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亞伯拉罕的日子,那地有一次饑荒;這時又有饑荒,以撒就往基拉耳去,到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那裏。
2耶和華向以撒顯現,說:「你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
3你寄居在這地,我必與你同在,賜福給你,因為我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我必堅定我向你父亞伯拉罕所起的誓。
4我要加增你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又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的後裔。並且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
5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
6以撒就住在基拉耳。
7那地方的人問到他的妻子,他便說:「那是我的妹子。」原來他怕說:「是我的妻子」;[他心裏想]:「恐怕這地方的人為利百加的緣故殺我」,因為她容貌俊美。
8他在那裏住了許久。有一天,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從窗戶裏往外觀看,見以撒和他的妻子利百加戲玩。
9亞比米勒召了以撒來,對他說:「她實在是你的妻子,你怎麼說她是你的妹子?」以撒說:「我心裏想,恐怕我因她而死。」
10亞比米勒說:「你向我們做的是甚麼事呢?民中險些有人和你的妻同寢,把我們陷在罪裏。」
11於是亞比米勒曉諭眾民說:「凡沾着這個人,或是他妻子的,定要把他治死。」
12以撒在那地耕種,那一年有百倍的收成。耶和華賜福給他,
13他就昌大,日增月盛,成了大富戶。
14他有羊群牛群,又有許多僕人,非利士人就嫉妒他。
15當他父親亞伯拉罕在世的日子,他父親的僕人所挖的井,非利士人全都塞住,填滿了土。
16亞比米勒對以撒說:「你離開我們去吧。因為你比我們強盛得多。」
17以撒就離開那裏,在基拉耳谷支搭帳棚,住在那裏。
18當他父親亞伯拉罕在世之日所挖的水井因非利士人在亞伯拉罕死後塞住了,以撒就重新挖出來,仍照他父親所叫的叫那些井的名字。
19以撒的僕人在谷中挖[井],便得了一口活水井。
20基拉耳的牧人與以撒的牧人爭競,說:「這水是我們的。」以撒就給那井起名叫埃色,因為他們和他相爭。
21以撒的僕人又挖了一口井,他們又為這井爭競,因此以撒給這井起名叫西提拿。
22以撒離開那裏,又挖了一口井,他們不為這井爭競了,他就給那井起名叫利河伯。他說:「耶和華現在給我們寬闊之地,我們必在這地昌盛。」
23以撒從那裏上別是巴去。
24當夜耶和華向他顯現,說:「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上帝,不要懼怕!因為我與你同在,要賜福給你,並要為我僕人亞伯拉罕的緣故,使你的後裔繁多。」
25以撒就在那裏築了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並且支搭帳棚;他的僕人便在那裏挖了一口井。
26亞比米勒,同他的朋友亞戶撒和他的軍長非各,從基拉耳來見以撒。
27以撒對他們說:「你們既然恨我,打發我走了,為甚麼到我這裏來呢?」
28他們說:「我們明明地看見耶和華與你同在,便說,不如我們兩下彼此起誓,彼此立約,
29使你不害我們,正如我們未曾害你,一味地厚待你,並且打發你平平安安地走。你是蒙耶和華賜福的了。」
30以撒就為他們設擺筵席,他們便吃了喝了。
31他們清早起來彼此起誓。以撒打發他們走,他們就平平安安地離開他走了。
32那一天,以撒的僕人來,將挖井的事告訴他說:「我們得了水了。」
33他就給那井起名叫示巴;因此那城叫做別是巴,直到今日。
34以掃四十歲的時候娶了赫人比利的女兒猶滴,與赫人以倫的女兒巴實抹為妻。
35她們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裏愁煩。
# 創世記 第26章
創世記 26:1-5 耶和華賜福以撒
V.1 當時那地有饑荒,除了亞伯拉罕在世時的頭一次饑荒。以撒就往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那裡去,到了基拉耳。以撒在本章所經歷的冒險,與亞伯拉罕的生平有相似之處,這表明人性並未改變,從一代到下一代,依然自私且充滿罪惡。迦南地發生饑荒,以撒認為最好是前往非利士人的地,那裡的王世襲稱亞比米勒。
V.2 耶和華向以撒顯現,說:「你不要下埃及去。」這顯然是以撒的打算,因為埃及是周圍所有國家的糧倉,尤其是在荒年。耶和華又說:「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
V.3 「你寄居在這地,我必與你同在,賜福給你;因為我要將這一切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我也必堅定我向你父親亞伯拉罕所起的誓。」
V.5 「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我的命令、我的律例、我的法度。」以撒不應下埃及去,因為整個迦南地,包括非利士人的地,都包含在耶和華的賜福之中,最終將成為以撒後裔的產業,正如耶和華曾向亞伯拉罕起誓應許的(創 22:16)。但除了這些屬世的賜福,以撒的後裔也將按照應許成為彌賽亞盼望的承載者,地上萬國都將因那一位後裔,即彌賽亞,得蒙賜福。所有這一切都是對亞伯拉罕因信順服的獎賞,他遵守了神的吩咐(託付給他的特別使命)、神的命令(明確的指示)、神的律例(針對特定情況的規定),以及神的法度(適用於所有人的道德義務的偉大教義)。
創世記 26:6-16 利百加的危險
V.7 那地方的人問到他的妻子,他卻說:「她是我的妹妹。」因為他害怕說:「她是我的妻子。」他心想:「恐怕那地方的人會為利百加殺我。」因為利百加容貌俊美。利百加在結婚時是個美麗的女子(創 24:16),她一直保持著她的美貌。以撒深知這一點,所以他有意無意地效法他父親的榜樣(創 12:11-12;創世記 20章),回答關於與他同住的女子時,說她是他的妹妹。正如事件所顯示的,這是一種愚蠢而危險的對真相的扭曲。
V.8 以撒在那裡住了許久。有一天,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從窗戶往外看,看見以撒正與他的妻子利百加戲耍。亞比米勒偶然從他宮殿的窗戶往外看,目睹了以撒與他的妻子利百加親暱的舉動。以撒可能住在附近一個有開放庭院的房子裡,他對待妻子的親暱舉動,在夫妻之間是完全合宜的,但在兄妹之間則難以被允許。
V.9 亞比米勒召了以撒來,說:「看哪,她確實是你的妻子!你怎麼說她是你的妹妹呢?」以撒對他說:「因為我心想,恐怕我會為她而死。」
V.10 亞比米勒說:「你向我們做了什麼事呢?民中有人輕易地與你的妻子同寢,你就把罪歸到我們身上了。」亞比米勒對以撒的責備是完全應得的,而他害怕因她而被殺的藉口也顯得非常站不住腳。主的應許是,祂必在他們一切所行的路上保守那些信靠祂的人,也就是說,只要他們按照祂的話語行事。以撒的軟弱被記載下來,作為對我們的警告。
V.11 亞比米勒就吩咐眾民說:「凡觸摸這人或他妻子的,必被處死。」亞伯拉罕寄居基拉耳時,王宮裡的人所經歷的糟糕經驗,雖然已是四分之三個世紀以前的事,但並未被遺忘。因此,亞比米勒的禁令非常嚴格,這為以撒和利百加提供了最大的安全保障,主儘管他們軟弱,仍將祂的保護之手覆蓋在他們身上。
V.15 凡他父親亞伯拉罕在世時,他父親的僕人所挖的井,非利士人都把它們塞住,填滿了土。非利士人心中因嫉妒而產生的敵意,始於他們將以撒擁有所有權的基拉耳的井填滿了土。
V.16 亞比米勒對以撒說:「你離開我們去吧,因為你比我們強盛得多。」除了惡意行為,非利士王還直接驅逐以撒,原因是以撒在財富和權力上變得比非利士人所樂見的更強大。因此,歷代信徒都必須因主賜予他們的賜福而忍受嫉妒和公開的敵意;他們必須學會為祂的緣故歡喜受苦。
創世記 26:17-25 非利士人的敵意
V.17 以撒就離開那裡,在基拉耳谷支搭帳棚,住在那裡。他離開了基拉耳城和狹義上的非利士人領地,向西更遠的地方,在起伏的山區附近紮營。
V.18 以撒又把在他父親亞伯拉罕在世時所挖的那些水井重新挖開,因為非利士人在亞伯拉罕死後把它們塞住了,因此無視了他們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創 21:22-30)。他又按他父親從前所起的名字,給這些井重新命名。以撒在他父親還活著的時候,經常走遍那片土地,所以他對整個地區都很熟悉。
V.20 基拉耳的牧人與以撒的牧人爭競,說:「這水是我們的。」以撒就給那井起名叫「埃色」(**Esek**,爭競),因為他們與他爭競。
V.21 他們又挖了另一口井,他們也為那口井爭競;以撒就給那井起名叫「西提拿」(**Sitnah**,仇恨)。以撒以極大的耐心和寬容忍受了這一切不公和傷害,他寧願忍受,也不願施加傷害,儘管他可能做得到。
V.22 以撒就從那裡遷走,又挖了另一口井,他們沒有為那口井爭競;他就給那井起名叫「利河伯」(**Rehoboth**,寬闊/寬廣),他說:「現在耶和華為我們開拓了地方,我們必在這地昌盛。」這個營地更往西,完全在非利士人的管轄範圍之外,位於迦南地的最南端邊界。
V.24 當夜耶和華向他顯現,說:「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神;你不要懼怕,因為我與你同在,我必賜福給你,為我僕人亞伯拉罕的緣故,使你的後裔繁多。」在以撒當時所忍受的逼迫中,這份鼓勵帶著它所有的振奮力量臨到他。信徒在地上是客旅和寄居的,因此會遭受許多侮辱,但主對祂永遠同在的保證,永遠是他們信心的唯一確切支柱。
V.25 以撒就在那裡築了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又在那裡支搭帳棚;以撒的僕人也在那裡挖了一口井。以撒在這裡效法他父親亞伯拉罕的習慣,築壇並宣揚耶和華的名,建立對真神的敬拜,不僅為他自己的家,也為所有與他接觸的人。每當信徒經歷主的賜福、保護和幫助時,他們就以更大的熱心和愛轉向祂,並讚美祂的聖名。
創世記 26:26-33 以撒與亞比米勒立約
V.26 亞比米勒從基拉耳到以撒那裡去,還有他的朋友亞戶撒,以及他軍隊的元帥非各。這次非利士王不僅帶來了他的將軍,還帶來了他的宰相或私人顧問。
V.29 「你必不加害於我們,正如我們沒有觸犯你,我們只對你行善,平安地送你走了;你現在是蒙耶和華賜福的人。」雖然他們的提議背後顯然有自私的動機,因為他們主要關心的是獲得以撒的友誼並為自己取得安全,但主卻利用這些動機來遮蔽和保護祂的僕人。
V.30 以撒就為他們擺設筵席,他們就吃喝。以撒完全意識到他作為一個富有的遊牧王子所擁有的權力和重要性,並利用這種情況為自己謀利,卻不讓它顯得他是在施恩。
V.31 他們清早起來,彼此起誓,這次的誓言包括一個咒詛;以撒送他們走了,他們就平安地離開了他。這樣,一個新的盟約就建立了,保障了以撒的利益。
V.32 就在那一天,以撒的僕人來,告訴他關於他們所挖的井的事,對他說:「我們找到水了。」顯然,亞伯拉罕的僕人所挖的那口井(創 21:30)已不足以滿足以撒龐大羊群的需求,因此僕人的報告非常受歡迎。
V.33 以撒就給那井起名叫「示巴」(**Shebah**,誓言);所以那城名叫別是巴,直到今日。歷史在這裡重演,那城的名字是因雙重原因而得名,正如別是巴(Bir-es-Saba)的兩口井至今仍證明了這個記載的正確性。
創世記 26:34-35 以掃的婚姻
V.34 以掃四十歲的時候,娶了赫人比利的兒子猶滴,和赫人以倫的女兒巴實抹為妻。以掃在採取這重要一步時,沒有徵求父母的意見或同意,證明了他對父母的態度。事實上,以這種方式締結的婚姻,如果對所有相關方都好,那真是奇怪。
V.35 她們使以撒和利百加心裡愁煩。她們確實使他們心靈苦澀,給他們帶來了許多苦澀的時光,她們異教徒的血統本身就令人羞辱,而她們異教徒的信仰和行為也與她們祖先的傳統相符。在婚姻問題上,如果世俗、肉體的因素是決定性的,那麼真正的幸福很可能不會存在於這樣的家庭中。基督徒青年在邁出這最重要的一步時,不會不讓父母知道並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