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以西結書 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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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合和本 以西結書 第22章

1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2「人子啊,你要審問審問這流人血的城嗎?當使她知道她一切可憎的事。

3你要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哎!這城有流人血的事在其中,叫她受報的日期來到,又做偶像玷污自己,陷害自己。

4你因流了人的血,就為有罪;你做了偶像,就玷污自己,使你受報之日臨近,報應之年來到。所以我叫你受列國的凌辱和列邦的譏誚。

5你這名臭、多亂的城啊,那些離你近、離你遠的都必譏誚你。

6「看哪,以色列的首領各逞其能,在你中間流人之血。

7在你中間有輕慢父母的,有欺壓寄居的,有虧負孤兒寡婦的。

8你藐視了我的聖物,干犯了我的安息日。

9在你中間有讒謗人、流人血的;有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的,有行淫亂的。

10在你中間有露[繼]母下體羞辱父親的,有玷辱月經不潔淨之婦人的。

11這人與鄰舍的妻行可憎的事;那人貪淫玷污兒婦;還有玷辱同父之姊妹的。

12在你中間有為流人血受賄賂的;有向借錢的[弟兄]取利,向借糧的[弟兄]多要的。且因貪得無饜,欺壓鄰舍奪取財物,竟忘了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3「看哪,我因你所得不義之財和你中間所流的血,就拍掌[歎息]。

14到了我懲罰你的日子,你的心還能忍受嗎?你的手還能有力嗎?我-耶和華說了這話,就必照着行。

15我必將你分散在列國,四散在列邦。我也必從你中間除掉你的污穢。

16你必在列國人的眼前因自己所行的被褻瀆,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17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18「人子啊,以色列家在我看為渣滓。他們都是爐中的銅、錫、鐵、鉛,都是銀渣滓。

19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們都成為渣滓,我必聚集你們在耶路撒冷中。

20人怎樣將銀、銅、鐵、鉛、錫聚在爐中,吹火鎔化;照樣,我也要發怒氣和忿怒,將你們聚集放在城中,鎔化你們。

21我必聚集你們,把我烈怒的火吹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在其中鎔化。

22銀子怎樣鎔化在爐中,你們也必照樣鎔化在城中,你們就知道我-耶和華是將忿怒倒在你們身上了。」

23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

24「人子啊,你要對這地說:你是未得潔淨之地,在惱恨的日子也沒有雨下在你以上。

25其中的先知同謀背叛,如咆哮的獅子抓撕掠物。他們吞滅人民,搶奪財寶,使這地多有寡婦。

26其中的祭司強解我的律法,褻瀆我的聖物,不分別聖的和俗的,也不使人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又遮眼不顧我的安息日;我也在他們中間被褻慢。

27其中的首領彷彿豺狼抓撕掠物,殺人流血,傷害人命,要得不義之財。

28其中的先知為百姓用未泡透的[灰]抹牆,就是為他們見虛假的異象,用謊詐的占卜,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其實耶和華沒有說。

29國內眾民一味地欺壓,慣行搶奪,虧負困苦窮乏的,背理欺壓寄居的。

30我在他們中間尋找一人重修牆垣,在我面前為這國站在破口防堵,使我不滅絕這國,卻找不着一個。

31所以我將惱恨倒在他們身上,用烈怒的火滅了他們,照他們所行的報應在他們頭上。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 以西結書 第22章

以西結書 22:1-16 耶路撒冷罪孽的重擔

V. 1.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V. 2. 人子啊,你豈可審判,豈可審判這流人血的城嗎?這城因其中所犯的謀殺和獻兒童給摩洛為祭而得此名。你還要將她一切可憎的事指示她,使她不得不承認這些罪行,即使她缺乏悔改之心。

V. 3. 你要說,主耶和華如此說,祂以其主權的權能為至高:這城在其中流人血,獻血祭給偶像,進行司法謀殺,並發動內戰,以致她的時候將到,即她受懲罰的時候;她又為自己製造偶像,原文直譯是「在她自己之上」,即遍及她的疆界,使自己玷污,偶像崇拜的重擔和罪債帶來玷污。

V. 4. 你因所流的血,就有了罪,這血給整個城市打上了謀殺的烙印;你因所造的偶像,就玷污了自己,這兩者互為因果,玷污源於可憎之事;你藉著這些過犯,使你的日子臨近,就是對她執行判決的時候,並且你已到了你的年歲,她的罪孽已滿;因此,我使你受外邦人的羞辱,受列國的譏誚,即藉著耶路撒冷的傾覆和猶大的被擄。

V. 5. 離你近的,離你遠的,即鄰近的國家和遠方的國家,都要譏誚你這名聲敗壞、多受困擾的城,原文直譯是「名聲被玷污,充滿混亂」,成為嘲笑和厭惡的對象。

V. 6. 看哪,以色列的眾首領,各人都在你裡面盡其所能,原文直譯是「各人按其臂力」,即盡其所能地流人血,這是他們的目的和渴望的終點。

V. 7. 在你裡面,他們輕慢父母,這是在當時受到最嚴厲譴責和懲罰的過犯;在你中間,他們欺壓寄居的,對待他們不公不義,充滿詭詐;在你裡面,他們苦待孤兒寡婦,儘管這兩者都是無助的,需要他人支持和保護,本應得到特別的關顧。

V. 8. 你藐視我的聖物,輕蔑地對待耶和華看重的事物,祂已將這些事物分別為聖,應當受到適當的敬畏;你褻瀆我的安息日,拒絕按照舊約的規定守為聖日。參出埃及記 22:20;利未記 19:13;申命記 24:14。

V. 9. 在你裡面,有人搬弄是非,為要流人血,這些誹謗者旨在傷害他人,最好是致人於死地;在你裡面,他們在山上吃祭物,她的一些居民因參與獻給偶像的宴席而有罪;在你中間,他們行淫亂,各種各樣的不道德行為。

V. 10. 在你裡面,他們揭露了父親的赤身,犯了亂倫之罪,利未記 18、19章;在你裡面,他們玷污了經期中的婦女,強迫一個在不潔淨期間的婦女,利未記 18:19。

V. 11. 有人與鄰舍的妻子行可憎之事,犯了卑劣的姦淫;又有人淫亂地玷污了他的兒媳,這是另一個令人髮指的不道德行為;又有人在你裡面玷污了他的姊妹,他父親的女兒,他的繼姊妹,這是在禁忌範圍內的,利未記 18:9。

V. 12. 在你裡面,他們收受賄賂以流人血,接受賄賂以殺人;你收取重利和高利,以犧牲鄰舍為代價來致富是常態,這是一種絕大多數人沉溺其中的貪污形式;你又勒索鄰舍,貪婪地從他們那裡獲利,在商業交易和所有其他時候都欺騙他們;主耶和華說:你竟忘記了我。這事實確實有證據,因為在信仰和對神的愛上健全的人,不可能犯下如此可怕的過犯。

V. 13. 所以,看哪,我因你所不義之財,和你中間所流的血,就拍掌,因這些邪惡的表現,因你所賺取的不義之財,以及因流血的罪孽籠罩著整個城市和國家,我驚恐和震怒地拍掌。

V. 14. 在我對付你的日子,你的心還能忍受嗎?你的手還能有力嗎?當神的懲罰判決生效時。這是對虛假安全感的最後警告。我耶和華說了,也必成就,祂的決心和執行懲罰判決的能力都無可置疑。

V. 15. 我必將你分散在列國中,以西結書 12:15;20:23,使你四散在各國,在被擄和流亡中,並將你的污穢從你裡面除淨,即藉著這懲罰判決的潔淨能力。

V. 16. 你必在外邦人眼前,在你自己裡面承受你的產業,原文直譯是「你必在外邦人眼前在你自己裡面被玷污」,他們都將見證猶大因其罪孽而遭受的羞恥和墮落,你必知道我是耶和華。罪人在見證他墮落的人眼中所承受的羞恥和恥辱,至少應該是他應當牢記的一點,以阻止他進一步犯罪。

以西結書 22:17-31 猶大的腐敗招致毀滅

V. 17.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V. 18. 人子啊,以色列家於我成了渣滓,是較純金屬的廢料,被丟棄為不適合精細用途;他們都是銅、錫、鐵、鉛在爐中,都是較低賤的金屬,不適合神這位煉金者的目的;他們甚至是銀子的渣滓,充滿雜質。

V. 19.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因為你們都成了渣滓,因偶像崇拜和其他邪惡而污穢,看哪,所以我必將你們聚集在耶路撒冷中,像石英堆積在爐中一樣。

V. 20. 人怎樣將銀子、銅、鐵、鉛、錫聚集在爐中,將較低賤的金屬與貴金屬混合,目的是將它們分離,吹火燒煉,使之熔化,這個過程會使較貴重的金屬幾乎純淨地提取出來;照樣,我必在我的怒氣和憤怒中聚集你們,在對耶路撒冷和猶大執行預定的審判時,我必將你們留在那裡,並熔化你們。請注意,這裡的比喻並未使用提煉的過程,熔煉本身是神報應性憤怒的寫照。

V. 21. 我必聚集你們,在我的怒火中向你們吹氣,如同將摻有較低賤金屬的銀子在所謂的灰吹法中 подвергается 氣流吹拂一樣,你們必在其中熔化。

V. 22. 銀子怎樣在爐中熔化,你們也必照樣在其中熔化,猶大在城市最後一次圍攻期間經歷了這項操作;你們必知道我耶和華已將我的憤怒傾倒在你們身上。耶和華既已闡明對耶路撒冷的懲罰,便接著揭示猶大各階層人民的腐敗。

V. 23.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V. 24. 人子啊,你要對她說,即對耶路撒冷和猶大說:你是不潔淨之地,即沒有清除雜草、荊棘和蒺藜,或在適當季節沒有陽光照耀,也沒有在憤怒之日降雨,也就是說,耶和華因其邪惡而使之不結果子。

V. 25. 她中間的先知結黨,這些假先知是自封的教師和領袖,如同吼叫的獅子抓食獵物,他們吞噬了靈魂,他們的行為處處顯露出兇猛和殘酷;他們奪取了財寶和珍貴之物,即人民的財產和珠寶;他們使她中間有許多寡婦,因為虔誠的人被他們殺害。

V. 26. 她的祭司,他們擔任律法的看守者和保護者的職責,卻違犯了我的律法,因為他們做了本應藉著警告來阻止人民去做的事;他們褻瀆了我的聖物,沒有以應有的尊重來遵守它們,參西番雅書 3:4;他們不分辨聖與俗,也不使人分辨潔與不潔,利未記 10:10-11,也就是說,他們平靜地無視耶和華關於這些區分的條例;他們掩面不顧我的安息日,忽視了安息日的律法;我在他們中間被褻瀆,因為所有這些行為都損害了耶和華的榮耀。

V. 27. 她中間的首領,即人民的領袖和主要保護者,如同豺狼抓食獵物,為要流人血,毀滅靈魂,以獲取不義之財,因此,民事統治者與教會權力勾結,行惡事。

V. 28. 她的先知用未經調和的灰泥粉飾他們,參以西結書 13:10,藉著虛假的和平與安全保證來奉承人民,看見虛妄,即毫無根據的良好承諾,並向他們占卜謊言,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其實耶和華並沒有說過。

V. 29. 國民效法他們領袖的惡劣榜樣,施行欺壓,以各種形式實行勒索和暴力,並進行搶劫,無論是公開的還是隱藏的;他們苦待困苦窮乏的,參以西結書 18:7;他們甚至不義地欺壓寄居的,儘管耶和華曾嚴肅警告過這種行為,出埃及記 22:20-21;申命記 24:17。

V. 30. 我在他們中間尋找一人,能築牆堵住這些各種邪惡行為,並在我面前為這地站在破口中,堵住破口,為猶大代求,使我不毀滅它;但我一個也沒找到,道德墮落如此嚴重,以至於連少數義人也無力做任何事。

V. 31. 所以,我將我的憤怒傾倒在他們身上,如上所述;我用我烈怒的火將他們燒盡,在祂懲罰的爐中熔化他們;主耶和華說:我照他們所行的報應在他們頭上,完全按照他們的邪惡行為懲罰他們。正是這個事實,即他們自己招致了惡運,將在最後的大懲罰中給許多惡人帶來最大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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