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列王記上 第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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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合和本 列王紀上 第15章

1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王十八年,亞比央登基作猶大王,

2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年。他母親名叫瑪迦,是押沙龍的女兒。

3亞比央行他父親在他以前所行的一切惡,他的心不像他祖大衛的心,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上帝。

4然而耶和華-他的上帝因大衛的緣故,仍使他在耶路撒冷有燈光,叫他兒子接續他作王,堅立耶路撒冷。

5因為大衛除了赫人烏利亞那件事,都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一生沒有違背耶和華一切所吩咐的。

6羅波安在世的日子常與耶羅波安爭戰。

7亞比央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亞比央常與耶羅波安爭戰。

8亞比央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的城裏。他兒子亞撒接續他作王。

9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十年,亞撒登基作猶大王,

10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一年。他祖母名叫瑪迦,是押沙龍的女兒。

11亞撒效法他祖大衛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12從國中除去孌童,又除掉他列祖所造的一切偶像;

13並且貶了他祖母瑪迦太后的位,因她造了可憎的偶像亞舍拉。亞撒砍下她的偶像,燒在汲淪溪邊,

14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亞撒一生卻向耶和華存誠實的心。

15亞撒將他父親所分別為聖與自己所分別為聖的金銀和器皿都奉到耶和華的殿裏。

16亞撒和以色列王巴沙在世的日子常常爭戰。

17以色列王巴沙上來要攻擊猶大,修築拉瑪,不許人從猶大王亞撒那裏出入。

18於是亞撒將耶和華殿和王宮府庫裏所剩下的金銀都交在他臣僕手中,打發他們往住大馬士革的亞蘭王-希旬的孫子、他伯利們的兒子便‧哈達那裏去,

19說:「你父曾與我父立約,我與你也要立約。現在我將金銀送你為禮物,求你廢掉你與以色列王巴沙所立的約,使他離開我。」

20便‧哈達聽從亞撒王的話,派軍長去攻擊以色列的城邑;他們就攻破以雲、但、亞伯‧伯‧瑪迦、基尼烈全境、拿弗他利全境。

21巴沙聽見,就停工不修築拉瑪了,仍住在得撒。

22於是亞撒王宣告猶大眾人,不准一個推辭,吩咐他們將巴沙修築拉瑪所用的石頭、木頭都運去,用以修築便雅憫的迦巴和米斯巴。

23亞撒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並他的勇力與他所建築的城邑,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亞撒年老的時候,腳上有病。

24亞撒與他列祖同睡,葬在他祖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裏。他兒子約沙法接續他作王。

25猶大王亞撒第二年,耶羅波安的兒子拿答登基作以色列王共二年,

26拿答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行他父親所行的,犯他父親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的那罪。

27以薩迦人亞希雅的兒子巴沙背叛拿答,在非利士的基比頓殺了他。那時拿答和以色列眾人正圍困基比頓。

28在猶大王亞撒第三年巴沙殺了他,篡了他的位。

29巴沙一作王就殺了耶羅波安的全家,凡有氣息的沒有留下一個,都滅盡了,正應驗耶和華藉他僕人示羅人亞希雅所說的話。

30這是因為耶羅波安所犯的罪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惹動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怒氣。

31拿答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32亞撒和以色列王巴沙在世的日子常常爭戰。

33猶大王亞撒第三年,亞希雅的兒子巴沙在得撒登基作以色列眾人的王共二十四年。

34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行耶羅波安所行的道,犯他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的那罪。

# 列王紀上 第15章

列王紀上 15:1-8 亞比央在猶大作王

V. 1. 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王十八年,約在他去世前四年,亞比央(或稱亞比雅)開始作猶大王。

V. 2. 他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年,時間非常短暫。他母親名叫瑪迦,是押沙龍的女兒亞比沙龍的孫女,也是基比亞人烏列的女兒,烏列顯然娶了押沙龍的女兒他瑪。

V. 3. 亞比央行他父親在他以前所行的一切罪,效法羅波安的邪惡;他的心不像他父親大衛的心那樣,對耶和華他的神沒有全然忠誠,沒有一心一意歸向耶和華。

V. 4. 然而,為了大衛的緣故,耶和華他的神在耶路撒冷賜給他一盞燈,使他的後裔能繼續坐在猶大的王位上,在他之後興起他的兒子,並堅固耶路撒冷,參列王紀上 11:13-36。

V. 5. 因為大衛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他遵守了盟約關係的要求,一生沒有偏離耶和華所吩咐他的一切,除了赫人烏利亞的事以外。雖然大衛的墮落非常嚴重且令人痛心,但它並沒有破壞耶和華與以色列所立的約,也沒有動搖神與以色列關係的根基,不像後來多年的偶像崇拜那樣。雖然亞比央表面上維持並遵守耶和華敬拜的儀式,但這並非出於他內心真實的信心,而是一種死板的正統信仰,同時容忍國內的偶像崇拜。

V. 6. 羅波安和耶羅波安之間終生有戰爭,這種情況在亞比央作王期間也持續著。
V. 7. 亞比央其餘的事蹟,和他所行的一切,豈不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嗎?亞比央和耶羅波安之間有戰爭。

V. 8. 亞比央在他短暫的統治之後,與他列祖同睡;他們將他葬在大衛城;他兒子亞撒接續他作王。在這個例子中,背道常常伴隨著各種不幸,因為神是不可輕慢的,這句話也是真實的。

列王紀上 15:9-24 亞撒在猶大作王

V. 9. 猶大王亞撒在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十年作王,猶太史官將部分年份也算作整年。

V. 10. 他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一年。他母親名叫瑪迦,是亞比沙龍的女兒。瑪迦實際上是他的祖母,但她仍保持著最有影響力的人物地位,可能是因為她是剛去世的王的母親,且精力充沛,或者因為亞撒的母親已去世,她便取代了她在宮中的位置。

V. 11. 亞撒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像他父親大衛一樣,效法他顯赫祖先的榜樣。
V. 12. 他將羅波安時期出現的孌童(公開的男性廟妓)從國中除掉,並除掉他父親們所造的一切偶像。

V. 13. 他甚至廢除了他母親(祖母)瑪迦的太后之位,使她不再享有宮廷中的尊榮和影響力,因為她為亞舍拉(異教民族的女神)造了一個可憎的偶像,豎立了一座紀念碑和一個神像;亞撒毀壞了她的偶像,將其砍倒,並在汲淪溪邊焚燒,灰燼被投入溪中,隨水流走。

V. 14. 然而,那些高地(其中至少有一些,雖然是非法的,卻是獻給耶和華的)並沒有被除掉;亞撒的改革未能完全達到如此程度;儘管如此,亞撒的心一生都對耶和華全然忠誠,他一心一意事奉耶和華。

V. 15. 他將他父親所獻的禮物(獻給耶和華的祭物,可能是戰爭的戰利品),以及他自己所獻的禮物,都帶進耶和華的殿,就是金、銀和器皿。這樣,曾被示撒王掠奪的聖殿寶庫又部分地被填滿了。

V. 16. 亞撒和以色列王巴沙(耶羅波安繼任者拿答的反叛者)之間終生有戰爭。

V. 17. 以色列王巴沙上來攻擊猶大,修築拉瑪,位於便雅憫支派境內,耶路撒冷以北約六到八英里處,目的是不讓任何人出入猶大王亞撒那裡。他想切斷交通,阻礙商業,從而實際上從北方封鎖耶路撒冷。

V. 18. 於是亞撒將耶和華殿和王宮庫房裡所剩下的金銀都拿出來,這些是他父親亞比央再次存入的,他將這些交給他的臣僕,作為他所計劃的使團的代表;亞撒王差遣他們去見住在大馬士革的亞蘭王便哈達,他是他旬的孫子、他伯利們的兒子,說:

V. 19. 「我與你之間有盟約,我父親與你父親之間也有盟約;看哪,我已送給你金銀為禮物;請你來廢棄你與以色列王巴沙所立的盟約,使他離開我。」(前一個大王國的兩個分裂部分都曾尋求與強大的亞蘭統治者結盟。)

V. 20. 於是便哈達聽從了亞撒王的話,他無疑被亞撒送來的大筆財物說服,認為亞撒是更富有、更強大的盟友,便差遣他軍隊的將領去攻擊以色列的城邑,攻打了以旬(以色列領土最北部的堅固城)、但(也在該地區,由但人定居)、亞伯伯瑪迦,以及基尼烈全境(革尼撒勒湖以西和西北的地區),以及拿弗他利全地,因為這是該支派的領土。

V. 21. 巴沙聽見這事,就停止修築拉瑪,他認為最好改變他的敵對態度,以免被兩個敵人夾擊,於是回到得撒居住,得撒至少在一段時間內是王室的居所。

V. 22. 於是亞撒王,現在擺脫了威脅他國家的危險,在猶大全地頒布命令,召集所有有能力的男子在這次緊急情況中提供幫助;無人豁免;他們將巴沙用來修築拉瑪的石頭和木材(他在那裡收集的建築材料)都運走;亞撒王用這些材料修築了便雅憫的迦巴和米斯巴,前者距離拉瑪約兩又四分之一英里,後者約十三英里。這樣,他鞏固了他王國的這一部分。

V. 23. 亞撒其餘的事蹟,和他所有的勇力,他英勇和能力的顯著事蹟,以及他所行的一切,和他所建造的城邑,豈不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嗎?然而,在他年老的時候,他的腳有病。參歷代志下 16:12。

V. 24. 亞撒與他列祖同睡,葬在他父親大衛城裡他列祖的墳墓中,這一切都是神的應許;他兒子約沙法接續他作王。亞撒似乎不像那個時代的其他一些君王,他總是為自己的過犯悔改。神對他兒女的軟弱有耐心,並樂意在他們跌倒時扶持他們。

列王紀上 15:25-34 拿答和巴沙在以色列作王

V. 25. 猶大王亞撒第二年,耶羅波安的兒子拿答開始作以色列王,作以色列王二年,這裡再次需要將部分年份算作整年。
V. 26. 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行他父親所行的道,頑固地崇拜偶像,又犯了他使以色列人陷於罪中的罪。

V. 27. 以薩迦支派亞希雅的兒子巴沙背叛他;巴沙可能是一名軍隊首領,他在基比頓擊殺了拿答,基比頓屬於非利士人,當以色列國力衰弱時被非利士人奪回;因為拿答和以色列眾人正圍攻基比頓,以便奪回其所有權。

V. 28. 就在猶大王亞撒第三年,巴沙殺了他,並取代他作王,成為王位的篡奪者。

V. 29. 巴沙作王之後,他擊殺了耶羅波安全家,將他整個家族的所有成員都處死;他沒有留下一個有氣息的耶羅波安後裔,直到將他滅盡,這應驗了耶和華藉他僕人示羅人亞希雅所說的話,參列王紀上 14:9-16。

V. 30. 這是因為耶羅波安所犯的罪,以及他使以色列人陷於罪中的罪,他以他的挑釁惹動以色列的耶和華神發怒。
V. 31. 拿答其餘的事蹟,和他所行的一切,豈不都寫在《以色列列王記》上嗎?
V. 32. 亞撒和以色列王巴沙之間終生有戰爭。

V. 33. 猶大王亞撒第三年,亞希雅的兒子巴沙在得撒開始作全以色列的王,他強迫百姓承認他為王,或被他的士兵擁立為王,作王二十四年。

V. 34. 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行耶羅波安所行的道,又犯了他使以色列人陷於罪中的罪,這是在反叛耶和華,在偶像崇拜中。這在耶和華面前是可憎的。所有蒙召在屬靈的以色列中作領袖、在教會中作牧者的人,若引導神的百姓進入錯誤的教義,就使自己面臨被定罪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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