他們就與魔鬼進入了**團契**(communion),他不想讓他們與魔鬼相交。異教節慶中伴隨的騷亂和放蕩,更不用說更糟糕的事情,都表明邪惡的污穢之靈主宰著它們。因此,保羅將這個真理應用到他們身上,他們的聰明才智肯定已經向他們證明這是正確的:「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在**聖餐**(Eucharist)慶典中主的杯是與主的**團契**(communion),因此要求對祂最忠誠;因此,參加偶像節慶,那裡使用鬼的杯並慶祝與鬼的**團契**(fellowship),必然會切斷與主連結的紐帶。同樣,如果基督徒參與異教節慶,在**聖餐**(Holy Communion)桌上與主建立的**團契**(fellowship)就無法維持——這在道德上是不可能的。基督徒重生的每一個細胞都必須反對這種褻瀆的混淆。注意:使徒的話語在今天和當時的哥林多一樣適用。如果基督徒參與世俗狂野放蕩的狂歡和縱慾,特別是那些為反基督人物或原則而安排的,他們與當時那些自誇的哥林多人一樣有罪。
哥林多前書 10:22-24 所涉及的基督徒原則:v. 22. 我們豈可惹主妒忌呢?我們比祂還強嗎?v. 23.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v. 24. 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使徒在這裡提到一個可能存在於一些哥林多人心中的想法:「難道我們想惹主妒忌嗎?」這就是讓他們同時參與兩張桌子的想法嗎?基督徒應該冒險走這條路嗎?參見申命記 32:21。他們可以確信,主會對他們這種淫亂之愛的表現感到極度不悅。而且:「我們比祂還強嗎?」我們敢冒險惹祂如此不悅嗎?我們能避開祂憤怒的力量嗎?保羅將自己也納入問題中,正是為了鼓勵和勸誡他的讀者站在他這邊,並堅決回答:「絕不!」但他還提出了一個他以前曾提過的考慮:「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如果考慮到鄰舍的福祉,就不都有利。」在有權做某事和堅持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使用這項權利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再者:「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我認為是對和好的行為,可能被一個軟弱的弟兄認為極不恰當,因此我的行為會導致他被冒犯,而不是在虔誠和公義的生活中得到進步。參見第6章12節。在自負的安全感中,不顧慈善關懷地隨意行事,可能會危及一位基督徒同伴不朽的靈魂。但基督徒之愛的根本原則是:「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或利益,乃要求別人的益處,就是他的鄰舍,他的基督徒弟兄的益處。」將自己的享樂、自己的權利、自己的自由作為唯一和最重要的考慮,而不顧他人的益處,是自私的本質,是對愛的大律法的違背。即使是無關緊要的事情,當它們導致鄰舍受損時,也會變成罪惡。
哥林多前書 10:25-30 行為準則:v. 25. 凡在肉市上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v. 26. 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v. 27. 若有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什麼。v. 28. 但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要吃。v. 29. 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為什麼因別人的良心就受論斷呢?v. 30. 我若因**恩惠**(grace)而領受,為什麼因我所感謝的受人毀謗呢?將基督徒之愛的原則應用於哥林多的情況並不困難。所有在肉市上出售的肉,他們都可以吃。但在這樣做的時候,為了他們軟弱的弟兄,他們不應該詢問肉的來源,是否曾從廟宇送下來。這樣,他們就可以避免在自己被盤問時感到尷尬。保羅用聖經中的一段話來證實這種行動的自由:「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其中所發現的一切,所有它所包含的,詩篇 24:1。」因此,基督徒可以毫不猶豫地使用世上所有神的恩賜,只要沒有這裡提到的障礙。使徒也暗示,有些人認為是基督教精髓的對良心顧慮的焦慮探求,並非建立在神的旨意上。如果一個基督徒被一些不信者邀請赴宴,並且認為最好去,接受邀請,那麼也應該應用同樣的一般規則。他應該吃所有提供的食物,但同樣不要問任何問題。很可能他會受到嚴密的觀察,不僅來自非基督徒(他們可能會使用祭肉),也來自任何可能同時在場的軟弱基督徒。但如果有人隨後指出正在供應祭肉,基督徒就不應再吃。無論這個信息是出於禮貌和希望幫助基督徒的顧慮而自願提供,還是出於嘲諷和使他尷尬的目的;無論場合或動機如何,它都會改變情況,使信徒拒絕吃肉,不是為了自己的良心,而是為了他軟弱的弟兄的良心。出於對基督徒同伴顧慮的考慮,信徒在這種情況下將會禁食肉類。如果有人反對說,關於什麼是好與不好的決定必須由個別基督徒自己決定,使徒會讓他記住:「我為什麼因別人的良心就受論斷呢?」如果我在這種情況下堅持吃,然後必須預期一個根本無法理解我的行為完全符合**神的話語**(Word of God)的人的良心譴責,我又能從中得到什麼好處呢?他輕率地使用自己的自由,非但沒有得到益處,反而可能造成實際的傷害:「我若因**恩惠**(grace)而領受,為什麼因我所感謝的受人毀謗呢?」如果一個基督徒在這種情況下,不僅吃,而且為食物感謝神,異教徒和那些沒有正確知識的弟兄會認為這是一種偽善的行為。這就是為什麼基督徒出於對軟弱弟兄良心的尊重,並為了避免給人帶來冒犯,會拒絕領受祭肉的原因。
哥林多前書 10:31-33 結論:
在應用基督徒之愛的原則時,使徒闡述了一條基督徒職責的普遍準則。無論信徒在日常生活的何種特定情境中,無論他從事何種活動,無論是吃喝還是任何其他工作,榮耀神都必須是他的目標。「忘記自我。讓你的目光定睛於神。讓你所做的一切都以促進祂的榮耀為目標。在每件事上努力以這樣的方式行事,使人們能讚美你所宣稱事奉的神。」(霍奇,Hodge)
第二條普遍規則是:不論是猶太人、希臘人還是神的教會,都不要使人跌倒。不要給任何人製造機會,使其對基督教信仰產生反感;在所有事情上,你的行為舉止都不要導致對神聖名的褻瀆。魯莽地使用基督徒的自由,可能會達到愚蠢的頂點,並對主的事工造成嚴重的損害。無論所涉及的人是持律法主義立場的猶太人,還是有偶像崇拜習俗的外邦人,或是懷有特殊顧慮的軟弱弟兄,你的行為都應當不危及鄰舍的福祉,最重要的是,不因你的煽動而損害主的榮耀。
保羅在此再次引用自己的榜樣:「就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就是盡可能多的人,叫他們得救。」參見第 9:22 節。從人的角度來看,保羅放棄了一切,榮譽、地位、財富,這世上所有的優勢,以便完全獻身於事奉他的主和他的同胞,無論他在何種情況下遇到他們。他並不擔心許多人對他的這種態度產生誤解,而是繼續為他們的利益而努力。「因此,當聖保羅說:『願每個人都為著益處而取悅他的鄰舍』時,他並不是要我們去促成鄰舍的喜悅,因為那不是我們關心的事;而是要我們根據愛,盡力做到在公義上應當使他喜悅的事,如果他不喜悅,那也不是我們的錯。」保羅在各種可能的情況下所展現的細膩、機智的禮儀,使人們不得不尊重他,並在許多情況下為福音的工作開闢了道路。
總結:保羅警告哥林多人不要有虛假的安全感和參與偶像宴席,指出榮耀神和鄰舍的福祉必須是信徒在任何時候都應當具備的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