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E. Kretzmann注釋|利未記 第六章

← 上一篇 子站索引 信仰問答 回到尼希米讀經網 下一篇 →
第六章

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華,在鄰舍交付他的物上,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詭詐,或是搶奪人的財物,或是欺壓鄰舍,

3或是在撿了遺失的物上行了詭詐,說謊起誓,在這一切的事上犯了甚麼罪;

4他既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或是因欺壓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或是人遺失他所撿的物,

5或是他因甚麼物起了假誓,就要如數歸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還本主。

6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把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給祭司為贖愆祭。

7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無論行了甚麼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

8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9「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燔祭的條例乃是這樣:燔祭要放在壇的柴上,從晚上到天亮,壇上的火要常常燒着。

10祭司要穿上細麻布衣服,又要把細麻布褲子穿在身上,把壇上所燒的燔祭灰收起來,倒在壇的旁邊;

11隨後要脫去這衣服,穿上別的衣服,把灰拿到營外潔淨之處。

12壇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燒着,不可熄滅。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燒柴,並要把燔祭擺在壇上,在其上燒平安祭牲的脂油。

13在壇上必有常常燒着的火,不可熄滅。」

14「素祭的條例乃是這樣:亞倫的子孫要在壇前把這祭獻在耶和華面前。

15祭司要從其中-就是從素祭的細麵中-取出自己的一把,又要取些油和素祭上所有的乳香,燒在壇上,奉給耶和華為馨香素祭的紀念。

16所剩下的,亞倫和他子孫要吃,必在聖處不帶酵而吃,要在會幕的院子裏吃。

17[烤的時候]不可攙酵。這是從所獻給我的火祭中賜給他們的分,是至聖的,和贖罪祭並贖愆祭一樣。

18凡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亞倫子孫中的男丁都要吃這一分,直到萬代,作他們永得的分。摸這些祭物的,都要成為聖。」

19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0「當亞倫受膏的日子,他和他子孫所要獻給耶和華的供物,就是細麵伊法十分之一,為常獻的素祭:早晨一半,晚上一半。

21要在鐵鏊上用油調和做成,調勻了,你就拿進來;烤好了分成塊子,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素祭。

22亞倫的子孫中,接續他為受膏的祭司,要把這素祭獻上,要全燒給耶和華。這是永遠的定例。

23祭司的素祭都要燒了,卻不可吃。」

24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5「你對亞倫和他的子孫說,贖罪祭的條例乃是這樣:要在耶和華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贖罪祭牲;這是至聖的。

26為贖罪獻這祭的祭司要吃,要在聖處,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裏吃。

27凡摸這祭肉的要成為聖;這祭牲的血若彈在甚麼衣服上,所彈的那一件要在聖處洗淨。

28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若是煮在銅器裏,這銅器要擦磨,在水中涮淨。

29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是至聖的。

30凡贖罪祭,若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那肉都不可吃,必用火焚燒。」

# 利未記 第六章

利未記 6:1-7 贖愆祭。V. 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V. 2. 「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華,在鄰舍交付他的物上行詭詐,或在交易上欺騙,或搶奪人的財物,或勒索鄰舍,」——因為這兩者是相互包含的——「或撿到失物卻說謊,」如果他完全否認曾受鄰舍託付任何東西,或在合夥關係中,如果他否認收到某些擔保物,或在暴力奪取的事上,如果他虛假地聲稱他沒有以罪惡的方式佔有鄰舍的財產,或欺騙他的鄰舍,藉由勒索或拒絕支付正當債務而從他那裡取走東西,如果他編造藉口來欺詐他的鄰舍,因為他拒絕歸還他非法佔有的財產;V. 3. 「或撿到失物卻說謊,又起假誓,」如果他在已經犯下的違背第七誡的罪上又加上偽證;「在這些事上,人若犯了罪,」V. 4. 「他既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或他所欺騙的,或他所受託保管的,或他所撿到的失物,」無論這罪是秘密犯下的還是公開犯下的,無論是勒索還是欺詐,無論是否有權利的外表,V. 5. 「或是他起假誓所說的一切,都要如數歸還,並且在此數上加添五分之一,在獻贖愆祭的日子,交給原主。」非法所得的財物歸還給鄰舍後,耶和華也必須得到和好,因為這過犯也是針對祂的(詩 51:4)。因此,人若沒有盡力彌補所犯的錯誤,就不能尋求神的赦免。V. 6. 「他也要把他的贖愆祭,就是從羊群中取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按你所估定的價,帶到耶和華面前,給祭司作贖愆祭。」V. 7. 「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無論犯了什麼罪,都必蒙赦免。」這與專門針對耶和華的贖愆祭一樣(利 5:14-19);因為這些經文實際上屬於該段落,在希伯來文中也是如此呈現的。如果基督徒被罪勝過,並在任何方面對鄰舍有虧欠,他們就應當趕緊認罪,並在基督耶穌裡求神赦免。同時,不言而喻的是,他們會盡快並盡其所能地作出彌補。

利未記 6:8-13 燔祭。V. 8.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V. 9. 「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兒子說:燔祭的條例乃是這樣:燔祭要整夜留在壇上的火中,直到早晨,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以下所有段落都包含祭司關於各種祭物的特別指示。第一段落涉及每天早晚獻一隻羊羔的燔祭,這是由整個會眾承擔費用的(參 出 29:38;民 28:3)。「晚祭的慢火應當安排好,使其持續到早晨;早祭的火通常會因其他祭物而增加,如果沒有,也很容易持續到更短的晚祭時間。晚祭自然首先被提及,因為在希伯來人的時間劃分中,這是白天的開始。」V. 10. 「祭司要穿上他的細麻布衣服(出 28:40),又要把細麻布褲子穿在身上,把壇上燔祭所燒成的灰收起來;」祭物在焚燒中化為灰燼後,主禮祭司要清除所有這些灰燼;「放在壇的旁邊。」在院子的東邊為此目的設有專門的地方。V. 11. 「他要脫去這衣服,穿上別的衣服,把灰拿到營外潔淨之處。」這項職責後來由那些因身體缺陷而被排除在祭壇事奉之外的祭司家族成員執行(利 21:16-23)。在曠野旅程中,營外任何潔淨之處都可以用來放置燔祭壇的灰燼;當耶和華的聖所位於耶路撒冷的聖殿時,則選擇城外的一個地方。V. 12. 「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不可熄滅。」即使沒有祭物要燒,火也不可熄滅;「祭司要每天早晨在上面燒柴,」從夜間保持火種的餘燼中生起大而熾熱的火,「把燔祭擺在上面;他也要在上面燒平安祭的脂油。」(利未記第三章)V. 13. 「火要在壇上常常燒著,不可熄滅。」這象徵著以色列子民與立約之神持續不斷的團契。在基督徒的心中,對神的愛火應當始終以不減的熱情燃燒,直到敬拜者從相信進入看見。

利未記 6:14-18 素祭。V. 14. 「素祭的條例乃是這樣:」就祭司而言:「亞倫的子孫要在耶和華面前,在壇前獻上。」參 利 2:2-8。V. 15. 「祭司要從素祭的細麵中,取出一把,」他的手能握住的量,「和油,並素祭上所有的乳香,燒在壇上,」燔祭壇上,「作為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作為記念。」V. 16. 「所剩下的,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吃。」這條例是對先前指示的補充;「要在聖處,用無酵餅吃,」或作為無酵餅吃,在預備這種餅時不允許使用酵或酵母;「在會幕的院子裡吃。」他們在值班時就駐紮在那裡。V. 17. 「不可用酵烤。我已將這分賜給他們,作為我火祭中的分;這是至聖的,」如同贖罪祭和贖愆祭一樣。整個祭物都獻給耶和華,祂選擇將其中大部分賜給祭司作為他們的供養。V. 18. 「亞倫子孫中所有的男丁都可以吃這分。」甚至包括那些年紀太小或太老而無法積極參與祭司職務的人。「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論到耶和華的火祭;凡摸這些的,都要成為聖。」只有那些被分別出來事奉耶和華的人才被允許分享這些祭物,任何摸到它們的平民從此以後都有責任使自己遠離一切不潔,就像祭司自己一樣。所有基督徒都是至聖之神的祭司,因此要謹防各種污穢。

利未記 6:19-23 承接聖職的祭物。V. 19.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V. 20. 「這就是亞倫和他的兒子在受膏的日子,」當他被按立並就職時,「所要獻給耶和華的祭物,作為他每日的祭物:細麵伊法十分之一,作常獻的素祭,早晨獻一半,晚上獻一半。」這是大祭司每日的獻祭,以維持他與神的團契。V. 21. 「要在煎盤上用油做成;烤熟了,你要帶進來,」烤或煎;「把素祭的碎塊獻上,作為馨香的祭獻給耶和華。」祭物在獻上時,其完成形式會被掰成碎塊。V. 22. 「他兒子中接續他受膏為祭司的,也要獻這祭。」這莊嚴的儀式是每一位新大祭司的首要行動之一;「這是耶和華永遠的定例,要全然燒掉。」因為這被視為燔祭的一部分,而在燔祭中,敬拜者沒有份。V. 23. 「因為祭司的素祭都要全然燒掉,不可吃。」祭司自己就是敬拜者,所以整個祭物都歸於耶和華。

利未記 6:24-30 贖罪祭。V. 24.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V. 25. 「你要對亞倫和他的兒子說:贖罪祭的條例乃是這樣:在獻燔祭的地方,在壇的北邊,在會幕的院子裡,要宰贖罪祭牲,獻在耶和華面前;這是至聖的,」為耶和華所分別。V. 26. 「為罪獻祭的祭司要吃這祭物,」也就是說,除了腹腔的脂油和腎臟之外,除非特別吩咐要將整隻動物在營外焚燒;「要在聖處吃,在會幕的院子裡。」V. 27. 「凡摸這肉的,都要成為聖(參 V. 18);若有血濺在衣服上,就要在聖處洗淨所濺的地方。」律法在這方面如此嚴格,以至於祭司必須在敬拜者離開聖所院子之前,將其衣服洗淨,以防祭牲的血濺到上面。整隻動物及其血都屬於耶和華,甚至連一滴血都不能隨敬拜者的衣服帶出聖所。V. 28. 「盛肉的瓦器要打破,」因為血和肉汁會被未上釉的材料吸收;「若是煮在銅器裡,就要擦淨,用水涮過,」這樣祭物的一點一滴都不會殘留在上面。V. 29. 「祭司中所有的男丁都可以吃這祭物;這是至聖的。」V. 30. 「凡贖罪祭的血,若帶進會幕,在聖所裡贖罪的,」如同為祭司和全會眾獻的贖罪祭,以及在贖罪日獻的贖罪祭(利未記第四章;利 16:27),「都不可吃,要用火燒掉。」在這方面,為全會眾獻的贖罪祭也是基督的預表,祂在營外為我們的罪受苦(來 13:11-12)。

信仰問答