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申命記 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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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1「我所陳明在你面前的這一切咒詛都臨到你身上;你在耶和華-你上帝追趕你到的萬國中必心裏追念祝福的話;

2你和你的子孫若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上帝,照着我今日一切所吩咐的聽從他的話;

3那時,耶和華-你的上帝必憐恤你,救回你這被擄的子民;耶和華-你的上帝要回轉過來,從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

4你被趕散的人,就是在天涯的,耶和華-你的上帝也必從那裏將你招聚回來。

5耶和華-你的上帝必領你進入你列祖所得的地,使你可以得着;又必善待你,使你的人數比你列祖眾多。

6耶和華-你上帝必將你心裏和你後裔心裏的污穢除掉,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上帝,使你可以存活。

7耶和華-你的上帝必將這一切咒詛加在你仇敵和恨惡你、逼迫你的人身上。

8你必歸回,聽從耶和華的話,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

9你若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謹守這律法書上所寫的誡命律例,又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上帝,他必使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並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土所產的,都綽綽有餘;因為耶和華必再喜悅你,降福與你,像從前喜悅你列祖一樣。

11「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

12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13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14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裏,使你可以遵行。

15「看哪,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

16吩咐你愛耶和華-你的上帝,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數增多,耶和華-你上帝就必在你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與你。

17倘若你心裏偏離,不肯聽從,卻被勾引去敬拜事奉別神,

18我今日明明告訴你們,你們必要滅亡;在你過約旦河、進去得為業的地上,你的日子必不長久。

19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

20且愛耶和華-你的上帝,聽從他的話,專靠他;因為他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他。這樣,你就可以在耶和華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所賜的地上居住。」

# 申命記 第30章

申命記 30:1-10 應許順服者的恩惠

V. 1. 將來,這一切事,就是我擺在你面前的祝福與咒詛,都臨到你身上時——歷史證明,咒詛的應驗正如主所預言的——你在耶和華你神所趕散你到的萬國中,必心裡回想這一切。因為他們苦難的境況至少會讓一些人清醒過來。

V. 2. 你和你的子孫若全心全意歸向耶和華你的神,為著諸多過犯真心悔改,又照著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一切,聽從祂的話,

V. 3. 那時,耶和華你的神必轉回你的被擄之境,使你脫離苦難與困境,憐憫你,再從耶和華你的神所分散你到的萬民中,將你招聚回來。這裡指的是招聚屬靈的真以色列人,因為早期基督徒會眾主要由來自各國的猶太信徒組成,正如五旬節的故事所顯示的。

V. 4. 你們被趕散的人,即便在天涯海角,在最遙遠的居住之地,耶和華你的神也必從那裡將你招聚回來,從那裡將你領回。因為祂即使在今日,在各國的猶太人中仍有祂的選民,並且仍有少數人被贏得歸向真正的彌賽亞。

V. 5. 耶和華你的神必領你進入你列祖所得之地,使你得著那地。這是在意義上指屬靈的以色列將遍佈世界萬國(創世記 17:6-16)。祂必厚待你,使你人數增多,勝過你的列祖,因為信徒,即亞伯拉罕真正的子孫,將在萬國、萬民、萬族中被尋見。

V. 6. 耶和華你的神必潔淨你的心,和你後裔的心(申命記 10:16),除去剛硬和麻木,使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神,好叫你存活。在彌賽亞降臨之後,在以耶穌基督為名的教會中,主的理想才得以完全實現。

V. 7. 耶和華你的神必將這一切咒詛加在你仇敵和恨惡你、逼迫你的人身上。參創世記 12:3。

V. 8. 你必轉回,聽從耶和華的話,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一切誡命。以色列從未在所有成員中都剛硬而被棄絕,儘管絕大多數人至今仍活在咒詛之下。那些蒙主揀選的人,已在信心的順服中,順從了福音的訓誨。

V. 9. 耶和華你的神必使你手所辦的一切事,在各樣事業上,以及你身所生的、牲畜所下的、地土所產的,都豐盛有餘,使你得福。因為耶和華必再喜悅你,使你得福,如同祂從前喜悅你的列祖一樣,

V. 10. 只要你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遵守這律法書上所寫的誡命和律例,又盡心盡性歸向耶和華你的神。這裡描述了以色列與立約之神之間正常且理想的關係,這種團契將為所有遵守其義務的人帶來豐盛的祝福。

申命記 30:11-20 生死擺在以色列面前

V. 11. 因為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誡命,對你而言並不隱藏,也不遙遠,不能說它在知識或遵行上異常困難。
V. 12. 這誡命不在天上,使你說:「誰能為我們上天去,把誡命取下來給我們聽,使我們遵行呢?」

V. 13. 也不在海外,使你說:「誰能為我們過海去,把誡命取下來給我們聽,使我們遵行呢?」沒有必要假裝這種虛偽的虔誠,好像這只是把律法放在容易取得的地方的問題:「如果我們能得到它,聽到它,研究它,我們就會樂意遵守它的訓誨!」

V. 14. 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使你可以遵行。律法的話語並非秘密寫下並隱藏起來,而是透過口頭宣講、公開宣告,讓全會眾知曉;它成為他們中間討論的主題;他們有時間默想它。因此,他們遵守它的義務就更大了。這些話被聖保羅在羅馬書 10:6-8 中應用於福音的**λόγος**(logos,道/話語)。福音對任何人而言也並非遙不可及,因為它的聲音已傳遍萬國,正在全世界被宣講。我們只需聆聽、閱讀、接受、承認。

V. 15. 看哪,我今日在這系列講論中,將生命與福樂,以及死亡與禍患,擺在你面前,一條通往永恆幸福的道路,以及一條通往永恆毀滅的道路。

V. 16. 就是我今日吩咐你愛耶和華你的神,遵行祂的道,謹守祂的誡命、律例和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數增多。因為遵守主的訓誨開啟了生命之路;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給你。

V. 17. 但如果你心裡偏離,不肯聽從,反而被引誘,這指的是那些非常樂意被誘惑去行偶像崇拜之事的人,去敬拜事奉別神,
V. 18. 我今日鄭重宣告,你們必全然滅亡,在你們過約旦河去得為業的地上,你們的日子必不長久。參申命記 4:26。

V. 19. 我今日呼天喚地,連同這兩界的居民,向你們作證,我已將生命與死亡,祝福與咒詛,擺在你面前;所以你要選擇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可以存活,在此世享受昌盛,在來世享受永恆的幸福;

V. 20. 使你愛耶和華你的神,聽從祂的話,專靠祂。因為祂是你的生命,是今生和來世幸福生命的源頭和賜予者,也是你日子的長久,唯有在祂裡面,任何恩賜的享受才有永恆;使你可以住在耶和華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要賜給他們的地。我們基督徒也同樣有生命與死亡,永恆的救恩與永恆的沉淪,擺在我們面前,就在神的話語中。凡相信福音,並以單純的信心信靠神恩惠的人,必得永生。他也會以順服神的話語和誡命來證明他的信心。但那不相信福音,寧願過罪惡羞恥生活的人,將永遠失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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