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利未記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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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1「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他本是見證,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罪;他要擔當他的罪孽。

2或是有人摸了不潔的物,無論是不潔的死獸,是不潔的死畜,是不潔的死蟲,他卻不知道,因此成了不潔,就有了罪。

3或是他摸了別人的污穢,無論是染了甚麼污穢,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有了罪。

4或是有人嘴裏冒失發誓,要行惡,要行善,無論人在甚麼事上冒失發誓,他卻不知道,一知道了就要在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

5他有了罪的時候,就要承認所犯的罪,

6並要因所犯的罪,把他的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是一隻羊羔,或是一隻山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罪祭。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

7「他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就要因所犯的罪,把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帶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

8把這些帶到祭司那裏,祭司就要先把那贖罪祭獻上,從鳥的頸項上揪下頭來,只是不可把鳥撕斷,

9也把些贖罪祭牲的血彈在壇的旁邊,剩下的血要流在壇的腳那裏;這是贖罪祭。

10他要照例獻第二隻為燔祭。至於他所犯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

11「他的力量若不夠獻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就要因所犯的罪帶供物來,就是細麵伊法十分之一為贖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是贖罪祭。

12他要把供物帶到祭司那裏,祭司要取出自己的一把來作為紀念,按獻給耶和華火祭的條例燒在壇上;這是贖罪祭。

13至於他在這幾件事中所犯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剩下的麵]都歸與祭司,和素祭一樣。」

14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15「人若在耶和華的聖物上誤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照你所估的,按聖所的舍客勒拿銀子,將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

16並且他因在聖物上的差錯要償還,另外加五分之一,都給祭司。祭司要用贖愆祭的公綿羊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

17「若有人犯罪,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他雖然不知道,還是有了罪,就要擔當他的罪孽;

18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從羊群中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來,給祭司作贖愆祭。至於他誤行的那錯事,祭司要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

19這是贖愆祭,因他在耶和華面前實在有了罪。」

# 利未記 第五章

利未記 5:1-13 贖罪祭的特殊情況。V. 1. 若有人犯罪,聽見起誓的聲音,他本是見證,無論是看見的,是知道的,他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那他就要擔當他的罪孽。這是贖罪祭的幾種特殊情況中的第一種。在猶太人的審判形式中,法官會要求在場的人,以及為此目的傳喚的人,就他們所知的案件,說出全部真相,無論他們的知識是來自親眼所見,還是來自其他可靠來源。在這種時候假裝不知情,不履行作為證人的職責,會使一個人在神面前有罪,除非這罪孽被除去,否則這個人就必須承受後果。這些後果包括疾病、不育,甚至全家滅絕。V. 2. 或是有人摸了不潔淨的物,無論是不潔淨的野獸屍體,或是不潔淨的家畜屍體,或是不潔淨的爬行動物屍體,他卻不知道,當時沒有意識到,他也要成為不潔淨,並且有罪。V. 3. 或是他摸了人的不潔淨,任何使人禮儀上不潔淨的事物,無論是何種不潔淨使人沾染污穢,他卻不知道;當他知道的時候,也就是當他發現污穢卻仍省略了在這種情況下所規定的簡單潔淨形式(利 11:24-40;利 15:5-8;民 19:22),那他就要有罪,就當為他所犯的罪,為他自己所積累的罪孽獻上代贖。V. 4. 或是有人起誓,口中發出誓言,無論是做惡或做善,凡人以誓言所發出的,他卻不知道;這是指那些在瑣碎、愚蠢、不重要的事情上,因粗心、魯莽或衝動而發的誓言,事後卻忘記或忽略遵守莊嚴的承諾,輕視這種玩弄神聖事務是罪惡的事實;當他知道的時候,當有人提醒他,他卻不採取任何行動來除去這罪,那他就要在這些情況中的一個,即這裡列舉的三種情況中的一種,有罪。V. 5. 當他在這些事中的一件有罪時,他就要承認他所犯的罪,在獻祭牲之前承認所犯的具體過失。V. 6. 他要為他所犯的罪,為他自己所承擔的罪孽的贖罪,把他的贖愆祭(或贖罪祭)帶到耶和華面前,從羊群中取一隻母羊,或是一隻綿羊羔,或是一隻山羊羔,作為贖罪祭;祭司要為他所犯的罪行代贖,藉著指向耶穌基督完美犧牲的祭物,使他的罪在公義正直的神面前得以遮蓋。V. 7. 他若力不能獻一隻羊羔,如果因貧窮無法負擔更昂貴的祭牲,那他就要為他所犯的罪,把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帶到耶和華面前,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兩者合起來構成一個完整的贖罪祭,只是因所受的處理不同而有不同的名稱。V. 8. 他要把牠們帶到祭司那裡,祭司要先獻那作贖罪祭的,把牠的頭從頸項上擰下來,藉著捏斷鳥的頸項,緊貼頭部後面來殺死牠,但不可將牠完全分開;V. 9. 他要把贖罪祭的血灑在祭壇的旁邊,在這種情況下,沒有血塗在祭壇的角上,可能是因為血量太少;其餘的血要擠在祭壇的底部;這是贖罪祭。V. 10. 他要照著規矩,照著耶和華所規定的,獻第二隻作燔祭:祭司要為他所犯的罪行代贖,他就必蒙赦免。這種情況下的儀式與獻鳥作燔祭時相同(利 1:15-17)。藉著血的代贖這一象徵性儀式,信徒的罪就得以赦免。V. 11. 他若力不能獻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如果貧窮的狀況非常極端,那犯罪的人就要為他的供物,帶一伊法十分之一的細麵(約兩夸脫半)作贖罪祭。他不可在上面澆油,也不可放乳香,不像素祭那樣;因為這是贖罪祭,雖然沒有血,但在特殊情況下是允許的,因為它由贖罪日每年的獻祭所補充。V. 12. 他要把這供物帶到祭司那裡,祭司要取一把,作為記念,燒在祭壇上,其目的是要使敬拜者在神面前蒙記念,照著獻給耶和華的火祭;這是贖罪祭,這樣的祭物不可與聖靈和讚美神的象徵物混雜。V. 13. 祭司要為他所犯的罪,在上述情況中的一件,代贖,他就必蒙赦免;剩下的要歸祭司,如同素祭一樣。這部分被分別為聖,作為祭司在聖所聖地中的食物。

利未記 5:14-19 因無知而犯的贖愆祭。V. 14.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V. 15. 若有人犯了過失,違背了信仰,疏忽了對神或人所欠的債務,這裡只考慮前者,並且在耶和華的聖物上無知地犯罪,那他就要為他的過失,從羊群中取一隻無殘疾的公綿羊,照著聖所的舍客勒,按你的估價,用銀子估價,帶到耶和華面前,作為贖愆祭。這裡的罪在於扣留了獻給耶和華的物,初熟的果子、什一奉獻,或任何與聖所事奉有關的禮物。在曠野,是摩西,後來是主禮的祭司,估價祭牲,因為其價值必須至少為兩舍客勒。V. 16. 他要為他在聖物上所造成的損害,為他疏忽了對耶和華應盡的職責,作出賠償,並要加上五分之一,交給祭司,作為對耶和華如此重要職責的疏忽的懲罰或罰金;祭司要用贖愆祭的公綿羊為他代贖,他就必蒙赦免,儀式按照利未記 7:1-6 所述進行。V. 17. 若有人犯罪,犯了耶和華誡命所禁止的任何事;前一個案例是疏忽,現在這個案例是作為;雖然他不知道,沒有意識到或沒有意識到所做行為的罪惡性,但他仍然有罪,並且要擔當他的罪孽。他藉著違背耶和華的誡命,侵犯了耶和華的一些主權,罪孽將會一直壓在他身上,直到代贖完成。V. 18. 他要從羊群中取一隻無殘疾的公綿羊,照你的估價,帶到祭司那裡,作為贖愆祭;祭司要為他因無知而犯的錯誤,為他無意中的過犯代贖,他就必蒙赦免。V. 19. 這是贖愆祭;他確實得罪了耶和華。這祭物是為了滿足,彌補所造成的傷害。就新約的信徒而言,他們會定期檢視自己的生活,如果他們在言語或行為上犯了任何過犯,他們就會向主認罪,為耶穌的緣故祈求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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