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尼布甲尼撒王造了一個金像,高六十肘,寬六肘,立在巴比倫省杜拉平原。
2尼布甲尼撒王差人將總督、欽差、巡撫、臬司、藩司、謀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員都召了來,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開光之禮。
3於是總督、欽差、巡撫、臬司、藩司、謀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員都聚集了來,要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開光之禮,就站在尼布甲尼撒所立的像前。
4那時傳令的大聲呼叫說:「各方、各國、各族的人哪,有令傳與你們:
5你們一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當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6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時扔在烈火的窯中。」
7因此各方、各國、各族的人民一聽見角、笛、琵琶、琴、瑟,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都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8那時,有幾個迦勒底人進前來控告猶大人。
9他們對尼布甲尼撒王說:「願王萬歲!
10王啊,你曾降旨說,凡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聲音的都當俯伏敬拜金像。
11凡不俯伏敬拜的,必扔在烈火的窯中。
12現在有幾個猶大人,就是王所派管理巴比倫省事務的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王啊,這些人不理你,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13當時,尼布甲尼撒沖沖大怒,吩咐人把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帶過來,他們就把那些人帶到王面前。
14尼布甲尼撒問他們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你們不事奉我的神,也不敬拜我所立的金像,是故意的嗎?
15你們再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若俯伏敬拜我所造的像,卻還可以;若不敬拜,必立時扔在烈火的窯中,有何神能救你們脫離我手呢?」
16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對王說:「尼布甲尼撒啊,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
17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上帝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啊,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
18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19當時,尼布甲尼撒怒氣填胸,向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變了臉色,吩咐人把窯燒熱,比尋常更加七倍;
20又吩咐他軍中的幾個壯士,將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捆起來,扔在烈火的窯中。
21這三人穿着褲子、內袍、外衣,和[別的]衣服,被捆起來扔在烈火的窯中。
22因為王命緊急,窯又甚熱,那抬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人都被火焰燒死。
23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這三個人都被捆着落在烈火的窯中。
24那時,尼布甲尼撒王驚奇,急忙起來,對謀士說:「我們捆起來扔在火裏的不是三個人嗎?」他們回答王說:「王啊,是。」
25王說:「看哪,我見有四個人,並沒有捆綁,在火中遊行,也沒有受傷;那第四個的相貌好像神子。」
26於是,尼布甲尼撒就近烈火窯門,說:「至高上帝的僕人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出來,上這裏來吧!」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就從火中出來了。
27那些總督、欽差、巡撫,和王的謀士一同聚集看這三個人,見火無力傷他們的身體,頭髮也沒有燒焦,衣裳也沒有變色,並沒有火燎的氣味。
28尼布甲尼撒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他差遣使者救護倚靠他的僕人,他們不遵王命,捨去己身,在他們上帝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別神。
29現在我降旨,無論何方、何國、何族的人,謗讟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之上帝的,必被凌遲,他的房屋必成糞堆,因為沒有別神能這樣施行拯救。」
30那時王在巴比倫省,高升了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
# 但以理書 第三章
但以理書 3:1-18 三位忠於耶和華的人
V. 1. 尼布甲尼撒王在位後期,造了一個金像,一個巨大的偶像,很可能是一個人形,高六十肘,寬六肘,也就是說,連同基座高約九十英尺,寬九英尺;他把它立在杜拉平原,很可能是在底格里斯河以東的平原地區,或在巴比倫省首都附近的一個小山谷裡。
V. 2. 於是尼布甲尼撒王差人去召集總督、欽差、省長(這些是身兼民政和軍事職責的高級行政官員)、法官(或稱首席行政官員)、庫官(負責公共財政的財務總監或經理)、謀士(精通法律者)、地方官(下級法官),以及各省的一切官員,來參加尼布甲尼撒王所立金像的落成典禮,為此舉行盛大的慶祝活動,帝國所有官員在節慶期間都是王的貴賓。
V. 3. 於是總督、欽差、省長、法官、庫官、謀士、地方官,以及各省的一切官員都聚集到尼布甲尼撒王所立金像的落成典禮,他們驕傲地順從王的召喚;他們站在尼布甲尼撒所立的金像前,準備參與落成典禮的所有儀式,因為這金像象徵著巴比倫的世界霸權和王的神聖威嚴,這是他們所相信的。
V. 4. 隨後,一個傳令官大聲宣告,字面意思是「用盡全力」,他提高嗓門,以便讓所有聚集的群眾都能聽到:「各方、各國、各族的人哪,有令傳給你們!」這顯然是迦勒底帝國官方詔書中使用的固定語句,君王藉此向他廣大帝國的所有臣民發布命令。
V. 5. 無論何時,你們一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當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這裡列舉的樂器種類,是世界統治者所用浮誇語言的典型特徵。
V. 6. 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時被扔在烈火的窯中。這種懲罰方式在巴比倫人中很常見,由於所有人都被要求俯伏敬拜,所以很容易就能找出那些拒絕服從王諭的人。
V. 7. 因此,那時,按照傳令官的宣告,當所有百姓聽見角、笛、琵琶、琴、瑟和各樣樂器的聲音時,所有百姓(這裡由他們各自的統治者代表)、各國、各族的人,凡是為這次盛大慶典而來的,都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這裡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大多數異教國家容忍他們所征服國家的神祇,但他們同時也要求被征服的人民對他們自己的神祇表現出更大的敬意,他們認為自己是勝利者這一事實,充分確立了他們神祇的優越性。
V. 8. 因此,那時,有些迦勒底人,因著外邦人得到晉升而心生嫉妒,而他們自己卻不得不滿足於較低的職位,於是他們上前控告猶大人,字面意思是「他們吃他們的肉塊」,這是亞蘭語中用來指誹謗、散佈惡意猜疑的詞語。
V. 10. 「王啊,你曾頒布一道命令,發出了一道明確的諭旨,凡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聲音的人,都當俯伏敬拜金像;」
V. 12. 「現在有幾個猶大人,就是你派管理巴比倫省事務的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因此,正如控告者所暗示的,他們作為王的恩人,對王負有特殊的義務。王啊,這些人的影響力和榜樣如此重要,他們卻不理會你,不聽從你的命令;他們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此時,這些迦勒底人的行為之所以如此令人憎惡,是因為他們利用猶大官員這次不服從王命的事件,作為將他們革職的藉口。換句話說,嫉妒是他們此時採取這些行動的唯一動機。「提到他們崇高的官職,是為了強調這些人違抗王命所帶來的危險,也是為了引起人們注意他們對王恩人的忘恩負義。」
V. 13. 於是尼布甲尼撒在烈怒之下,極度憤怒,吩咐人將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帶到他面前,要他們立刻被帶到他面前。於是他們就把這些人帶到王面前。
V. 14. 尼布甲尼撒對他們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你們不事奉我的神,也不敬拜我所立的金像,是真的嗎?」字面意思是:「你們是否故意惡意地不事奉我的神?」他的眾神在這裡被統稱為金像,尼布甲尼撒將這三個人缺席慶典視為故意避免參與儀式的行為。
V. 15. 「現在你們若預備好,無論何時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俯伏敬拜我所造的像,那就好了。」亞蘭語中省略了條件句的後半部分,如出埃及記 32:32;路加福音 13:9。 「你們若不敬拜,必立時被扔在烈火的窯中;有何神能救你們脫離我的手呢?」這並非直接褻瀆真神,但卻是一個非常傲慢的聲明,因為王藉此宣稱,從烈火窯中得救是任何神都無法完成的工作。
V. 16. 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回答王說:「尼布甲尼撒啊,我們在這件事上不必回答你。」他們直接的回答更強調了他們的聲明,也就是說,他們認為沒有必要尋找合理的藉口或解釋。
V. 17. 「我們所事奉的神,若能救我們脫離烈火的窯,」更確切地說,「如果我們的神能救我們」,「祂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王啊。」這並非懷疑主幫助他們的力量和能力;這只是將此事交由那位行動永遠正確和良善的神的恩惠和美意來處理。
V. 18. 「即或不然,」也就是說,如果得救不符合祂的旨意和計畫,「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我們在這裡看到一個美好的例子,展現了信心的忠誠和對神旨意的溫順順服。基督徒在類似情況下,也可能發現無法讓他們的對手理解所涉及的問題。因此,他們不會試圖為自己的態度辯解,而是將此事完全交在神手中,因為神的道路永遠是美好的。
但以理書 3:19-30 神僕人奇蹟般的蒙保守
V. 19. 於是尼布甲尼撒怒氣填胸,極度且不合理的憤怒,他的臉色也變了,對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發怒,他的表情顯示出他被極度的狂怒所控制;因此他吩咐人將窯燒熱,比平常熱七倍。他在盛怒之下沒有意識到,他實際上是在自毀目的;因為火越熱,他的受害者就越快脫離痛苦。
V. 20. 他又吩咐軍中最有力的壯士,那些他可以絕對信任和依賴的人,將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捆起來,扔在烈火的窯中。這項任務此時伴隨著相當大的危險,因為它涉及靠近窯中強烈的熱氣。
V. 21. 於是這些人被捆綁著,穿著他們的內衣、外衣和帽子,更確切地說,「穿著他們的內衣、長袍和斗篷」,以及他們的其他衣服,其中至少一部分是精緻、易燃的材料,被扔在烈火的窯中。這句話的重複,旨在更突出危險的元素。
V. 22. 因此,因為王的命令緊急,因為他怒氣沖沖地說話,而且窯燒得極熱,遠超過平常的熱度,火的火焰,一股從開口處噴出的熱浪,將那些抬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人燒死了,在王的僕人將他們從上面的開口扔進去之後。
V. 24. 於是尼布甲尼撒王大吃一驚,極度震驚,就急忙站起來,由於他極度的激動,對他的謀士(組成他議會的大臣或總督)說:「我們不是把三個人捆起來扔在火中嗎?」王的座位似乎是放在窯的側門對面,那門是開著的,以便讓強風助燃,他就是從那裡目睹了處決。他們回答王說:「王啊,是真的。」
V. 25. 他回答說:「看哪,我見有四個人,沒有捆綁,在火中遊行,」他們不再像被扔進去時那樣被捆綁,他們沒有離開火,而是在等待神讓他們離開的時機,「也沒有受傷,」這與人們預期他們會因粗暴對待而受傷的情況不同;「那第四個的形狀,」由於他出現時那令人信服的尊嚴,「好像神子。」更確切地說,「像眾神之子」,一個屬於神聖家族和世代的人。這第四個人是神的使者,奉差遣來保護祂虔誠的僕人,使火焰不能傷害他們。神保護那些在死亡和毀滅中信靠祂的人,使他們連一根頭髮也不會未經祂的旨意而掉落。
V. 26. 於是尼布甲尼撒走到烈火窯的門口,那門現在奉他的命令打開了,他開口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至高神的僕人哪,」他剛才對這位神的超凡偉大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此他願意這樣稱呼祂,「出來,到這裡來!」於是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從火中出來。
V. 27. 總督、欽差、省長(他整個帝國的代表性統治者)和王的謀士(他自己樞密院的成員)都聚集在一起,看見這些人,火在他們身上毫無權力,對他們沒有絲毫影響,他們的頭髮也沒有燒焦,這通常是火燒的第一個結果,他們的衣服也沒有改變,他們的內衣也沒有被火觸及,甚至沒有火的氣味,換句話說,人們甚至無法察覺他們曾靠近火。
V. 28. 於是尼布甲尼撒開口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神是應當稱頌的!」王因此承認祂比他自己的神更優越,「祂差遣使者,搭救了信靠祂的僕人,他們改變了王的命令,」大膽地違抗了他的命令,「獻出自己的身體,」為了忠於他們的神而毫不退縮地獻上自己,「不事奉敬拜別神,只事奉敬拜自己的神。」
V. 29. 因此我降旨,字面意思是「從我這裡頒布一道諭旨」,「無論何方、何國、何族的人,若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之神的壞話,必被碎屍萬段,他們的房屋必成為糞堆。」參但以理書 2:5。 「因為沒有別神能這樣施行拯救。」雖然這個承認並不意味著對獨一真神的信心,但它卻在巴比倫帝國全境內,為耶和華的敬拜者頒布了容忍的法令。
V. 30. 於是王再次恢復了這三個人的全部恩寵,提拔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在巴比倫省的職位。因此,這些人在承認他們的神時所表現出的堅定,非但沒有給他們帶來不幸,反而給他們帶來了更多的祝福。還要留意,主為祂的教會所行的神蹟,也為國家帶來益處,使人們不得不承認神在人類事務中的作為,即使他們不接受祂為他們救恩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