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使亞倫和他兒子成聖,給我供祭司的職分,要如此行:取一隻公牛犢,兩隻無殘疾的公綿羊,
2無酵餅和調油的無酵餅,與抹油的無酵薄餅;這都要用細麥麵做成。
3這餅要裝在一個筐子裏,連筐子帶來,又把公牛和兩隻公綿羊牽來。
4要使亞倫和他兒子到會幕門口來,用水洗身。
5要給亞倫穿上內袍和以弗得的外袍,並以弗得,又帶上胸牌,束上以弗得巧工織的帶子。
6把冠冕戴在他頭上,將聖冠加在冠冕上,
7就把膏油倒在他頭上膏他。
8要叫他的兒子來,給他們穿上內袍。
9給亞倫和他兒子束上腰帶,包上裹頭巾,他們就憑永遠的定例得了祭司的職任。又要將亞倫和他兒子分別為聖。
10「你要把公牛牽到會幕前,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公牛的頭上。
11你要在耶和華面前,在會幕門口,宰這公牛。
12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頭抹在壇的四角上,把血都倒在壇腳那裏。
13要把一切蓋臟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都燒在壇上。
14只是公牛的皮、肉、糞都要用火燒在營外。這牛是贖罪祭。
15「你要牽一隻公綿羊來,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這羊的頭上。
16要宰這羊,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17要把羊切成塊子,洗淨五臟和腿,連塊子帶頭,都放在一處。
18要把全羊燒在壇上,是給耶和華獻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19「你要將那一隻公綿羊牽來,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羊的頭上。
20你要宰這羊,取點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和他兒子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們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拇指上;並要把血灑在壇的四圍。
21你要取點膏油和壇上的血,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並他兒子和他兒子的衣服上,他們和他們的衣服就一同成聖。
22「你要取這羊的脂油和肥尾巴,並蓋臟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並右腿(這是承接聖職所獻的羊)。
23再從耶和華面前裝無酵餅的筐子中取一個餅,一個調油的餅和一個薄餅,
24都放在亞倫的手上和他兒子的手上,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
25要從他們手中接過來,燒在耶和華面前壇上的燔祭上,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26「你要取亞倫承接聖職所獻公羊的胸,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就可以作你的分。
27那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就是承接聖職所搖的、所舉的,是歸亞倫和他兒子的。這些你都要成為聖,
28作亞倫和他子孫從以色列人中永遠所得的分,因為是舉祭。這要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作為獻給耶和華的舉祭。
29「亞倫的聖衣要留給他的子孫,可以穿着受膏,又穿着承接聖職。
30他的子孫接續他當祭司的,每逢進會幕在聖所供職的時候,要穿七天。
31「你要將承接聖職所獻公羊的肉煮在聖處。
32亞倫和他兒子要在會幕門口吃這羊的肉和筐內的餅。
33他們吃那些贖罪之物,好承接聖職,使他們成聖;只是外人不可吃,因為這是聖物。
34那承接聖職所獻的肉或餅,若有一點留到早晨,就要用火燒了,不可吃這物,因為是聖物。
35「你要這樣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向亞倫和他兒子行承接聖職的禮七天。
36每天要獻公牛一隻為贖罪祭。你潔淨壇的時候,壇就潔淨了;且要用膏抹壇,使壇成聖。
37要潔淨壇七天,使壇成聖,壇就成為至聖。凡挨着壇的都成為聖。」
38「你每天所要獻在壇上的就是兩隻一歲的羊羔;
39早晨要獻這一隻,黃昏的時候要獻那一隻。
40和這一隻羊羔同獻的,要用細麵[伊法]十分之一與搗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又用酒一欣四分之一作為奠祭。
41那一隻羊羔要在黃昏的時候獻上,照着早晨的素祭和奠祭的禮辦理,作為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42這要在耶和華面前、會幕門口,作你們世世代代常獻的燔祭。我要在那裏與你們相會,和你們說話。
43我要在那裏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成為聖。
44我要使會幕和壇成聖,也要使亞倫和他的兒子成聖,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45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作他們的上帝。
46他們必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上帝,是將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住在他們中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上帝。」
# 出埃及記 第29章
出埃及記 29:1-30 奉獻禮的程序
V. 1. 「你又要使亞倫和他的兒子成聖,給我供祭司的職分。其法如下:」這是猶太教會中,所有時代都必須遵守的奉獻禮程序:「你要取一隻公牛犢,兩隻無殘疾的公綿羊,」沒有疾病和任何身體缺陷的。
V. 2. 「無酵餅,用油調和的無酵餅,」在準備麵團時混入橄欖油,「與抹油的無酵薄餅;」非常薄,像餅乾一樣的獻祭餅。「都要用細麥麵做成。」這是一個必須非常仔細注意的規定。
V. 4. 「你要使亞倫和他的兒子到會幕門口,」顯然是在院子的入口內,「用水洗他們。」外在的潔淨象徵內在的潔淨;因為只有內心成聖的人才適合聖潔的服事。
V. 5. 「你要拿衣服給亞倫穿上,就是內袍、」主在出埃及記28章中詳細描述的白色細麻長袍,「以弗得的外袍、」那件及膝的藍色衣服,「以弗得,和胸牌,又用以弗得巧工織的帶子束他。」
V. 7. 「然後你要取膏油,倒在他頭上膏他。」這種就職方式不僅用於大祭司,也用於先知和君王。油是聖靈的象徵,唯有聖靈能使人成聖,並妥善預備人來服事聖所。
V. 9. 「又給亞倫和他兒子束上腰帶,」因為在這件服飾上,普通祭司與大祭司之間顯示出相似之處,兩類祭司都使用一條用聖所的四種顏色繡成的腰帶,「給他們戴上裹頭巾。」給亞倫戴上冠冕,給他的兒子們戴上帽子。「祭司的職分要給他們作為永遠的定例。你又要使亞倫和他的兒子成聖。」字面意思是「充滿他們的手」,賦予他們職位的尊嚴和義務。
V. 10. 「你要把那公牛犢,」上面提到的獻祭動物,「牽到會幕前;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牛的頭上。」這個動作象徵著將他們自己的罪和罪咎轉移到獻祭動物身上,因為,在他們為百姓的罪獻祭之前,他們自己的罪確實需要得到贖罪。
V. 12. 「你要取些牛血,用指頭抹在壇的四角上,」塗抹在聖所前大祭壇的這些特殊突起物上,「又把所有的血倒在壇腳那裡。」這樣獻給主的動物的血,以象徵性的方式,取代了罪人的血。
V. 13. 「你要把牛所有的脂肪,就是蓋臟腑的脂肪,」在腹腔內的,「肝上的網油,」肝臟和十二指腸之間脂肪的聚集,「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肪,都取下來,燒在壇上。」生命豐盛的精華歸於耶和華作為祂的份。
V. 17. 「你要把羊切成塊子,」按照技藝的規則解剖,「洗淨牠的臟腑和腿,」即大腿,「把這些和牠的塊子,並頭,都擺在一起。」頭部形成堆疊的中心。
V. 18. 「要把全羊燒在壇上,」在除去皮和不潔的部分之後;「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這火祭獻給耶和華是悅納的馨香,因為它表示祭司們身心靈都獻身於主的服事。
V. 20. 「然後你要宰這羊,取牠的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和他兒子們的右耳垂上,」即耳垂,靠近開口處,「又抹在他們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拇指上。」這些動作傳達了順服、樂意工作以及按照神聖律法行事的職責,「並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V. 22. 「你又要從這羊取脂肪和肥尾巴,」這種羊特有的厚重脂肪尾巴,「蓋臟腑的脂肪,」腹網膜的脂肪,「肝上的網油,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肪,並右腿,」這些部分代表「生命的活力、舒適和良心」,右腿在這裡被包括在內,儘管它通常屬於祭司,但有特殊原因;「因為這是奉獻的羊。」祭司們在這裡自願將一部分屬於他們的報酬歸還給耶和華。
V. 25. 「你要從他們手中接過來,」以色列和以色列祭司的禮物,「燒在壇上作燔祭,在耶和華面前作馨香的火祭。」這獻祭表明了祭司工作的一個重要部分。
V. 27. 「你要使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成聖,」前者只是來回搖動以示奉獻,後者則高高舉起以示甘心降服於耶和華,「就是從奉獻的羊,從亞倫和他的兒子所獻的,搖一搖,舉一舉的。」因為似乎身體的其餘部分都與腿一起,作為祭司的份。
V. 28. 「這要歸亞倫和他的兒子,作以色列人永遠的定例;因為這是舉祭,也要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作他們的舉祭獻給耶和華。」這些部分是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和舉祭中取出的,舉起獻給祭司。這總體上表示祭司要靠以色列的祭物供養,正如主現在所命定的,傳福音的人應當靠福音為生。
V. 30. 「那接替他作祭司的兒子,進會幕在聖所供職的時候,要穿這衣服七天,」正如亞倫受奉獻時所做的,利未記 8:35。亞倫是真正的大祭司耶穌基督的預表,祂被聖靈無限量地膏抹,作為神與罪惡人類之間真正的中保。亞倫的兒子們是新約信徒的預表,他們在神和父面前被立為祭司,並以聖潔和公義服事祂,正如祂所喜悅的。
出埃及記 29:31-37 祭司的份
V. 33. 「他們要吃那些為贖罪所用的東西,」每日奉獻祭物中用於贖罪的部分,這些也用於潔淨和使他們成聖。「外人不可吃,因為這是聖物。」為主的敬拜而分別出來。
V. 34. 「若奉獻的肉或餅有剩下到早晨的,」祭司們發現無法吃完,「你就要用火燒掉剩下的;不可吃,因為這是聖物。」一旦為主的用途而分別出來,就不應再用於世俗的用途。
V. 36. 「你每天要獻一隻公牛犢作贖罪祭,為贖罪;」如同第一天,見第10和11節;「你為壇贖罪之後,又要潔淨壇;」祭壇也包括在贖罪和奉獻的儀式中;「又要膏壇,使壇成聖。」
V. 37. 「你要為壇贖罪七天,使壇成聖;壇就成為至聖。凡摸壇的,都要成聖。」分別出來,獻給主。這樣,祭壇在象徵意義上被潔淨,專門用於耶和華的服事,設計為永久用於祂的服事。
出埃及記 29:38-46 每日燔祭
V. 39. 「一隻羊羔要在早晨獻,另一隻羊羔要在晚上獻。」字面意思是「在兩傍晚之間」,即黃昏時分,猶太人後來解釋為中午到日落之間的時間,因此他們的晚間敬拜約在下午三點舉行。
V. 40. 「和一隻羊羔同獻的,要有細麵伊法十分之一,」約兩夸脫半,「與搗成的油欣四分之一調和,」不是強行從橄欖中榨出的精油,而是橄欖被壓碎或切開後自由流出的油;「並酒欣四分之一作奠祭。」
V. 41. 「另一隻羊羔要在晚上獻,照著早晨的素祭和奠祭的條例獻上,作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這每日的獻祭表示全體百姓的生命日復一日地降服於耶和華。
V. 42. 「這要在會幕門口,在耶和華面前,作你們世世代代不斷的燔祭;我要在那裡與你們相會,與你說話。」在燔祭壇那裡,主想要證明祂與祂的百姓同在;祂將在那裡親自與他們的代表相會。
V. 45. 「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作他們的神。」這個恩惠的應許之所以更加美好,是因為主不僅將祂的同在限制在至聖所,而且向他們保證祂也會以憐憫的眼光看待他們每日的燔祭,從而不斷重新強調與他們所立的約。
V. 46. 「他們必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曾將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為要住在他們中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正如主古時住在祂百姓中間,在奉獻給祂名的聖所裡,祂現在也藉著祂的聖言和聖禮住在祂的信徒中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