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耶利米書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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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合和本 耶利米書 第11章

1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2「當聽這約的話,告訴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

3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不聽從這約之話的人必受咒詛。

4這約是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脫離鐵爐的那日所吩咐他們的,說:『你們要聽從我的話,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去行。』這樣,你們就作我的子民,我也作你們的上帝;

5我好堅定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正如今日一樣。」我就回答說:「耶和華啊,阿們!」

6耶和華對我說:「你要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市上,宣告這一切話說:你們當聽從遵行這約的話。

7因為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日,直到今日,都是從早起來,切切誥誡他們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

8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隨從自己頑梗的惡心去行。所以我使這約中一切[咒詛]的話臨到他們身上;這約是我吩咐他們行的,他們卻不去行。」

9耶和華對我說:「在猶大人和耶路撒冷居民中有同謀背叛的事。

10他們轉去效法他們的先祖,不肯聽我的話,犯罪作孽,又隨從別神,事奉它。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背了我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

11所以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他們,是他們不能逃脫的。他們必向我哀求,我卻不聽。

12那時,猶大城邑的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要去哀求他們燒香所供奉的神;只是遭難的時候,這些神毫不拯救他們。

13猶大啊,你神的數目與你城的數目相等;你為那可恥的巴力所築燒香的壇也與耶路撒冷街道的數目相等。

14「所以你不要為這百姓祈禱,不要為他們呼求禱告;因為他們遭難向我哀求的時候,我必不應允。

15我所親愛的,既行許多淫亂,聖肉也離了你,你在我殿中做甚麼呢?你作惡就喜樂。

16從前耶和華給你起名叫青橄欖樹,又華美又結好果子;如今他用鬨嚷之聲,點火在其上,枝子也被折斷。

17原來栽培你的萬軍之耶和華已經說,要降禍攻擊你,是因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行惡,向巴力燒香,惹我發怒,是自作自受。」

18耶和華指示我,我就知道; 你將他們所行的給我指明。

19我卻像柔順的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 我並不知道他們設計謀害我, [說]:我們把樹連果子都滅了吧! 將他從活人之地剪除, 使他的名不再被紀念。

20按公義判斷、察驗人肺腑心腸的萬軍之耶和華啊, 我卻要見你在他們身上報仇, 因我將我的案件向你稟明了。

21所以,耶和華論到尋索你命的亞拿突人如此說:「他們說:你不要奉耶和華的名說預言,免得你死在我們手中。

22所以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刑罰他們;他們的少年人必被刀劍殺死,他們的兒女必因饑荒滅亡,

23並且沒有餘剩的人留給他們;因為在追討之年,我必使災禍臨到亞拿突人。」

# 耶利米書 第11章

耶利米書 11:1-8 耶和華與祂子民之間聖約的提醒

V. 1.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這是來自耶和華,就是立約之神的明確信息,說:

V. 2. 你們當聽這約的話,以樂意的順服來聽從,並對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說。耶利米在此被提醒,這是所有耶和華先知應盡的職責。

V. 3. 對他們說,藉著回想摩西書中,在聖約宣告裡所記載的可怕咒詛,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不聽從這約之話的人,必受咒詛。申命記 27:26。

V. 4. 這約是我將你們的列祖從埃及地,從鐵爐中領出來的日子所吩咐他們的。埃及之所以被稱為「鐵爐」,是因為以色列人在那裡寄居的最後一段時期,遭受了嚴重的苦難。參申命記 4:20。我說:你們要聽從我的聲音,並遵行這約的話,照我一切所吩咐你們的去行,這樣,你們就作我的子民,我也作你們的神。參申命記 29:12;出埃及記 6:7;利未記 26:12;申命記 7:6。

V. 5. 為要成就我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就是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作的特別應許,申命記 7:8,要賜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正如今日一樣。這片美麗富饒的土地仍然在猶大子孫的佔有之下。於是我回答說,如同百姓在對答中宣告耶和華的旨意一樣,申命記 27:15-22,我說:阿們,耶和華啊!

V. 6. 耶和華又對我說:你要在猶大各城和耶路撒冷的街上,在走遍全國的旅程中,特別是在首都,宣告這一切話,說:你們當聽這約的話,就是律法最初被宣告且仍然有效的內容,並遵行這些話。因為耶和華所喜悅的,不僅僅是外在地聽祂的話語,而是信心的接受,以及隨之而來的遵行祂的旨意。

V. 7. 因為我將你們的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日子,就是西奈山之約訂立的時候,直到今日,我曾切切地警戒他們,清早起來,竭盡熱忱和力量地警戒,說:你們要聽從我的聲音。參申命記 30:19;詩篇 50:7。

V. 8. 他們卻不聽從,也不側耳而聽,甚至沒有嘗試去留意,反而各人隨從自己惡心的頑梗,在邪惡的固執中行事。因此,我必使這約的一切話臨到他們,就是律法宣告中所發出的特別咒詛,威脅那些違背者的所有懲罰,這是我吩咐他們去行的,但他們卻沒有遵行。耶和華總是樂意顯出恆久忍耐和慈愛,但最終祂必懲罰那些頑固違背祂聖潔旨意的人。

耶利米書 11:9-23 以色列人背叛耶和華的陰謀及其懲罰

V. 9. 耶和華又對我說:在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中,發現了陰謀,一個反對耶和華、反對公義和職責要求的陰謀,整個國家都捲入這邪惡之中。

V. 10. 他們轉回行他們列祖的罪孽,就是前幾代以色列人所積累的罪孽,他們不肯聽我的話,故意聯合起來拒絕順從祂公義的要求;他們去隨從別神,事奉牠們。這拜偶像的罪是耶和華對他們的主要指控。以色列家,就是北方十個支派的王國,和猶大家,就是南方王國,都違背了我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因此,猶大也將遭受與以色列相似的懲罰。

V. 11. 所以,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使災禍臨到他們,是他們無法逃脫的,也是無法得救的;他們雖然向我哀求,我卻不聽他們,拒絕給予他們幫助和救贖,因為他們恩典的時期已經結束了。

V. 12. 那時,猶大各城的人,就是他們的百姓,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必去向他們獻香的眾神哀求,就是他們所敬拜的偶像;但這些假神,他們聲稱信賴的,在他們遭難的時候,卻絲毫不能拯救他們,因為牠們當然完全無能為力,不過是死寂的偶像,在任何災難中都無法施行拯救。

V. 13. 因為猶大啊,你城的數目有多少,你的神也有多少,幾乎每個城都有一個不同的偶像;耶路撒冷街的數目有多少,你們就為那可恥之物設立了多少祭壇,每個空地都有一個不同的祭壇,為那可恥之物,就是所有可恥之事的本質,並將使所有堅持敬拜牠的人蒙羞,甚至設立祭壇向巴力燒香。巴力自古以來就是迦南民族的主要可憎之物。耶和華既已闡明猶大百姓頑固的邪惡,便轉向祂的先知,命令他不要干預祂對這背道之國的公義懲罰。

V. 14. 所以,你不要為這百姓祈禱,也不要為他們呼求或禱告,任何為他們求拯救的懇求都不要;因為他們在遭難的時候向我哀求,我必不聽他們,祂不會理會先知的代求,因為災難已經臨到他們。此外,耶和華也厭惡百姓虛偽的敬拜。

V. 15. 我所愛的在我的殿裡有什麼可做的呢?會眾假裝以真實的敬拜尋求祂,卻行了許多淫亂,犯了最令人厭惡的屬靈淫亂之罪,聖潔的肉也從你身上過去了嗎?耶和華稱他們的敬拜為極大的惡行,因為這實際上是空洞的嘲弄,他們只欺騙了自己。你行惡的時候,就歡樂。這節經文的後半部分可以翻譯為:「誓言和聖潔的肉能將你的災難從你身上除去嗎?那時你就可以歡呼了!」他們所依賴的一切宗教習俗都無法保護他們。如果他們的敬拜是真誠的,那麼他們就有理由慶賀自己。

V. 16. 耶和華曾稱你的名為「一棵青橄欖樹」,又美又結好果子。祂在揀選以色列歸祂自己時,就是這樣看待以色列的;在喧嘩大響之中,在雷聲或戰鬥的喧囂中,祂已在其上點火,要毀滅祂從前如此珍愛的植物,其枝子也折斷了。原來的國家中已有十個支派被擄,這棵樹因此嚴重殘廢。

V. 17. 因為萬軍之耶和華,就是栽種你的,已經宣告要降禍於你,堅決要懲罰這背道的國家,因為以色列家和猶大家所行的惡,是他們自作自受,惹我發怒,向巴力燒香。耶利米現在指出他本國百姓不可救藥的本性的一個證據。

V. 18. 耶和華指示我,我就知道了,他們的邪惡向他顯明了;那時你將他們的行為指示我。然而,即使如此,也未曾動搖耶利米的信賴。

V. 19. 但我像一隻被牽到宰殺之地的羔羊或牛,從未察覺到自己親密朋友的惡意;我不知道他們設計謀害我,說:讓我們毀壞這樹和它的果子,將他從活人之地剪除,使他的名不再被記念。他們想盡可能地毀滅耶利米,甚至致他於死地,並使他的教導被遺忘。因此,先知為他的公義事業向耶和華呼求報復。

V. 20. 惟願萬軍之耶和華,那按公義判斷,察驗人肺腑心腸的,讓我看到你對他們的報復,因為祂的榮耀是首要的;因為我已將我的案件向你陳明,將整件事交由祂處理。

V. 21. 所以,耶和華論到亞拿突人,就是耶利米本鄉的人,如此說:他們尋索你的性命,說:你不可奉耶和華的名說預言,免得你死在我們手中。這是他們向他提出的要求。

V. 22. 所以,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懲罰他們,因為他們竟敢威脅祂僕人的性命;他們的少年人必死於刀劍,在戰鬥中被敵人殺戮;他們的兒女必死於飢荒,這是敵人無情圍城所造成的結果。

V. 23. 他們必無一人存留,耶和華決意要對他們執行滅絕的判決;因為我必使災禍臨到亞拿突人,就是他們受懲罰之年。因此,耶和華的懲罰必按時降臨到作惡者身上,往往帶來可怕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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