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和華如此說: 我休你們的母親, 休書在哪裏呢? 我將你們賣給我哪一個債主呢? 你們被賣,是因你們的罪孽; 你們的母親被休,是因你們的過犯。
2我來的時候,為何無人[等候]呢? 我呼喚的時候,為何無人答應呢? 我的膀臂豈是縮短、不能救贖嗎? 我豈無拯救之力嗎? 看哪,我一斥責,海就乾了; 我使江河變為曠野; 其中的魚因無水腥臭,乾渴而死。
3我使諸天以黑暗為衣服, 以麻布為遮蓋。
4主耶和華賜我受教者的舌頭, 使我知道怎樣用言語扶助疲乏的人。 主每早晨提醒, 提醒我的耳朵, 使我能聽,像受教者一樣。
5主耶和華開通我的耳朵; 我並沒有違背,也沒有退後。
6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 人拔我腮頰的鬍鬚,我由他拔; 人辱我,吐我,我並不掩面。
7主耶和華必幫助我, 所以我不抱愧。 我硬着臉面好像堅石; 我也知道我必不致蒙羞。
8稱我為義的與我相近; 誰與我爭論, 可以與我一同站立; 誰與我作對, 可以就近我來。
9主耶和華要幫助我; 誰能定我有罪呢? 他們都像衣服漸漸舊了, 為蛀蟲所咬。
10你們中間誰是敬畏耶和華、 聽從他僕人之話的? 這人行在暗中,沒有亮光。 當倚靠耶和華的名, 仗賴自己的上帝。
11凡你們點火,用火把圍繞自己的 可以行在你們的火焰裏, 並你們所點的火把中。 這是我手所定的: 你們必躺在悲慘之中。
# 以賽亞書 第50章
以賽亞書 50:1-11 以色列的背叛由耶和華的僕人代贖。本章開頭延續了主與祂的教會(以錫安,祂的新婦為代表)的畫面,祂以永恆之愛的信實尋求她。
V.1 主如此說,祂向整個猶太民族說話,其中所有成員都被視為主的教會成員:「你們母親的離婚書在哪裡?」(這裡指的是猶太律法所規定的文件,申命記24章;耶利米書3:1)「是我休棄她的嗎?」母親錫安—耶路撒冷在這裡與她的兒女或通常被認為是她兒女的人區分開來。「或者,我的債主中,有哪一個是我把你們賣給他的呢?」這幅畫面描繪的是將兒女賣給債主,讓他們在債役中勞作,直到兒女的勞動償清債務為止。參閱列王紀下4:1。看哪,是因你們的罪孽(他們許多有罪的行為),你們賣了自己;是因你們的過犯(他們許多背信和違約的行為),你們的母親被休棄了,她被迫承擔她兒女的邪惡,因為她屈服於這些邪惡。
V.2 「我來的時候,為何沒有人呢?」(即,沒有人聽從祂先知的訊息嗎?)「我呼喚的時候,為何沒有人應答呢?」(即,沒有人同意祂旨在拯救他們靈魂的講道嗎?)猶太人堅持不順從,硬著心拒絕主的慈悲邀請。「我的手豈是縮短了,不能救贖嗎?」(祂是否不再擁有拯救祂子民的全能力量呢?)「我豈是沒有能力搭救嗎?」看哪,我一斥責,就使海乾涸(就像祂為以色列兒女開闢紅海中的道路一樣),我使江河變為曠野;其中的魚因無水而發臭,因乾渴而死亡。參閱出埃及記14:21;出埃及記7:18-21。
V.3 我使諸天以黑暗為衣(如在埃及,出埃及記10:21),我使麻布作它們的遮蓋(哀悼的服裝,顏色是深色的)。既然主是元素絕對的主宰,祂輕而易舉就能保護以色列免受仇敵的憤怒,並推翻各地的暴君。是的,不僅如此:這只是一個次要的考量,因為主已為祂的子民預備了藉著祂僕人的順服而來的完全救恩,這位僕人現在被介紹為說話者。
V.4 主耶和華賜我受教者的舌頭(一個精通演說藝術的人),使我知道怎樣用言語扶助疲乏的人(那些心靈破碎、痛悔的人,馬太福音11:28)。論到彌賽亞,主基督,說得對:「從來沒有人像祂這樣說話的。」約翰福音7:46。參閱馬太福音7:29。祂每天早晨喚醒我,祂喚醒我的耳朵,使我能像受教者一樣聆聽,對主的旨意有正確的屬靈理解,並樂意順從。參閱詩篇40:6-8;希伯來書10:5-7。
V.5 主耶和華開通了我的耳朵(使我樂意聆聽),我並沒有違背,也沒有退後(即使祂的靈魂憂傷,幾乎要死,祂的人性因所受苦難的嚴峻而顫抖,祂也沒有退後)。參閱詩篇22:12-21;彼得前書2:22。
V.6 我將我的背給那擊打我的人(在祂受難時所遭受的可怕鞭打,馬太福音26:67-68;馬太福音27:26及以下;約翰福音19章),我將我的腮頰給那拔我鬍鬚的人(在祂身上堆積的侮辱,這會激起任何其他人極大的憤怒);我沒有掩面不顧羞辱和唾沫(祂以神聖謙卑的精神接受了褻瀆的嘲弄和行為,這種精神貫穿了祂的整個受難過程)。
V.7 因為主耶和華(全能的耶和華,立約的神,祂曾一次又一次地向祂呼求)必幫助我,所以我必不致蒙羞(耶和華的力量給予祂靈魂的幫助,使祂不致沉淪於痛苦和羞辱之中);所以我硬著臉面好像燧石(以祂堅定不移的意志所向披靡的力量面對一切嘲弄),我也知道我必不致慚愧(祂的平反最終會實現)。
V.8 那稱我為義的與我相近(祂的無辜在最後的大審判中得以確立);誰與我爭辯呢?全人類的罪孽確實歸算於祂,但祂本人始終是神的聖者,沒有人能指證祂有罪。讓我們一同站立(出現在宇宙全能審判者的法庭前);誰是我的對頭呢?讓那些自認為對彌賽亞有控訴的人站出來。讓他靠近我。這是耶和華的僕人在意識到自己無辜的情況下發出的挑戰。
V.9 看哪,主耶和華必幫助我(站在祂身邊對抗所有仇敵);誰能定我的罪呢?(即,提出可以證實的指控。)看哪,他們(那些對頭)都要像衣服漸漸舊了,像腐爛的衣服一樣化為塵土;蟲子必吃掉他們,這就是他們的命運,因為他們竟敢反對神的聖者。
V.10 你們中間誰是敬畏耶和華的(以適當的尊敬對待祂的威嚴,而不是奴隸般的恐懼),聽從祂僕人聲音的(這就是神的話語),卻行在黑暗中,沒有亮光的呢?這就是那些站在主這邊的人的命運。讓他信靠耶和華的名(在一切患難之中),並倚靠他的神(因為在祂裡面,所有信徒都有完全的保障)。
V.11 看哪,你們所有點火的(那些堅持仇恨主的對頭),用火把圍繞自己的(這裡指的是將塗了焦油的麻絮綁在箭上,射入被圍困的城市,目的是放火燒毀房屋);你們當行在你們自己所點的火光裡,並在你們所發的火星中行走(被他們自己點燃的火所吞噬)。這就是你們從我手裡所要得的(即,作為他們的命運和懲罰);你們必躺臥在悲傷中(在極度的痛苦中,在地獄的折磨中)。信的人必得救;不信的人必被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