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着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
2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
3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
4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5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 [上帝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 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
6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
7那時我說:上帝啊,我來了, 為要照你的旨意行; 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8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着律法獻的)」;
9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
10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11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上帝],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
12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上帝的右邊坐下了。
13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
14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15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他既已說過:
16主說:那些日子以後, 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 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 又要放在他們的裏面。
17[以後就說]: 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
18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
19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
20是藉着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21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上帝的家,
22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着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上帝面前;
23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致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
24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
25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
26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27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28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
29何況人踐踏上帝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30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
31落在永生上帝的手裏,真是可怕的!
32你們要追念往日,蒙了光照以後所忍受大爭戰的各樣苦難:
33一面被毀謗,遭患難,成了戲景,叫眾人觀看;一面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
34因為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
35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
36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上帝的旨意,就可以得着所應許的。
37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 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
38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 他若退後,我心裏就不喜歡他。
39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
# 希伯來書 第10章
希伯來書 10:1-4 舊約獻祭的不足與基督一次完美獻祭的比較。舊約獻祭的不足:V.1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就不能藉著每年常獻的那些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V.2 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停止了嗎?因為敬拜的人,一旦潔淨了,就不再有罪惡感了。V.3 但在那些祭物中,每年都再次提醒人想起罪來。V.4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到目前為止,整個討論中一直強調的事實,即舊約崇拜中的所有行為都只是預表、象徵、預示,這裡再次重申,以強調基督一次獻祭的終極性:因為律法,僅僅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就不能藉著他們每年不斷獻上的那些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律法及其所有儀式、禮儀、獻祭,都只是在基督裡和藉著基督將要來臨的真正美事的影兒;它所提供的不足夠,沒有實質。隨著基督的顯現,更美的約被引進,因為祂帶來了實體,在祂裡面救恩得以實現。在舊約中,確實預示並預言了偉大屬靈福分的來臨,信徒將他們的救恩希望寄託在將要顯現的彌賽亞身上。但他們仍然被迫年復一年、代復一代地獻上同樣的祭物,更新他們的獻祭,藉著象徵性的行為贖罪,藉著公牛和山羊的血與盟約的神和好,所有這些本身都不能使敬拜者完全,正如影子的重複不能等同於實體一樣。為了強調這個真理,作者問道:否則,它們豈不早已停止獻上了嗎?——因為那些一旦潔淨的敬拜者不再有罪惡感。如果舊約的崇拜、獻祭、祭物能夠使參與其中的人完全,如果他們真的從罪惡和罪疚感中潔淨了,那麼他們肯定不會年復一年地尋求更新獻祭。正是因為猶太人的整個崇拜體系只有在預示基督完美獻祭的範圍內才具有能力,它才具有任何益處。然而,由於它只是一個預表,贖罪祭每年重複就變得必要。因此,作者總結道:但在那些祭物中,每年都再次提醒人想起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獻祭本身無法使敬拜者完全,因此每年重複獻祭實際上成了每年提醒罪惡。作者似乎特別想到猶太曆七月十日的大贖罪日。在那一天,在全年最莊嚴、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聖殿禮儀中,全體百姓的過犯在聚集的群眾面前被承認,他們的罪惡一次又一次地被提醒。那天的獻祭只能象徵、指向那一次除去世人罪孽的完美獻祭;但它們本身無法產生這種榮耀的效果。它們是不足夠的,不充分的;它們無法除去壓在人心上的罪疚。舊約信徒若想確信自己的救恩,只能藉著信靠將要來臨的彌賽亞才能達到這種幸福的狀態。
希伯來書 10:5-10 基督甘願的獻祭:V.5 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卻為我預備了身體;V.6 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V.7 那時我說:『看哪,我來了,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神啊,我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V.8 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些都是按律法獻的。)V.9 後又說:「看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祂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V.10 我們憑這旨意,藉耶穌基督的身體,一次獻上,就得以成聖。律法、舊約崇拜及其獻祭的不足已經證明,作者立即指出基督的獻祭是甘願且完全充足的:所以,當祂進入世界的時候,祂說:「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卻為我預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那時我說:「看哪,我來了,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神啊,我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作者引用詩篇 40:6-8,以此表明這是一篇彌賽亞詩篇,並且彌賽亞自己表達了祂工作的範圍。基督進入這個世界,祂的道成肉身、受苦和死亡,完全符合三一神關於人類救恩的恩惠旨意。正是祂代贖工作的甘願性賦予了它奇妙的價值。基督知道,隨著祂進入世界,新的、更美的約已經開始,舊約的祭物和禮物,所有的燔祭和贖罪祭,都已失去其所有意義。神不再需要它們,祂不再喜悅它們;實體既然已經顯現,就不再需要影子、預表了。另參詩篇 50:7-15;詩篇 51:18-19;以賽亞書 1:11;耶利米書 6:20;耶利米書 7:21-23;何西阿書 6:6;阿摩司書 5:21-23。取而代之的是,主為彌賽亞預備或形成了一個身體。希伯來文原文直譯是「你為我鑿開了耳朵」,這可能指申命記 21:6;申命記 15:17,表明基督在祂的受難和死亡之事上是祂天父甘願的僕人。或者,如果我們更嚴格地遵循希臘文文本,顯然彌賽亞表明祂甘願讓神的旨意在祂的人體中成就。這在祂的呼喊中表現得更為強烈:「看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神啊,正如經卷上關於我的記載。」基督的整個事奉,在所有這些時間裡祂都為我們成全了神的律法,特別是祂的受苦和死亡,並非是祂被迫屈服於必然性,而只是在這個意義上,祂憑著自己的自由意志,並按照神恩惠的永恆旨意,為全人類捨棄了自己的生命,約翰福音 10:17-18。請注意祂說「在經卷上」,因此指的是舊約中已被接受的聖經正典。「經卷」一詞最初指捲起書卷的桿子末端,最終指書卷本身。這位聖經作者現在解釋了這段引文的意義:祂上面說(在引文的第一部分),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你也不喜歡(然而這些是按律法獻的),然後祂補充說:「看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神啊!」祂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確實,猶太人的禮儀律法規定要獻上各種祭物,包括每日的、安息日的,以及大節期和贖罪日的祭物。但這些祭物在舊約中已經完成了它們的目的。它們已被基督的來臨廢除、取消、作廢,基督甘願獻上自己的身體,作為充足的祭物,為全世界的罪孽獲得完全的救贖。因此,舊有的獻祭方式被耶穌基督一次充足、永遠的獻祭所取代,所有這一切都符合神恩惠的旨意。關於這旨意,作者說:我們憑這旨意,藉耶穌基督的身體,一次獻上,就得以成聖。在或藉著神恩惠的旨意,正如祂獨生子在十字架祭壇上的獻祭所表達的,正如基督所成就的完美代贖所實現的,我們現在得以成聖,在神眼中成為聖潔和公義,因為基督完美的義,藉著祂積極和消極的順服所建立的,藉著信心歸算給我們。因此,我們現在藉著基督身體的獻祭,按照父的永恆旨意,被帶入與神合一的真正團契中,這獻祭是如此完美,其充足性持續到永恆。這一次完美的獻祭:
希伯來書 10:11-18 V.11 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屢次獻上同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V.12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V.13 從此等候,直到祂的仇敵成了祂的腳凳。V.14 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V.15 聖靈也向我們作見證;因為祂既說了:V.16 「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心裡,寫在他們心上;V.17 又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和他們的不法。」V.18 這些罪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基督一次獻祭已被天父承認和接受,這藉著祂被高舉到神的右邊得到說明和證明:凡祭司,確實,日復一日地站著事奉,屢次獻上同樣的祭物,因為它們永遠不能完全除去罪惡:但這位人子,獻了一次贖罪祭,就永遠坐在神的右邊,從此等候,直到祂的仇敵成了祂的腳凳。這裡除了舊約獻祭的性質之外,還強調了祭司們自己的行為。猶太祭司的事奉永不停止,卻始終無效且徒勞。他們每天站著事奉,一次又一次地獻上同樣的祭物;這幾乎成了一種致命的機械式例行公事,申命記 10:8;申命記 18:7;士師記 20:28。儘管如此,他們所有的獻祭都無法除去、完全消除百姓的罪惡;他們所能做的最好就是用彌賽亞完美獻祭的預表來安慰敬拜者。但耶穌不再像舊約祭司那樣被迫站著執行祂的職務。祂只獻了一次祭,只獻了一次犧牲;但這一次獻祭的價值如此巨大,如此完美,以至於基督坐在神的右邊這一事實表明了它的完美,祂是一位已經完全完成工作並知道其能力和價值將持續到永恆的人。作為所有仇敵的勝利者,祂安靜而自信地等待著看到他們都被放在祂腳下,成為祂的腳凳,詩篇 110:1;哥林多前書 15:25-27。因此,不再需要任何進一步的獻祭: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祂一次將自己獻上為人類的替代者,祂一次用祂聖潔的血償付了所有人的贖價,這就足夠了。不再需要做更多的事,也不能做更多的事。救恩,人與神的和好,永遠穩固。在基督一次獻祭中,有足夠的潔淨為所有的人,既藉著信心將神完美的義和聖潔歸算給他們,使他們與神相交,又藉著每日的痛悔和悔改更新他們的心,使他們在生命的每一天都重新將自己和生命獻給神,從而使他們保持在這種團契中。這位聖經作者現在從聖經中提供證據,表明我們中保的一次獻祭是最終的:但聖靈也向我們作見證;因為祂既說了:「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心裡,寫在他們心上;(祂又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和他們的不法。」請注意,這裡引用的話,取自耶利米書 31:33-34,直接且明確地歸因於聖靈,聖經真正的作者。藉著耶利米,主明確指出,在那些日子之後,當舊約時期結束,新約時期隨著基督的道成肉身而開啟時,祂將與祂的百姓,與祂所揀選的人立一個新約。這約的條款明確說明,只包含神為人類利益所打算做的事。祂要將祂的律法,新約的福音宣告,放在他們心裡;祂要將這奇妙的救贖信息銘刻在他們心上,藉著信心使他們認識。藉此,藉著他們接受救恩的確據,他們所有的罪惡,所有不義,所有過犯,所有罪愆,都將被遺忘,不再被記念。這是福音,榮耀的、救恩的福音真理,不是某些會犯錯的人的意見,而是聖靈,永恆的神自己的確據。因此,作者從第五章開始的整個討論中,恰當地總結道:但這些罪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哪裡有罪的赦免,哪裡有這種完全和永遠赦罪的榮耀狀態,正如在我們的情況中確實如此,因為基督完美的獻祭已經完成並被接受,那裡再為罪獻祭就是無用和無意義的,羅馬教會及其彌撒獻祭的教義實際上成了褻瀆。我們不再需要利未祭司職分,我們不再需要任何進一步的贖罪祭,因為基督充足、完美的獻祭這一事實已經如此牢固地確立。無論地球還能存在多久,罪得赦免的確據都是我們的,並且在永恆中,這事實將是我們在羔羊寶座前無盡讚美的主題:我們有罪的赦免,我們有神的恩惠,我們有永恆的救恩。
希伯來書 10:19-25 勸勉要堅定持守信心,存忍耐和感恩的心。堅守信仰告白的必要性:V.19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V.20 是藉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V.21 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V.22 我們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我們的心既被血灑過,除去邪惡的良心,身體也用清水洗淨了。V.23 我們又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致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V.24 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V.25 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作者根據他在信件前半部分所提出的整個教義討論,現在提出各種勸勉,因為對基督徒來說,成聖是稱義之後的必然結果。與前面整個部分的圖景連接得非常巧妙:所以,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祂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祂的身體,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因為基督耶穌,作為真正的大祭司,藉著祂自己一次的獻祭,使我們永遠完全,所以作者可以自由地以這種方式與我們交談。這種稱呼方式總是能給人留下深刻印象,並且通常在基督徒身上產生預期的效果。我們進入天上至聖所的自信期望,不是基於我們自身的任何功德或配得,而是基於耶穌的血,基於耶穌的功德。因為耶穌自己就是那又新又活的路。如果我們藉著信心的親密團契與祂聯合,那麼我們的道路,與祂同行,將引導我們穿過祂自己肉體的幔子,進入神榮耀的同在。因為正如舊約的大祭司撥開阻擋進入至聖所的幔子一樣,耶穌也捨棄了祂肉體的必死性,祂地上生命的軟弱,為我們打開了天堂本身,使我們得以自由地來到恩典的寶座前,馬太福音 27:51;馬可福音 15:31;路加福音 23:45。這還不止。不僅在耶穌活在地上時我們有,甚至現在我們也有一位偉大的大祭司治理天上的聖所;因為現在基督正在執行祂工作的一部分,這部分工作向我們保證天上的居所已為我們預備好;因為祂是我們在父那裡的辯護者。除了祂,我們將救恩歸功於誰,還有誰能以同樣的程度為我們辯護呢?知道這一點,我們就有了信心和確據。我們知道道路已經為我們預備好,無論主何時呼召我們,我們都可以進入天上的聖所,進入我們天上的家。既然如此:我們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我們的心既被血灑過,除去邪惡的良心,身體也用清水洗淨了。作者使用一個取自舊約崇拜的術語,關於祭司們定期和重複地進入,他們靠近祭壇執行職務,這位受默示的作者敦促我們,作為新約的真祭司,要帶著信心的確據來到主面前。我們應該存著誠心來到,不是帶著虛偽的虔誠,而是以這樣一種方式,使我們全心全意地真正投入到對主的敬拜中,尋求祂的恩惠。我們應該存著充足的信心來到,不是絕對的確定,而是堅定地信賴耶穌的血所賺取的救恩,因為信心的相關物總是福音的道及其救贖信息。因此,信心不是一個主觀的事,不是一種感覺和性情的事,而是一種客觀的確據,它緊緊抓住主的應許。我們應該來到,心裡被灑過,除去邪惡的良心;確信我們心中的污穢已被耶穌的血洗淨,我們就可以預備我們的心,為全能的主作祭司的工作,出埃及記 29:4;出埃及記 30:20;出埃及記 40:30,正如我們的身體用清水洗淨一樣,洗禮的潔淨水已經洗去了我們所有的罪,以弗所書 5:26;提多書 3:5。如此預備,我們隨時都可以藉著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來到天上的聖殿和永恆的祭壇,藉著信心進入其內殿,並將自己呈現在神面前。既然如此,接下來就是:我們又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致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所有基督徒都可以如此堅定他們的信心和盼望,因為這盼望有如此堅固的基礎,它不建立在人類意見或友誼承諾的不確定沙灘上,而是建立在我們主的信實上,哥林多前書 1:9;哥林多前書 10:13;帖撒羅尼迦前書 5:24。我們尚未享受祂為我們預備的豐盛祝福,我們尚未經歷救恩的完成,但神的應許不會落空,沒有一個會落到地上。但當我們仍在肉身中行走時,我們必須考慮到自己和鄰舍的軟弱,因此,要以一種得體的方式,彼此激勵和鼓勵,以愛心和美好的行為。參帖撒羅尼迦前書 5:11。這種不斷的激勵和效法當然不可能發生在基督徒不聚會的地方,無論是為了公開崇拜還是為了討論主工作福祉的其他聚會。因此,作者敦促信徒不要忽視這些聚會。即使在那些日子,正如作者不得不指出的,一些會眾成員有不參加這些造就聚會的壞習慣,可能是以業務繁忙或害怕迫害為藉口,就像今天一樣。然而,末日的臨近,以及我們在那一天必須交帳的記憶,應該使我們願意並渴望聽從這裡給出的勸勉。如果自稱基督信仰的人忽視上教會和參加為互相鼓勵和勸勉而設的聚會,他們不僅會絆倒信心軟弱的人,而且他們自己也在危及他們的基督教信仰。從信心到不信的轉變往往是如此漸進,如此不易察覺,以至於在受迷惑的受害者意識到之前,損害就已經造成了。忠實地定期使用聖言和聖禮應該是所有真基督徒的特徵。
希伯來書 10:26-31 這位聖經作者現在以一個非常嚴肅的警告來支持他的勸勉:V.26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V.27 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V.28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V.29 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該受何等重刑呢?V.30 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祂的百姓。」V.31 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這裡以可怕的現實主義描繪了從信仰中墮落的可怕結果和最終後果: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作者不是在談論十誡的普通違犯,即使基督徒每天也會犯這種罪。他強調他指的是故意的罪,這主要包括忽視他剛才勸勉的,即那些已經信主的人沒有堅定不移地持守盼望的告白,他們忽視恩典的媒介,不再參加教會禮拜,或者充其量只是非常不定期地參加,並且既不應用也不接受弟兄的勸勉。否認基督是罪,而輕視恩典的媒介是導致這罪的道路。犯這種罪的人是故意為之,有預謀的,他們持續犯罪,他們堅持他們的過犯。他們已經得知真道,已經接受耶穌基督和祂的救恩,這樣的人卻惡意地、褻瀆地否認已接受的事實,即福音的真理。在他們的情況下,贖罪祭對他們來說就不再存在了。他們罪的本質導致了這個結果;因為他們否認了他們曾經憑信心接受的基督的贖罪祭,他們就拋棄了唯一的救恩之道。因此,他們所要等候的是末日審判的恐怖,最終的厄運;他們必須期待的是地獄之火的憤怒,這火將永遠吞噬和毀滅主的敵人。這種懲罰的強度是如此之大,以至於無法充分描繪其兇猛。作者試圖藉著摩西故事中的一個例子來做到這一點:凡廢棄摩西律法的人,憑兩三個見證人的證據,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你們想,那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的人,該受何等更重的刑罰呢?這封信的讀者熟悉摩西律法中關於偶像崇拜罪的死刑規定,申命記 17:2-7。如果以色列人中有任何人被發現犯了這種罪,並經兩三個見證人證實,死刑是唯一被認為足夠的懲罰。因為偶像崇拜本質上是對神與祂百姓之間盟約的否認和惡意破壞。在這種情況下,因此,沒有區別,沒有人情可講:死刑就是懲罰。現在作者讓他的讀者自己判斷,對於以這裡描述的方式否認耶穌基督信仰的人,何種懲罰是足夠的。為了顯示這種罪行的嚴重性,他描述了這種褻瀆性的背道。它包括將神的兒子踐踏在腳下,視為可鄙之物,不配更好的待遇。它包括輕視盟約的血,即基督聖潔無辜的血,視為平常之物,其價值不比任何人的血更高。它最終達到褻慢施恩的聖靈的程度,這位聖靈在恩典的媒介中賜予了基督的救贖,在心中成就了成聖。這樣的人是故意褻瀆。這就是一個人,在歸信中領受了神的恩惠之後,現在以如此可怕的方式犯罪,而且不是一次,也不是在特定挑釁下,而是屢次三番,帶著一種惡魔般的喜悅,以其徹底的魯莽震驚他人。注意:毫無疑問,作者在這裡描述的是褻瀆聖靈的罪,這種罪因其獨特的性質,超出了神赦免的範圍。但請注意,他並沒有指責他的任何讀者犯了這種罪,他唯一的目的是警告他們,以免他們真的犯了罪而永遠失喪。為了恰當地傳達他的警告,這位聖經作者引用了舊約中的兩段經文: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祂的百姓。」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申命記 32:35-36;詩篇 135:14。當神,祂在遵守祂的威脅方面也是信實的,將坐在審判席上並執行報應時,那時再想逃避將來的忿怒就為時已晚了。那時,知道落在永生神的手裡是可怕的事,將不再能使被定罪的人悔改。如果我們信徒,雖然被律法定罪,但藉著聖靈的恩賜成為神恩惠的分享者,卻故意惡意地否認救恩的真理和恩惠,並褻瀆地拒絕所有救恩的提議,那麼在末日神的嚴厲報應臨到我們時,我們只能怪自己。
**希伯來書 10:32-34 基督徒忍耐的動機**
**V.32** 但你們要追念往日,那時你們蒙了光照之後,忍受了許多苦難的爭戰。
**V.33** 一方面,你們因著辱罵和苦難成了眾人觀看的對象;另一方面,你們也成了那些受同樣待遇之人的同伴。
**V.34** 因為你們同情我被捆鎖,並且你們的財物被搶奪,也歡喜接受,因為你們知道自己在天上有更美、更長存的產業。
作者在此提出另一個極佳的論點,以賦予其勸勉適當的力量:「但你們要追念往日,那時你們蒙了光照之後,忍受了許多苦難的爭戰,一方面,你們因著辱罵和苦難成了眾人觀看的對象;另一方面,你們也成了那些受同樣待遇之人的同伴。」初信時的熱切和熱忱,總能有效地激發各地基督徒心中新的熱情。這對猶太基督徒來說也是如此。在他們歸信後的最初幾年,在他們剛領受真理的知識之後,在他們被對救主的愛所激勵之後,他們歡樂地忍受了同胞和統治者的迫害(使徒行傳 8:1;12:1)。他們認為因著嘲諷、譏笑、辱罵和輕蔑而被呈現在眾人面前是一種榮譽。這可能常常是一場與他們完全不習慣的苦難的激烈爭戰,他們自己的骨肉之親是敵人的危險盟友,而且常常準備放棄這場看似不平等的戰鬥。但在那些年裡,他們的信心如此堅固,他們的愛如此熱切,以至於他們不僅忍受了所有這些嘲弄和輕蔑的苦難,而且在某種程度上,透過與那些遭受同樣待遇的人為伍,公開地蔑視了敵人;他們同情那些被囚禁的人,並歡迎他們的財產被暴力奪走。作者在自己的情況中也感恩地承認了這一點:「因為你們確實同情那些被捆鎖的人(包括我自己),並且你們歡樂地忍受了財產被沒收,因為你們知道自己在天上有更美、更長存的產業。」這就是信徒在任何時候的態度。他們藉著信心和愛最親密的連結與其他基督徒聯合,他們與快樂的人一同歡樂,但也同情那些被迫忍受迫害和苦難的人。至於這世上的財物,其損失可以更歡樂地承受,因為他們真正的產業在天上,是盜賊和暴君無法觸及的財富(馬太福音 6:20;路加福音 12:33)。
**希伯來書 10:35-39 堅定不移的必要性**
**V.35** 所以,你們不可丟棄你們的信心,這信心會帶來豐厚的賞賜。
**V.36** 因為你們需要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領受所應許的。
**V.37** 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
**V.38** 義人必因信得生;但人若退後,我心裡就不喜歡他。
**V.39** 我們卻不是那退後入沉淪的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
有了所有這些事實來激勵他們的基督徒生活,作者很可以加上這句結尾的勸勉:「所以,你們不可丟棄你們的信心,因為這信心會帶來豐厚的賞賜;因為你們需要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領受所應許的。」回憶他們已經忍受的一切,以及意識到他們在天上有長存的產業,是使基督徒堅定而歡樂地保持信心的最好、最迫切的動機。因為這盼望絕不會使人蒙羞,因為它有最奇妙的恩典賞賜的應許,即藉著耶穌基督的功勞獲得永恆的救恩。因此,他們堅定不移的信心所帶來的結果和賞賜本身就是一個理由,應該激勵他們發出最大的熱忱和最高的努力。同時,他們需要這種忍耐,因為在一個敵視基督事業的世界中,環境和條件當然不利於基督徒的處境。但只有忍耐到底,持守對基督的信心,並在有生之年遵行神的旨意,所應許的賞賜才會來到(啟示錄 2:10)。為了不讓這種預期(其中包含基督徒命運中的十字架觀念)使他們灰心,作者補充說:「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參見何西阿書 2:3-4;以賽亞書 26:20。信徒可能常常覺得他們即將被壓倒性的困難所擊垮;但他們最終的解脫近了。只是一點點,非常短暫的一點點時候,主就會為祂第二次偉大的降臨而來,審判活人死人,為祂的子民帶來永恆救恩的享受。對某些人來說,祂似乎在遲延,祂的應許似乎不會實現;然而,祂的日子必會來到,就像祂的話語是真理一樣確定(彼得後書 3:8-9)。牢記這一點,基督徒將藉著主的話語在信心上得到支持(哈巴谷書 2:4;羅馬書 1:17;加拉太書 3:11):「但我的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裡就不喜歡他。」只有那些堅持到底,對基督完全的功勞所帶來的安慰毫不動搖,不讓自己因內在的任何考慮或外在的任何攻擊而偏離的人,才能得生。忠誠和信實是每個信徒必須具備的兩種美德。這位神聖的作者非常巧妙而得體地結束了他的勸誡:「但至於我們,我們不是那些退後入沉淪的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作者將自己與讀者包括在內,使他的呼籲更具說服力。真正的信徒的特徵不是那種導致放棄信仰告白的膽怯退縮。他們的信心有時可能會在不斷的打擊下變得軟弱,並且可能毫無英雄氣概。儘管受到所有攻擊,基督徒必須是信心的子民;因為只有這樣,他們才能獲得並持守他們靈魂的救恩,才能獲得他們靈魂的解脫,作為最寶貴的產業,直到永恆。
**總結**
受默示的作者將舊約祭祀的不足與基督一次甘願且完美的獻祭進行比較,並加上迫切的勸誡,要堅定而有耐心地持守信心,從而獲得靈魂的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