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他們所吃用的就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
2他們在弟兄中必沒有產業;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
3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分乃是這樣:凡獻牛或羊為祭的,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
4初收的五穀、新酒和油,並初剪的羊毛,也要給他;
5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從你各支派中將他揀選出來,使他和他子孫永遠奉耶和華的名侍立,事奉。
6「利未人無論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若從那裏出來,一心願意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
7就要奉耶和華-他上帝的名事奉,像他眾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一樣。
8除了他賣祖父產業所得的以外,還要得一分祭物與他們同吃。」
9「你到了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之地,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你不可學着行。
10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
11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
12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上帝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
13你要在耶和華-你的上帝面前作完全人。」
14「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至於你,耶和華-你的上帝從來不許你這樣行。
15耶和華-你的上帝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
16正如你在何烈山大會的日子求耶和華-你上帝一切的話,說:『求你不再叫我聽見耶和華-我上帝的聲音,也不再叫我看見這大火,免得我死亡。』
17耶和華就對我說:『他們所說的是。
18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
19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20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
21你心裏若說:『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我們怎能知道呢?』
22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
# 申命記 第18章
申命記 18:1-8 祭司和利未人的應得之份
V. 1. 祭司利未人,就是利未支派的一切人,以及所有利未支派的成員,這些被稱為真正利未人的事奉者,在以色列中必無產業,也無份額(民數記 18:20);他們要吃獻給耶和華的火祭(民數記 18:8-9),並祂的產業。
V. 2. 所以他們在弟兄中必沒有產業;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正如祂所應許他們的。耶和華的產業,作為祭司和利未人的報酬,不僅包括祭牲的搖祭胸和舉祭腿,如祭祀條例所規定的,還包括所有獻給耶和華的禮物,以及什一奉獻和頭生的。
V. 3. 這就是祭司從百姓那裡應得的份,是他有權利期望和要求的,就是從獻祭的人那裡,無論是牛是羊;他們要把肩、兩腮和胃(即反芻動物的第四個胃,或稱真胃,這三部分被視為極品美味)給祭司(民數記 6:19)。
V. 4. 你初熟的五穀、新酒和新油(出埃及記 22:29;民數記 18:12-24),以及你羊群中初剪的羊毛,你都要給他;這是祭司的份。
V. 5.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從你各支派中揀選了他,使他和他子孫永遠奉耶和華的名站立事奉(申命記 10:8;出埃及記 28:1)。
V. 6. 如果有利未人從以色列各城門,就是從為利未人劃出的任何一座城(民數記 35:2-3),他寄居的地方,帶著他心裡所有的渴望,帶著極大的熱切,要參與敬拜的事奉,來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即中央聖所,
V. 7. 那麼他就要奉耶和華他神的名事奉,像他所有在耶和華面前站立的利未弟兄一樣。看來只有一部分利未人積極參與聖所的事奉,可能是因為他們的事奉是按班次輪流的。這裡所說的人並非在值班,也沒有義務必須在聖所,而只是熱心於事奉。
V. 8. 他們要吃同樣的份額,與那些按揀選值班的人一樣多,此外還有他變賣祖業所得的收入,也就是說,不論他從變賣父親繼承的財物中獲得多少收入。屬於利未人的牧場不能出售,但他們有權利出售或出租他們的房屋。新約中與此命令相應的教導是:「傳福音的,也當靠福音養生。」
申命記 18:9-14 警告勿行異教可憎之事
V. 10. 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像摩洛(Moloch)或米勒公(Molech)的敬拜者所行的;也不可有占卜的,以揭示未來(民數記 23:23);也不可有觀兆的,就是低語的術士(利未記 19:26);也不可有行法術的,就是助長迷信的;也不可有行邪術的,就是解釋徵兆,甚至蛇的嘶聲;也不可有巫師,就是普通的行法術者;
V. 11. 也不可有符咒士,就是魔法師;也不可有求問招魂的,就是有能力控制靈魂並向它們求問的;也不可有行巫術的,就是擁有所有神秘藝術智慧的人;也不可有交鬼的,就是召喚死人靈魂的。所有這些行為,既然源於偶像崇拜,至今仍存在,而耶和華的憎惡從那時起就沒有改變。
V. 12. 因為凡行這些事的,都是耶和華所憎惡的,至今仍被祂厭惡和咒詛;耶和華你的神因這些可憎惡的行為,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參利未記 18:24-25;利未記 20:23)。
V. 13. 你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希伯來文在此處非常強調:你應當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真誠、正直、無可指責,即作為一個歸祂為聖並事奉祂的子民。
V. 14. 因為你將要佔領的這些國民,藉著佔領他們的國家,都聽從觀兆的、行邪術的和占卜的,所以他們將會受到懲罰;至於你,耶和華你的神卻不許你這樣行。以色列應當絕對不被這些行為玷污,正如所有時代的真信徒都從心底厭惡它們一樣。
申命記 18:15-19 論到將來的大先知
V. 15. 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一樣;你們要聽從祂。摩西在這裡以預言特有的突兀方式,預言一位偉大而獨特的先知將要來臨。這位偉大的先知將由耶和華特別引導興起,為一個特殊目的被祂差遣。祂將來到以色列,為著耶和華子民的益處和救恩。祂不會是一個陌生、新的受造物,不是從天使世界或任何其他領域差來的,而是從以色列中間興起,按肉身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一個真正的人。這位偉大的先知將像摩西一樣,卻又超越摩西,因祂從高天領受的恩賜是無限的,充滿了神的靈,是神與人之間最終的**中保**(Mediator)。摩西為祂懇求完全絕對的順服,即聽從祂的話語並照此行事。
V. 16. 正如你在何烈山大會的日子向耶和華你的神所求的一切,說:「求你不要再叫我聽見耶和華我神的聲音,也不要再叫我看見這大火,免得我死亡」(出埃及記 20:19)。
V. 17. 耶和華對我說:「他們所說的甚好。」摩西甚至在那時就已領受了關於這位奇妙先知的啟示,祂將帶來榮耀和美好的信息,而不是那使他們心生恐懼的信息。
V. 18. 我要從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一樣,我要將我的話放在祂口中,將祂希望傳達給祂子民的信息賜給祂;祂要將我所吩咐祂的一切話都告訴他們。祂的話語將具有無條件的確定性。
V. 19. 凡不聽從祂奉我名所說的話的,我必討他的罪。這裡極力強調必須毫無疑問地順服這位偉大的先知和祂的信息。對不順服者的懲罰包含在「討他的罪」這句話中,即在審判日將被追究責任。這預言是彌賽亞的應許,在新約的光照下顯而易見(路加福音 9:35;使徒行傳 3:22;使徒行傳 7:37;希伯來書 1:1-2);它將耶穌基督闡明為新約的偉大先知。
申命記 18:20-22 論假先知
V. 20. 但那擅敢奉我名說我未曾吩咐他說的話的先知,帶著傲慢自大的態度,因此他的信息完全是虛假的,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的,那先知就必死亡,因傳播虛假信息,奪取耶和華的榮耀而被處死。
V. 21. 你若心裡說:「我們怎能知道哪句話是耶和華說的呢?」既然所有假教師都聲稱有神的呼召,有神的使命,任何人怎能確信真理呢?耶和華給出了答案。
V. 22. 先知奉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不應驗,這就是耶和華沒有說的話,預言未實現的事實證明它是虛假的,正如許多現代教派關於審判日日期的預測已被證明是謊言一樣;那先知是擅敢說的,你不要怕他。此外,如果一個人將假先知的教導與聖經的明確陳述進行比較,他將有一個萬無一失的指南,使他免於錯誤(申命記 13:2 ff.)。我們基督徒的避難所和**救恩**(salvation)唯獨在基督裡,祂作為神的先知,在祂的**話語**(Word of God)中向我們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