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亞達薛西王年間,同我從巴比倫上來的人,他們的族長和他們的家譜記在下面:
2屬非尼哈的子孫有革順;屬以他瑪的子孫有但以理;屬大衛的子孫有哈突;
3屬巴錄的後裔,就是示迦尼的子孫有撒迦利亞,同着他,按家譜計算,男丁一百五十人;
4屬巴哈‧摩押的子孫有西拉希雅的兒子以利約乃,同着他有男丁二百;
5屬示迦尼的子孫有雅哈悉的兒子,同着他有男丁三百;
6屬亞丁的子孫有約拿單的兒子以別,同着他有男丁五十;
7屬以攔的子孫有亞他利雅的兒子耶篩亞,同着他有男丁七十;
8屬示法提雅的子孫有米迦勒的兒子西巴第雅,同着他有男丁八十;
9屬約押的子孫有耶歇的兒子俄巴底亞,同着他有男丁二百一十八;
10屬示羅密的子孫有約細斐的兒子,同着他有男丁一百六十;
11屬比拜的子孫有比拜的兒子撒迦利亞,同着他有男丁二十八;
12屬押甲的子孫有哈加坦的兒子約哈難,同着他有男丁一百一十;
13屬亞多尼干的子孫,就是末尾的,他們的名字是以利法列、耶利、示瑪雅,同着他們有男丁六十;
14屬比革瓦伊的子孫有烏太和撒布,同着他們有男丁七十。
15我招聚這些人在流入亞哈瓦的河邊,我們在那裏住了三日。我查看百姓和祭司,見沒有利未人在那裏,
16就召首領以利以謝、亞列、示瑪雅、以利拿單、雅立、以利拿單、拿單、撒迦利亞、米書蘭,又召教習約雅立和以利拿單。
17我打發他們往迦西斐雅地方去見那裏的首領易多,又告訴他們當向易多和他的弟兄尼提寧說甚麼話,叫他們為我們上帝的殿帶使用的人來。
18蒙我們上帝施恩的手幫助我們,他們在以色列的曾孫、利未的孫子、抹利的後裔中帶一個通達人來;還有示利比和他的眾子與弟兄共一十八人。
19又有哈沙比雅,同着他有米拉利的子孫耶篩亞,並他的眾子和弟兄共二十人。
20從前大衛和眾首領派尼提寧服事利未人,現在從這尼提寧中也帶了二百二十人來,都是按名指定的。
21那時,我在亞哈瓦河邊宣告禁食,為要在我們上帝面前克苦己心,求他使我們和[婦人]孩子,並一切所有的,都得平坦的道路。
22我求王撥步兵馬兵幫助我們抵擋路上的仇敵,本以為羞恥;因我曾對王說:「我們上帝施恩的手必幫助一切尋求他的;但他的能力和忿怒必攻擊一切離棄他的。」
23所以我們禁食祈求我們的上帝,他就應允了我們。
24我分派祭司長十二人,就是示利比、哈沙比雅,和他們的弟兄十人,
25將王和謀士、軍長,並在那裏的以色列眾人為我們上帝殿所獻的金銀和器皿,都秤了交給他們。
26我秤了交在他們手中的銀子有六百五十他連得;銀器重一百他連得;金子一百他連得;
27金碗二十個,重一千達利克;上等光銅的器皿兩個,寶貴如金。
28我對他們說:「你們歸耶和華為聖,器皿也為聖;金銀是甘心獻給耶和華-你們列祖之上帝的。
29你們當警醒看守,直到你們在耶路撒冷耶和華殿的庫內,在祭司長和利未族長,並以色列的各族長面前過了秤。」
30於是,祭司、利未人按着分量接受金銀和器皿,要帶到耶路撒冷我們上帝的殿裏。
31正月十二日,我們從亞哈瓦河邊起行,要往耶路撒冷去。我們上帝的手保佑我們,救我們脫離仇敵和路上埋伏之人的手。
32我們到了耶路撒冷,在那裏住了三日。
33第四日,在我們上帝的殿裏把金銀和器皿都秤了,交在祭司烏利亞的兒子米利末的手中。同着他有非尼哈的兒子以利亞撒,還有利未人耶書亞的兒子約撒拔和賓內的兒子挪亞底。
34當時都點了數目,按着分量寫在冊上。
35從擄到之地歸回的人向以色列的上帝獻燔祭,就是為以色列眾人獻公牛十二隻,公綿羊九十六隻,綿羊羔七十七隻,又獻公山羊十二隻作贖罪祭,這都是向耶和華焚獻的。
36他們將王的諭旨交給王所派的總督與河西的省長,他們就幫助百姓,又供給上帝殿裏所需用的。
# 以斯拉記 第八章
以斯拉記 8:1-20 召集隊伍
V. 1. 這些是他們父家的族長,是家族中現存最年長的族長或父輩,這是那些與我一同從巴比倫上來的人的家譜,是在亞達薛西王在位期間。現在列出了以斯拉帶領下,按父家劃分的家族名單。
V. 9. 約押的子孫,這裡單獨列出,可能是因為他們當中只有少數人與所羅巴伯一同回來(拉 2:6):俄巴底亞,是耶歇的兒子;與他一同的有二百一十八男丁。
V. 14. 比革瓦的子孫中有烏太和撒布(或作撒刻);與他們一同的有七十男丁。此名單中列出的男丁總數為 1,764 人,因此,這支商隊,包括婦女和兒童在內,很容易就有六千人。
V. 15. 我將他們招聚到亞哈瓦河邊,這是一個位於美索不達米亞運河之一的地區,與幼發拉底河相通;我們在那裡紮營三天,這是東方習俗,讓商隊領袖有機會妥善安排隊伍並指派助手。我查看了百姓和祭司,卻沒有找到利未的子孫,即普通的利未人。
V. 16. 於是我打發人去請以利以謝、亞列、示瑪雅、以利拿單、雅立、以利拿單、拿單、撒迦利亞、米書蘭,這些都是首領,小社群的領袖;又請約雅立和以利拿單,這些是通達人,百姓中的教師。
V. 17. 我差遣他們,無疑是憑藉賦予他的權柄,帶著命令去見在迦西斐雅地方的首領易多,這迦西斐雅要麼是亞哈瓦和巴比倫之間的一個地名,要麼是指一個職位,即王的庫官。我告訴他們要對易多說什麼,將他們受命的確切話語放在他們口中,並對他在迦西斐雅的弟兄,就是尼提寧人說,要他們為我們神的殿帶來事奉的人。從這段話看來,當時的猶太人在巴比倫已經維持了他們的宗教組織一個多世紀,將近一百五十年,並且享有自由敬拜的特權,甚至連在聖殿職務上低於利未人的尼提寧人也保持了他們的身份。
V. 18. 因我們神施恩的手幫助我們,藉著祂慈悲恩惠的特別彰顯,他們給我們帶來了一個通達人,是利未的兒子瑪利子孫中的示利比,他有兒子和弟兄共十八人;
V. 20. 還有尼提寧人,就是大衛和眾首領所派定服事利未人的,協助利未人處理聖殿中較低級和較卑微的職務,共二百二十名尼提寧人;他們的名字都一一列出。奇怪的是,即使免稅的優惠也沒有立即促使更多利未支派的人加入以斯拉的隊伍。今世的繁榮往往導致對神國度福祉的熱心減退。
以斯拉記 8:21-36 祭司受託保管主的財寶
V. 21. 於是我在亞哈瓦河邊宣告禁食,為旅程做準備,目的是祈求神在沙漠中諸多危險中賜予安全,使我們在神面前刻苦己心,向祂祈求一條正直的道路,為我們和我們的孩子,以及我們所有的財物,既安全又易於通行,使他們不必被迫放棄最佳路線。
V. 22. 因為我不好意思向王請求兵馬,在路上幫助我們抵禦敵人,抵禦那些在沙漠中出沒、主要靠搶劫和掠奪為生的貝都因人,因為我們曾對王說:「我們神施恩的手必幫助一切尋求祂的人,但祂的能力和祂的忿怒必攻擊一切離棄祂的人。」他們曾聲明他們是在真神的保護下旅行,他們不想因為請求武裝護送而降低亞達薛西當時對他們宗教的尊重。
V. 24. 於是我從祭司中分出十二位首領,與以色列的十二支派相對應,就是示利比、哈沙比雅,和他們十個弟兄,顯然是十二位祭司和十二位利未人。
V. 25. 我將王和他的謀士、他的首領,以及所有在場的以色列人所獻給我們神殿的銀子、金子和器皿,都秤給他們(拉 7:15-16)。
V. 27. 又有二十個金碗,是倒奠祭用的有蓋杯子,價值一千達利克(字面意思是「達利克」,波斯錢幣);還有兩個精銅器皿,光澤極佳,珍貴如金。所有這些財寶的價值估計約為二百五十萬美元。
V. 28. 我對他們說:「你們歸耶和華為聖,是為耶和華的特別事奉而分別出來的;這些器皿也是聖的,只用於神聖的敬拜,為此目的而分別出來;這些銀子和金子是獻給你們列祖耶和華神的甘心祭,是由巴比倫的猶太人、他們的異教鄰居,以及國王和他的謀士自願捐獻的。」
V. 29. 「你們要謹慎看守,作為奉獻的保管者,直到你們在耶路撒冷,在耶和華殿的庫房裡,將它們秤給祭司和利未人的首領,以及以色列父家的族長,所有這些財寶都必須完好無損地交付。」
V. 30. 於是祭司和利未人就接受了銀子、金子和器皿的重量,要將它們帶到耶路撒冷,帶到我們神的殿,他們以同樣莊嚴的態度接受了這項任務。
V. 31. 我們在正月十二日從亞哈瓦河,就是幼發拉底河畔那個地方出發,經過一段時間,被召喚的利未人加入了商隊,前往耶路撒冷;我們神施恩的手幫助我們,祂救我們脫離了仇敵和路上埋伏之人的手,包括有組織和無組織的沙漠強盜。「如此漫長而艱鉅的旅程能夠完全安全地完成,是歷史上最令人驚訝的事件之一。除了神護理的警醒看顧,沒有什麼能使他們安全抵達目的地。」
V. 33. 第四天,銀子、金子和器皿在我們神的殿裡,由祭司烏利亞的兒子米利末,顯然是負責耶和華財寶的人,秤交;與他同在的是非尼哈的兒子以利亞撒;與他們同在的是耶書亞的兒子約撒拔,和賓內的兒子挪亞底,這些利未人都在場作證,以確保一切都做得得體有序;
V. 35. 那些從被擄之地歸回的百姓,就是這次商隊歸回的人,向以色列的神獻上燔祭:為全以色列獻上十二隻公牛,九十六隻公綿羊,七十七隻綿羊羔,十二隻公山羊作贖罪祭(參拉 6:17;利未記 4)。這一切都是獻給耶和華的燔祭。
V. 36. 他們將王的諭旨交給王的總督和河西的省長,包括作為民政官員的總督,以及幼發拉底河與地中海之間行省的最高軍事官員;這些波斯顯貴就幫助百姓和神的殿,他們施加影響力,有利於猶太人。正如當時的猶太人看顧他們敬拜的外在財寶一樣,基督徒也必須成為託付給他們的屬靈財寶,即福音和聖禮的守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