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
2清早又回到殿裏。眾百姓都到他那裏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
3文士和法利賽人帶着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4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5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6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着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着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7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8於是又彎着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9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10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11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12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
13法利賽人對他說:「你是為自己作見證,你的見證不真。」
14耶穌說:「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因我知道我從哪裏來,往哪裏去;你們卻不知道我從哪裏來,往哪裏去。
15你們是以外貌判斷人,我卻不判斷人。
16就是判斷人,我的判斷也是真的;因為不是我獨自在這裏,還有差我來的父與我同在。
17你們的律法上也記着說:『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
18我是為自己作見證,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證。」
19他們就問他說:「你的父在哪裏?」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若是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
20這些話是耶穌在殿裏的庫房、教訓人時所說的,也沒有人拿他,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到。
21耶穌又對他們說:「我要去了,你們要找我,並且你們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
22猶太人說:「他說『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難道他要自盡嗎?」
23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
24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
25他們就問他說:「你是誰?」耶穌對他們說:「就是我從起初所告訴你們的。
26我有許多事講論你們,判斷你們;但那差我來的是真的,我在他那裏所聽見的,我就傳給世人。」
27他們不明白耶穌是指着父說的。
28所以耶穌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着自己做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着父所教訓我的。
29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他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裏,因為我常做他所喜悅的事。」
30耶穌說這話的時候,就有許多人信他。
31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
32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33他們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你怎麼說『你們必得以自由』呢?」
34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
35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裏;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裏。
36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
37我知道你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你們卻想要殺我,因為你們心裏容不下我的道。
38我所說的是在我父那裏看見的;你們所行的是在你們的父那裏聽見的。」
39他們說:「我們的父就是亞伯拉罕。」耶穌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就必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
40我將在上帝那裏所聽見的真理告訴了你們,現在你們卻想要殺我,這不是亞伯拉罕所行的事。
41你們是行你們父所行的事。」他們說:「我們不是從淫亂生的;我們只有一位父,就是上帝。」
42耶穌說:「倘若上帝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因為我本是出於上帝,也是從上帝而來,並不是由着自己來,乃是他差我來。
43你們為甚麼不明白我的話呢?無非是因你們不能聽我的道。
44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裏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
45我將真理告訴你們,你們就因此不信我。
46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我既然將真理告訴你們,為甚麼不信我呢?
47出於上帝的,必聽上帝的話;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上帝。」
48猶太人回答說:「我們說你是撒馬利亞人,並且是鬼附着的,這話豈不正對嗎?」
49耶穌說:「我不是鬼附着的;我尊敬我的父,你們倒輕慢我。
50我不求自己的榮耀,有一位[為我]求[榮耀]、定是非的。
51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見死。」
52猶太人對他說:「現在我們知道你是鬼附着的。亞伯拉罕死了,眾先知也死了,你還說:『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嘗死味。』
53難道你比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還大嗎?他死了,眾先知也死了,你將自己當作甚麼人呢?」
54耶穌回答說:「我若榮耀自己,我的榮耀就算不得甚麼;榮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們所說是你們的上帝。
55你們未曾認識他;我卻認識他。我若說不認識他,我就是說謊的,像你們一樣;但我認識他,也遵守他的道。
56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
57猶太人說:「你還沒有五十歲,豈見過亞伯拉罕呢?」
58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
59於是他們拿石頭要打他;耶穌卻躲藏,從殿裏出去了。
# 約翰福音 第八章
約翰福音 8:1-6 捉姦的婦人。對有罪婦人的指控:V.1 耶穌往橄欖山去。V.2 清早,祂又回到聖殿,眾百姓都到祂那裡去;祂就坐下教訓他們。V.3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V.4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在行淫時被拿的。V.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祢說該怎麼辦呢?」V.6 他們說這話,是要試探耶穌,好得著告祂的把柄。耶穌卻彎下腰,用指頭在地上寫字,好像沒有聽見他們的話。公會的成員在激烈的討論後散會,各自回家。但耶穌在耶路撒冷沒有家或固定的住處,就去了橄欖山,很可能是去伯大尼鎮,那裡住著祂的朋友馬大、馬利亞和拉撒路,祂在他們家總是受歡迎的客人。但第二天清早,聖殿的門一開,可以獻早祭時,祂又回來了,繼續教導百姓的工作。主為人類的救恩不辭辛勞,為祂所有的僕人樹立了光輝的榜樣。耶穌不愁沒有聽眾;所有來到聖殿的人都到祂那裡去,祂向眾人講道,教導他們永生之道。作為聖殿學校的教師,作為神家中的教師,祂坐在百姓面前教導他們。但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報復性的仇恨幾乎不讓他們有片刻安寧,正在策劃如何趁主不備,破壞祂在百姓中的聲望。他們帶來一個行淫的婦人,把她放在祂面前,表明他們是把她當作法官來指控。這完全是不合規矩的程序,因為他們有自己的教會法庭,也有自己的民事法官;但他們是在尋找控告祂的機會。婦人被放在當中,讓她在眾人面前暴露羞恥,隨後他們提出指控,順便以虛假的禮貌稱耶穌為「夫子」。婦人的罪行無可置疑;這是一個明顯的公然犯罪案例。但對文士和法利賽人來說,婦人的命運顯然是次要的考慮,特別是舊的教會律法已不再嚴格執行。他們陳述了摩西在這種情況下的律法,見利未記 20:10;申命記 22:22-23;利未記 21:9;以西結書 16:38-40,但其方式暗示了舊約教師與耶穌之間的對比,因為他們的問題是:「祢說該怎麼辦呢?」這是一個惡意的試探,絕非無辜的提問;他們的目的是要找到控告祂的把柄。「現在祂該怎麼辦呢,可憐的基督,當所有逃脫的途徑都被堵死時?如果祂保持沉默,那就不太好。如果祂說『是』,就與祂的教導相悖;如果祂說『不』,就與摩西相悖。」但祂的敵人失望了,因為耶穌彎下腰,用指頭在地上寫字,並非如有人所說,是因這行為本身和迫害者的厚顏無恥而感到羞恥,而是為了以最明確的方式告訴他們,祂不想與這件事有任何瓜葛,這與祂無關,而是他們法庭的事。懲罰通姦是政府的職責:引誘祂與摩西律法產生明顯對立的想法對祂沒有吸引力。這是一種故意的、指責性的沉默。注意:如果所有注意到鄰舍罪惡和羞恥的人都能立即採取這種責備性的沉默,那將有效地阻止惡意的閒言碎語。
約翰福音 8:7-11 救主的解決方案:V.7 他們還是不住地問祂,耶穌就直起身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V.8 於是又彎下腰,在地上寫字。V.9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V.10 耶穌就直起身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妳的罪嗎?」V.11 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妳的罪。去吧,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主如此明確地無視他們的問題,激怒了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堅持不懈地提問;他們的糾纏近乎無禮。於是主終於直起身來,向他們提出一個問題,形式上是允許他們對被指控的婦人執行他們的意圖。他們中間無罪的人應該先拿石頭打這婦人。基督沒有庇護,沒有為罪人開脫;祂沒有說一句話來減輕她的罪責。但祂的話是對那些自以為是的法利賽人最明確和尖銳的責備,他們常常在暗中犯下十誡中的所有罪。說完這話,主再次彎下腰,在地上寫字。祂是寫了實際的詞語和連貫的句子,還是只是在沙地上畫圖,這都是無謂的猜測。但祂的舉止比祂大聲斥責更能傳達責備,譴責他們和他們自以為義的偽善。其效果完全如預期。在基督話語的刺激下,文士和法利賽人的良心第一次活躍起來。無疑,主的尊嚴和威嚴,祂莊重、探究的嚴肅性,大大增加了祂責備的分量。於是,他們一個接一個地走出大廳,年長的在前,其餘的依次跟隨。他們可能在別人面前,在凡人面前,厚顏無恥地應付過去,但在耶穌的威嚴面前,他們卻慘敗了。「這就是基督的國度與世界的國度之間的區別,基督使所有人都成為罪人。但祂不讓這成為結局,而是隨後赦免了她。所有指控者都離開了,聽眾和門徒也退到恭敬的距離,只剩下耶穌和婦人留在事發的大廳中央。耶穌現在故意讓沉默持續下去,以證明其有效性。因為祂對罪惡確實非常憤怒和惱火,但祂救主的心卻充滿了對罪人的憐憫和愛。但最終耶穌再次直起身來,對婦人說話,她此刻正站在那裡,處於悔改的極度痛苦和羞恥之中。祂問她:『他們在哪裡?沒有人定妳的罪嗎?』當她回答:『主啊,沒有。』如此表達了她謙卑地懇求憐憫和她相信祂是罪人救主的信念時,祂說出了赦罪宣告的話語。祂也不定她的罪,儘管祂,這位無罪者,完全可以這樣做;基督工作的目的不是罪人的死亡,而是罪人的生命。但祂補充了一個明確的警告,讓她去,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凡在領受救主的恩惠後犯罪的人,凡故意和蓄意地拒絕救贖主慈愛的人,如果恩惠的時期突然結束,他的不信按照其罪惡的嚴重性受到懲罰,他只能怪自己。注意:這個故事以最有效的方式教導了對墮落的罪人實踐慈悲的必要性,並盡可能地將他贏回義路。所謂的基督徒對那些墮落的人所採取的無情態度,無數次地導致罪人最終心硬,而以基督般的饒恕精神樂意幫助,則使人煥然一新。『因此,只有那些承認並感受自己罪惡的罪人,然後熱切地抓住基督在這裡所說的「我不定你的罪」這句話的人,才屬於基督的國度;他們就是基督的國度。祂不允許聖徒進入,祂把他們都趕出去,祂把所有想靠自己聖潔的人都趕出教會。但如果罪人進入,他們就不再是罪人,祂把(祂的義的)外袍披在他們身上,說:無論你在哪裡犯了罪,我都赦免你的罪,並遮蓋它。』」
約翰福音 8:12-16 耶穌是世界的光。基督的宣告與猶太人的反對:V.12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V.13 法利賽人對祂說:「祢為自己作見證,祢的見證不真。」V.14 耶穌回答說:「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因為我知道我從何而來,往何而去;你們卻不知道我從何而來,往何而去。V.15 你們是憑著外貌判斷人;我不判斷什麼人。V.16 雖然我判斷,我的判斷也是真的;因為我不是獨自一人,還有差我來的父與我同在。」在婦人及其指控者事件之後,耶穌再次自由地繼續祂的教導。那群造成打斷的法利賽人已經離開,但聽眾中仍有一些人。在祂的講道中,耶穌告訴聽眾:「我是世界的光。」祂可能暗示了猶太人的兩種儀式。在住棚節的第一天,人們習慣在婦女院點燃四個大燭台,並舉行相應的儀式。它們的光芒照耀整個城市及周邊地區,象徵著救恩將從猶太人而出。但祂也可能指的是節日正式結束後的一天,即「律法歡樂節」的儀式。在那一天,所有聖書都會從通常存放的櫃子中取出,並在它們的位置上點燃一支蠟燭,以暗示箴言 6:23 或詩篇 119:105。耶穌是世界真正的光;從祂,作為所有屬靈啟蒙的源頭,救恩和榮耀的光芒已經發出,照亮所有的人,約翰福音 1:7-9;以賽亞書 49:6;以賽亞書 60:3-19。任何跟隨者,任何相信耶穌的人,不僅有一張地圖,更有一位嚮導,一位永不犯錯的領袖。祂絕不會引導人進入黑暗,而會驅散祂跟隨者道路上的黑暗。祂藉著對祂的信心,將這樣的光賜給人的靈魂,使之成為他們通往天上永生居所的指路星。所有無知、不信和罪惡的黑暗,在基督福音的光照下都會消散,直到最終天堂榮耀的光芒將徹底終結所有隱藏和遮蔽的幔子,並將救主呈現在祂救贖工作的永恆榮耀中。因此,基督的救恩在於祂賜予真實的、神聖的生命。「跟隨基督意味著順服祂的話語,傳講祂為我們受苦和受死;這就是憑信心順服祂的話語。凡信靠祂、依附祂、信賴祂的人,他將得救,他憑信心跟隨基督,他持守著光。」但這句話再次冒犯了聽眾中的法利賽人。他們不敢攻擊事實本身,但他們質疑其形式上的有效性。一個人為自己作的見證沒有價值,事實上,它根本不是見證。耶穌的回答表明祂普遍承認這個公理的正確性。但祂的情況不屬於這個規則,由於祂的神聖起源,祂的情況有所不同。祂為自己作的見證是真的,因為祂知道自己從何而來,往何而去。祂的存在,祂的本質,超越了生與死。祂從另一個世界降臨到這個世界,當祂的時刻來到時,祂將回到祂起源的那個世界。對於這些事實,猶太人毫無概念和理解;他們的思想被束縛在今生的觀念中。這是他們自己的錯,因為他們拒絕相信。因此,他們除了對基督作出錯誤的判斷之外,別無他法。他們憑著外貌判斷,憑著表象判斷,而不深入事物的本質,儘管後者在耶穌的情況下是絕對必要的。相比之下,主自己作為救主不判斷任何人。祂僅限於作見證,而不坐在審判席上,約翰福音 3:17。但如果祂確實宣判,那麼祂的判決總是正確和公正的。祂來到世上並非為了審判、責備、定世界的罪,因為祂是世界的光,世界的救恩。但祂有時必須擱置祂對這個世界的最初、真正的目的,以便定不信之子的罪。在這種情況下,祂的判斷是正確和真實的,也因為差祂來的父與祂同在。兩者密不可分地聯繫和結合,儘管基督現在以祂人性卑微和謙卑的姿態出現。
約翰福音 8:17-20 訴諸猶太人的律法:V.17 你們的律法上也記著說,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V.18 我是為自己作見證的,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證的。V.19 他們就問祂說:「祢的父在哪裡呢?」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若是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了。」V.20 這些話是耶穌在殿裡的庫房教訓人時說的;也沒有人拿祂,因為祂的時候還沒有到。猶太人質疑基督為自己作見證的有效性。但耶穌要他們考慮,他們自己一直掛在嘴邊的律法,也為祂作證。如果兩個證人對某件事的證詞一致,律法就認為該證詞有效,申命記 17:6;申命記 19:15。現在主將這段經文應用到自己身上。祂自己是祂的第一個證人,而祂的第二個證人是父,耶穌再次重申父差遣了祂。基督自己的意識以及神藉著祂彰顯的能力,完全滿足了律法對確切證詞的要求。但猶太人仍然懷疑。他們堅持說,祂聲稱祂的父是祂的第二個證人,並暗示祂超自然的存在,這都很好,但問題是:「祂在哪裡呢?」猶太人想要一些特殊的顯現和證據,證明神承認耶穌是祂的兒子,見約翰福音 12:28。耶穌沒有直接回答他們。他們本應知道祂說到祂的父時指的是誰,並應當想起許多奇蹟,這些奇蹟無疑確立了祂與神的關係。他們的無知是故意的、惡意的。對神及其所在地的認識和接受,取決於對耶穌的認識和接受。他們聲稱認識這位在他們面前作見證的耶穌,但如果他們真的認識祂,他們就必然會認識與祂密不可分的父。相信和認識耶穌意味著認識和相信父。當不信者談論神、神的護理(Providence)等時,他們並不理解和意識到他們在說什麼。這些詞語在他們口中是空洞、無意義的詞句。只有真正的信徒,藉著真信心的紐帶與基督聯合的人,才能對神有真正的認識和概念。在基督裡,父被啟示出來。主這句話,在猶太人聽來又像是自誇,激怒了他們,以至於他們準備逮捕祂,當時祂正坐在婦女院,在存放庫房的地方教訓人。但沒有人能碰祂,因為神旨意中預定的時刻還沒有到。儘管基督所有的敵人聯合起來,蓄意傷害福音並阻礙其傳播,但在祂全能的旨意面前,他們是無能為力的。
約翰福音 8:21-27 基督歸父:V.21 耶穌又對他們說:「我要去了,你們要尋找我,卻要死在你們的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V.22 猶太人說:「祂說『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難道祂要自盡嗎?」V.23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V.24 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自己的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自己的罪中。」V.25 他們就問祂說:「祢是誰?」耶穌對他們說:「就是我從起初所告訴你們的。」V.26 我有許多事論到你們,要判斷你們;但那差我來的是真的,我將我從祂所聽見的,對世人說。」V.27 他們不明白耶穌是指著父對他們說的。耶穌沒有讓自己因他們表現出的敵意或心中憤怒的思想而感到不安或受到任何影響,而是繼續祂的見證,努力向他們闡明祂與父之間的關係所蘊含的意義。由於他們心硬,祂必須嚴厲地說話,但救主的同情和憐憫在每一句話中都顯而易見。他們恩惠的媒介(Means of Grace)就是現在,當祂在他們中間的時候。現在是接受祂為世界彌賽亞的時候。以後,當他們恩惠的時期結束時,他們將尋找祂,那時他們將瘋狂地在全國各地尋找他們所拒絕的彌賽亞。但那時為時已晚,他們所有的假彌賽亞都無法帶給他們暫時或屬靈的救恩。因此,他們將自招審判,死在自己的罪中。他們的不信,就是罪!如果罪惡,在拒絕救贖主之後,所有的悔恨都為時已晚;定罪將完全因他們自己的過錯而臨到他們。這個事實今天也完全適用,當成千上萬的人在愚弄和浪費他們恩惠的時期時。不信者不能進入天堂,那福樂之地,他們不能成為永恆幸福的分享者。到達天堂的唯一途徑、唯一方法、唯一恩典的媒介(Means of Grace)就是基督;凡不接受祂的人就失喪了。猶太人再次被主這番直白的話語深深刺痛。他們試圖以嘲諷來發洩他們的惡意。他們暗示祂打算自殺,這是一種最惡毒的褻瀆,顯示了他們內心的卑鄙和屬肉體的思想。見約翰福音 7:35。祂思想的持續崇高與他們通常的思維方式的卑劣形成了更強烈的對比。但耶穌無視那嘲諷的打斷,並向他們指出祂與他們之間真正分離的原因。他們是從下頭來的,從下面來的,從這個世界來的,這是這個詞最糟糕的意義。他們的思想被這個世界的盲目罪惡所纏繞,因此他們對關乎天堂和永恆與基督的事物沒有眼睛,也沒有理解。基督是從上頭來的,帶著神聖的觀念和思想,與他們之間隔著一道鴻溝。猶太人不相信基督只能用他們天生的盲目和對神的敵意來解釋。他們的出身和他們的交往都體現在他們的思維和行為方式中。他們關心的是這個世界的事物;基督的心思意念則集中在將來世界。現在主告訴他們為什麼他們會死在自己的罪中,為什麼他們的罪會成為他們自己被定罪的因素。這是因為他們不相信,也不願意相信。因為這是獲得救恩的唯一條件,就是相信只有耶穌,而且只有耶穌,才有救恩。這就是祂從天上降下來的目的,這就是祂為所有人類贏得的偉大恩賜,這恩賜只能憑信心獲得。主這番話並沒有讓猶太人明白;在某種程度上,這增加了他們的困惑,因為他們無法將這位簡單的拿撒勒人與超自然恩賜聯繫起來。在他們的盲目中,他們問:「祢是誰?」耶穌告訴他們:「我從起初就一直告訴你們的,我就是那一位。」祂超越一切,從起初就是祂對他們說的道(Word);祂與那道(Word)是同一的;這就是祂的本質以及對祂位格和職分的描述:道成肉身(Incarnate)的神的道(Word of God)。作為這樣的一位,祂還有許多事要對他們說;祂能向他們啟示的關於父和父旨意的事是如此偉大和奇妙,以至於這個主題永遠無法窮盡。祂也將不得不審判,定他們的罪,因為他們拒絕相信祂。然而,他們應該知道,儘管他們拒絕相信,差祂來的父是真實的;祂沒有虛假,沒有欺騙。父差遣耶穌,給了祂一些事要對世人說,這旨意祂會執行。即使現在,猶太人也不明白主;他們的理解被蒙蔽了;他們沒有將「差我來的」與「父」等同起來。注意:藉著基督藉著祂的代贖(Atonement)所成就的和好(Reconciliation),罪不再歸算(Imputation)給接受這救贖(Redemption)的人;對於拒絕相信的人,罪仍然歸算給他們,不是因為代贖(Atonement)沒有成就,而是因為它沒有被接受。在這整段經文中,也要注意耶穌莊嚴的平靜,而祂的話語從祂口中發出,如同審判之鐘的鳴響。不信者拒絕他們的救主,給自己帶來了可怕的責任。
約翰福音 8:28-30 區別的標誌:V.28 所以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就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做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V.29 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祂沒有撇下我獨自一人,因為我常做祂所喜悅的事。」V.30 耶穌說這話的時候,有許多人信了祂。儘管有所有的敵意和不理解,主仍然繼續宣揚祂關於自己和祂在世上職分的信息。祂指向祂在世上工作的偉大高潮。時候將到,他們會舉起人子,把祂釘在十字架上。藉著這個死亡,祂將進入祂父的榮耀。這個事實將成為一個區別的標誌。凡相信被釘十字架的基督的人,就對福音及其意義有必要的屬靈理解。凡拒絕被釘十字架的基督的人,將會發現祂將成為他們的審判者。祂將以祂神聖權能的威嚴向他們顯現,他們將在為時已晚時明白,祂在世上的工作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的主動,憑著傲慢的自負做的,而是祂只說了父所教導祂說的話。因為神性兩位格之間的聯合是如此親密,以至於他們為人類救恩所做的一切偉大事業都是共同完成的。因為儘管祂是由父差遣的,但父卻與祂同在;位格有區別,但神性本質卻是同一的。祂忠於父的目的,忠於父為世界救恩的神聖旨意;因此祂的行為在任何時候都討父的喜悅,他們之間有完美的同情和契合。現在,一些神聖的真理終於滲透到一些聽眾的心靈和思想中,許多人因此歸向基督。祂的道(Word),無論何時何地被傳講,都會因其內在的力量而產生一些影響和成功。
約翰福音 8:31-33 福音的真自由。約翰福音 8:31-59 束縛與自由:V.31 耶穌對那些信祂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了;V.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V.33 他們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祢怎麼說『你們必得以自由』呢?」許多猶太人確實已經信了,但他們的心思仍然被肉體理解的束縛所捆綁。他們對門徒的理解是外在地依附基督,宣稱效忠祂為他們的領袖。他們陷入了與至今仍束縛著許多所謂基督徒思想的相同錯覺之中。常常遵守基督的道(Word)是基督真門徒的特徵,即嚴格遵守祂為我們在福音書和書信中留下的教導。在那裡我們發現耶穌被啟示出來,藉著對耶穌作為基督的理解,我們擁有真正的知識,即真理的知識;而這種知識是唯一能給我們真正自由的因素。沒有基督,所有人都作罪的僕人,罪的奴隸,羅馬書 6:17-20。但在基督裡,有從罪中得釋放,真正的自由。只有那些接受耶穌救恩的人才是真正自由的;只有他們有興趣行善並能行善的意志。這就是路德以如此有力言辭所寫的基督徒奇妙的自由。但猶太人以為主說的是身體從地上暴君的暴政中獲得自由。他們不滿這種暗示,好像他們曾經作過奴僕:「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作過奴隸。」他們一時忘記了他們受羅馬人的管轄;他們也忘記了他們的祖先曾受埃及人、巴比倫人、敘利亞人和羅馬征服者的權勢。由於亞伯拉罕曾得到一個後裔將統治萬國的應許,猶太人驕傲地稱自己為君王的後裔。他們甚至不滿需要被解放、被釋放的想法。猶太人的這個回答表明他們心中燃起的小小信心之火很快就熄滅了。他們的猶太驕傲不接受耶穌這樣的宣告。人心的驕傲使許多人離開了他們聲稱效忠的教會,因為他們不滿聖經關於人心全然敗壞(Total Depravity)的直白話語。
約翰福音 8:34-38 真自由:V.34 耶穌回答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V.35 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卻是永遠住在家裡。V.36 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V.37 我知道你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只是你們想要殺我,因為我的道在你們心裡沒有立足之地。V.38 我說我所看見於我父那裡的事,你們行你們所看見於你們的父那裡的事。」耶穌在這裡以非常莊重的方式,繼續解釋祂關於奴役或束縛的宣告。所有犯罪的人都是罪的奴僕。凡犯罪的人,就將自己置於罪的權勢之下,完全被捆綁和囚禁。因此,這些猶太人在屬靈意義上是僕人,是奴隸。但這樣的奴隸在家中沒有份,也沒有權利,他只有義務要履行;他不是自己的主人,不能談論自由。罪的僕人現在可能是國度、教會的外在成員,但他們最終將被迫離開,他們將被趕出他們僭越兒女權利的地方。只有神的兒子才能帶來自由,從罪及其奴役中得解放。祂藉著付出代價,為所有人的罪付出了救贖(Redemption),祂聖潔的血,為所有人類贏得了從罪中得自由。這就是兒子如此贏得並向全世界提供的唯一真自由,祂也希望這些猶太人接受。耶穌非常清楚他們是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他們可以追溯他們的祖先到這位偉大的族長。但他們身上很少有他們祖先的風範,因為他們現在甚至想要殺祂,因為祂的道(Word)無法進入他們的心靈和思想。不信者對真信徒充滿惡意的憤怒,但同時也緊緊關閉他們的心,拒絕任何形式的福音影響。當耶穌習慣性地說祂從永恆中在父懷裡所看見的事,所有關於人類救恩的奇妙之事時,猶太人卻準備好並下定決心去做他們從他們真正的父,在屬靈意義上的父,魔鬼那裡學來的事。他們的行為完全一致。這是一種令人印象深刻的諷刺,本應讓猶太人睜開眼睛。
約翰福音 8:39-41 地上與屬靈父職的區別:
猶太人是不願還是不能理解耶穌的話,這點並不清楚。但他們悶悶不樂、固執地重複他們的聲明,說亞伯拉罕是他們的父,他們的祖先,以為這個事實足以掩蓋他們眾多的過犯。耶穌對此提出異議,說他們若是亞伯拉罕真正的兒女,也就是在屬靈意義上的兒女,就必須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他們沒有亞伯拉罕的任何特徵,也沒有亞伯拉罕的任何屬靈本質,否則他們就會以符合亞伯拉罕精神的行為來展現這種本質。他們想要殺害耶穌,卻無法提出任何實質的指控,這顯示他們與亞伯拉罕截然不同。猶太人現在開始注意到祂將不同的父職歸於他們,並因此大為惱怒。他們抗議說,他們不是從淫亂生的;他們沒有犯偶像崇拜的罪,也沒有參與與偶像崇拜相關的行為;他們確實屬於以色列民;他們相信一位父,就是神自己,與偶像毫無共通之處。他們的熱心值得稱讚,但卻沒有觸及討論的重點。
約翰福音 8:42-47 猶太人真正的祖先:
V. 44. 「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樂意行你們父的私慾。他從起初就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為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的本性,因為他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
猶太人曾激烈地否認他們是拜偶像者的想法,並同樣堅決地堅持他們是神的兒女,他們屬於神的家。但耶穌現在指出,神不可能是他們的父。因為如果存在這種關係,那麼他們就必然會愛祂,因為祂從永恆中從父而出。祂來不是憑著自己的計謀和設計,而是神差遣了祂。如果他們真是神的兒女,他們就會愛祂,因為弟兄之間必須有手足之情。不愛基督的人,就與神無份。他們拒絕歡迎祂的事實,不僅是證明他們不是神兒女的確鑿論據,而且祂的話語對他們來說是不可理解的,他們無法理解祂所告訴他們關於父的最普通的事情。他們的心智和理解的耳朵都關閉了。甚至祂話語的實質對他們來說也是陌生的;祂的語言,祂的說話方式,一切都對他們來說是陌生和不熟悉的。因此,他們也拒絕聽祂的講道。不信的原因在於不願接受耶穌和祂的教義。耶穌在兩點上證明猶太人不可能成為神的兒女之後,不再拐彎抹角,而是告訴他們,根據他們的屬靈本質,他們是魔鬼的兒女,並展現魔鬼的特徵。他們硬著自己的心,因此這硬心的審判臨到他們。他們想要行,他們最大的樂趣在於行他們父魔鬼的私慾。
注意:應區分魔鬼的僕人和魔鬼的兒女。所有的人,由於遺傳的原罪,都是罪和魔鬼的僕人,因為他們在魔鬼的權勢之下,被迫執行魔鬼的命令。但魔鬼的兒女是那些故意邀請魔鬼佔據他們心靈的人。他們真正與魔鬼合一,他們所有的思想和言語都特別是魔鬼的。拒絕基督救主,並始終拒絕接受祂話語的人,更是魔鬼的兒女。魔鬼所喜悅的,那些與神良善恩慈的旨意相悖的事物,他們也樂在其中。他們不是被誘入這種境況,而是故意擁抱錯誤。猶太人現在特別以兩種方式展現他們屬靈父親的特徵。魔鬼從起初就是殺人的和說謊的。他最大的樂趣是毀滅人,毀滅神的形象,無論是身體還是靈魂。這個想法從起初就驅使著他;它在該隱時代以來每一次謀殺中都得到了體現。他對真理一無所知,他不堅持真理,也不活在真理中。謊言、故意的、惡意的、惡毒的虛假言論的領域是他的專長。他自己是說謊的,也是所有說謊之人的父。
注意:基督的話語「魔鬼是說謊的」包含著一個極其安慰人心的思想。如果魔鬼試圖讓基督徒相信他們的罪不能被赦免,那麼後者就可以用基督的這句話作為武器,戰勝魔鬼,平靜他們懷疑的心。現在猶太人在這兩種特徵上都具有魔鬼,他們屬靈父親的本性。首先,他們不相信基督,儘管祂告訴他們真理。其次,他們心中對祂懷有殺人的仇恨。他們沒有一個人能對祂提出任何指控。但如果他們必須承認在這方面的失敗,他們就必須承認祂的無誤。因此,祂所說的,就是真理。猶太人是如此不理性、如此偏執,以至於如果祂說謊,他們可能反而會相信祂,因為相信謊言是他們的本性。主清楚地告訴他們,祂在那些具有不同道德和屬靈血統的人中,有信徒,而且將永遠有信徒。一個真正由神而生,按照神慈愛的旨意重生的人,他裡面有神的樣式和本性,他理解耶穌所說的神的話語並接受它們。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他們不聽也不願聽神的話語,這證明他們不是神的兒女,他們與神毫無共通之處。這是一個真理,在我們這個時代,對於每一個拒絕按照神的旨意聽和學習神話語的人,都應該重複這個真理。
約翰福音 8:48-51 猶太人訴諸辱罵:
耶穌坦率的論證深入人心,刺痛了驕傲的猶太人。他們無法反駁祂的話,他們的良心被迫承認其真實性。於是他們訴諸嘲諷和辱罵。他們稱祂為撒馬利亞人,一個只保留部分真理的民族的追隨者,其成員被猶太人視為異端,因此被認為是邪靈附身。這是不信者歷來的行事風格;當他們發現對真理無話可說時,就會訴諸誹謗和褻瀆。但耶穌不讓敵人的態度擾亂祂。祂極其堅決,卻又完全平靜地駁斥了這項指控,聲明祂在祂所有的工作和話語中都在尊榮祂的父。祂這樣說話,是將一切榮耀歸給祂的父。但猶太人藉著他們的褻瀆,羞辱了祂,因此也間接地羞辱了祂的父。他們愚蠢的行為並沒有激起祂的憤恨,因為尋求和促進自己的榮耀的想法對祂來說是絕對陌生的。但他們不應由此推斷,他們對祂的辱罵是無關緊要的,不會受到懲罰。有一位在上面,祂非常關心祂兒子的榮耀和尊榮;祂尋求它,祂將審判那些輕視主辱罵的人。褻瀆基督的人將自招的定罪判決,其可怕程度超乎人類的理解。因此,猶太人應該記住,正如耶穌鄭重地向他們宣告的,一個遵守祂的話語,勤奮地聽從祂的話語,祂的福音,並在生活中毫無異議和不信地接受它們的人,將永遠不見死亡。肉體的死亡對他來說將毫無恐懼,只是通往永生的門戶和入口。這是最甜美、最奇妙的福音消息,旨在堅固和安慰當時和現在所有的信徒。
約翰福音 8:52-59 企圖殺害主:
V. 52. 猶太人對祂說:「現在我們知道你是鬼附的了。亞伯拉罕死了,眾先知也死了;你還說:『人若遵守我的道,就必永遠不嘗死味。』」
耶穌說信祂的人必得永生的話,猶太人無法理解。他們注意到耶穌將如此大的權柄歸於自己,這更增加了他們的憤怒和怨恨。他們正確地得出結論,主在這裡聲稱擁有超自然屬性。於是他們重複他們的誹謗和褻瀆,說祂是邪靈附身。他們理解了肉體死亡的說法,由於他們認為耶穌只是一個凡人,而且肯定比亞伯拉罕和眾先知更不重要,他們覺得祂在僭越祂完全無法企及的權柄。如果那些人都死了,祂當然不能說能賜予安全和脫離死亡。他們的結論有些道理。耶穌確實將自己置於比先知高得多的層次。但猶太人的問題儘管如此,卻是傲慢無禮的:「你希望我們把你當作什麼?」他們的話清楚地表明了他們對祂的蔑視,以及他們認為祂在犧牲真理來抬高自己。但耶穌堅持說祂的榮耀來自祂的父。如果祂真的為了抬高自己而犧牲真理,祂的榮耀就會立刻受損,歸於虛無。神絕不允許不配的人僭越只屬於祂的特權。但在這個案例中,神自己處處證明祂支持祂的兒子,無論是在祂的講道中還是在祂的神蹟中。現在猶太人誇口說神是他們的父。如果這是真的,那麼他們就必須意識到神對祂所差遣的兒子的榮耀是熱心和嫉妒的。但他們驕傲的誇口不可能是真的,他們不可能對祂有正確的認識和知識。他們整個生活和行為方式都表明了這一點。他們沒有通過觀察或教導獲得對父的知識,但基督的知識本質上排除了對神本質和屬性的一切錯誤可能性。祂對祂的父有直接而本質的知識。如果祂否認祂對神有這種直接的知識,那麼祂就會像猶太人一樣是個說謊者。但祂擁有正確的知識,從中產生並隨之而來的是樂意而喜悅地遵守祂的話語。
注意:這種藉著信心對神的實際認識與遵行祂旨意之間的密切聯繫在基督徒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遵守神的話語必須跟隨藉著信心接受這話語。而對耶穌來說,這種遵守具有一種特別奇妙的特徵,因為祂正在為世界的救恩而執行神的旨意。現在耶穌提出了一些證據,證明祂比亞伯拉罕更偉大。因為這位族長,他們肉身的祖先,因著他將看見基督的日子而充滿了歡欣鼓舞的喜樂。那些關於彌賽亞的奇妙應許使他的心充滿了無法言喻的喜樂。亞伯拉罕就是這樣藉著信心看見了主,他的救主,並在對祂的快樂信靠中死去。但猶太人完全誤解了這最後一句話。他們認為耶穌和亞伯拉罕在世上的生命是同時代的。他們滿懷憤慨地對祂喊道:「你還沒有五十歲,就見過亞伯拉罕嗎?」這個想法簡直荒謬。但耶穌以異常堅定的語氣重複了這個思想,說在亞伯拉罕存在之前,祂就已經存在,祂是,從而宣稱祂的永恆性。我們的救主,謙卑而受人輕視的拿撒勒人耶穌,是永恆的神。這是我們的安慰,知道在我們的救贖中,永恆之神的受苦和死亡是至關重要的。是永恆之神將我們從永恆的定罪中拯救出來。永恆之神在十字架上受苦了幾個小時,這已經奪走了地獄和定罪的權勢。但這對猶太人來說太多了。他們再也無法克制自己;他們拿起石頭要打死祂,因為他們認為這是褻瀆。但他們殺人的意圖沒有實現。耶穌不僅僅是隱藏起來,悄悄地溜走,而是祂藉著祂全能的力量使自己隱形:祂從他們中間經過,暢通無阻,而祂的敵人則暫時失明,徒勞地試圖傷害祂。這位全能的耶穌在任何時候都是祂子民的保護者,並且在祂認為必要時,祂可以很好地運用祂的力量來維護他們的利益。對祂的信任絕不能缺乏。
總結:耶穌在行淫時被抓的婦人身上顯明祂救贖的愛,宣告自己是世界的光,講述祂將回到父那裡,論述福音的真自由,並逃脫了猶太人的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