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哪,我的僕人- 我所扶持所揀選、心裏所喜悅的! 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 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
2他不喧嚷,不揚聲, 也不使街上聽見他的聲音。
3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 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 他憑真實將公理傳開。
4他不灰心,也不喪膽, 直到他在地上設立公理; 海島都等候他的訓誨。
5創造諸天,鋪張穹蒼, 將地和地所出的一併鋪開, 賜氣息給地上的眾人, 又賜靈性給行在其上之人的上帝耶和華, 他如此說:
6我-耶和華憑公義召你, 必攙扶你的手,保守你, 使你作眾民的中保, 作外邦人的光,
7開瞎子的眼, 領被囚的出牢獄, 領坐黑暗的出監牢。
8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 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 也不將我的稱讚歸給雕刻的偶像。
9看哪,先前的事已經成就, 現在我將新事說明, 這事未發以先,我就說給你們聽。
10航海的和海中所有的, 海島和其上的居民, 都當向耶和華唱新歌, 從地極讚美他。
11曠野和其中的城邑, 並基達人居住的村莊都當揚聲; 西拉的居民當歡呼, 在山頂上吶喊。
12他們當將榮耀歸給耶和華, 在海島中傳揚他的頌讚。
13耶和華必像勇士出去, 必像戰士激動熱心, 要喊叫,大聲吶喊, 要用大力攻擊仇敵。
14我許久閉口不言,靜默不語; [現在]我要喊叫,像產難的婦人; 我要急氣而喘哮。
15我要使大山小岡變為荒場, 使其上的花草都枯乾; 我要使江河變為洲島, 使水池都乾涸。
16我要引瞎子行不認識的道, 領他們走不知道的路; 在他們面前使黑暗變為光明, 使彎曲變為平直。 這些事我都要行, 並不離棄他們。
17倚靠雕刻的偶像, 對鑄造的偶像說: 你是我們的神; 這等人要退後,全然蒙羞。
18你們這耳聾的,聽吧! 你們這眼瞎的,看吧! 使你們能看見。
19誰比我的僕人眼瞎呢? 誰比我差遣的使者耳聾呢? 誰瞎眼像那[與我]和好的? 誰瞎眼像耶和華的僕人呢?
20你看見許多事卻不領會, 耳朵開通卻不聽見。
21耶和華因自己公義的緣故, 喜歡使律法為大,為尊。
22但這百姓是被搶被奪的, 都牢籠在坑中,隱藏在獄裏; 他們作掠物,無人拯救, 作擄物,無人說交還。
23你們中間誰肯側耳聽此, 誰肯留心而聽,以防將來呢?
24誰將雅各交出當作擄物, 將以色列交給搶奪的呢? 豈不是耶和華嗎? 就是我們所得罪的那位。 他們不肯遵行他的道, 也不聽從他的訓誨。
25所以,他將猛烈的怒氣和爭戰的勇力 傾倒在以色列的身上。 在他四圍如火着起,他還不知道, 燒着他,他也不介意。
# 以賽亞書 第42章
以賽亞書 42:1-9 主的真僕人
V.1 「看哪,我的僕人!」這裡的稱謂以最嚴格的意義指彌賽亞,「我所扶持的」,祂的職分已蒙確立,主現在也堅固祂,以祂神聖權能的豐盛支持祂;「我的選民」,為特殊目的所揀選的,「我心所喜悅的」,祂以純粹的喜悅看待祂,馬太福音 3:17;路加福音 9:35;彼得後書 1:17;「我已將我的靈賜給祂」,以賽亞書 11:2。祂「必將公理傳給外邦」,即新約的權利和特權,也就是耶穌基督恩惠的福音,因為正是在這信息中,神宣告我們因著救主的功勞,並藉著祂而被稱義。
V.2 「祂不喧嚷,不揚聲,也不使街上聽見祂的聲音」,這些表達以漸進的方式堆疊,旨在強調拿撒勒人耶穌的溫柔與謙卑,祂在整個事工中都實踐了這一點。
V.3 「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這是一種脆弱的植物莖,已被彎曲到幾乎折斷的地步;「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這是一根即將熄滅的燈芯,祂不會完全熄滅它。這意味著,救主在處理破碎和痛悔的心靈時,會運用真正的牧者溫柔,不僅不將他們推向絕望,反而以祂完全的救主之愛尋找並關懷他們。祂「必將公理傳給真理」,將其帶給外邦人,以行動和真理使他們認識,並在他們心中產生信心。
V.4 祂「不灰心,也不喪膽」,在祂所承擔的一切偉大工作中,祂不會屈服於軟弱,「直到祂在地上設立公理」,直到祂公義的事業獲得勝利;「海島都等候祂的訓誨」,外邦人對脫離現世的渴望,無論是無意識的還是不明確的,都只能在基督所賺取和提供的救贖中得到滿足。馬太福音 12:18-21 清楚地指出,這整段經文都在耶穌的位格和工作中應驗了。
V.5 「創造諸天,鋪張穹蒼,將地和地所出的鋪開,賜氣息給地上的眾人,又賜靈性給行在其上之人的神耶和華如此說」,祂是立約的神,祂創造了諸天並將它們鋪開,如同懸掛在虛空中的巨大帷幕;祂鋪開大地,供人使用和喜悅,以及「地所出的」,所有植物和農產品;祂「賜氣息給地上的眾人」,使徒行傳 17:25,並賜予「靈性」(reason and personality,理性與人格)給「行在其上之人」,即所有居民。
V.6 「我耶和華憑公義召你」,這裡祂以鼓勵的話語對彌賽亞說話,是出於祂對以色列救恩的熱心,出於祂對墮落人類慈悲的愛之表達,藉此,真正的義被歸算給所有信徒,「必攙扶你的手」,堅定而令人安心地握住,傳遞祂神聖的能力,「也必保護你,使你作眾民的中保」,作為與列祖所立之約的**中保**,「作外邦人的光」,將真正的屬靈之光帶給外邦人。
V.7 「開瞎子的眼」,那些因天然罪性與敵對神而受盲目之苦的人,「領被囚的出牢獄」,那些被罪的枷鎖所捆綁的人,「領坐黑暗的出監牢」,即那些本性上心中充滿黑暗的人,以弗所書 5:8。所有這一切都在耶穌身上應驗了,正如新約聖經所大量見證的,這段經文被福音書作者和使徒引用或使用至少十五次。耶和華僕人的這項工作將會成功完成,這是由神自己的名和榮耀所保證的。
V.8 「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耶和華,那不改變者,出埃及記 3:14;「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也不將我的稱讚歸給雕刻的偶像」。祂聖名的榮耀,對抗偶像及其僕人的虛假主張,要求這莊嚴的誓言。如果祂不差遣所應許的**中保**,為猶太人和外邦人帶來救恩,那麼祂就失去了被稱為耶和華和被尊崇為真神的權利。
V.9 「看哪,先前的事已經成就」,即以色列在過紅海時的得救,出埃及記 14、15 章,「現在我將新事說明」,先前應許的實現是保證此處所說的也將成就;「事情未發以先,我就說給你們聽」。哥林多後書 1:20:「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祂,我們也說阿們,叫榮耀歸於神。」
以賽亞書 42:10-17 因惡人受定罪的審判而歡樂
V.10 「你們要向耶和華唱新歌」,詩篇 33:3;詩篇 40:3,一首讚美新應許的詩歌,一首讚美祂在救主裡的恩惠的詩篇,「從地極讚美祂」,使全地都響徹讚美之聲,「你們下海的,和海中所有的」,地中海島嶼和沿海地區的航海居民,「並眾海島和其上的居民」,即地上所有的人,都被呼召加入這對主的讚美。
V.11 「曠野和其中的城邑,並基達人居住的村莊,都當揚聲」,廣闊的阿拉伯沙漠及其商業中心,基達是以實瑪利的第二個兒子,創世記 25:13,被點名代表東方的游牧部落;「西拉的居民當歡呼」,指多山的以東居民;「從山頂上吶喊」,聲音傳播得又遠又廣。
V.13 「耶和華必像勇士出去」,像一位英雄,執行祂的救恩計畫;「祂必像戰士激動熱心」,祂心中激動著憤慨和怒火,像一位無敵的戰士;「祂要喊叫,大聲吶喊」,發出可怕的戰吼;「要向仇敵誇勝」,誇耀祂戰勝所有仇敵。整個段落的建構,使得耶和華最終的勝利無可置疑。主現在再次親自發出祂的宣告。
V.14 「我許久閉口不言」,不干涉世人的行徑;「我曾靜默自持」,故意克制自己;「現在我要像產難的婦人喊叫」,當耐心和寬容無法再實踐時,「我要毀滅,我要吞滅」,同時呻吟、喘息、氣喘吁吁。
V.15 「我要使大山小山荒涼,使其中的花草都枯乾」,藉此毀滅仇敵,作為最終毀滅的初步行動;「我要使江河變為洲島,使水池乾涸」,藉此使他們的土地無法居住。世界末日的審判總是包含在像這裡所給出的預言中,其中描繪了初步懲罰的一個行動。然而,當仇敵感受到主的憤怒時,信徒卻感受到祂祝福的豐盛。
V.16 「我要引導瞎子走他們所不認識的路」,那些意識到自己正受盲目之苦的人,走他們從未認識也無法找到的路,因為他們心中天然的乖僻,約翰福音 9:39-41;「在他們不認識的路上引導他們」,詩篇 32:8;「在他們面前使黑暗變為光明」,使他們不會跌倒,「使彎曲變為平直」,移除所有障礙,使道路處處平坦,所有這些都宣告了神兒女的確切拯救。「這些事我都要做,並不離棄他們」,因為主永遠與那些信靠祂的人同在。作為對比,祂現在提到拜偶像者,即不敬虔之人的不幸境況。
V.17 「那倚靠雕刻的偶像,對鑄造的偶像說:『你們是我們的神』的,他們都要轉身退後,全然蒙羞」。這永遠是拜偶像者的命運,無論他們的偶像崇拜是公開實行還是僅僅秘密進行。耶穌基督的宗教是唯一真實、絕對的宗教。
以賽亞書 42:18-25 神對以色列的憤怒
V.18 「你們這耳聾的,要聽!你們這眼瞎的,要看,使你們能看見!」先知現在向以色列全體人民說話,因為他們屬靈上的麻木,正迅速轉變為心硬。
V.19 「誰是瞎眼的,像我的僕人呢?」,這裡指的是以色列本身,「誰是耳聾的,像我所差遣的使者呢?」沒有聽見主託付他傳給外邦人的信息。誰是瞎眼的,像那完全的,主曾視為祂朋友的人,又像主的僕人那樣瞎眼呢?正是這個事實使得這種盲目幾乎無法解釋,並導致主不斷地提及它。參約翰福音 9:41。
V.20 「你看了許多事,卻不領會;開了耳朵,卻不聽見」。以色列已經達到一個地步,大多數成員雖然耳聰目明,卻無法理解;神恩惠的許多奇蹟被忽視或迅速遺忘。所有這一切,儘管主一次又一次地向他們展示了奇妙的恩惠。
V.21 「耶和華因自己公義的緣故,樂意使律法為大為尊」,字面意思是:「耶和華因祂的公義而喜悅;祂使祂的訓誨偉大而榮耀」,為了祂立約的信實,在祂的**聖言**中啟示自己;然而他們卻不明白。
V.22 「但這百姓是被搶奪和被擄掠的」,以色列,儘管主盡了一切努力,卻無助地躺在地上;「他們都被困在坑中,藏在監牢裡」,這些本應被召喚到神兒女的自由中的人;「他們作了掠物,無人搭救;作了擄物,無人說:『歸還!』」這個本應作為耶和華的朋友和使者,享受最完美自由的民族,卻被囚禁在最可恥的奴役中。這種不自然的狀況理應使他們睜開眼睛。
V.24 「誰將雅各交出作掠物?將以色列交給搶奪的呢?」這僅僅是偶然的嗎?「豈不是耶和華嗎?就是我們所犯罪的那位!」先知在這裡將自己與他國家中悖逆的人民認同。因為「他們不肯遵行祂的道,也不聽從祂的律法」,他們非常堅決地拒絕受祂的**聖言**和旨意引導。
V.25 「所以,祂將猛烈的怒氣和爭戰的勇力傾倒在他身上」,戰爭的狂怒;「這怒氣將他,以色列,主的百姓,四面燒著」,然而「他卻不知道」,甚至那時也沒有意識到主想讓他們感受什麼;「這怒氣燒著他,他卻不放在心上」,甚至主的懲罰也沒有使他們變得智慧。先知的抱怨與耶穌看著耶路撒冷城,為它哭泣,並感嘆那有益於她福祉的事物對她來說是隱藏的,所發出的抱怨是相同的。路加福音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