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以弗所書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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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和本 以弗所書 第5章

1所以,你們該效法上帝,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

2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上帝。

3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

4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

5因為你們確實地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上帝的國裏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

6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上帝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

7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

8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

9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

10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

11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

12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

13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

14所以[主]說: 你這睡着的人當醒過來, 從死裏復活! 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15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

16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

17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

18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

19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地讚美主。

20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上帝。

21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22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23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24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25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26要用水藉着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

27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

28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

29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

30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

31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32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會說的。

33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

# 以弗所書 第5章

以弗所書 5:1-5 關於不潔之罪的警告。效法神排斥不潔:V.1. 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愛的兒女一樣;V.2. 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V.3. 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V.4. 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V.5. 因為你們確實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本章開頭幾節實際上是延續前一章結尾的思想。保羅在那裡勸勉基督徒要饒恕人,因為他們在基督耶穌裡蒙受了憐憫。他在此補充說:「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愛的兒女一樣,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你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基督徒藉著基督成為神的兒女,因此是神愛的對象。然而,在父親與兒女之間,若有適當的關係,兒女就會不自覺地、也有意識地效法他們的父親;他們會以父親的生活為榜樣。因此,基督徒以他們的天父為愛的典範和榜樣。神對我們這些不配的受造物的愛,使我們有義務在生活中展現類似的愛。正如路德所說:「基督徒的整個外在生活,除了愛,別無他物。」但正如神是無私之愛的榜樣,基督也是;祂與父神一同,是我們愛的偉大動機和典範。祂對我們的愛是如此之大,以至於祂為我們捨了自己,代替我們,為我們的益處;祂為我們成為供物,成為祭物。藉著在十字架的祭壇上獻上自己的生命和身體,祂成功地使神的悅納歸於我們。因為祂的犧牲完全蒙神悅納,如同馨香之氣升到神的鼻前。為紀念這愛,使徒希望基督徒彼此相愛;基督的愛應當成為每個門徒的榜樣和激勵。基督徒生活中所展現的愛,應當與聖潔和純潔結合: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使徒在此列舉的罪惡,是當時外邦人中普遍存在的,因此,由於它們的普遍性,會使敏感的良心變得遲鈍。有淫亂,即沉溺於被禁止的性行為;有污穢,各種形式的淫穢、骯髒,所有異教徒習以為常的各種不道德行為。還有貪婪、貪財的罪,人的心所有思想都集中在獲取虛妄的財物、不義之財上。這些惡行與神的追隨者和基督的效法者的品格是如此格格不入,以至於任何基督徒都不應與之有任何關聯,甚至不應以最微小的公正之名將其中任何一項歸咎於他。信徒應當如此認真地維護他們在這方面的榮譽和名聲,以至於所有邪惡的言論都會因缺乏燃料而消亡。基督徒的會眾在這方面應當如此純潔,以至於連謠言都不敢抬頭;這才符合聖徒的體統,符合那些將自己一生完全獻給主的人。但即使是較為隱微的不潔之罪,那些過錯不那麼明顯和刺眼的,也不適合基督徒的會眾,絕不應出現在信徒的聚會中。有污穢,指一般性的不雅、可恥行為;有愚蠢、無聊的談話,輕浮的言論,這些話語僅僅徘徊在公然不雅和淫蕩的邊緣;有戲笑,指輕浮、粗俗、機智卻帶有強烈暗示性而非恰當性的言談。基督徒中間應當有的是感謝。作為天父蒙愛的兒女,他們應當忙於讚美神的良善和憐憫,以至於他們完全沒有時間從事這些不潔的消遣。但為了避免基督徒低估情況的嚴重性,使徒補充說:「因為你們確實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這知識屬於基督教教義的基礎,即這類罪人,公然違反第六和第七誡的人,因自己的過錯而被排除在神恩惠的豐盛之外。而吝嗇鬼、貪婪的人,將金錢奉為神,順帶也是拜偶像的,也違反了第一誡。他們在神的恩惠之國,同時也是基督的國度裡,沒有份,沒有產業:因為神揀選了祂自己的兒女,使他們在愛中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可指責。因此,這裡直接提到所有淫亂者、所有不潔者、所有貪婪者,如果他們繼續沉溺於這些罪惡直到生命終結,最終必將遭受確定的永恆沉淪。請注意,在這段經文中,基督也被置於與父神絕對平等的地位;真正的、永恆的神性屬於祂。

以弗所書 5:6-14 光明的兒女避免黑暗的作為:V.6. 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V.7. 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V.8.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V.9. 光明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V.10. 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V.11. 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V.12. 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題起來也是可恥的。V.13. 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顯明的,就是光。V.14. 所以主說:「你這睡著的人哪,要醒過來,從死裡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以弗所的基督徒,就像此後每個城市的基督徒一樣,在城裡是少數,在眾多異教徒中只有少數人。他們不僅不斷地看到外邦人的榜樣,而且也持續不斷地受到誘惑。例如,使徒剛才提到的那些應當厭惡的惡行,他們卻視為無辜的歡樂和消遣,任何人都可以暫時沉溺其中,以放縱自己。但使徒警告以弗所人,就像他警告今天的基督徒一樣:「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不要被空洞、愚蠢的言談引誘。」沉溺於這種言談的人,主要是那些接觸過基督教信仰,卻拒絕被說服的人。他們的花言巧語是危險的論點,基督徒絕不能聽信;因為,使徒再次強調,由於這些罪惡,神的忿怒必臨到那不信之子。這不僅是最終審判的忿怒,也是懲罰的諭令,甚至在今世就打擊罪人。那些故意犯罪的人被稱為悖逆之子,因為悖逆是他們活動的領域,他們不斷地實踐悖逆,因此招致臨到他們的暫時懲罰和永恆沉淪。使徒彷彿舉起警告的手指:「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不要讓自己重新陷入你們藉著神的恩惠所放棄的道路。」因為這些惡行不僅如上所述會受到懲罰,而且它們會剝奪在重生中所賜予的神的恩惠。如果基督徒與不信者一同參與他們的罪惡,他們也將在他們的沉淪中成為同伴。身處不信者之中,與他們從事商業活動,基督徒必須加倍小心,以免被捲入普遍的不道德和牟利商業手段。使徒提出一個強有力的論據來支持他的勸誡:「因為你們從前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黑暗是未歸正者、不信者的屬靈狀態;他們的領域是罪惡、不敬虔、違背神聖潔的律法。但那個時代、那個狀態,在以弗所人身上已經完全過去了。作為基督徒,他們不再是黑暗(這意味著不僅僅是蒙蔽),而是現在藉著神的能力,他們已經被光照到如此程度,以至於使他們在主裡面成為光,羅馬書 2:19;帖撒羅尼迦前書 5:4。他們現在不僅能夠行事為人與光相稱,而且能夠作為他人的光,引導他人進入成聖的道路。保羅立即列舉了基督徒在他們的活動領域中,在他們作為光明之子的行事為人中應當展現的一些美德:因為光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信徒作為光明之子的品格必然以這種方式表達出來,他們必須在生活中展現光的果子。使徒列舉了三種美德,作為一個人生命中光明之靈最確鑿的證據:一切形式的良善,道德上的健全和得體,並結合積極的仁慈;公義,道德上的正直,確保沒有任何人和任何事受到傷害;誠實,道德上的純潔,真誠和正直,與虛偽和謊言相對。因此,基督教道德被描述為良善、公義和真實。基督徒藉著這樣表達他們內在的光,藉著這樣作為光明之子行事,他們對不信和敵對神的欺騙是如此小心,以至於他們的態度總是:「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對於所有事物,所有習俗,所有社會認可的形式,對於他們在生活中接觸到的一切,基督徒都應用神聖潔旨意的標準。因為對錯之間的區別往往不是立即可見的,因此屬靈的人在判斷時非常小心,哥林多前書 2:15。基督徒在今生的目標是找出什麼是主所喜悅的,然後遵守祂的旨意。此外,如果基督徒作為光明之子行事,使徒的話就會被聽從:「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光,由聖靈所成就的,會結出果子,這果子必須在任何地方都被承認。但黑暗,未歸正的狀態,不信的狀態,卻無法結出真正的果子,就像雜草無法結出果子一樣:黑暗的作為是無益的,它們是破壞性的、邪惡的、死的,希伯來書 6:1;希伯來書 9:14;歌羅西書 1:21。因此,基督徒將與這些事毫無瓜葛,他們將時刻避開和遠離它們。他們不滿足於僅僅拒絕的態度,他們將主動地以積極的方式攻擊邪惡,責備它們,顯明它們的罪惡。「因此,其思想是,這些基督徒不能輕視這些罪惡,或對其視而不見,或保持沉默,而必須公開反對它們,並加以斥責,目的是讓他們的異教鄰居認識到其卑劣並放棄它們。」基督徒的這種態度之所以更為必要,是因為:「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題起來也是可恥的;然而,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顯明的,就是光。」黑暗之子所行的秘密罪惡,其性質確實令人難以啟齒,甚至提及都會臉紅;在使徒生活的時代,最不自然的惡行被視為理所當然。然而,在某些情況下,提及它們成為一種義務,正如我們在羅馬書第一章中使徒的例子所見。因此,這裡所指的惡行的隱秘性,正是它們需要公開責備的原因;而它們如此可憎的事實,更使得公開斥責而非默默忽視或縱容其存在變得更加必要。異教徒、不信者的所有罪惡和惡行,無論是公開行的還是暗中行的,當它們被光,即光明之子,即基督徒所責備時,都會被顯明、揭露、曝光。直接的責備確實只針對已知的罪惡,但基督徒口中的真理見證也能滲透到人心隱藏的深處,並使罪人認識到秘密的罪惡和惡行。為了支持這一點,保羅引用了一條公理:「一切顯明的,就是光。」隱藏和秘密的事物,藉著被置於光中而被照亮。因此,一個人一旦意識到自己的痛苦和罪惡,就達到了這樣一個地步:他藉著神恩惠的影響,轉離罪惡,認識救主的憐憫,然後按照神的旨意生活,並在主裡面成為光。不幸的是,這並非總是基督徒見證罪惡的結果,因為許多剛硬的罪人拒絕聽從律法的警告;但總會有一些人藉著聖靈透過聖言被光照,這個事實應當激勵信徒責備罪惡,並在機會出現時努力使人認識罪惡。使徒以引用一句眾所周知的經文來結束這一段:「所以主說:『你這睡著的人哪,要醒過來,從死裡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這段引文並非取自聖經,但可能是一句改編自保羅時代猶太會堂或基督教禮儀的經文,或者保羅將猶太新年常見的問候語應用於當時的情況。在神的呼召下,基督徒應當睜開眼睛,反過來向他那不信、不敬虔的鄰居呼喊:「你正躺臥在屬靈的沉睡、死亡和毀滅之中,帶著你的罪惡。因此,從沉睡中醒來,從死裡復活;悔改,歸正!」如果這個呼召產生了對罪的認識,那麼基督就會賜予救恩的知識。基督在這裡被描繪成一道美麗、閃耀、發光的光。罪人從罪惡和死亡的沉睡中醒來後,被基督,即救恩的太陽所環繞和充滿,因此在這光照中變得蒙福和快樂。因此,保羅在此引用的這段話,非常貼切地表明了責備的必要性,以及藉著神的恩惠,這種責備所帶來的良好效果。

以弗所書 5:15-21 基督徒正確行事所要求的事:V.15. 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倒要像智慧人。V.16. 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V.17. 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V.18. 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V.19. 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地讚美主。V.20. 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V.21. 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使徒繼續勸勉基督徒要像光明之子一樣行事,因為他們這樣的行為總能給不信者留下深刻印象:「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倒要像智慧人。」基督徒應當竭盡全力,以極大的勤勉看顧他們的一生。他們人生道路上的每一步都必須謹慎小心,以免在聖經意義上顯為智慧,即使用適當的方法達成正確的目的時,卻忘記了情況所要求的謹慎,因而變得愚昧。因此,他們也應當善用時間,字面意思是「抓住每一個機會」,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有時,信徒為了向不信者講述神和基督,責備他們的惡行,並向他們指出唯一的救恩之道,可能需要自我犧牲,特別是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因此似乎不適合從事這種愛的作為。世人普遍反對基督的福音是一個阻礙因素。適當的時機很少,應當立即抓住。因此,基督徒也不應變得愚昧,缺乏理解力。他們在認識神的旨意上是智慧的,因此應當避開一切會奪走他們所擁有理解力的事物。他們應當有辨別力;他們應當非常仔細地學習分辨,以基督徒的熱心標記,在現今這個時代、這個地方、這些條件下,主的旨意究竟是什麼。這在基督徒的整個生活中是普遍的,在基督徒對待周遭環境的行為中也是具體的。請注意:在我們這個時代,當那些自稱信徒的人正在適應世俗的方式,而不是以主所要求的嚴格態度遵守界線時,這項勸誡應當以更大的勤勉來遵守。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由主的旨意來決定,而不是權宜之計的問題。為了使基督徒能夠保持在世上履行其呼召所需的健全心態,以下是必要的,當然:「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沉溺於酒的人,過度飲用烈酒的人,無法做出健全的判斷;因為不節制會導致放蕩,導致一種放縱、墮落的生活,在這種狀態下,平靜地運用被光照的理性是不可能的。信徒應當時刻努力被神的靈充滿,藉著聖靈的能力,他們才能在光中行事,避免黑暗的作為,在凡事上尋求神的旨意。聖靈的感動和光照應當引導基督徒的整個生命。作為達到並保持這種狀態的絕佳幫助,保羅提到:「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地讚美主。」在舊約詩篇中,它們從最早的時候就被用於基督徒的崇拜;在為公共崇拜而創作的聖詩或聖歌中;在更具普遍性、但與世俗歌詞和頌歌截然不同的靈歌中,基督徒應當彼此造就。但願我們這個時代的基督徒能更多地聽從這項勸誡,以便大量令人難以置信的空洞和難以言喻的愚蠢爵士樂和拉格泰姆音樂能從所有基督徒家庭中消失並不再出現!因為耶穌的真門徒應當藉著他們所唱的歌曲彼此造就和教導,不僅在公共崇拜中,而且在他們的家中也是如此。無論是在公開的讚美和感恩詩歌中,還是在信徒心中不間斷的歡欣鼓舞中,都應當將一切榮耀歸給主,因祂無限的憐憫和良善。藉著這樣的歌唱、禱告、認信,心靈和思想如同被喜樂的翅膀高舉,屬靈生命得到更新和堅固。因為確實有足夠的理由:「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神持續不斷的憐憫和良善使感恩成為一項持續的義務。基督徒從來沒有沒有機會在耶穌基督,他們的主的名下,用他們的心、手和聲音,為神,他們的天父的慈愛關懷而感謝祂,即使在看似黑暗的日子裡也是如此。而當這感恩從信徒心中升起時,就有聖靈的喜樂,主的喜樂,以及行各樣善工的能力。這種與神的關係,反過來也會決定基督徒彼此之間的關係:「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信徒心中對神和基督的愛,自然會表現在服事鄰舍的生活中。他人的利益被視為與自己的利益同等重要,一個信徒努力在尊榮上將他人置於自己之上,這一切都是出於對基督的敬畏,祂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參羅馬書 12:10;加拉太書 5:13。

以弗所書 5:22-27 基督與教會的關係所顯示的夫妻職責。以弗所書 5:22-33 勸勉及其基礎:V.22.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V.23. 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V.24.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自己的丈夫。V.25.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V.26. 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V.27. 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關於這整段經文,有人說:「它給出了婚姻關係的基督徒理想。這是人類筆下對這種關係最崇高的構想,也是無法想像的更高境界。」使徒延續了最後一項勸誡的思想,寫道:「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基督徒的妻子順服自己的丈夫,就是那些與她們進入神聖婚姻關係的男人。她們這樣做,不是不情願地,如同被迫順服,而是憑藉她們在訂婚時自願的同意;因為她們順服丈夫,不是將丈夫視為她們的主人,而是「如同順服主」,也就是說,如同順服基督。正如基督徒婦女憑著信心,處於順服基督的狀態,她們對丈夫的順服也是對基督的順服,基督徒的丈夫是妻子的頭,並向她們預表基督,即整個基督教會的頭:「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在基督的情況下,這既是優越性也是元首權,因為祂既是神又是身體的救主;祂的教會,即基督徒,藉著信心接受了祂,他們個別地和集體地成為祂身體的肢體,聖徒的團契,聯合在一個偉大的有機體中。在丈夫的情況下,並非所有比較點都能被強調。這可能不是優越性的問題,但它始終非常明確地是元首權的問題。神的旨意是丈夫作妻子的頭;創世時所作的規定,因此在新約時代得到證實。使徒說明了這種關係將延伸到何種程度:「然而,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自己的丈夫。」使徒既不向現代過度解放讓步,也不給予丈夫無限的自由。使徒的意思是:基督是教會的救主這一事實,絲毫不影響祂也是教會的頭這一事實;現在,雖然丈夫不是身體的救主,但順服的問題並不受此影響;正如教會順服基督,妻子也同樣順服自己的丈夫。經文明確指出這應當是「凡事」,因此妻子不被允許任意例外。但顯而易見的是,男人的元首權僅限於今生的事務。就基督教領域而言,不分男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加拉太書 3:28。就婦女而言,這是在與丈夫的關係中自願順服,這種關係被比作教會與基督的關係。作為與男人一同承受救恩盼望的繼承人,她們可能傾向於在婚姻關係和生活中要求平等:為了回應這些想法,丈夫的元首權被強調。就男人而言,危險在於採取專橫的統治,認為自己有權使用嚴厲手段。聖保羅對他們說:「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使徒希望丈夫們在任何時候都以行動表達他們對妻子的愛;這應當是一種積極、自願的愛。使徒沒有為這種愛提出理由,因為它的存在是基於創造秩序而被假定的,但他提供了所能想像到的最高典範和比較。基督對會眾之愛的主要證明在於,祂捨了自己,祂為教會犧牲了自己的生命,為了教會的利益,為了贖罪。救贖是為全世界贏得的,但只有在信徒身上才真正實現;因此,基督的代贖工作,祂愛的最高證明,在這裡被描繪為是為了教會的利益而發生的。而這工作的結果,正如它實際出現在信徒生命中的,是:「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使徒在這裡不僅談到稱義,他不僅指在每個信徒歸信時歸算給他們的義和完全,他還談到在教會中正在進行的成聖,這成聖始於信徒的洗禮,並將在末日得以完全。基督使祂的教會成聖,將其分別為聖歸於自己。祂這樣做是藉著用奇妙的水洗,藉著聖洗禮的聖禮,潔淨教會的每個成員。因為這水不僅僅是普通的水,正如路德非常正確地寫道,而是包含在神命令中並與神的話語相連的水。洗禮的水潔淨了遺傳之罪的敗壞,它有能力使人重生,更新人心和思想,更新人的本性。參羅馬書 6:3;歌羅西書 2:12;提多書 3:5。基督所行的成聖的最終目的,在第二個從句中給出:「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基督作為新郎,用祂的血買贖了新娘,並用洗禮的水潔淨了所有信徒,即教會的成員,現在祂獻上或呈現祂的新娘。現今的成聖將在最終的榮耀中達到高潮,屆時恩典的國度將成為榮耀的國度,爭戰的教會將成為得勝的教會。「基督將教會獻給自己,是祂,而不是別人,獻給自己。祂這樣做。祂為教會捨了自己。祂使教會成聖。祂在聚集的宇宙面前,將用祂的血買贖的新娘置於自己身旁。祂將教會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凡能激發敬佩的,就是榮耀的。教會將成為所有有智慧的受造物敬佩的對象,因為它沒有任何缺陷,並且絕對完美。它將與神兒子的榮耀人性相符,在祂面前,門徒在山上如同死人,而當基督第二次降臨時,天地將從祂清晰的顯現中逃離。神預定祂的子民效法祂兒子的形象。當祂顯現時,我們將像祂,因為我們將看見祂的本相,約翰一書 3:2。這裡對已完成的教會榮耀的描述保留了這個比喻。它將像一個完美無瑕的新娘;美麗完美,裝飾華麗。她將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即,沒有任何東西能損害她的美麗,沒有任何衰老的跡象,完美無瑕,永垂不朽。這裡以比喻方式表達的,在經文的最後一句中以字面方式表達出來,即『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霍奇)

**以弗所書 5:28-33**

**進一步應用此比較:**

**V. 28. 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
**V. 29. 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
**V. 30. 因我們是祂身上的肢體,是祂的骨,祂的肉。**
**V. 31. 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V. 32. 這是一個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V. 33. 然而,你們各人也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

使徒在此回到他的比較:**丈夫也當照樣愛自己的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這不是一個選擇問題,而是一種義務,一種責任。的確,單純的人類無法以基督對教會所展現的關懷那樣的愛來愛他們的配偶。但每一位基督徒丈夫都可以而且應該始終將基督對教會的愛作為榜樣;他應該願意為妻子的緣故犧牲;他應該時刻準備好在一切美善的事上扶持妻子,因為她是較軟弱的器皿。

但保羅在此明確指出,男人有愛妻子的責任,因為在婚姻關係中,妻子的確是丈夫的骨肉。因此,保羅試圖灌輸的是一個不言而喻的責任:**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由此可見:**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保羅的意思是,提醒一個人對自己的骨肉、對自己的身體所應盡的責任,顯然是沒有必要的。他會盡心盡力地照顧它,遮蓋並保護它。因此,基督徒丈夫也應當如此對待妻子,為她提供物質和精神上的需要,包括食物、住所、身體和道德上的支持。

使徒在此再次提出基督的榜樣,祂對信徒的保養顧惜之愛在聖經和個人經歷中都得到了充分的證實。保羅在此補充解釋說:**因我們是祂身上的肢體,是祂的骨,祂的肉。**我們基督徒的存在,尤其是在屬靈方面,都歸因於基督;藉著我們的歸信,我們成為祂的肢體,我們裡面有祂的靈,祂的生命,我們藉著最親密的團契關係與祂連結。正如妻子在婚姻中與丈夫成為一體,我們,作為教會的肢體,基督的新婦,也與我們的新郎聯合,時刻從祂那裡獲得我們的屬靈生命和能力。

現在回到第28節的思想,保羅提到神在設立神聖婚姻制度時的命令:**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參見創世記 2:24;馬太福音 19:5。這裡,妻子與丈夫成為一體的事實得到了聖經的證明。這是神的計劃,神的設計。一旦進入婚姻,先前的關係和考量都會改變,會被置於丈夫和妻子之間這種新關係的次要地位。妻子從此成為丈夫的骨肉,丈夫便有使徒以如此令人信服的方式闡明的責任。

使徒現在準備從討論中得出雙重結論。就他所引用的基督與教會的例子而言,他寫道:**這是一個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婚姻在此沒有被稱為聖禮,正如羅馬教會所教導的,這從保羅的話語中就可以看出,他聲明他所說的是基督和教會,而不是神聖的婚姻制度。但這是一個奧秘,一個信心的秘密,即保羅將基督與教會之間的關係作為神聖婚姻中應有的關係的預表,正如他在前幾節經文中所闡述的。除了受聖靈感動的作者,沒有人能以這種方式進行比較,並在比較中附帶如此莊嚴的勸誡。

但保羅現在已經說得夠多了,所以他總結道:**然而**(不再多說那更高的聯合),**你們各人也當愛自己的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這裡沒有迴避問題的餘地,也沒有任何藉口可以接受。每一位丈夫都有明確的義務去愛他的妻子,無論他遇到脾氣上的困難還是其他不愉快。至於妻子,她的地位要求她以敬畏的心順服丈夫,這在她那方面也源於愛,並願意寬容人性的弱點。如果丈夫和妻子都受主之敬畏的激勵和引導,那麼相互的愛、相互的理解將解決婚姻生活中的所有問題。

**總結**

使徒警告以弗所人不要像外邦人那樣行在不潔的私慾中,他們的呼召要求他們像光明之子一樣,凡事謹慎行事;他勸誡丈夫和妻子都要勤於履行彼此的職責,並將基督對教會(祂的新婦)的愛作為榜樣擺在他們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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