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哥林多後書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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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和本 哥林多後書 第3章

1我們豈是又舉薦自己嗎?豈像別人用人的薦信給你們或用你們的薦信給人嗎?

2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寫在我們的心裏,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

3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着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上帝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

4我們因基督,所以在上帝面前才有這樣的信心。

5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上帝。

6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着字句,乃是憑着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

7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尚且有榮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臉;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

8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

9若是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

10那從前有榮光的,因這極大的榮光就算不得有榮光了;

11若那廢掉的有榮光,這長存的就更有榮光了。

12我們既有這樣的盼望,就大膽講說,

13不像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

14但他們的心地剛硬,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這帕子在基督裏已經廢去了。

15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誦讀摩西[書]的時候,帕子還在他們心上。

16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

17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裏,那裏就得以自由。

18我們眾人既然敞着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 哥林多後書 第三章

**哥林多後書 3:1-3 新約事奉的榮耀。使徒的推薦信:**

V. 1. 我們是又開始舉薦自己嗎?難道我們像某些人一樣,需要你們的推薦信,或從你們那裡得到推薦信嗎? V. 2. 你們就是我們的推薦信,寫在我們心裡,被眾人所認識和閱讀。 V. 3. 因為你們顯明是基督的推薦信,是藉著我們的服事寫成的,不是用墨水寫的,而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而是寫在肉心版上。

使徒保羅常被迫為自己辯護,因此他對自己的工作所作的陳述,常被那些總在尋找錯誤和瑕疵的對手惡意解釋為自我吹噓(參林前 9:15;林前 14:18;林前 15:10)。既然保羅剛寫過他傳講福音是出於真誠,而對手可能會藉機重提他們的指控,他便防範他們的影射:「我們是又開始舉薦自己嗎?」——他曾被誣告如此。他的問題清楚表明,他所作的陳述沒有一絲罪惡的自負。他強調重複說:「難道我們像某些人一樣,需要你們的推薦信,或從你們那裡得到推薦信嗎?」這句話帶有微妙的諷刺,針對那些假使徒和猶太律法主義教師——看來其中一些人抵達哥林多時,出示了由老教會的顯赫成員,特別是那些有猶太律法主義傾向的人所寫的推薦信。但保羅輕蔑地駁斥了這種想法,認為「他這個首先將福音帶到哥林多的人,竟然需要向哥林多教會出示正式的憑證;同樣荒謬的是,他竟然需要向他們尋求推薦。」這種想法是荒謬可笑的。他品格和職分的見證遠勝於任何教會所能給予的。

使徒現在以一種動人的機智轉向哥林多人,說:「你們就是我們的推薦信,寫在我們心裡,被眾人所認識、承認和閱讀。」哥林多的信徒就是一份見證,一份推薦信,遠勝於那些闖入者所能出示的任何東西。他們在基督裡的一切,都歸功於保羅的栽種和建造、教導和培育工作。保羅還需要什麼其他的信呢?他們就是他的憑證,寫在他的心裡,他自己就是這封信的作者、攜帶者和接收者。哥林多教會的禍福、福祉,是使徒持續的關切;他以愛心的禱告將這一切銘記在心。而他作為持續見證所懷抱的這封信,對世人而言是公開可知的,並且可以毫不費力地閱讀:無論是筆跡還是內容,所有願意探究的旁觀者都能辨認和領會。「事實勝於雄辯。」

使徒更詳細地解釋說:「你們顯明是基督的推薦信,是藉著我們的服事寫成的。」基督是作者,保羅則充當祂的秘書。這封信本身不是用墨水寫在當時常見的長條或片狀紙莎草上,而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藉著聖靈的工具,福音的真理已銘刻在他們的心上,正如使徒所說:「不是寫在石版上,而是寫在肉心版上。」基督是作者,聖靈是神聖能力的傳遞者,保羅是秘書和僕人:這封奇妙的信就是這樣寫成的。保羅所用的比喻讓人想起以色列歷史上的一個事件,當時十誡是神親手寫在石版上的。但這裡,福音——藉著基督的救贖而來的代贖的恩惠消息——被植入人心,成為持久的祝福:基督藉著信心住在心裡。

**哥林多後書 3:4-6 聖靈與字句的對比:**

V. 4. 我們藉著基督,對神有這樣的信心。 V. 5. 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以為是出於自己;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 V. 6. 他又使我們能作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那精意是叫人活。

保羅在哥林多作為神的僕人所做的工作,值得一切稱讚。然而,他卻避免了任何自我吹噓的嫌疑,寫道:「但我們藉著基督,對神有這樣的信心。」這就是保羅所擁有的信心,那種平靜的確信,即哥林多教會是他的推薦信,其在教義和生活上的狀況持續見證著他的工作。但這種信心並非源於虛假的自尊,而是一種對神的確信,是對神——這工作的作者——的確信,並且是藉著基督,靠著基督的能力,他在哥林多成就了這些偉大的事。「每個傳道人應當擁有這種誇耀,即他確信,他的心也堅定於這種信心,並能說:『我對神在基督裡有這種信心和勇氣,我的教義和講道確實是神的話語。』同樣,當他在教會中履行其他職責時,例如為嬰兒施洗,赦免和安慰罪人,這也必須在確信這是基督的命令中完成。」

保羅關於新約事奉的話語譴責了一切驕傲、自負、自滿和虛假的信心,正如路德所說,並將一切榮耀歸於神:「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以為是出於自己;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這裡駁斥了任何暗示他是在讚美自己、誇耀自己的努力,或將他在哥林多的成功歸因於自己的能力的說法。相反,他論及自己和所有福音的執事,不僅缺乏事奉聖言的能力,甚至無法憑自己對與職分相關的任何大小事務形成正確的意見或判斷。如果任何福音傳道人依賴自己的天賦能力、自己積累的智慧、自己的實際精明,那麼他仍然完全缺乏主所要求的那種充足,以正確地事奉祂,因為祂不變的要求是承認自己的不足和不配。

一個人只有一種方式可以變得充足,可以獲得傳講福音的適當資格,那就是藉著神的白白恩賜。傳道人在其職分上所思想、所做、所成功的一切,都是神賜予他的,都是神藉著他完成的,因此一切榮耀和尊崇都必須時刻歸於神。然而,神也順帶照顧著祂託付給軟弱人手、脆弱人心中的工作:「祂又使我們能作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那精意是叫人活。」神必須也確實賜予那些執事,那些在福音工作中服事的人能力和必要的資格,前提是他們是真正而非僅僅名義上的福音僕人。祂使他們能夠成為新約的執事,將他們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新約恩典禮物的傳播和分發中。因為「新」這個詞暗示使徒在這裡將現在的事奉與舊約的事奉進行對比,舊約是在西奈山與以色列子民立的。關於前一個約,他說它是字句的約;關於後一個約,他說它是聖靈的約;他對比了律法和福音。

「因為他用『字句』這個詞,多少帶有輕蔑地指律法(儘管律法也是神的話語),與福音的職分和傳講相對……因為『字句』是指一切誡命、教義和講道的形式,它只停留在言語或紙上和字句中,之後沒有任何行動……因此,神的誡命,既然沒有被遵守,儘管是最高的教義和神永恆的旨意,卻必須忍受人們將它變成一個純粹的字句和空殼,因為沒有心和果子,它就不能帶來生命和救恩……另一方面,有一種完全不同的教義和傳講,他稱之為新約和聖靈的事奉,它不教導你應該做什麼(因為你之前已經聽過了);但它向你指出神想要為你做什麼和賜予你什麼,是的,已經做了什麼,就是祂為我們賜下祂的兒子基督,因為我們不遵守律法,沒有人能遵守律法,所以我們都在神的憤怒和定罪之下,祂為我們的罪付了代價,使神與我們和好,並賜給我們祂的義。」

使徒用一句簡短的話語闡明了這種對比:「那字句是叫人死。」律法是死亡的工具(羅 5:20;羅 7:9;羅 8:2),因為沒有人能夠滿足它的要求,因此每個人都在它的死亡定罪之下;「那精意是叫人活。」福音帶給我們在基督耶穌裡神白白恩惠的榮耀消息,律法的完全成就,所有罪債的償還,以及完美公義、生命和救恩的領受。福音將聖靈帶入人心,它的能力是聖靈的能力,聖靈在罪人心中工作新的屬靈生命,賜予他喜樂的信心,使他認識神是他慈愛的父,並過著感恩、公義和純潔的生活。

**哥林多後書 3:7-11 稱義事奉的榮耀:**

V. 7. 如果那叫人死的職事,就是刻在石頭上的字句,尚且有榮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臉上的榮光,不能定睛看他,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
V. 8. 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
V. 9. 若是那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就更有榮光了。
V. 10. 因為那從前有榮光的,在這更超絕的榮光面前,就算不得有榮光了。
V. 11. 若是那漸漸退去的有榮光,何況那長存的,豈不更有榮光嗎?

第6節的對比在這裡詳細闡述,可能是為了哥林多那些猶太律法主義的對手,他們的目的是要高舉律法的傳講,將其與福音並列,認為是得救所必需的。使徒承認:「但如果那叫人死的職事,就是刻在石頭上的字句,尚且有榮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臉上的榮光,不能定睛看他,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律法的職分和傳講是引向死亡的職分,因為在地上,在墮落的人類中,沒有人能遵守律法,因此所有人都處於律法的定罪之下。律法對罪人而言是且必須仍然是死的字句,無法賜予生命。它確實以十誡的形式,由主親手刻在石版上(出 32:16)。但正是這個事實向使徒表明,律法對所有人而言,是且仍然是外在的東西。它是一個固定的字句,刻在石頭上;它不能將生命和遵守律法的能力傳遞給罪人,它不能產生屬靈的能力。

確實,律法及其事奉是在榮耀中產生的;因為當主將全部律法及其所有解釋賜給摩西,而摩西回到以色列子民的營地時,他的臉皮因曾處於神的榮耀之中而發出光輝(出 34:29-30),以至於以色列子民無法長時間定睛看摩西,被他臉上的光輝所 blinding。然而,這種光輝是暫時的,當摩西從神面前回來時可見,而當場合過去時便會消退。現在保羅的論點是:如果連這裡所描述的這種事奉,儘管是暫時的,也與神聖的榮耀相連,那麼屬靈的事奉豈不更有榮光嗎?如果那只能帶來死亡的職分是榮耀的,那麼那賜予神聖靈的職分,將祂及其所有恩賜傳遞給信徒之心的職分,豈不更應當享有這種殊榮嗎?新約的事奉確實沒有與外在、肉體的臉部光輝相連,但它擁有屬靈的榮耀,遠超任何肉體的光輝,這種榮耀被賦予每個信徒的心靈、心臟和身體,使他的生命反映出神聖、永恆的榮耀。

「主的榮耀就是對神的認識。摩西也有榮耀,那就是對律法的認識和理解。如果我對律法有認識,我就能清楚地看到祂的臉,我能看到祂明亮的光。但現在我們已經經歷了這一切,對主基督有了更高的認識;凡認識祂是幫助者,是賜予能力去遵守律法的人,藉著祂我們得到了罪的赦免,祂的榮耀就反映在我們身上,也就是說:就像太陽的光輝反映在水或鏡子裡一樣,基督也這樣反映並將祂的光輝灑入我們的心中,使我們從一個榮耀變為另一個榮耀,使我們每天成長,更清楚地認識主。」

使徒以略微不同的強調重複了同樣的思想:「因為若是那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就更有榮光了。」律法的職分是定罪的職分,它只能對所有人宣判定罪,因為所有人都違犯了律法;它必須聲明所有人都處於咒詛之下,所有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他們都應得祂的憤怒和不悅,暫時的死亡和永遠的沉淪。因此,如果連這個職分,伴隨著這些不可避免的結果,也有榮耀,那麼福音的職分豈不更榮耀嗎?因為福音的傳講是稱義的職分:它向我們展示了我們如何在神面前稱義;它將我們的救贖主為我們賺得的完美公義歸算給我們;它向我們啟示了那藉著信心臨到所有信徒的公義(羅 3:22)。一方面是定罪的判決,向我們敞開死亡和地獄;另一方面是憐憫的判決,給我們永恆救恩的確據:後者比前者超越多少啊!

使徒如此強調新約事奉的優越性,以至於他達到了一個高潮:「因為那從前有榮光的,就是舊約的事奉,在這更超絕的榮光面前,就算不得有榮光了;因為若是那漸漸退去的有榮光,何況那長存的,豈不更有榮光嗎?」使徒的意思是,當一個人真正從各方面全面比較時,最終會發現舊約的事奉實際上沒有留下任何榮耀;它的榮耀在新約事奉的榮耀面前消失了,就像星光在旭日的光輝面前黯淡一樣。「如果一個人正確地看待我們在基督裡藉著福音傳講所擁有的這種光輝和聖潔,那麼那部分榮耀,即律法的榮耀(它只是一種微小、暫時、轉瞬即逝的榮耀),實際上是一種非榮耀,毋寧說只是基督之光旁邊的烏雲,基督之光現在照亮了我們從罪、死亡和地獄通往神和永生的道路。」因為如果那漸漸退去的,即律法的事奉,它只為短暫的時間而存在,尚且有榮耀,那麼那長存的,即福音的職分,這個只要世界存在就活躍的事奉,其果實是永恆的,將永遠存在於榮耀之中。「他所說的,律法的事奉和傳講是漸漸退去的,這也是一句特別安慰的話;因為如果不是這樣,就只有永遠的沉淪了。但當福音傳講基督開始時,廢除就發生了;摩西必須讓步,讓它擁有至高無上的權柄,使他不再以他的恐懼統治信徒的良心……使基督的榮耀以祂甜美、安慰的光芒照耀人心。」

**哥林多後書 3:12-18 兩種事奉的果效:**

V. 12. 我們既有這樣的盼望,就大膽講說。 V. 13. 不像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使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那將廢者的結局。 V. 14. 但他們的心地剛硬;直到今日,他們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這帕子在基督裡才得以除掉。 V. 15. 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誦讀摩西書的時候,帕子還在他們心上。 V. 16. 但他們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 V. 17. 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得以自由。 V. 18. 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儘管使徒實際上並未描述所有基督徒盼望的實現,而只是展示了其成就的方式,但最終的福樂已然蘊含其中。因此他繼續說:「我們既有這樣的盼望,就大膽講說。」新約執事的盼望延伸到基督和信徒在天家未來的榮耀,那時福音的屬靈恩賜——公義和生命——將在全世界面前顯明。因此,聖言的僕人會大膽、坦率地講說。因為保羅心中有福音確定應許的明確實現,他可以帶著完全坦誠和毫無保留的信心說話。沒有什麼需要隱藏,沒有什麼需要壓抑,他可以極其坦率地傳講基督的信息和祂所包含的豐盛救恩。正如他毫不猶豫地讓西奈山的雷聲在不悔改的罪人頭上滾過,他對那些因坦率講道而失去自義和驕傲的貧窮罪人,也毫不保留地傳講救恩的真理。

在這方面,他和其他教師與摩西不同,摩西雖然擁有神僕人的全部官方權柄,卻將帕子蒙在臉上,目的是使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那將廢者的結局。這不僅是因為以色列人因他們先前的行為不配得到這種恩惠,也無法忍受這種無罪反射的光輝,所以摩西臉上的神聖光輝被遮蔽了,而且摩西臉上的榮光在他與百姓說話時也正在消退。摩西意識到這種現象的暫時性;他明白這個事實象徵著舊約事奉的預備性質,他的行動符合神的旨意。以色列人因拒絕接受先知的話語,而被剝奪了持續享受神聖反射的機會。這樣,摩西在工作中受到了限制,無法像現在新約執事所宣揚的那樣,傳講福音的好消息。

以色列百姓是罪魁禍首,而不是摩西,這從接下來的話語中可以看出:「但他們的心地剛硬。」他們的思想能力變得麻木、僵硬。他們不可能對那些他們為得救而應該知道的重要事情獲得清晰的認識。整個曠野旅程的歷史,就是神奇妙、忍耐的憐憫,以及以色列子民頑固抵抗的記載。因此,在某種程度上,剛硬的判決甚至在曠野就開始執行了。這還不止:「直到今日,他們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因為這帕子在基督裡才得以除掉。」使徒論及他那個時代的猶太人,這情況至今幾乎沒有改變:以色列子民的心上仍然有一塊帕子,阻礙他們看見舊約的消逝。他們不願承認基督之前的時代只是一個預備、預表和預言的時代。他們不願歸向主,以獲得開放的視野,認識基督是世界的救主。直到今日,每逢他們在會堂裡誦讀摩西書的時候,帕子還在他們心上。

然而,這仍然是真實的,並且在對肉身亞伯拉罕子孫的所有宣教工作中都應當記住:無論以色列何時歸向主,帕子就必除去。如果他們真正悔改歸向基督,並接受祂為所應許的彌賽亞,那麼他們將獲得開放的視野,在新的光照下理解整個舊約,在應驗的光照下理解預言。使徒並非指單一事件,好像所有猶太人會一次性歸向真主和他們的救主耶穌基督,而是指個別的例子,無論在新約時代發生多少次(羅 11:26),當神從某些猶太人的心上除去帕子,當祂除去虛假理解和自義的驕傲,並帶來對罪的正確認識,從而引導他們歸向救主基督時。「保羅在林後 3:15 等處教導,遮蓋摩西臉上的帕子,除非藉著對基督的信心,藉此領受聖靈,否則無法除去。」請注意,摩西的著作和整個舊約在這裡被稱為一個眾所周知的集合,一本單一的書。

使徒最後解釋了除去帕子究竟意味著什麼:「但主,以色列的耶和華,人類的救贖主基督,就是那靈。」祂是恩典和憐憫新約的作者,祂是藉著福音賜予的,帶著祂所有的祝福,帶著豐盛的救恩。但「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得以自由。」不再有律法的束縛。每個聽從福音呼召的人都確信可以自由地親近神,沒有任何遮蔽,沒有定罪的恐懼。一位解經家將使徒的論點闡述如下: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得以自由:既然主是那靈,凡歸向主的人就擁有那靈;因此這樣的人必然是自由的,不再被遮蓋和阻礙靈魂行動的帕子所阻礙。這就是猶太人和所有像他們一樣心靈被福音榮耀蒙蔽的人必然會產生的效果。

至於基督徒:「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在新約信徒的臉前,摩西和以色列子民的帕子不再懸掛;它已被神的憐憫除去。不僅如此,他們也像鏡子一樣反映出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雖然有些不完美,但卻是確鑿無疑的;在他們整個生命中都有其能力和光輝的證據。因此,他們被改變成祂的形狀,不是一下子,而是循序漸進,成聖的過程貫穿整個生命。信徒在知識、公義和聖潔上都得到更新,效法神和他們的救主基督的形象(約壹 3:2;西 3:10;弗 4:24)。因此,聖靈的工作將持續不斷,直到恩典國度的完全成為榮耀國度的完全(羅 8:29),「願聖靈光照、潔淨、堅固我們的心,願祂在我們心中工作新的光和生命,真正的福音性、基督徒的完全就是我們每天在信心、敬畏神、忠心勤勉於我們被託付的呼召和職分上不斷增長。」

**總結**

保羅聲明哥林多人是他的推薦信,將他在牧職上的充足歸於神,讚美其榮耀,並描述其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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