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列王記上 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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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合和本 列王紀上 第21章

1這事以後,又有一事。耶斯列人拿伯在耶斯列有一個葡萄園,靠近撒馬利亞王亞哈的宮。

2亞哈對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作菜園,因為是靠近我的宮;我就把更好的葡萄園換給你,或是你要銀子,我就按着價值給你。」

3拿伯對亞哈說:「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

4亞哈因耶斯列人拿伯說「我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就悶悶不樂地回宮,躺在床上,轉臉向內,也不吃飯。

5王后耶洗別來問他說:「你為甚麼心裏這樣憂悶,不吃飯呢?」

6他回答說:「因我向耶斯列人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我給你價銀,或是你願意,我就把[別的]葡萄園換給你』;他卻說:『我不將我的葡萄園給你。』」

7王后耶洗別對亞哈說:「你現在是治理以色列國不是?只管起來,心裏暢暢快快地吃飯,我必將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給你。」

8於是託亞哈的名寫信,用王的印印上,送給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冑。

9信上寫着說:「你們當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高位上,

10又叫兩個匪徒坐在拿伯對面,作見證告他說:『你謗瀆上帝和王了』;隨後就把他拉出去用石頭打死。」

11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冑得了耶洗別的信,就照信而行,

12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高位上。

13有兩個匪徒來,坐在拿伯的對面,當着眾民作見證告他說:「拿伯謗瀆上帝和王了!」眾人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頭打死。

14於是打發人去見耶洗別,說:「拿伯被石頭打死了。」

15耶洗別聽見拿伯被石頭打死,就對亞哈說:「你起來得耶斯列人拿伯不肯為價銀給你的葡萄園吧!現在他已經死了。」

16亞哈聽見拿伯死了,就起來,下去要得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

17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

18「你起來,去見住撒馬利亞的以色列王亞哈,他下去要得拿伯的葡萄園,現今正在那園裏。

19你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殺了人,又得他的產業嗎?』又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

20亞哈對以利亞說:「我仇敵啊,你找到我嗎?」他回答說:「我找到你了;因為你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21[耶和華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你,將你除盡。凡屬你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

22我必使你的家像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家,又像亞希雅的兒子巴沙的家;因為你惹我發怒,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裏。』

23論到耶洗別,耶和華也說:『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別的肉。

24凡屬亞哈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 (

25從來沒有像亞哈的,因他自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受了王后耶洗別的聳動;

26就照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亞摩利人,行了最可憎惡的事,信從偶像。)

27亞哈聽見這話,就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睡臥也穿着麻布,並且緩緩而行。

28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

29「亞哈在我面前這樣自卑,你看見了嗎?因他在我面前自卑,他還在世的時候,我不降這禍;到他兒子的時候,我必降這禍與他的家。」

# 列王紀上 第21章

列王紀上 21:1-14 拿伯被謀殺

V. 1. 這些事以後,耶和華兩次擊敗了可怕的敵人,賜給亞哈如此豐盛的恩惠,證明祂的慷慨祝福。那時,耶斯列人拿伯在耶斯列有一個葡萄園,靠近撒馬利亞王亞哈的王宮,就在其附近,所以王總是能看見它。

V. 2. 亞哈對拿伯說:「請你把你的葡萄園給我,我要把它當作菜園,因為它靠近我的房屋;我會給你一個比它更好的葡萄園,或者如果你覺得好,我會按它的價值給你錢。」這聽起來很無辜,但它與耶和華子民的一項基本律法相衝突。

V. 3. 拿伯對亞哈說:「我斷不敢將我祖宗的產業給你,這是耶和華所禁止的。」耶和華曾清楚吩咐以色列人不可處置分給他們的產業,即使因貧困而出售的土地,在禧年也要歸還原主,民數記 36:1-13;利未記 25:10-28;出埃及記 34:9。此案唯一的考量是王的任性;他一心想要那個園子,別無他求。

V. 4. 亞哈因耶斯列人拿伯對他說的話,就是「我斷不將我祖宗的產業給你」,就悶悶不樂地回到家裡,情緒暴躁而憤怒。他躺在床上,轉過臉去,定定地望著牆壁,不肯吃飯。這是一種幼稚而卑鄙的方式來表達他對拿伯拒絕的不滿,同時也表明亞哈雖然邪惡,卻缺乏實施其計畫的魄力。

V. 5. 但他的妻子耶洗別來到他那裡,對他說:「你心裡為何如此憂愁,不吃飯呢?」

V. 6. 他對她說:「因為我對耶斯列人拿伯說:『你把你的葡萄園給我,我給你錢,或者如果你喜歡,我給你另一個葡萄園。』他卻回答說:『我斷不將我的葡萄園給你。』」

V. 7. 他的妻子耶洗別對他說:「你現在還治理以色列國嗎?」這是一個充滿極深諷刺的問題:你,現在還在以色列行使權柄嗎?他真是個好國王,竟然為這點小事躺在床上;他真是個好統治者,竟然還想向他的臣民索取他想要的東西。起來,吃飯吧,讓你的心快樂起來;我會把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給你。既然他不敢像個男人、像個國王一樣行事,在她看來,她會確保他得到他心所願的。

V. 8. 於是她,親自處理此事,並僭越了不屬於她的權柄,以亞哈的名義寫信,用他的印章蓋印——她大概是為了自己的目的,冷靜地從他那裡拿走了印章——然後把信寄給了城裡的長老和貴族,就是當地的官長(申命記 16:18),他們與拿伯同住,因此大概對他的一生都很熟悉。

V. 9. 她在信中寫道:「宣告禁食,就像國家遭遇災難時慣常的那樣,並讓拿伯坐在百姓的高處,向全城表明他正受到指控,並給整個社區帶來了沉重的罪孽;」

V. 10. 「並派兩個匪徒(**בְּלִיַּעַל**,beliyya'al,無賴惡棍)坐在他面前,整個過程都維持著司法的表象,作證控告他,說:『你褻瀆了神和王』,因為王代表神並以祂的名義統治。然後把他帶出去,用石頭打死他。」因為這是褻瀆罪的懲罰,申命記 13:11;申命記 17:5;利未記 24:14。

V. 11. 他城裡的人,就是城裡的長老和貴族,大概是出於對耶洗別暴政的奴性恐懼,就照耶洗別所吩咐他們的,照她寄給他們的信上所寫的去行。

V. 12. 他們宣告禁食,並讓拿伯坐在百姓的高處。

V. 13. 於是來了兩個匪徒(**בְּלִיַּעַל**,beliyya'al,無良惡棍),坐在他面前,作為他的控告者;這些匪徒在百姓面前作證控告拿伯,說:「拿伯確實褻瀆了神和王。」然後他們把他帶出城外,用石頭打死他。

V. 14. 於是他們派人去告訴耶洗別說:「拿伯已經被石頭打死。」所有這些都表明,當時的王室腐敗在社會各階層都存在。耶斯列的官長與耶洗別一樣,都犯了謀殺罪,耶洗別是一個尋求義人鮮血的暴君。拿伯必須被視為一個為崇高事業殉道的人,他為神的話語獻出了生命。

列王紀上 21:15-29 亞哈厄運的預言

V. 15. 耶洗別聽說拿伯被石頭打死,他的兒子們也被迫與他同命(列王紀下 9:26),就對亞哈說——亞哈一直堅持他頑固、幼稚的行為——「起來,去佔有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吧,他曾拒絕用錢賣給你;因為拿伯已經死了,不再活著了。」

V. 16. 亞哈聽說拿伯死了,就起來下到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去佔有它。雖然他沒有親自處理拿伯的案件,也可能不知道耶洗別實際使用了什麼手段來佔有他的葡萄園,但他和她一樣有罪,因為他知道她曾設法以正當或不正當的手段除掉拿伯。

V. 17. 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他此時再次出現,說:

V. 18. 「起來,下去,就是從他當時居住的山區下去,去見以色列王亞哈,他在撒馬利亞;看哪,他正在拿伯的葡萄園裡,他下去是要佔有它。」

V. 19. 「你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殺了人,又佔有了產業嗎?』」這個問題不是為了引起認罪,而是為了直接指控國王謀殺和搶劫。他可能曾試圖用「褻瀆者受死刑後,其財產歸王室所有」的藉口來平息自己的良心。「你還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就是你的血。』」他將會像罪犯一樣,死得同樣可恥。

V. 20. 亞哈對以利亞說:「我的仇敵啊,你找到我了嗎?」言下之意是以利亞總是試圖反對國王,阻撓他的目的。以利亞帶著神使者坦率無畏的態度回答說:「我找到了你,因為你出賣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亞哈已經完全沉溺於邪惡,以至於成了它的奴隸。

V. 21. 「看哪,我必降禍於你,並要除滅你的後裔」——這是對背道君王家族的厄運判決——「凡屬亞哈的男丁,無論是關閉的還是留在以色列的,我都要剪除。」甚至未成年人也包括在詛咒之中。參列王紀上 14:10。

V. 22. 「我必使你的家像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家,又像亞希雅的兒子巴沙的家。」他們的家族都因神的旨意而被剷除(列王紀上 15:29;列王紀上 16:3-11),「因為你惹我發怒,又使以色列人犯罪。」

V. 23. 耶和華也論到耶洗別說:「狗必在耶斯列的城牆邊吃耶洗別的肉。」參列王紀下 9:10-36。
V. 24. 「凡屬亞哈的人,死在城裡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飛鳥吃。」他們將因耶和華的詛咒,連體面的埋葬都得不到。

V. 25. 但從來沒有像亞哈這樣的人——這是歷史學家插入的一句話——他出賣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是他的妻子耶洗別煽動他的。他們的結合是一個特別引人注目的例子,警示人們混合婚姻的邪惡。

V. 26. 他行了極其可憎的事,隨從偶像,正如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亞摩利人所行的一切事一樣,這裡指的是所有的迦南民族。

V. 27. 亞哈聽見這些話,就撕裂衣服,身穿麻布,禁食,睡臥在麻布上,並且緩慢而行,這些都是深切哀悼和悔改的標誌。至少有一段時間,他的悲傷是真誠的。

V. 28. 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

V. 29. 「你看亞哈在我面前自卑嗎?因為他在我面前自卑,所以他活著的時候,我必不降這禍;到他兒子的日子,我才降禍於他的家。」因此,懲罰被推遲了,父親的惡行由他的孩子們承擔,他們也跟隨他的邪惡道路。輕視和拒絕神的恩惠與嚴厲是一件可怕的事,因為結局必然是死亡,是永遠的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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