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創世記 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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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1利亞給雅各所生的女兒底拿出去,要見那地的女子們。

2那地的主-希未人、哈抹的兒子示劍看見她,就拉住她,與她行淫,玷辱她。

3示劍的心繫戀雅各的女兒底拿,喜愛這女子,甜言蜜語地安慰她。

4示劍對他父親哈抹說:「求你為我聘這女子為妻。」

5雅各聽見示劍玷污了他的女兒底拿。那時他的兒子們正和群畜在田野,雅各就閉口不言,等他們回來。

6示劍的父親哈抹出來見雅各,要和他商議。

7雅各的兒子們聽見這事,就從田野回來,人人忿恨,十分惱怒;因示劍在以色列家做了醜事,與雅各的女兒行淫,這本是不該做的事。

8哈抹和他們商議說:「我兒子示劍的心戀慕這女子,求你們將她給我的兒子為妻。

9你們與我們彼此結親;你們可以把女兒給我們,也可以娶我們的女兒。

10你們與我們同住吧!這地都在你們面前,只管在此居住,做買賣,置產業。」

11示劍對女兒的父親和弟兄們說:「但願我在你們眼前蒙恩,你們向我要甚麼,我必給你們。

12任憑向我要多重的聘金和禮物,我必照你們所說的給你們;只要把女子給我為妻。」

13雅各的兒子們因為示劍玷污了他們的妹子底拿,就用詭詐的話回答示劍和他父親哈抹,

14對他們說:「我們不能把我們的妹子給沒有受割禮的人為妻,因為那是我們的羞辱。

15惟有一件才可以應允:若你們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禮,和我們一樣,

16我們就把女兒給你們,也娶你們的女兒;我們便與你們同住,兩下成為一樣的人民。

17倘若你們不聽從我們受割禮,我們就帶着妹子走了。」

18哈抹和他的兒子示劍喜歡這話。

19那少年人做這事並不遲延,因為他喜愛雅各的女兒;他在他父親家中也是人最尊重的。

20哈抹和他兒子示劍到本城的門口,對本城的人說:

21「這些人與我們和睦,不如許他們在這地居住,做買賣;這地也寬闊,足可容下他們。我們可以娶他們的女兒為妻,也可以把我們的女兒嫁給他們。

22惟有一件事我們必須做,他們才肯應允和我們同住,成為一樣的人民:就是我們中間所有的男丁都要受割禮,和他們一樣。

23他們的群畜、貨財,和一切的牲口豈不都歸我們嗎?只要依從他們,他們就與我們同住。」

24凡從城門出入的人就都聽從哈抹和他兒子示劍的話;於是凡從城門出入的男丁都受了割禮。

25到第三天,眾人正在疼痛的時候,雅各的兩個兒子,就是底拿的哥哥西緬和利未,各拿刀劍,趁着眾人想不到的時候來到城中,把一切男丁都殺了,

26又用刀殺了哈抹和他兒子示劍,把底拿從示劍家裏帶出來就走了。

27雅各的兒子們因為他們的妹子受了玷污,就來到被殺的人那裏,擄掠那城,

28奪了他們的羊群、牛群,和驢,並城裏田間所有的;

29又把他們一切貨財、孩子、婦女,並各房中所有的,都擄掠去了。

30雅各對西緬和利未說:「你們連累我,使我在這地的居民中,就是在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中,有了臭名。我的人丁既然稀少,他們必聚集來擊殺我,我和全家的人都必滅絕。」

31他們說:「他豈可待我們的妹子如同妓女嗎?」

# 創世記 第34章

創世記 34:1-5 底拿被玷污

V. 1. **利亞給雅各所生的女兒底拿出去,要看看那地的女子。** 底拿可能是在雅各於米所波大米服事第十四年時出生的。她和西緬、利未一樣,都是雅各和利亞的孩子,在這故事中佔有重要地位。自從雅各一家先到疏割,後到示劍,至今約十年過去了,底拿已是個年輕女子,東方女孩很早就成熟。底拿或許不滿於父親家中對她個人自由的限制,便出去結識迦南地的女孩,並與她們來往。
V. 2. **示劍,就是那地的主哈抹的兒子希未人,看見她,就拉住她,與她同寢,玷辱了她。** 玷辱她,是指奪去她的貞潔,使她蒙羞。
V. 3. **他的心戀慕雅各的女兒底拿,並且愛那女子,用好話安慰她。** 示劍在犯下罪行後,仍真心愛底拿,沒有拋棄她,這使他顯得稍好一些,但這並不能為他開脫。在玷污她之後才尋求她的愛,這是不光彩的。
V. 4. **示劍對他父親哈抹說:「求你為我娶這女子為妻。」** 示劍試圖以榮譽的婚姻來彌補罪過,這值得稱讚,但這並不能改變他最初引誘底拿的事實。底拿也並非完全沒有過錯。她知道離開父親營地的保護,去結交異教女子是危險的事;聖經也沒有記載她在示劍引誘她時曾堅決抵抗。因此,她的例子是給所有基督徒年輕女性的一個嚴肅警告,特別是那些感受到世界誘惑,並被肉體情慾引誘的人。

V. 5. **雅各聽見示劍玷污了他的女兒底拿,那類消息通常傳播很快;那時他的兒子們正和他的牲畜在田野,雅各就靜默不言,等他們回來。**
雅各在這件重要的事情上沒有獨自行動,部分原因是底拿的兄弟們在所有與她相關的嚴肅事務上都有發言權,部分原因是雅各必須與該地區驕傲傲慢的王子,即老酋長的繼承人打交道。這類罪行的第一個後果,通常是給父母的心帶來悲傷和痛苦。

創世記 34:6-12 哈抹的提議

V. 6. **底拿的父親哈抹出來見雅各,要與他商議。** 他離開城市,來到雅各的營地,以期在雅各的兒子們發怒之前,和平解決此事。
V. 7. **雅各的兒子們聽見這事,就從田野回來。** 壞消息在他們通常從田野回來之前就傳到了他們耳中,他們以年輕人的衝動行事。**這些人就都憂愁,非常惱怒,因為示劍在以色列做了醜事,與雅各的女兒同寢,這是不該做的事。** 即使在那些日子,雅各的家族還很小的時候,示劍的行為也被視為對整個支派的侮辱。因此,雅各的兒子們越是思考這件事,他們的怒氣就越高漲。整個以色列後裔的尊嚴都被玷污了,他們覺得無法忍受這份恥辱。
V. 8. **哈抹與他們商議說:「我兒子示劍的心戀慕你們的女兒;求你們將她給他為妻。」** 哈抹似乎覺得他所代表的立場非常薄弱,因為他的提議給讀者的印象是帶著極大的猶豫和尷尬提出的。他懇求他們考慮他兒子對底拿深切而認真的依戀。
V. 9. **你們與我們彼此聯姻,將你們的女兒給我們,我們也娶你們的女兒。**
V. 10. **你們可以與我們同住;這地都在你們面前,只管在此居住、貿易,也可以在此置產業。** 哈抹因此向雅各和他的兒子們提供了他小國家的自由,並享有完全的公民權利。他們可以在任何地方經商,並選擇該國的任何部分作為他們的牧場。
V. 11. **示劍對底拿的父親和她的兄弟們說:「但願我在你們眼前蒙恩,你們向我說什麼,我都必給。」**
V. 12. **任憑你們向我要多大的聘禮和禮物,我都必照你們所說的給,只要將這女子給我為妻。** 因此,示劍在父親的提議之外,又加上了個人的懇求,懇求他們以恩惠接納他進入這個家庭,並敦促他們自行為新娘定價,並要求任何他們選擇的嫁妝。他可能在他自己的理解中是真誠的,沒有意識到族長一家是蒙神揀選的子民這個事實。愚蠢的行為很容易犯下,但要消除其後果,往往需要畢生的努力。

創世記 34:13-19 雅各眾子的要求

V. 13. **雅各的兒子們,在他們妹妹的婚事上有發言權(創 24:50),就用詭詐的話回答示劍和他的父親哈抹。** 他們的確不應該接受這個提議,因為這與神選民的命運不符;他們會為了眼前的利益而犧牲彌賽亞的應許,但他們為達成目的所採用的方法是不可原諒的。**又說,因為示劍玷污了他們的妹妹底拿;**
V. 14. **他們說:「我們不能做這事,把我們的妹妹嫁給一個未受割禮的人,因為這對我們是羞辱。」** 這本身或許是真的,與非閃族人建立血緣關係是完全不可取的,但將此考慮納入他們的報復計劃是錯誤的。
V. 15. **惟有一件事,我們才應允你們:你們若肯與我們一樣,你們中間所有的男子都受割禮;**
V. 16. **那時我們就把女兒給你們,也娶你們的女兒,我們就與你們同住,成為一個民族。**
V. 17. **你們若不聽從我們受割禮,我們就帶著我們的女兒走。** 這個提議應被譴責為虛偽,因為雅各的兒子們必定知道以色列人不能與示劍人混雜;它缺乏真誠。
V. 18. **他們的話,哈抹和哈抹的兒子示劍都以為好。**
V. 19. **那少年人毫不遲延地去行這事,因為他喜愛雅各的女兒;他在他父親全家中最受尊敬。** 無論玷污底拿的動機是什麼,示劍現在無疑是真誠的,他接受了雅各眾子的話。他的權力和影響力足以使他的話語具有很大的分量,他毫不遲延地執行了他的意圖。

創世記 34:20-24 示劍人同意要求

V. 20. **哈抹和他的兒子示劍來到他們城門口,這是公開集會的常用地點,對城裡的人說:**

V. 21. **「這些人與我們和睦相處,所以讓他們住在這地,並在此貿易;看哪,這地夠大,足夠他們居住;讓我們娶他們的女兒為妻,也把我們的女兒給他們。」**
哈抹和示劍向城裡的人建議,讓以色列人享有完全的公民權利,並允許他們從事牧人或商人的生意,他們小心翼翼地強烈訴諸示劍人的自身利益,知道這樣他們的任務成功的機會最大。

V. 22. **「惟有一件事,這些人才能同意與我們同住,成為一個民族,就是我們中間所有的男子都受割禮,像他們受割禮一樣。」**
這個條件被插入在懇求之中,以免它顯得過於突出。

V. 23. **「他們的牲畜、財物和他們所有的走獸,豈不都歸我們所有嗎?只要我們同意他們,他們就會與我們同住。」** 這裡提到的事實,即這地在他們面前廣闊,四面八方都有足夠的空間,與通過婚姻,這些新來者的巨大財富也將歸示劍人所有這一想法聯繫起來。
V. 24. **於是,凡從城門出去的人,都聽從了哈抹和他的兒子示劍的話;所有從城門出去的男子都受了割禮。** 這句話重複是為了表明示劍所有的男子都沒有例外。他們更樂意接受這個儀式,因為它在東方民族中並非聞所未聞。因此,示劍人雖然是異教徒,卻是真誠行事,正如我們這個時代許多不信者的外在誠實,使那些承認真神的人感到羞愧。

創世記 34:25-31 西緬和利未的報復

V. 25. **到了第三天,當他們疼痛的時候,示劍的男子們因他們所同意的手術後的炎症而臥床不起,雅各的兩個兒子,底拿的哥哥西緬和利未,各拿刀劍,大膽地來到城中,殺了所有的男子。**
底拿的這兩個哥哥自封為妹妹的復仇者,並以如此令人震驚的方式執行了他們的計劃。這座城市毫無防備,所有居民都自以為安全。因此,西緬和利未的膽大妄為,不過是背叛和嗜血。

V. 26. **他們用刀劍殺了哈抹和他的兒子示劍,以無情的憤怒,因為他們的怒氣主要針對這兩個人,並從示劍家中帶出底拿,然後離開。**
這樣,他們復仇計劃的第一部分就完成了。

V. 27. **雅各的兒子們來到被殺的人那裡,搶奪了那城,因為他們玷污了他們的妹妹。** 西緬和利未帶著他們的妹妹回到父親的營地後,雅各的其他兒子們也被同樣狂熱的仇恨所激怒,在極度的狂怒中洗劫了這座城市。
V. 28. **他們奪走了他們的羊群、牛群、驢子,以及城裡和田野裡的一切,**
V. 29. **又奪走了他們所有的財物,擄走了他們所有的小孩和妻子,甚至搶奪了家中所有的一切。** 這是雅各的兒子們對被殺者進行的有系統、徹底的掠奪,甚至延伸到被謀殺者家庭中無辜的成員。這是雅各的兒子們所犯下的令人髮指的罪行。
V. 30. **雅各對西緬和利未說:「你們連累我,使我在這地的居民中,在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中,有了臭名。」** 雅各盡了父親的職責,嚴厲斥責他的兒子們不可辯護的罪行,告訴他們,他們可能給他帶來了災難,使他和他的家人在當地居民面前有了臭名,他們將被所有人視為可憎之物。**「我的人數稀少,我與我家中所有的人只是一小群,他們必聚集攻擊我,殺滅我;這樣,我和我的家就都滅絕了。」** 雅各的這種恐懼絕非毫無根據,創 35:5 指出了這一點。雅各對他兒子們所行之事的恐懼之深,可以從他最後的祝福(創 49:5-7)中看出。暴力行為在神的兒女身上,與不貞和不道德一樣,是應受譴責的。
V. 31. **他們說:「他豈可待我們的妹妹如同妓女嗎?」** 雅各的兒子們試圖為自己辯解,暗示人們通常會像示劍那樣對待他們的妹妹,他們認為報復這種錯誤是他們的職責。但他們忽略了示劍為其罪行所提出的補償,以及他們自己可怕的罪過。別人對我們做錯事,絕不能成為我們以牙還牙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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