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創世記 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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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1耶和華按着先前的話眷顧撒拉,便照他所說的給撒拉成就。

2當亞伯拉罕年老的時候,撒拉懷了孕;到上帝所說的日期,就給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

3亞伯拉罕給撒拉所生的兒子起名叫以撒。

4以撒生下來第八日,亞伯拉罕照着上帝所吩咐的,給以撒行了割禮。

5他兒子以撒生的時候,亞伯拉罕年一百歲。

6撒拉說:「上帝使我喜笑,凡聽見的必與我一同喜笑」;

7又說:「誰能預先對亞伯拉罕說『撒拉要乳養嬰孩』呢?因為在他年老的時候,我給他生了一個兒子。」

8孩子漸長,就斷了奶。以撒斷奶的日子,亞伯拉罕設擺豐盛的筵席。

9當時,撒拉看見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戲笑,

10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

11亞伯拉罕因他兒子的緣故很憂愁。

12上帝對亞伯拉罕說:「你不必為這童子和你的使女憂愁。凡撒拉對你說的話,你都該聽從;因為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13至於使女的兒子,我也必使他[的後裔]成立一國,因為他是你所生的。」

14亞伯拉罕清早起來,拿餅和一皮袋水,給了夏甲,搭在她的肩上,又把孩子[交給她],打發她走。夏甲就走了,在別是巴的曠野走迷了路。

15皮袋的水用盡了,夏甲就把孩子撇在小樹底下,

16自己走開約有一箭之遠,相對而坐,說:「我不忍見孩子死」,就相對而坐,放聲大哭。

17上帝聽見童子的聲音;上帝的使者從天上呼叫夏甲說:「夏甲,你為何這樣呢?不要害怕,上帝已經聽見童子的聲音了。

18起來!把童子抱在懷中,我必使他[的後裔]成為大國。」

19上帝使夏甲的眼睛明亮,她就看見一口水井,便去將皮袋盛滿了水,給童子喝。

20上帝保佑童子,他就漸長,住在曠野,成了弓箭手。

21他住在巴蘭的曠野;他母親從埃及地給他娶了一個妻子。

22當那時候,亞比米勒同他軍長非各對亞伯拉罕說:「凡你所行的事都有上帝的保佑。

23我願你如今在這裏指着上帝對我起誓,不要欺負我與我的兒子,並我的子孫。我怎樣厚待了你,你也要照樣厚待我與你所寄居這地的民。」

24亞伯拉罕說:「我情願起誓。」

25從前,亞比米勒的僕人霸佔了一口水井,亞伯拉罕為這事指責亞比米勒。

26亞比米勒說:「誰做這事,我不知道,你也沒有告訴我,今日我才聽見了。」

27亞伯拉罕把羊和牛給了亞比米勒,二人就彼此立約。

28亞伯拉罕把七隻母羊羔另放在一處。

29亞比米勒問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七隻母羊羔另放在一處,是甚麼意思呢?」

30他說:「你要從我手裏受這七隻母羊羔,作我挖這口井的證據。」

31所以他給那地方起名叫別是巴,因為他們二人在那裏起了誓。

32他們在別是巴立了約,亞比米勒就同他軍長非各起身回非利士地去了。

33亞伯拉罕在別是巴栽上一棵垂絲柳樹,又在那裏求告耶和華-永生上帝的名。

34亞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

# 創世記 第21章

創世記 21:1-8 以撒出生、受割禮、斷奶

V. 1. 耶和華按著祂所說的眷顧撒拉,耶和華也照祂所應許的待撒拉。 耶和華眷顧撒拉,是藉著實現祂的應許,賜給她多年來所渴望的孩子。孩子是神恩惠的禮物。
V. 2. 因為撒拉懷了孕,在亞伯拉罕年老的時候,照著神所應許他的日期,給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 神的應許確實應驗了,就在祂上次顯現時所說的日期,應許之子出生了。他確實是個陌生人,因為亞伯拉罕當時仍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以撒的出生是撒拉信心的行動,她雖然有著人性的軟弱,卻是主真實的兒女,希伯來書 11:11。
V. 3. 亞伯拉罕給撒拉所生的兒子,就是他所生的兒子,起名叫以撒。 這裡再次強調,這是應許之子,他是亞伯拉罕的兒子,不是由婢女所生,而是由他的妻子撒拉所生。他遵從神的命令,給兒子起名叫以撒(意為「他笑」),創世記 17:19。正如亞伯拉罕因著理想與現實之間巨大的反差而發出喜樂的笑聲,以撒的出生也是神憐憫的奇蹟,因此這個兒子應當永遠是喜樂和感恩默想的對象。
V. 4. 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生下來第八天,亞伯拉罕照著神所吩咐的,給他行了割禮。 創世記 17:11-12。
V. 5. 以撒生的時候,亞伯拉罕年一百歲。
V. 6. 撒拉說:「神使我喜笑,凡聽見的必與我一同喜笑。」
V. 7. 又說:「誰能向亞伯拉罕說,撒拉還能乳養嬰孩呢?因為在他年老的時候,我給他生了一個兒子。」 這是一個極其歡樂的時刻;撒拉提到主為孩子所選的名字,喊著說:「神為我預備了歡笑;凡聽見的都必與我一同歡喜。」她對這個奇蹟般得來的孩子充滿驚訝。誰會想到或敢於表達這樣的想法,她竟然還能有自己的孩子可以擁抱和乳養呢?
V. 8. 孩子漸長,就斷了奶。以撒斷奶的日子,亞伯拉罕設擺豐盛的筵席。 亞伯拉罕分享了妻子感恩的喜樂,將兒子斷奶的日子變成一個盛大的節日,並設了慣常的筵席。這發生在以撒大約三歲的時候。這個故事提醒我們耶穌降生這個更大的奇蹟,祂也是以遠為奇妙的方式,違背自然法則而出生。以撒也是歷代信徒的預表。正如他是憑著神的應許而生,我們也是應許的屬靈兒女,羅馬書 9:8;加拉太書 4:28;彼得前書 1:23。

創世記 21:9-14 夏甲和以實瑪利被趕逐

V. 9. 撒拉看見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戲笑。 這是一種嘲諷的笑聲,一種輕蔑,是以實瑪利所表現出來的,或許早在斷奶的節日就開始了。以實瑪利因以撒明顯是家中的繼承人而心生不信、嫉妒和驕傲。以實瑪利對以撒的模仿、嘲弄和譏笑,撒拉不可能長期視而不見。
V. 10. 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婢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這婢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 這不是小氣的嫉妒,而是與主的應許相符的話語。直到那時,夏甲一直被容忍在亞伯拉罕家中,但撒拉的要求是將這婢女趕出去,讓亞伯拉罕斷絕與她和她兒子的一切關係。
V. 11. 亞伯拉罕因他兒子的緣故甚是憂愁。 他對自己的骨肉之親的個人情感,以及神曾就以實瑪利給予他特別應許的事實(創世記 17:18-20),使他對採取這樣的步驟猶豫不決。

V. 12. 神對亞伯拉罕說:「你不必為這童子和你的婢女憂愁。凡撒拉對你說的話,你都當聽從;因為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是神決定了這件事,並且是支持撒拉的。亞伯拉罕必須放下個人的情感和考量,無論是對以實瑪利還是對夏甲,都要聽從妻子的話。因為以撒將是彌賽亞應許的承載者;藉著他的後裔,主的恩惠將透過彌賽亞降臨到列國。參羅馬書 9:7-8;希伯來書 11:18。撒拉的話語具有特殊的屬靈意義,正如聖保羅在加拉太書 4:29 所指出的:「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那些屬靈的人,神的兒女,被屬肉體的人,世上的兒女,嘲笑和逼迫。主的旨意是,祂的兒女在一切屬靈的事上,應當與世上的兒女分開,並避免一切為那些尋求與祂的敵人為友之人所設的陷阱。

V. 13. 至於婢女的兒子,我也必使他成為一國,因為他是你的後裔。 為了亞伯拉罕的緣故,即使是婢女的兒子也將得到這世上豐厚的恩惠。

V. 14.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拿餅和一皮袋水,給了夏甲,搭在她的肩上,又把孩子交給她,打發她走了。夏甲就走了,在別是巴的曠野走迷了路。
亞伯拉罕一如既往,毫不拖延地履行他的職責,儘管這很不愉快。第二天清早,他給了夏甲一些餅和一皮袋水,然後叫來以實瑪利,當時他已是個將近十七歲的少年。這兩人被遣散後,他們向西南方向走去,大概是打算前往通往埃及的主要商隊路線。於是,遲早要發生的分離就這樣實現了。

創世記 21:15-21 以實瑪利得救

V. 15. 皮袋的水用盡了,夏甲就把孩子撇在小樹底下。 顯然夏甲迷了路,或者有些計算失誤,因為皮袋裡的水在她到達泉水之前就用盡了。隨之而來的痛苦很快變得如此劇烈,以至於男孩無法支撐自己。他的母親扶持了他一會兒,拖著他,半抱著他,希望能找到水。但最終她不得不讓他倒下,然而她的母愛選擇了一個灌木叢下的陰涼處。
V. 16. 自己走到對面,約在射箭那麼遠的地方坐下,說:「我不忍見孩子死。」就坐在他對面,放聲大哭。 這裡進一步展現了母親不朽的愛。她不會完全拋棄這個孩子,即使她可能得到了幫助;她不忍心看著他受苦,並可能在她眼前因口渴而死。於是她坐在距離通常弓箭手射擊目標的距離,放聲大哭,完全沉浸在悲傷之中。
V. 17. 神聽見童子的聲音;神的使者從天上呼叫夏甲說:「夏甲,你為何這樣呢?不要害怕,神已經聽見童子在那裡哭的聲音了。」 V. 18. 「起來!把童子抱在懷裡,我必使他成為大國。」 在這極大的困境中,以實瑪利忘記了他所有的嘲弄,轉向他在父親家中學到的禱告。為了回應這個禱告,神的使者,特指神的兒子,祂曾向她顯現過一次(創世記 16:9-13),吩咐她不要害怕,而是要起來,抱起她的兒子,扶持他,因為他不會死,而是會活著,並成為一個大民族的祖先。
V. 19. 神開了她的眼睛,她就看見一口水井,便去將皮袋盛滿了水,給童子喝。 幫助就在眼前,但夏甲在自己精疲力盡的狀態下,沒有注意到不遠處湧出的泉水。現在她裝滿了她所攜帶的皮袋,讓她的兒子解渴,從而救了他的命。
V. 20. 神與童子同在,他就漸長,住在曠野,成了弓箭手。
V. 21. 他住在巴蘭的曠野;他母親從埃及地給他娶了一個妻子。 以實瑪利長大成為一個真正的沙漠之子,住在迦南南部邊界從埃及延伸到阿拉伯的廣闊曠野中。神的恩惠臨到他。他成為一個非常熟練的弓箭手,並娶了一個他母親為他選擇的埃及女子。不幸的是,這個事實加強了以實瑪利人中的異教元素,並可能導致他們在很短的時間內放棄了真神。

創世記 21:22-34 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立約

V. 22. 當那時候,亞比米勒同他軍長非各,對亞伯拉罕說:「凡你所行的事,神都與你同在。」 V. 23. 「現在你要在這裡指著神向我起誓,不論是我,是我的兒子,是我的孫子,你都不可以詭詐待我們。你待我,以及你所寄居之地,總要照著我厚待你的恩惠。」 亞伯拉罕仍然住在非利士人的地,而非利士人無法否認神的特別恩惠臨到亞伯拉罕。這個事實最終促使亞比米勒提議與亞伯拉罕立約,以確保這位朋友對他自己和他的子孫的友誼。主要條件是不得有虛假或兩面三刀的行為,亞比米勒提醒亞伯拉罕,當他住在基拉耳時,曾對他施以仁慈的恩惠(創世記 20:15)。他的訴求是亞伯拉罕的慷慨、感恩和忠誠。
V. 24. 亞伯拉罕說:「我必起誓。」 他準備好立這樣的約;他對個人擁有迦南地沒有抱任何希望。但在他簽署任何進一步的承諾之前,他區分了政治權利和私人權利。
V. 25. 亞伯拉罕為一口水井的事指責亞比米勒,這井是亞比米勒的僕人霸佔的。 這是一個需要解決的怨恨,然後才能締結任何盟約。
V. 26. 亞比米勒說:「這事我不知道是誰做的,你也沒有告訴我,我今日才聽見。」 這個解釋,伴隨著歸還水井給其合法所有者的命令,是令人滿意的;它顯示了亞比米勒在所有行為中的公正。
V. 27. 亞伯拉罕把羊和牛給了亞比米勒,二人就立了約。 這些禮物是亞伯拉罕立約的憑證,現在雙方正式締結了盟約。
V. 28. 亞伯拉罕把羊群中的七隻母羊羔另放在一處。
V. 29. 亞比米勒問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七隻母羊羔另放在一處是什麼意思呢?」
V. 30. 亞伯拉罕說:「你要從我手裡收下這七隻母羊羔,這就可以在我面前作證,證明這井是我挖的。」 這是一項關於亞比米勒僕人從亞伯拉罕手中奪走的水井的特別交易。亞比米勒對此舉的驚訝提問得到了回答:國王要從亞伯拉罕手中收下這些羊羔,作為亞伯拉罕挖了這口井的證據。因此,亞伯拉罕將這七隻母羊羔放在一旁,不是為了贖回水井,而是為了確保他的財產在未來免受任何可能的索賠。
V. 31. 所以他稱那地方為別是巴,因為他們二人在那裡起了誓。 他們以誓言確認了他們的盟約,因此他們會面的地方從此以後被稱為別是巴,「誓約之井」。它距離希伯崙約二十五英里,在通往埃及的路上,至今仍有兩口水井。
V. 32. 他們在別是巴立了約。亞比米勒和他的軍長非各就起身回非利士人的地去了,也就是回到了沿著地中海的真正非利士地。
V. 33. 亞伯拉罕在別是巴栽了一棵垂絲柳樹,又在那裡求告耶和華─永生神的名。 V. 34. 亞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許多日子。 正如他在其他地方所做的那樣(創世記 12:8;創世記 13:18),亞伯拉罕在這裡也這樣做了。他栽了一棵垂絲柳樹,這種樹長得很高,能提供廣闊的陰涼,他在那裡宣揚永生神的名,主要是對他自己的家人,但也對可能經過此路的其他人。他只要在非利士人的領土上過著這種遊牧生活,就一直這樣做,因為非利士人認為這片地區是他們控制下的國家的一部分。這就是地上信徒的主要工作,讚美神的名、神的憐憫、神的信實,並宣揚祂的話語。因此,他們盡其所能,使所有人都認識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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