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與眼睛立約, 怎能戀戀瞻望處女呢?
2從至上的上帝所得之分, 從至高全能者所得之業是甚麼呢?
3豈不是禍患臨到不義的, 災害臨到作孽的呢?
4上帝豈不是察看我的道路, 數點我的腳步呢?
5我若與虛謊同行, 腳若追隨詭詐; (
6我若被公道的天平稱度, 使上帝可以知道我的純正;)
7我的腳步若偏離正路, 我的心若隨着我的眼目, 若有玷污粘在我手上;
8就願我所種的有別人吃, 我田所產的被拔出來。
9我若受迷惑,向婦人[起淫念], 在鄰舍的門外蹲伏,
10就願我的妻子給別人推磨, 別人也與她同室。
11因為這是大罪, 是審判官[當罰的]罪孽。
12這本是火焚燒,直到毀滅, 必拔除我所有的家產。
13我的僕婢與我爭辯的時候, 我若藐視不聽他們的情節;
14上帝興起,我怎樣行呢? 他察問,我怎樣回答呢?
15造我在腹中的,不也是造他嗎? 將他與我摶在腹中的豈不是一位嗎?
16我若不容貧寒人得其所願, 或叫寡婦眼中失望,
17或獨自吃我一點食物, 孤兒沒有與我同吃; (
18從幼年時孤兒與我同長,好像父子一樣; 我從出母腹就扶助 寡婦。)
19我若見人因無衣死亡, 或見窮乏人身無遮蓋;
20我若不使他因我羊的毛得暖, 為我祝福;
21我若在城門口見有幫助我的, 舉手攻擊孤兒;
22情願我的肩頭從缺盆骨脫落, 我的膀臂從羊矢骨折斷。
23因上帝降的災禍使我恐懼; 因他的威嚴,我不能妄為。
24我若以黃金為指望, 對精金說:[你是]我的倚靠;
25我若因財物豐裕, 因我手多得資財而歡喜;
26我若見太陽發光, 明月行在空中,
27心就暗暗被引誘, 口便親手;
28這也是審判官[當罰的]罪孽, 又是我背棄在上的上帝。
29我若見恨我的遭報就歡喜, 見他遭災便高興; (
30我沒有容口犯罪, 咒詛他的生命;)
31若我帳棚的人未嘗說, 誰不以主人的食物吃飽呢? (
32從來我沒有容客旅在街上住宿, 卻開門迎接行路的人;)
33我若像亞當 遮掩我的過犯, 將罪孽藏在懷中;
34因懼怕大眾, 又因宗族藐視我使我驚恐, 以致閉口無言,杜門不出;
35惟願有一位肯聽我! (看哪,在這裏有我所劃的押, 願全能者回答我!)
36願那敵我者所寫的狀詞[在我這裏]! 我必帶在肩上,又綁在頭上為冠冕。
37我必向他述說我腳步的數目, 必如君王進到他面前。
38我若[奪取]田地,這地向我喊冤, 犂溝一同哭泣;
39我若吃地的出產不給價值, 或叫原主喪命;
40願這地長蒺藜代替麥子, 長惡草代替大麥。 約伯的話說完了。
# 約伯記 第31章
約伯記 31:1-34 約伯細述其無可指責的行為
V.2 因為從上頭來的神有什麼分呢?祂會降下什麼安排呢?那就是,以懲罰的形式來對付這種罪惡的思想。全能者從高處有什麼產業呢?祂會如何懲罰這種過犯呢?神絕不會讓這種罪惡不受應得的報應。
V.6 就讓我在公平的天平上被稱量,在公義的天平上被稱量(參但 5:25),好讓神知道我的正直。因為仔細權衡針對他的證據,將會確立他言論的真實性。
V.7 我的腳步若偏離正道,即偏離神所規定的正道,我的心若隨從我的眼睛,屈服於常常抓住眼睛的慾望,我的手若沾染任何污點,任何不貞潔、不道德行為的污點,
V.8 那麼,就讓我撒種,讓別人吃,享受他辛勤勞動的果實;是的,讓我的後代被拔除,讓他所種植的土地產物被毀滅(參利 26:16;摩 9:14;詩 128:2)。約伯因此聲明他一直避免一切罪惡的慾望。
V.10 那麼,就讓我的妻子為別人磨麵,處於最低等的妾的地位,她必須用手磨為家裡磨麵,讓別人俯伏在她身上,行淫蕩、被禁止的性行為。
V.11 因為這是極大的罪惡,他若屈服於姦淫,將是臭名昭著的行為;是的,這是應受審判官懲罰的罪孽,值得最嚴厲的懲罰(參太 5:21)。
V.12 因為這是吞噬毀滅的火,約伯若有這種姦淫的慾望,將使他應得地獄深淵的吞噬性懲罰,並將拔除我一切的增長,毀滅他勞動的一切果實,他的一切繁榮。約伯因此也駁斥了對他生命的這種可能指控。他接著談到他對家奴的行為。
V.14 那麼,當神興起時,我該怎麼辦呢?如果祂對這種行為進行審判呢?當祂鑒察時,我該如何回答祂呢?如果約伯犯了這裡所概述的罪,那麼,主確實有權對他施加最嚴厲的審判。
V.15 那在母腹中造我的,豈不是也造他嗎?那塑造我們的,豈不是同一位神嗎?神是奴隸和主人的創造者,因此,在祂那裡沒有偏待人(弗 6:9)。約伯現在從僕人的情況轉向各地所有貧窮和被忽視的人。
V.16 我若不讓窮人得其所願,拒絕他們維持生命所需之物,或使寡婦的眼睛失明,因為她們因未實現的幫助渴望而變得虛弱,失去視力,
V.18 (因為,或者說,從我年輕時,他就像父親一樣與我一同長大,孤兒從他那裡得到這樣的關懷,我從母腹中就引導她,即寡婦,這種強烈的表達旨在表明約伯對寡婦和孤兒的人道和友善對待是他從幼年就養成的習慣;)
V.21 我若向孤兒舉手,以暴力和威脅的方式向孤兒揮舞拳頭,當我在城門口看到我的幫助時,相信他可以輕易賄賂可能審理這種暴力案件的法官:
V.22 那麼,就讓我的手臂從肩胛骨上脫落,從連接它的關節處斷開,我的手臂從骨頭上折斷,字面意思是「管子」,從連接它的中空、管狀骨頭上折斷。
V.23 因為神的毀滅對我來說是恐懼,約伯對神報應的恐懼一直使他遠離這種邪惡的行為,因祂的威嚴,我無法忍受,在神的威嚴面前無能為力,這使得他不可能在道德上犯下無情的行為。
V.27 我的心若暗中被誘惑,即從真神那裡偏離到偶像崇拜的愚蠢,或我的口親吻我的手,字面意思是「以致我用手觸摸我的口」,向太陽和月亮,作為異教神明,投以親吻,作為崇拜的標誌:
V.29 我若因恨我之人的毀滅而歡喜,懷著報復性的仇恨和惡意,或當惡事臨到他時,我若自高自大,因任何可能降臨到他身上的不幸而歡喜雀躍,因為即使在舊約中也要求愛仇敵;
V.31 我帳棚裡的人若不說,巴不得我們有他的肉吃!我們不能滿足,字面意思是「如果我帳棚裡的人」,即他的家人和僕人,「沒有被迫說,哪裡能找到一個沒有吃飽他的肉的人呢?」約伯曾將他宰殺的牲畜的肉慷慨地分給有需要的人,他的僕人會樂意作證。
V.34 我是否懼怕大眾,因為他懼怕大眾的輕蔑,那些高貴的家庭,他可能被排除在與他們的交往之外,或家庭的輕蔑是否嚇倒我,以致我保持沉默,不出門,以免他的罪孽顯露於眾?約伯因此聲明,他在與神和人的一切關係中都實踐了正直和良善,並戒絕了在神眼中是錯誤的事。
約伯記 31:35-40 約伯請求被聆聽
V.35 巴不得有人聽我!即,當他在此聲明他的無辜時,因為他一直以來的抱怨是神不理會他的哭泣。看哪,我的願望是全能者回答我,或者說,「看哪,我的簽名:讓全能者回答我!」約伯可以說已經書面闡明了他的辯護;他現在準備好聽神的判決。巴不得我的對頭寫一本書!約伯最大的願望是神能寫下並確定對他的具體指控,因為這個指控,祂才讓他遭受這些痛苦。
V.37 我必向祂說明我腳步的數目,在神聖的審判官面前不隱瞞他任何行為;我必像王子一樣走近祂,帶著莊嚴的尊嚴,為自己的無辜感到驕傲,不像一個被告人,因意識到自己的罪過而顫抖。
V.40 就讓蒺藜代替麥子生長,荊棘,會破壞土壤的生產力,和稗子,有害、發臭的雜草,代替大麥。約伯如此大膽地聲明他對任何特定邪惡的無辜,以反駁那些懷疑他作惡的朋友。約伯的話,即他為自己的無辜辯護以反駁他以前的朋友的話,到此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