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事以後,到了猶太人的一個節期,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
2在耶路撒冷,靠近羊[門]有一個池子,希伯來話叫作畢士大,[旁邊]有五個廊子;
3裏面躺着瞎眼的、瘸腿的、血氣枯乾的許多病人。
5在那裏有一個人,病了三十八年。
6耶穌看見他躺着,知道他病了許久,就問他說:「你要痊癒嗎?」
7病人回答說:「先生,水動的時候,沒有人把我放在池子裏;我正去的時候,就有別人比我先下去。」
8耶穌對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走吧!」
9那人立刻痊癒,就拿起褥子來走了。
10那天是安息日,所以猶太人對那醫好的人說:「今天是安息日,你拿褥子是不可的。」
11他卻回答說:「那使我痊癒的,對我說:『拿你的褥子走吧。』」
12他們問他說:「對你說『拿褥子走』的是甚麼人?」
13那醫好的人不知道是誰;因為那裏的人多,耶穌已經躲開了。
14後來耶穌在殿裏遇見他,對他說:「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
15那人就去告訴猶太人,使他痊癒的是耶穌。
16所以猶太人逼迫耶穌,因為他在安息日做了這事。
17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
18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上帝為他的父,將自己和上帝當作平等。
19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子憑着自己不能做甚麼,惟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
20父愛子,將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給他看,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他看,叫你們希奇。
21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着,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
22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
23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
24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25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上帝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
26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
27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
28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
29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30「我憑着自己不能做甚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
31「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
32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我也知道他給我作的見證是真的。
33你們曾差人到約翰那裏,他為真理作過見證。
34其實,我所受的見證不是從人來的;然而,我說這些話,為要叫你們得救。
35約翰是點着的明燈,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
36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做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
37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你們從來沒有聽見他的聲音,也沒有看見他的形像。
38你們並沒有他的道存在心裏;因為他所差來的,你們不信。
39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40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
41「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
42但我知道,你們心裏沒有上帝的愛。
43我奉我父的名來,你們並不接待我;若有別人奉自己的名來,你們倒要接待他。
44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上帝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
45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們;有一位告你們的,就是你們所仰賴的摩西。
46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着我寫的話。
47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
# 約翰福音 第五章
約翰福音 5:1-4 畢士大池的病人。賜予健康的池水:V. 1. 這事以後,到了猶太人的一個節期,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V. 2. 在耶路撒冷,靠近羊門,有一個池子,希伯來話叫作畢士大,旁邊有五個廊子。V. 3. 裡面躺著許多病人,有瞎眼的、瘸腿的、癱瘓的,都等候水動。V. 4. 因為有天使按時下池子攪動水;水動之後,誰先下去,無論害什麼病,就痊癒了。「這事以後」:傳福音者並未說明過了多久;他只是指出一個間隔,在這期間耶穌在加利利進行了一部分的傳道事工。耶穌從加利利上耶路撒冷去的這個猶太人節期,很可能是普珥節,在亞達月(三月)的十四和十五日慶祝。參見以斯帖記 9:21。當時耶路撒冷城有一道門,稱為羊門,可能是因為獻祭的牲畜都是從這道門趕進城裡。就在這附近,直到第一世紀末,都還有一個池子,希伯來文名叫畢士大,意為「恩惠之家」或「憐憫之家」。猶太人在這個池子周圍建造了五個柱廊或門廊,用來遮蔽病人,使他們免受風雨侵襲。這些廊子構成了這座城市的醫院,裡面躺著許多病人,有瞎眼的、瘸腿的、癱瘓的。他們都焦急地等候池水攪動、冒泡,能看見的人眼睛焦急地盯著水面,瞎眼的人則等候水動的聲音,或者依靠親友迅速引導他們到池邊。這種現象,現在普遍歸因於虹吸式泉水的作用,但傳福音者解釋說,是因為有天使在特定時間下到池子攪動水。水動之後,第一個下水的病人,無論患有什麼疾病,都會痊癒。許多解經家對此相當懷疑,不願接受這些話語為真理,許多批評家甚至直接刪除了這一節。但我們根據聖經的教導,認為許多所謂自然現象的益處,都是由於神的使者工作所致。神的護理旨意是由祂的這些僕人來執行的。完全有可能,即使在今天,神的使者仍在許多健康泉水中活躍。「那些在自己心中很少或根本感受不到神工作的人,不願承認神在他人身上工作。這等於將任何人的經驗作為解釋整本神話語的準則,結果就是聖經中不再有比解釋者心中所發現的更多的神性。」
約翰福音 5:5-9 醫治:V. 5. 在那裡有一個人,病了三十八年。V. 6. 耶穌看見他躺著,知道他病了許久,就問他說:「你要痊癒嗎?」V. 7. 病人回答說:「先生,水動的時候,沒有人把我放到池子裡;我正要去的時候,別人已經先下去了。」V. 8. 耶穌對他說:「起來,拿起你的褥子走吧!」V. 9. 那人立刻痊癒,拿起褥子走了。那天是安息日。在池邊廊子裡躺著的所有病人中,沒有比這個人更可憐的了,他已經在病痛的折磨中度過了三十八年,三十八年來希望與絕望交替,熱切渴望與痛苦失望並存。注意:許多人對於只持續數週或數月的苦難就容易失去耐心,他們不妨思考這個案例,並從畢士大池病人的榜樣中學習忍耐。耶穌按照祂幫助所有身處困境之人的心願,也來到了這家醫院。祂看見那人躺在那裡受苦;祂知道這個可憐的人已經在那裡待了很久。這不僅僅是耶穌推斷出來的,也不是祂從那人自己或他的朋友那裡得知他長期患病;祂的知識是全知的。為了喚醒那人對神聖力量臨近的意識,主問他是否想痊癒。透過這個問題,主激發並點燃了那人對久已失去的健康禮物的渴望和嚮往。對幫助和救恩的渴望是由救主自己透過祂的話語喚醒的。病人給了一個悲傷的回答。他稱耶穌為「先生」,表明他心中信心的萌芽;但他以絕望的語氣抱怨說,水動的時候,他既沒有親戚也沒有朋友,世上沒有一個人能幫助他下水;而當他終於拖著無助的肢體走到池邊時,別人已經先下去了,因此他所有的努力都徒勞無功。因為每次水冒泡時,顯然只有一個人能被醫治。注意:僅僅陳述困難和不幸本身就是一種禱告,並且蒙主悅納。耶穌聽見了信心的禱告。祂命令病人起來,這個命令必須憑著對發命令者的信心立即順從。不僅如此,他還應該拿起他的褥子或墊子走,因為他已經完全恢復了健康和力量。這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神蹟,一個違背自然規律的行為。長達三十八年的疾病被徹底根除,取而代之的是完全健康的活力,所有器官和肢體都完美地運作。那人完全遵照耶穌的話語;因為信心接受並緊緊抓住基督的幫助。他帶著褥子走了,儘管那天是安息日,這並非耶穌無意為之。
約翰福音 5:10-16 猶太人的反對:V. 10. 所以猶太人對那痊癒的人說:「今天是安息日,你拿褥子是不合法的。」V. 11. 他回答說:「那使我痊癒的,對我說:『拿起你的褥子走吧!』」V. 12. 他們又問他:「那對你說『拿起你的褥子走吧』的是誰?」V. 13. 那被醫好的人不知道他是誰;因為那裡人多,耶穌已經避開了。V. 14. 後來耶穌在殿裡遇見他,對他說:「看哪,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免得你遭遇更壞的事。」V. 15. 那人就去告訴猶太人,使他痊癒的是耶穌。V. 16. 所以猶太人就逼迫耶穌,並且想要殺祂,因為祂在安息日做了這些事。耶穌時代猶太人的宗教,在很大程度上已變成一種死的儀式,缺乏對愛和憐憫的真正理解。的確,律法禁止在安息日搬運重物,出埃及記 20:8;耶利米書 17:21;尼希米記 13:15;出埃及記 23:12。但必要的工,即滿足個人即時需求的工,並未被禁止;因為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而在這個案例中,安息日的主已經發話了。但猶太人卻不考慮任何可能的減輕情節;他們提醒那人安息日及其要求。這位前病人拒絕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和過錯。他告訴猶太人,使他痊癒的人命令他拿起褥子走。他暗示的論點是:能行如此大神蹟,能僅憑一句話就醫治我的人,其命令的權柄必然超越儀式律法。賜予生命者,才是其使用方式的適當權柄。但猶太人對這個回答不滿意;他們想知道發出這個命令的人的名字。這位前病人無法提供,環顧四周也未能發現耶穌,因為那裡人多,耶穌已經避開或轉身離開,這在人群中很容易做到。耶穌不尋求口頭奉承的外在證據;僅僅因祂的神蹟而產生的欽佩,對祂來說是可憎的。注意:猶太人問這個病人的目的,不是要憑信心尋求主,而是要控告和定罪祂。同樣,今天許多人雖然不得不承認基督教的神蹟,卻研讀聖經,不是為了認識神的偉大作為,而是為了挑剔和發現所謂的矛盾。但耶穌並沒有忘記這位前病人。祂特意安排在殿裡遇見那人;因為他的身體已經痊癒,但靈魂仍需要關注。因此主對他說:「看哪,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免得你遭遇更壞的事。」人的罪是各種身體疾病和痛苦的原因,儘管個別疾病可能並非由於特定的罪,就像這個案例一樣。這個人長期的疾病並非由某種特殊的罪引起。但主的意思是要強調:如果罪沒有先進入世界,疾病和所有身體上的邪惡就永遠不會出現。認識到罪的普遍恐怖和邪惡,是稱義和成聖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步。凡是認識到罪本身的可憎,並接受耶穌為救主的人,都會以他重生的心靈全力避開罪。這樣的人不會讓自己的肢體成為罪的奴僕,也因為更大的懲罰等待著那些不聽從救主警告的人,即地獄之火的懲罰。注意:耶穌對每個罪人都有個人的關懷,並將以不減的愛心和精力,繼續為每個人的救恩和成聖而工作。那人現在就去告訴猶太人,使他痊癒的是耶穌。他這樣做,可能沒有任何惡意,只是因知道施恩者的身份而喜悅。但結果是,那些偽善的猶太人逼迫耶穌;他們時刻懷著敵意跟蹤祂;他們想方設法要徹底除掉祂。在他們眼中,祂在安息日行醫治之事,是該死的行為。注意:這是安息日狂熱者的特點,他們在外在遵守安息日方面小題大作,同時卻對在靈和真理中敬拜的真正意義一無所知。
約翰福音 5:17-20 父與子的關係。耶穌回答猶太人:V. 17. 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V. 18. 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祂,因為祂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神為祂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V. 19. 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唯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能做;因為父所做的一切事,子也照樣做。V. 20. 父愛子,將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給祂看;並且還要將比這些更大的事指給祂看,叫你們稀奇。」猶太人的敵意和殺機,耶穌並非不知曉,祂藉此機會為自己辯護,並順便試圖使他們相信祂的權柄和能力。祂告訴他們,祂的父一直在工作,做著祂知道是必要的工作;神從不停止工作。同樣,祂,基督自己,也在工作。耶穌在此清楚地聲明祂是神的兒子,祂將自己與神置於同等地位。子與父一樣偉大,一樣神聖。父的全部工作,同時也以同樣的方式,是子的工作。在這項工作中,沒有安息日的休息。子不停息、不休息地維護和統治世界。即使在降卑的狀態下,祂也在處理這項工作。醫治病人的神蹟是這種創造能力的展現,是證明祂與父一同掌管整個世界及其所有法則,並能隨心所欲地做任何事、創造任何事。「太陽、月亮和整個天體,它們的運行已經如此精確地持續了數千年,太陽每年在特定時間和地點升起和落下,如果創造它們的神不每天維護它們,它們還能運行多久呢?父神透過祂的道,開始並完成了所有受造物的創造,並透過祂的道將它們維護至今,並將繼續祂的創造工作,直到祂不再希望它們存在。因此基督說,約翰福音 5:17:『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因為正如我們是祂所創造,沒有我們的幫助和能力,同樣我們也無法靠自己被維護。因此,正如天地、日月星辰、人類和所有生命在起初都是透過道被創造的,同樣它們也都是透過道以奇妙的方式被統治和維護的。」猶太人立刻領會了基督話語的含義:如果祂是神的兒子,祂當然必須與神平等。在猶太人看來,這裡有兩項該死的罪行:犯安息日和褻瀆。他們拒絕接受祂的見證,儘管這已由神蹟證實;他們因這明確的聲明而恨祂;他們更加堅決地要殺祂。注意:基督的敵人總是這樣爭辯。關於耶穌,神的兒子,世界救主的見證,觸動了他們的良心,使他們憤怒。他們無法否認真理,這對他們來說是無法忍受的。他們自己的良心譴責他們。為了壓制這些不愉快的影響,他們在言語和行為上都更加狂熱地逼迫福音。但耶穌在此時繼續祂的聲明,祂對自己的見證。祂莊嚴地向猶太人宣告,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除非祂看見父所做的。這是父與子關係的結果。子的本質源於父;祂並非獨立的本質。神格中的位格彼此不分離,各自做自己的工作。在祂所做和所行的事上,子與父是聯合的。再者:父所做的一切,子也照樣做,同時,以同樣的方式。兩者之間不僅有完美的同情,更有完全的合一。這種關係因父愛子並將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給祂看而更加緊密。兩者的能力都是絕對的,然而他們的工作和旨意卻是一致的。這種創造能力在耶穌在世的工作中得到了體現。父將透過子做比目前所做的更大的事,這將令猶太人極為驚訝和稀奇。僅僅醫治一個病人,與將要顯現的神蹟相比,將顯得微不足道。
約翰福音 5:21-27 更大的神蹟:V. 21. 因為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V. 22. 父不審判任何人,卻將一切審判的事都交給了子,V. 23. 叫所有的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祂來的父。V. 24.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的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而是已經出死入生了。V. 25.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V. 26. 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子也在自己有生命;V. 27. 並且因為祂是人子,就賜給祂行審判的權柄。既然神蹟和耶穌的話語尚未說服猶太人,祂在此預指兩個神蹟,這將使祂作為神兒子的宣稱無可置疑。猶太人相信神有能力賜予生命並使死人復活,申命記 32:39;撒母耳記上 2:6;以賽亞書 26:19。父使死人復活並恢復生命的工作,是祂獨立意志的工作。子也是如此。祂對生命和死亡擁有絕對的權柄;作為生命的創造者,祂有能力隨意賜予生命和存在。祂的意志與父的意志一樣全能。另一項神聖的工作也是如此。既然所有罪惡,歸根結底,都是針對神的,那麼審判和定罪是祂的職責,祂的特殊工作。但現在祂不行使這些權柄,而是將這權柄及其執行交給了子。祂因此公開肯定了子的完全平等和無可置疑的神性。將人的永恆命運分配給誰,完全掌握在子手中。這聲明是全面的,它涉及所有的人,並且不容上訴。確實,如果子被賦予如此無可置疑的神聖特權,那麼祂的神性以及祂應得的神聖榮耀就毫無疑問了。尊敬父與尊敬子之間沒有區別。尊敬子,就是尊敬父;拒絕尊敬子,就是間接剝奪了父的榮耀。因為神聖的榮耀屬於子。主以極大的莊嚴和雙重誓言,試圖讓他們明白這個真理。祂的目的是賜予永生。這是神對世上所有人的目的和旨意。而接受這份禮物的條件非常簡單。它們僅僅是:一個人聽祂的話語,即福音的榮耀甜美信息,然後相信差祂來到世上的父。這不是關於在未來某個日期獲得永生的問題,而是關於現在就擁有永生的問題。同樣的思想也從反面表達出來,即這樣的人不會受到定罪。參見羅馬書 8:11-34。透過接受福音的道,信徒從屬靈的死亡(這將導致永恆的死亡)進入生命,進入耶穌從墳墓中帶出的生命的完全擁有。他已經進入了與神有福、親密的交通,進入了這種結合所蘊含的榮耀生命的豐盛。主以同樣莊嚴的強調提出了這個思想。三位一體的神所選定的時間,隨著耶穌的道成肉身而來臨;耶穌呼喚屬靈的死人回到生命的偉大時刻已經到來。許多猶太民族的成員,許多真正的以色列人,即使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都在聽從並順服神兒子的聲音,正如祂親口宣揚的那樣。透過這樣的聽從,透過接受福音,所有這樣的人都將生命的禮物作為他們穩妥的產業。父在自己有生命;同樣地,子也在自己有生命。基督,即使按照祂的人性,也已將生命作為祂絕對的產業。子能賜予生命,因為祂自己就是生命的擁有者,祂是生命和生命的源頭。這是三位一體的一個奧秘。而子神聖權能和威嚴的最終證明,是祂執行審判的權柄。這權柄是祂作為人子耶穌基督,作為神人,作為道成肉身的神的道所擁有的。那些不接受祂在福音中宣揚和提供的生命的人,將因自己的過錯而受到定罪的審判。審判者耶穌基督,將不得不對他們宣判定罪的判決。所有這一切都毫無疑問地證明,耶穌是真神,擁有完整無缺的神聖權能。
約翰福音 5:28-30 審判的來臨:V. 28. 你們不要為這事稀奇;因為時候將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V. 29. 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命;作惡的,復活受審判。V. 30. 我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耶穌基督,這位神人耶穌,祂的人性被賦予如此大的權能,並將以這身份在末日審判所有的人,這事實不應引起猶太人或任何其他人的驚訝和稀奇。神旨意中預定的時刻必將來臨,那時所有在墳墓裡的人都將聽見並順服人子的聲音。因為那是一個全能的聲音,它有能力將人從肉體死亡中召回生命。所有的人在那時刻都將聽見那聲音。儘管他們的肉體腐爛被蟲子吞噬,儘管他們的骨頭化為塵土,磨成灰燼,散落到四方,但他們的身體,在基督全能的命令下,將從他們的安息之處復活。他們必須出來站在祂面前。而祂審判性調查的結果將是二者擇一。那些因信稱義而結出生命之義,以善行證明其信心的人,將從墳墓中出來,復活得生命。他們將作為恩惠的獎賞,獲得生命完全、永恆的享受,在永恆的復活中。但另一些人,那些以惡行,以不符合神旨意的行為,證明他們完全缺乏信心的人,也將從墳墓中出來,但只是復活受審判,從暫時的死亡到永恆的死亡,這種審判本質上是被逐出神的面前,並將持續到永恆——對於不信者來說,這是多麼可怕的前景!這是神兒子最後的偉大工作,在末日審判全世界。而這審判必然是公平的,不僅因為耶穌是人子,有真實的血肉之軀,祂當然不會不公正地定罪祂肉身中的任何弟兄,而且因為祂的審判不是絕對的,不根據祂自己的想法和偏見。祂說祂從父那裡聽見的;祂個人的、人性的意見絕不被考慮,因為祂只求執行父的旨意。雖然祂的旨意是完美的、神聖的、獨立的,但它仍然與父的旨意相同。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祂的審判將是無可置疑的正確。我們在此再次瞥見三位一體神的本質,以及父與子之間的關係。子在所有事情上都與父同等。
約翰福音 5:31-35 約翰、父和聖經的見證。提及約翰:V. 31. 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V. 32. 另有一位為我作見證的;我也知道祂為我作的見證是真的。V. 33. 你們曾差人到約翰那裡,他為真理作過見證。V. 34. 其實我不需要人的見證;我說這些事,是為要叫你們得救。V. 35. 約翰是點著的明燈,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猶太人此時可能會提出異議,認為耶穌是在為自己說話和作見證,但祂自己的見證沒有價值。參見申命記 19:15。耶穌預先承認,從他們的角度來看,祂是孤身一人,因此祂的話語若無其他見證人的證實,將無法成立。祂試圖完全站在他們的立場上,以便祂想要闡明的觀點能更具說服力。同時,祂所有的話語都是永恆的真理,無需證實,這仍然是事實。但為了那些盲目、敵對的猶太人,祂完全願意從他們的角度來辯論。祂提到了另一位無可指摘的見證人,祂即將提及這位見證人的證詞,並且祂知道,他們也必須承認,這證詞的確定性是無可置疑的。注意:不信的諸多惡果之一,就是它不僅與神作對,而且自相矛盾。在許多情況下,它聲稱整體接受聖經,甚至承認聖經是受神默示而來;然而卻不相信其中任何一部分。在詳細闡述父的見證之前,耶穌提到了許多在場猶太人曾見過和聽過的一位見證人。他們曾差派代表團到約翰那裡(約翰福音 3:25-36),以獲取關於這位新教師的確切信息,而約翰曾重複他先前關於基督神性的見證,並詳細闡述。他為真理作了見證。他在關於耶穌的見證中陳述了事實。現在,耶穌並不需要任何人的見證,但約翰關於祂的見證卻是為了他們的救恩。如果他們接受了那見證,那將對他們暫時和永恆的益處。他們會因信賴那信息而得救。如果他們現在願意聽從祂對那福音信息的提及,他們就有充分的救恩機會。耶穌不為自己尋求榮耀,祂的目的是人的救恩。約翰本人在世時,是點著的明燈。他關於基督的見證是清晰、明確、無可置疑的。如果他們聽從了,他們就會被指引到救恩之路。注意:每一位福音的傳道者都應該是一盞燈,不是為了發出自己的光芒,而是為了發出救贖主的光芒;不是因無知的熱心而耗盡他人或自己,而是為救主和祂的福音燃燒著聖潔的愛;並且發光,在引導人歸向耶穌中找到最大的喜樂。當時的猶太人情願暫時在約翰的光中大大歡喜。這就像飛蛾短暫地圍繞著弧光燈飛舞,是一種典型的復興式宗教,充滿情感的啟示,卻沒有堅實的信仰基礎。同樣,今天許多人可能會暫時被宗教工作的某個方面所吸引,變得非常熱情。但當熱情消退後,這工作對他們來說就變得索然無味,導致他們自己的沉淪。
約翰福音 5:36-38 父的見證:V. 36. 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因為父交給我完成的工,就是我所做的這些工,都為我作見證,證明父差了我來。V. 37. 差我來的父也親自為我作過見證。你們從來沒有聽見祂的聲音,也沒有看見祂的形像。V. 38. 你們也沒有祂的道存在心裡;因為祂所差來的,你們不信。約翰的見證只對他們有價值;耶穌不需要人的見證。祂可以訴諸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因為祂所行的一切工作都是父交給祂以那樣的方式去完成的;耶穌所有的神蹟都服務於一個明確的目的。透過這些神蹟,神自己為祂作見證,證明祂是神的兒子。如果祂是個騙子,神就不會賜給祂行如此奇妙之事的權能。任何看見祂的神蹟並以公正、開放的心態判斷的人,都無法否認祂的神聖使命。祂所有的工作都比約翰的見證更有分量。耶穌的整個顯現和祂榮耀的彰顯,都大聲為祂的神聖使命作見證。除了這無可否認、無可攻擊的見證之外,還有父的聲音透過先知書的見證。神沒有以可見的形像向猶太人顯現;他們沒有聽見祂的聲音,也沒有看見祂的形像。然而,舊約聖經中包含的證據是如此清晰明確,以至於其正確性無可置疑。儘管如此,祂的道卻沒有在他們心中找到常存之處;他們不接受神自己的見證。因為他們對神所差來的,對神兒子本身的接待,證明了神的道沒有存在他們心中。如果他們真的像他們所聲稱的那樣,相信舊約見證中的神,他們就會接待祂偉大的僕人,就是摩西所指的那位先知。不信的本質在於人們拒絕神的道在他們心中常存,他們在生活中假裝虔誠,但心中卻沒有真正的信仰。
約翰福音 5:39-47 聖經的權威:
耶穌極力推薦人們勤奮研讀聖經,不斷查考。當時猶太人所擁有的聖經,即他們在會堂和聖殿中使用的,包含了舊約的歷史書、先知書和詩篇。這本書在耶穌時代已經完整,並以這個總稱聞名;猶太人清楚知道耶穌所指的是什麼。耶穌將聖經視為權威,這表明祂承認並宣認舊約的默示性和無誤性。這一事實也毫無疑問地被猶太教師們所接受。因此,他們相信能在其中找到永生,在其中擁有通往天堂的啟示,這是很有根據的。
然而,有一件事他們不再知道,或者說極其可恥地忽略了,那就是:聖經之所以包含永生,僅僅因為它為救主耶穌作見證。耶穌基督是舊約啟示的「**阿爾法**(Alpha,開始)」和「**俄梅加**(Omega,結束)」,是其始終。因此,猶太人本應對彌賽亞有一個正確的認識,並將舊約的預言應用到這位偉大的教師身上。但他們邪惡的意志拒絕來到耶穌面前;他們拒絕了祂所賜予的生命。他們故意輕蔑祂的恩惠和憐憫,寧願選擇滅亡之路,也不願接受神的聖者。
順帶一提,就耶穌的行為而言,他們沒有理由拒絕祂。因為祂不尋求從人來的榮耀。祂的方法不像現代那些尋求榮耀和名聲的佈道家那樣充滿計謀。基督不想要從人來的榮耀,也不會接受。所以他們不能以此作為拒絕祂的理由。
耶穌完全了解他們和他們的情況,祂的話語無情地揭露了他們心中的思想。他們心中沒有真正的神的愛。他們虛偽,處處顯露出他們的假冒為善。因為如果他們心中真有這樣的愛,他們就會覺得有義務接受基督,這位以最特殊方式事奉神的僕人。祂不是奉自己的名而來,不尋求自己的擴張,也不從人那裡謀取任何好處;祂的動機完全是無私的。但他們的心如此悖逆,以至於拒絕給祂一個公正的聽證,更不用說接受祂了,然而他們卻很容易被一個奉自己名而來的騙子所迷惑。這在猶太人的歷史中屢次得到證明。假彌賽亞一次又一次地興起,其中巴爾·科赫巴(Bar Cochba)和沙巴泰·澤維(Shabbatai Sebi)尤為著名,他們輕而易舉地獲得了許多追隨者。猶太人瘋狂地追隨這些騙子。但耶穌,這位奉父之名而來的,卻被拒絕了。
這一事實刻畫了耶穌時代的猶太人,以及此後的猶太人:他們尋求自己的榮耀,非常在意人前的榮耀,渴望奉承,並彼此接受敬意。這種精神與基督的精神截然相反,基督輕視所有這些虛假的藉口。尋求唯獨從神而來的榮耀,那榮耀只賜給心裡溫柔謙卑的人,這要好得多!這就是不信的真正原因,人們尋求自己的好處,卻不關心神,也不關心神對他們的罪性和重生需要的看法。因此,不信的最終審判將會更加嚴厲。
在這些情況下,耶穌無需在神的法庭上控告猶太人,因為他們自己的摩西,他們的立法者,他們所誇耀的,將在自己的著作中定他們的罪。他們希望藉著律法的行為得救,卻不知道摩西本人從未教導他們可以藉著這些行為得救,而是以預表和預言的方式指向彌賽亞和祂的救恩。真正相信摩西的信息,就是相信救主耶穌。因為摩西曾預言耶穌,並敦促他的人民尊敬和順服祂。因此,將會是摩西定他們的罪。摩西的著作他們不信;那麼,他們怎會相信基督的話語呢?那些已經被書寫、編纂和教導了幾個世紀的事情,他們拒絕相信,儘管這些事情直接指向一個人。因此,他們相信這個人的話語的希望很小,儘管所有預言和應驗的情況都可以證明是吻合的。
同樣的事實今天依然成立。許多人拒絕相信合乎聖經的講道,因為他們拒絕相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話語。
總結:耶穌醫治了畢士大池邊的病人,回答了猶太人對安息日醫治的異議,闡明了祂與父的關係,並證明祂擁有父的作為和話語的見證,以證明祂神聖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