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創世記 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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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1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

2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

3約珊生了示巴和底但。底但的子孫是亞書利族、利都是族,和利烏米族。

4米甸的兒子是以法、以弗、哈諾、亞比大,和以勒大。這都是基土拉的子孫。

5亞伯拉罕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

6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他庶出的眾子,趁着自己還在世的時候打發他們離開他的兒子以撒,往東方去。

7亞伯拉罕一生的年日是一百七十五歲。

8亞伯拉罕壽高年邁,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那裏。

9他兩個兒子以撒、以實瑪利把他埋葬在麥比拉洞裏。這洞在幔利前、赫人瑣轄的兒子以弗崙的田中,

10就是亞伯拉罕向赫人買的那塊田。亞伯拉罕和他妻子撒拉都葬在那裏。

11亞伯拉罕死了以後,上帝賜福給他的兒子以撒。以撒靠近庇耳‧拉海‧萊居住。

12撒拉的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是以實瑪利。

13以實瑪利兒子們的名字,按着他們的家譜記在下面。以實瑪利的長子是尼拜約,又有基達、亞德別、米比衫、

14米施瑪、度瑪、瑪撒、

15哈大、提瑪、伊突、拿非施、基底瑪。

16這是以實瑪利眾子的名字,照着他們的村莊、營寨,作了十二族的族長。

17以實瑪利享壽一百三十七歲,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那裏。

18他子孫的住處在他眾弟兄東邊,從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書珥,正在亞述的道上。

19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記在下面。亞伯拉罕生以撒。

20以撒娶利百加為妻的時候正四十歲。利百加是巴旦‧亞蘭地的亞蘭人彼土利的女兒,是亞蘭人拉班的妹子。

21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為她祈求耶和華;耶和華應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懷了孕。

22孩子們在她腹中彼此相爭,她就說:「若是這樣,我為甚麼活着呢?」她就去求問耶和華。

23耶和華對她說: 兩國在你腹內; 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 這族必強於那族; 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

24生產的日子到了,腹中果然是雙子。

25先產的身體發紅,渾身有毛,如同皮衣,他們就給他起名叫以掃。

26隨後又生了以掃的兄弟,手抓住以掃的腳跟,因此給他起名叫雅各。利百加生下兩個兒子的時候,以撒年正六十歲。

27兩個孩子漸漸長大,以掃善於打獵,常在田野;雅各為人安靜,常住在帳棚裏。

28以撒愛以掃,因為常吃他的野味;利百加卻愛雅各。

29有一天,雅各熬湯,以掃從田野回來累昏了。

30以掃對雅各說:「我累昏了,求你把這紅[湯]給我喝。」因此以掃又叫以東。

31雅各說:「你今日把長子的名分賣給我吧。」

32以掃說:「我將要死,這長子的名分於我有甚麼益處呢?」

33雅各說:「你今日對我起誓吧。」以掃就對他起了誓,把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

34於是雅各將餅和紅豆湯給了以掃,以掃吃了喝了,便起來走了。這就是以掃輕看了他長子的名分。

# 創世記 第25章

創世記 25:1-6 亞伯拉罕的第二次婚姻
V. 1. 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這個女人並非撒拉在世時的妾,而是他第二次婚姻所娶的妻子。雖然她沒有應許之子的母親的地位,也沒有被納入彌賽亞的應許之中。
V. 2. 她給亞伯拉罕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書亞。
V. 3. 約珊生了示巴和底但。底但的子孫是亞書利族、利都示族、利烏米族。
V. 4. 米甸的兒子是以法、以弗、哈諾、亞比大、以勒大。這都是基土拉的子孫。上帝豐盛的恩惠表明這第二次婚姻並無污點,而是以成聖和尊榮的方式締結,為的是互相照顧、扶持,並生育子女。亞伯拉罕的體力以驚人的方式得以保持,甚至到了極其年邁的時候。基土拉的子孫和孫輩,如同以實瑪利的後裔一樣,成為阿拉伯部落的祖先,主要分佈在亞喀巴灣及其東北方(米甸人)、紅海沿岸和波斯灣沿岸,其中大多數是商業民族。
V. 5. 亞伯拉罕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以撒是公認的合法繼承人,他也繼承了牲畜和亞伯拉罕財產的主要部分。此外,他還是彌賽亞恩惠的承載者。
V. 6. 至於亞伯拉罕的妾所生的兒子,亞伯拉罕給他們禮物,趁著自己還活著的時候,打發他們離開他兒子以撒,往東方去,到東方之地。雖然基土拉甚至夏甲在後來的意義上並非妾,但與撒拉這位因著特別神聖介入而成為主母和母親的女人相比,她們的地位是次要的。因此,她們的子女不能與應許的繼承人以撒平分財產,因為迦南地將是以撒的產業。亞伯拉罕只是給以實瑪利和基土拉所有的兒子足夠的財產,包括小群的牛羊和必要的僕人,使他們得以維持生計。他們遷往東南方和東方,並在那裡發展成部落。在這些亞伯拉罕的後裔中,對真神的認識維持了很長一段時間,他們的屬靈產業因此證明比物質的禮物更有價值。

創世記 25:7-11 亞伯拉罕的逝世與安葬
V. 7. 亞伯拉罕一生的年日是一百七十五歲。因此,他在以撒出生後又活了整整七十五年,並看到他的孫子們長大成人,參詩篇 128:6。這也是主的恩惠。
V. 8. 亞伯拉罕氣絕而死,享了高壽,年紀老邁,壽數滿足,歸到他列祖那裡。雖然亞伯拉罕沒有像他之前的祖先那樣長壽,但他已經飽嘗了世間的一切,無論是生命的長度,還是其中的苦難和磨練。他的氣力衰竭,他死了,歸到他列祖那裡;他的靈魂被接到天堂,加入那些憑著對彌賽亞的信心而死的人的行列。請注意,聖經在此清楚教導靈魂在死後繼續存在,並暗示一種蒙福的狀態。
V. 9. 他兒子以撒、以實瑪利把他葬在麥比拉洞裡。這洞在赫人瑣轄的兒子以弗崙的田間,正在幔利前。
V. 10. 就是亞伯拉罕向赫人買的那塊田。亞伯拉罕和他的妻子撒拉都葬在那裡。以實瑪利接到父親去世的消息後,立刻趕來,與以撒一同為父親舉行最後的榮譽葬禮。自然地,亞伯拉罕自己以如此隆重的儀式從赫人以弗崙那裡買來的墓地,是唯一可以考慮的安葬之處。在那裡,兩個兒子將他們父親疲憊的身體安放在他妻子撒拉的身體旁邊,他們的塵土在那裡等待著最終的復活。這種將墳墓視為臥室的安葬方式,與基督徒對身體復活的信心非常契合。
V. 11. 亞伯拉罕死了以後,上帝賜福給他兒子以撒。以撒住在庇耳拉海萊。亞伯拉罕的福祉和興盛在以撒身上得以延續。以撒現在,如同以前一樣,遷到迦南的南部,並以夏甲的井為總部,但他的主要居所仍留在希伯崙,參創世記 35:27。

創世記 25:12-18 以實瑪利的後代
V. 12. 亞伯拉罕的兒子以實瑪利的後代記在下面。這以實瑪利是撒拉的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生的。我們在這裡看到以實瑪利的最終記載,以及他家族歷史的簡短總結。
V. 13. 以實瑪利兒子們的名字,按著他們的家譜記在下面:以實瑪利的長子是尼拜約,其次是基達、亞德別、米比衫、
V. 14. 米施瑪、度瑪、瑪撒、
V. 15. 哈大、提瑪、伊施戶、拿非施、基底瑪。
V. 16. 這是以實瑪利兒子們的名字,照著他們的村莊和營寨,作了十二族的族長。正如主應許夏甲的,事情果然如此:她的兒子以實瑪利生了十二個族長,十二位強大部落的酋長,其中一些名字流傳了許多世紀。因此,尼拜約和基達的後裔居住在佩特拉阿拉伯、西奈半島及以外地區,參以賽亞書 60:7。卡達雷人後來向東延伸至巴比倫方向,參以賽亞書 42:11;詩篇 120:5。其他以實瑪利部落似乎沒有那麼龐大和強大,但聖經中也有提及,將他們置於約旦河東邊的廣闊地區。他們是十二個部落的族長,統治並代表著十二個部落,擁有他們永久的、有城牆的營寨或城市,以及他們臨時的營地,有固定的和可移動的住所。
V. 17. 以實瑪利一生的年日是一百三十七歲,就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那裡。雖然以實瑪利,這個婢女的兒子,在聖經中被描繪為肉體的典型,但上帝的靈最終在他身上取得了並保持了主導地位。他也憑著信心而死,歸入那些信靠彌賽亞及其救恩的人的行列。
V. 18. 他們的住處是從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書珥,就是到亞述的路上。他死在他眾弟兄的面前。這就是以實瑪利人後來領土的範圍,從西南方的埃及河和東南方的阿拉伯沙漠的哈腓拉,直到東北方的幼發拉底河。因此,以實瑪利及其後裔,在他眾弟兄的面前,在應許之地的邊界上,佔領、定居並擁有這片土地。

創世記 25:19-23 以撒為利百加禱告
V. 19. 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記在下面。亞伯拉罕生以撒。
V. 20. 以撒娶利百加為妻的時候,正四十歲。利百加是巴旦亞蘭的亞蘭人彼土利的女兒,是亞蘭人拉班的妹子。這裡將關於以撒的故事線索匯集起來,以便專門用一段來記述他家庭的建立。利百加來自的美索不達米亞地區被稱為亞蘭平原,它延伸到幼發拉底河以西。
V. 21. 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為她懇求耶和華;耶和華應允他的懇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懷了孕。是主賜予已婚夫婦子女,但子女的恩惠,如同所有其他恩惠一樣,必須為之禱告。正如以撒曾為一位虔誠的妻子禱告,他也為子女禱告,無疑是為虔誠的子女禱告,正如路德在他對第四條祈求的解釋中所教導的。
V. 22. 孩子們在她腹中彼此相爭,她就說:「若是這樣,我為什麼活著呢?」她就去求問耶和華。這是在懷孕進展到能明顯感覺到胎動之後。利百加擔心她的狀況會給自己帶來不幸,也可能給應許之子帶來不幸,她言語和行為都輕率,容易氣餒,便喊道:「若是這樣,我為什麼還在這裡呢?我為什麼還要活著,腹中卻有這般痛苦而奇特的掙扎呢?」儘管如此,她還是去求問耶和華,可能是透過亞伯拉罕的服事。
V. 23. 耶和華對她說:「兩國在你腹中,兩族要從你身中出來;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答案以詩歌般的平行句形式給出,這是希伯來詩歌的特點,說明雙胞胎中較大的,即長子,將服事較小的。參羅馬書 9:11-12。因此,較小的將是彌賽亞應許的承載者和繼承人,亞伯拉罕的屬靈父權將在他身上延續。

創世記 25:21-29 雅各在以得和希伯崙
V. 21. 以色列起行,在以得塔那邊支搭帳棚。他拔營,又支搭帳棚:這是描述游牧生活的常用方式。這是在伯利恆以南,為保護羊群而建造的羊群塔,位於一個非常適合放牧的地區。
V. 22. 以色列住在那地的時候,呂便去與他父親的妾辟拉同寢。以色列聽見了。辟拉是拉結的使女,但也是雅各的妾;因此呂便的罪是亂倫,更不用說他完全缺乏孝道。這件事被告知了父親,雖然雅各沒有立即採取行動,但懲罰最終還是來了,因為這罪使呂便失去了長子的名分,參創世記 49:4。現在以色列的兒子們有十二個:
V. 23. 利亞的兒子是:雅各的長子呂便,還有西緬、利未、猶大、以薩迦、西布倫。
V. 24. 拉結的兒子是:約瑟、便雅憫。
V. 25. 拉結的使女辟拉的兒子是:但、拿弗他利。
V. 26. 利亞的使女悉帕的兒子是:迦得、亞設。這都是雅各在巴旦亞蘭所生的兒子。參創世記 29:30-32。便雅憫被列入雅各的其他兒子中是為了完整性,儘管他不是在巴旦亞蘭出生的,而是在雅各實際回到他父親家之前。雅各現在要正式繼承他的產業,因此他的兒子們被點名,作為以色列民族的祖先。
V. 27. 雅各來到他父親以撒那裡,到了幔利,就是亞巴的城,希伯崙,亞伯拉罕和以撒曾在那裡寄居。正如亞伯拉罕曾將屬於亞摩利人幔利的橡樹林作為他的總部,以撒也在那裡度過了他生命的大部分時間,靠近希伯崙或基列亞巴。
V. 28. 以撒一生的年日是一百八十歲。
V. 29. 以撒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那裡,又老又壽數滿足。他兒子以掃和雅各把他埋葬了。以撒也這樣歸到他列祖那裡,他的靈魂進入天堂中已成全的聖徒的領域,將在死人復活時與他的身體結合。這裡插入以撒的死訊是為了結束他的歷史,儘管事實上他比這多活了大約十三年。「雅各出生於以撒六十歲時,因此在以撒去世時他是一百二十歲。但當他在埃及被介紹給法老時,他是一百三十歲。在這段時間裡,約瑟在埃及被高升後有七個豐年和兩個荒年,約瑟被賣到他被高升之間有十三年,因為他十七歲被賣,三十歲時被提升到尊榮和權力。因此,我們必須從雅各的一百三十歲中減去二十三年,以確定約瑟被賣時他的年齡;這樣就是一百零七歲。因此,以撒與雅各一同為失去兒子而悲傷了十三年。」(蘭格語)

創世記 25:24-28 兩個兒子:以掃和雅各
V. 24. 臨產的日子到了,腹中果然是雙子。
V. 25. 先產的身體發紅,渾身有毛,如同皮衣;他們就給他起名叫以掃。因此,以掃是雙胞胎中第一個出生的,由於他身上覆蓋著紅色濃密的毛髮,如同皮衣一般,他被命名為「以掃」,意為「多毛的」。他那感官的、粗獷的性格,他的野性,很早就顯現出來。
V. 26. 隨後他兄弟也出來了,手抓住以掃的腳跟;因此給他起名叫雅各。這名字的意思是「抓住腳跟的」,「狡猾的」,因為他被認為在生命早期就利用了他的兄弟。利百加生他們的時候,以撒正六十歲。
V. 27. 兩個孩子漸漸長大。以掃善於打獵,是個野人;雅各為人安靜,常住在帳棚裡。以掃性格中天生的野性很快就顯現出來,他擅長打獵,喜歡為了單純的殺戮遊戲而四處漫遊。雅各則截然相反,是個安靜的年輕人,反對一切暴力,更喜歡待在帳棚裡處理家務。
V. 28. 以撒愛以掃,因為愛吃他的野味,字面意思是「野味在他口中」,他非常偏愛野味的滋味;利百加卻愛雅各,部分是因為她記得主的應許,部分是因為他熱愛安靜的家庭生活。

創世記 25:29-34 以掃賣掉長子的名分
V. 29. 有一天,雅各熬湯,他煮了一鍋扁豆湯;以掃從田野回來,他顯然一直在從事他最喜歡的活動,他累昏了,劇烈運動後飢腸轆轆。
V. 30. 以掃對雅各說:「我累昏了,求你把這紅湯給我喝。」因此他的名字叫以東(紅)。他對食物的渴望如此之大,以至於他準備一口氣吞下整鍋湯,他甚至想不起那些讓他如此飢餓的蔬菜的名字,只是稱之為「那紅色的東西」。
V. 31. 雅各說:「你今日把長子的名分賣給我吧。」這並非一種利用對手弱點的卑劣狡猾,而是有信心的雅各利用這個機會,合法地獲得了主應許給他的東西。
V. 32. 以掃說:「看哪,我將要死了,這長子的名分於我有什麼益處呢?」以掃的性格顯然使他輕視長子這個巨大的特權,因為他的問題傳達了這樣的意思:我快餓死了;我為什麼還要擔心我的長子名分呢?因此,他放棄了長子名分所有更高的意義,即亞伯拉罕的特定恩惠,他後裔的產業,聖約的權利和土地:所有這些都只為了一時的滿足。
V. 33. 雅各說:「你今日對我起誓吧。」以掃就對他起了誓,把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因此,雅各將他所獲得的優勢追逐到底,直到他確信自己的所得,因為以掃的誓言證實了他的承諾。
V. 34. 於是雅各給了以掃餅和扁豆湯。以掃吃了喝了,便起來走了。這就是以掃輕看他長子的名分。所以這並非以掃一時的衝動,因為他對長子名分的輕視在他吃飽喝足,恢復正常心態之後仍然持續。因此,雅各對長子名分的特權充滿了神聖的嚴肅,他意識到在亞伯拉罕的家族中,這有多麼重要,而以掃卻把整件事當作一個笑話,並照此行事。雅各是那些首先尋求上帝的國和他的義的人的典型和榜樣,而以掃則代表那些為了暫時的利益和享受而放棄永恆恩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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